TR有個不成文規定1:公司員工不能談辦公室戀情。
TR有個不成文規定2:小助理要從一樓慢慢往上升。
TR有個不成文規定3:上司大過天,基本上就是當人下屬螻蟻命。
在三更半夜加班的時候,戴睿琳就想啦──這TR什麼屁規定!
她不過就是千里迢迢來找負心漢,恰巧遇到當事人出差,得多混幾天,
為什麼會因為喝醉酒「誤睡」副總而倒楣,簽下一紙不平等合約--
讓她上班當特助,跳級從一樓升到十八樓,令各部門同事眼紅;
讓她下班演假女友,四處陪他家親戚吃飯聊天、抓緊衣領睡他家,
全都因為在十八樓的惡魔全公司最大,不討好他就等不到負心漢,
可她真想不透副總大人在想什麼?他明明有個萬能特助在身邊了,
為什麼就這麼喜歡她在辦公室上線打怪陪他加班啊?
況且他一個又高又帥又有錢的鑽石單身漢,用得著她演女友嗎?
想著想著,她忽然明白了──副總大人是想挑戰不成文規定1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