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書的書名是「比較憲法與政治第二冊─英國憲法論」,而作者所以會這樣取名是有原因的。作者長期以來一直有個心願,就是希望能以德國、英國、法國、美國為對象,寫出四冊的比較憲法與政治。作者在第一冊寫了德國的法制與公法史,寫英國的時候,發現英國法與歐陸法差別非常大,如果不了解英美法制的特色,要讓讀者懂英國的憲法可能比較不容易。因此,作者就先行於2013年出版了「英國法論」第一冊,對英國的法制做一介紹,而在本冊才真正從比較憲法與政治的角度,寫英國的憲法制度、憲法理論與其運作。如果依照歐陸法系的觀點來看,憲法理論主要分為基本人權與統治機構兩個部分,作者大致上把這兩個部分都已完成,但是由於兩部分的分量合起來非常龐大,所以筆者先把英國統治機構的理論加以整理出書。作者認為對英國統治機構的制度、理論做介紹,對於台灣的政治發展是有很大的意義的。台灣的憲法學界長期以來,大都會把重點放在人權理論的研究與教學上,而較不會把重點放在統治機構之制度與理論上面。但是國內的政黨制度與議會民主制度的結合,讓人們所看到的是政黨的惡鬥、多數決的暴力、無視民意的討論、表決,選舉獲勝者就好像馬上得天下一般,視國家資源為己物,公然以暴力在媒體前面痛毆民眾。因此,回歸議會民主制的祖國─英國,深入探討議會制度的產生、發展與變化,進而找出國內議會制的問題點乃至國人的社會性格所產生出來的台灣式議會文化,並提供理論來矯正國內議會的病理,正是台灣今後發展的大課題。不過,本書在第一章總論有談及英國憲法制度與人權的基本理論與特色,而在英國與歐洲統合一章有也談及英國人權理論的特色,因此本書是稍微觸及英國人權理論的基礎部分。本書主要介紹英國的議會、王制、內閣、國防、地方自治、選舉制度與政黨及公民投票、監察官制度、大英國協、歐洲聯盟,這些都是英國憲法的重要部分。期待本書能為國內的政治制度、法制度的改革與運作提供理論上的參考,也希望能為英美法研究與歐洲研究提供小小的貢獻。
本書之出版首先要感謝新學林出版公司的林靜妙小姐與出版公司的諸位先進之鼎力相助,長期以來受新學林出版公司的照顧,使作者的著作可經常出現於市面,實難以感謝二字表達。
本書完稿匆匆,錯誤在所難免,一切文責,作者自負,尚祈先進賜教指正,不勝感禱。
張正修 於開南大學法律系
佛曆3040年
西元2014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