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版序
“在免考票據法的時代,另外的考驗還在眼前。”─陳冲
是沒錯啦。不過在憂心那些「另外的考驗」以前,還是先恭喜志在律師的考生,二試不必再看到(討厭的)票據法了!
上面那位前行政院長不是考生,他眼中的「考驗」是票據使用量大幅下滑,以及行動支付工具對金融實務帶來的衝擊(註1:摘自103年3月12日中時電子報,陳冲專欄-免考票據法的時代。有興趣的讀者可自行google全文):「25年前提出交換的支票一年有1億1200萬張,交換金額高達新台幣55兆元,⋯⋯但可說四分之一世紀以來幾無成長,甚至可說相對經濟發展,實質上已呈退步。至於102年全體票據交換金額則萎縮為18兆元,可見利用支票付款的交易金額大幅減少。⋯⋯支票的消失是因為科技演進有其他支付的工具或方法取代其功能,對於各種新興支付工具的發展、趨勢及其衍生的法律關係,乃至新競爭對手的浮現,都是銀行乃至主管機關另一項的考試科目⋯⋯。」隨著智慧型手機等各類隨身、即時傳輸裝置的普及,民眾對於交易活動的便利性(說白了叫惰性)甚至個人化的需求遠勝以往;今日支票被「Bank3.0」放水流,明天KO的可能就是銀行分行了。
接著來談屬於考生的「另外考驗」。乍聞律師二試不考票據法,開心沒幾天,居然一科變四科─智財、勞社、財稅及「海雙」法,你/妳今年想吃哪一道?如考生大學行將畢業或已為社會人士,這些課從來沒修過,那考選部要不要基於「拔擢多元法律專才」(註2:這是該部增列智財等四科選考的理由)之公益目的,補助一下補習或函授費用?「海雙」中的海商法尤其趣味:一宣布103年以強執取代海商,馬上遭痛批(註3:摘自102年4月14日自由時報,「國考恢復海商法 逾32教授連署」)「簡直是要滅國」、「嚴重影響國家的海洋、經貿和海運發展,將來還有哪個學生會關心海商法,海權完蛋、海商完蛋,台灣也將跟著完蛋」,結果是海商法順利投胎,還跟海洋法成了twins。按此國安標準,豈能不加考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兩相對比,不見有力人士站台撐腰的票據法,顯得有些晚景淒涼,但這也是沒辦法的事。票據原在替代貨幣,一旦出現更便捷的替代工具,票據本身也會被替代;而票據法只為票據制度服務,連「主物」都嫌過時了,「從物」當然折舊的更為嚴重。有鑑於此,筆者在此次改版,也將交易革新及考科變動,當作是本書「另外的考驗」,嘗試添附比「測驗題解題」更多的價值,大致包括:
第一,本書在初版時,係以強化觀念及測驗題思考為寫作方針,故司法實務見解之引用較為精實。為使讀者在日後從事法律工作時,能快速搜得最高法院裁判先例,本次改版乃大量增補實務見解字號於注釋,範圍涵蓋最高法院判例、決議、歷年擇取具參考價值之裁判,及該院85年至103年間涉及票據法問題之重要裁判,以期兼有工具書之用。
第二,鑒於目前多數票據法教科書及參考書對於票據實務之介紹有限,故本次改版針對:「票據金額之記載」(第1章);「代理人/代表人之簽章方式」(第2章);「票據遺失之救濟」、「拒絕往來戶之定義及效力」(第3章);「付款人對支票之付款期限」(第6章)等常見票據實務問題增補相關內容。
第三,為利讀者掌握重要或新興問題之學說及實務見解,分別就:「發票行為附條件之效力」(第1章);「票據行為之表見代理」(第3章);「票據舉證責任分配」(第3章、第7章);「委任取款背書之認定」(第4章);「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之要件及效力」(第5章);「支票付款人之審查責任」(第6章)等議題予以補充。
第四,畢竟是考試用書,還是要補齊最近幾年的考古題。為方便讀者查閱,本次改版仍循二版之模式,將歷年考古題獨立置於末章。
最後,感謝學稔編輯團隊為本書改版所付出的視力與時間勞費,他們概括承受了讀者及作者所面臨的所有考驗。
孟齊20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