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一定要你學會民事訴訟法!
1.說理清晰輔以圖表,讓重要概念變好懂了。
2.題目體系化編排,版面擬真,擬答精確,連答題字數都有。
3.隨題標註考題重點、關鍵字句,便於反覆記憶背誦。
4.特別編寫高考相的專題討論,學習力與應考力齊步躍進。
這是一本一定讓你看得懂也看得完的民事訴訟法。不只適合拿來準備高普考及各類三四等特考(司法、地方、身心障、原民、稅務、關務、一般警察),也很適合作為司律考試或在校生的第一本民訴入門書!
作者簡介:
克允
東吳大學法律研究所
律師高考及格
司法官特考及格
誤打誤撞進入了法律的世界,卻也默默地走到了現在。非常討厭考試,卻也莫名地完成了幾次重大的考試。個性看似溫和,但經常有著邪惡的想法。嘴巴不太好,但其實是豆腐心。
到目前為止沒搞懂過什麼是正義,所以對於正義魔人總是感到不可思議。身為一個執法者,只期盼自己能夠做到如同「克允」這個名字的由來──「惟明克允」一般,明察事物,然後公正地對待,令人信服。
總是認為這個世界就是因為有許多的小善小惡,所以才顯得多彩繽紛。讓我們一起為這個世界創造更多的色彩,共同完成這本屬於我們自己的繪圖本吧!
作者序
不知道正在看這篇序的你,心中有什麼樣的夢想呢?我相信,會找到這本書,上榜應該是目前的願望之一吧!但我也希望這只是你達成夢想的一個階段性心願而已,考試終究只是一個過程,有沒有考上都不應該成為阻礙你實現夢想的絆腳石。
這本書原名為「民事訴訟法概要題型破解」,這次因應出版社的出版策略更名,不過大抵內容還是比較偏向概要,所以冠以「基礎篇」的名稱,適合第一次準備國考之人以及準備司特四等、關稅法務、財稅法務或其他相似難度考試的考生。筆者還記得曾經看過TED上一則名為:「你放棄夢想了嗎?」的演說,其中的圓夢秘方第一個是:「用盡心力達成夢想,堅持信念、不輕易放棄,就能找到通路,突破困難,達成目標。」而第二個圓夢秘方則為:「把基礎練扎實,沒有做好基礎,就無法成就大事。」在此,期盼本書能夠協助你扎實成就大事的基礎。
本書能在這次順利完成更名再版,要先歸功於主編曉玉的勞心勞力,為這一系列書籍內容的再造花費了不少心力,另外,也要感謝責編懿婷的辛苦校對,盡力讓本書的錯誤減少,不過如果讀者仍然在書中發現任何錯誤,都是筆者的失誤,還請各位不吝來信指正,筆者定會以最快的時間審視內容,若確屬錯誤,也會在最短的時間內發布勘誤,其他讀者將受益於您的來信,筆者感激在先!
時值我國總統更迭之際,衷心期盼新政府能夠為我國帶來新氣象,讓我們一起為這個國家,這個世界共同努力吧!也預祝各位都能夠早日實現心中的夢想!
尚未來臨的其他時日
像麵包一樣升起,
或者像椅子,像藥典,
像商品一樣地等候:
未來歲月的製造廠:
靈魂的工匠
正在建造,估稱,準備
苦澀或珍貴的日子。
時機一到它們會叩你的門,
賞你一只橘子
《聶魯達─讓我們等候》
克允
2016年5月20日
不知道正在看這篇序的你,心中有什麼樣的夢想呢?我相信,會找到這本書,上榜應該是目前的願望之一吧!但我也希望這只是你達成夢想的一個階段性心願而已,考試終究只是一個過程,有沒有考上都不應該成為阻礙你實現夢想的絆腳石。
這本書原名為「民事訴訟法概要題型破解」,這次因應出版社的出版策略更名,不過大抵內容還是比較偏向概要,所以冠以「基礎篇」的名稱,適合第一次準備國考之人以及準備司特四等、關稅法務、財稅法務或其他相似難度考試的考生。筆者還記得曾經看過TED上一則名為:「你放棄夢想了嗎?」的演說,其中的圓夢秘方第...
目錄
準備方法 ‧1
頻考爭點分析 ‧5
Chapter 1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理論
題型1-1 處分權主義 97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3
專題討論 概念回顧與解說 ‧1-5
題型1-2 辯論主義 10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1-5
Try again 87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1-8
題型1-3 聽審請求權之內容
95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8
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4題 ‧1-11
題型1-4 聽審請求權之限制
99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11
Chapter 2法院
第一節 審判權與管轄權 ‧2-3
觀念建構 審判權 ‧2-3
題型2-1-1 審判權之消極衝突 94東吳法研第1題(節錄) ‧2-4
Try again 100稅務三等財稅法務第1題第1小題 ‧2-7
題型2-1-2 審判權之調查 102身心三等法制第1題 ‧2-7
觀念建構 管轄權 ‧2-9
觀念建構 思考流程 ‧2-11
題型2-1-3 審判權與管轄權之不同、應訴管轄
98三等書記官第1題第1、2小題 ‧2-11
Try again 98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2-13
題型2-1-4 專屬管轄與非專屬管轄之競合
93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2-14
Try again 102三等公證人第1題 ‧2-17
Try again 94三等司法官、行政執行官第1題第3小題 ‧2-18
題型2-1-5 專屬管轄得否合意排除
104稅務三等財稅法務第1題 ‧2-19
題型2-1-6 違反專屬管轄之效果
102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2-21
Try again 104身心三等法制第2題(節錄) ‧2-24
Try again 100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2-25
Try again 98三等書記官第1題第3小題 ‧2-26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違反專屬管轄時,第三審應如何裁判 ‧2-26
Try again 97三等書記官第1題 ‧2-27
Try again 95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2-28
專題討論 觀念統整:專屬管轄議題整理 ‧2-29
題型2-1-7 管轄權之有無,以原告主張之事實為準、管轄恆定原則 84丙等書記官第1題 ‧2-30
Try again 85第一次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2-33
Try again 100三等行政執行官、公證人第1題 ‧2-34
Try again 101三等書記官第1題 ‧2-34
第二節 迴避 ‧2-36
題型2-2-1 法官自行迴避
89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2-36
Try again 91第二次律師檢覆第1題 ‧2-38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參與前審裁判之意義 ‧2-39
題型2-2-2 法院書記官應自行迴避之事由
88委任升等通譯、書記官第1題 ‧2-40
Try again 83高考二級法制第3題 ‧2-42
Chapter 3當事人與訴訟關係人
第一節 當事人與當事人能力 ‧3-3
觀念建構 當事人 ‧3-3
題型3-1-1 兩造對立原則
105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第1小題 ‧3-4
觀念建構 當事人能力 ‧3-6
題型3-1-2 當事人能力之認定與欠缺
94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3-8
題型3-1-3 分公司的當事人能力
10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3-11
Try again 95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3-14
Try again 101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3-15
題型3-1-4 合夥的當事人能力 98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3-16
題型3-1-5 對死者起訴 104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3-20
第二節 訴訟能力與法定代理人 ‧3-23
題型3-2-1 輔助宣告與訴訟能力
10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3-24
題型3-2-2 法定代理人之補正 98三等書記官第3題 ‧3-26
第三節 當事人適格與訴訟擔當 ‧3-31
觀念建構 當事人適格的判斷 ‧3-31
題型3-3-1 當事人適格與本案適格之差異
98三等書記官第4題 ‧3-32
題型3-3-2 確認訴訟的原告適格
10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第1小題 ‧3-35
題型3-3-3 撤銷詐害債權之訴
104律師第3題第1小題 ‧3-37
題型3-3-4 代位訴訟與訴訟擔當
95司法官第2題 ‧3-39
Try again 102三等行政執行官第4題 ‧3-43
Try again 104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4題 ‧3-43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關於代位訴訟之整理 ‧3-44
題型3-3-5 選定當事人
105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第2小題 ‧3-45
Try again 90律師第1題第2小題 ‧3-50
Try again 93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3-50
第四節 共同訴訟 ‧3-51
觀念建構 必要共同訴訟 ‧3-52
題型3-4-1 共有物分割訴訟的共同訴訟類型
94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3-53
Try again 102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3-56
Try again 94第二次地方三等法制第2題 ‧3-56
Try again 91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3-57
Try again 101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 ‧3-57
Try again 105身心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3-58
題型3-4-2 共有物返還訴訟之當事人適格
102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3-59
Try again 101一般警察三等警察法制第4題第1小題 ‧3-61
Try again 101司法官第6題第1小題(節錄) ‧3-62
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3-62
Try again 102三等書記官第1題 ‧3-63
Try again 102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3-64
題型3-4-3 確認他人法律關係 93律師第1題 ‧3-65
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4題 ‧3-68
Try again 100三等行政執行官、公證人第4題 ‧3-69
題型3-4-4 連帶債務人與共同訴訟
99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3-69
Try again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3題 ‧3-73
觀念建構 普通共同訴訟 ‧3-74
題型3-4-5 共同訴訟人獨立原則
10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第2小題 ‧3-75
Try again 92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3-77
題型3-4-6 證據共通原則 88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3-78
Try again 92三等司法官、行政執行官第1題 ‧3-81
第五節 訴訟參加與訴訟告知 ‧3-82
觀念建構 訴訟參加與訴訟告知 ‧3-82
題型3-5-1 參加人之地位與判決效力 102三等書記官第3題 ‧3-84
Try again 95三等公證人第1題第2小題 ‧3-86
Try again 92律師第3題第2小題 ‧3-86
Try again 88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第1小題 ‧3-87
Try again 103三等行政執行官第1題 ‧3-88
題型3-5-2 主參加訴訟 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3-88
第六節 訴訟代理人 ‧3-92
題型3-6-1 審級代理原則 100三等書記官第2題 ‧3-93
題型3-6-2 指定訴訟代理人為送達代收人之效力、審級代理
原則 91律師第1題(節錄) ‧3-95
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3題 ‧3-98
題型3-6-3 單獨代理原則與訴訟代理人之權限
92律師第1題第1小題 ‧3-98
Try again 97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3-101
Chapter 4訴訟程序通論
第一節 訴訟費用 ‧4-3
題型4-1-1 撤銷詐害債權訴訟之標的價額核定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1題 ‧4-4
題型4-1-2 訴訟救助之效力
100三等書記官第3題 ‧4-7
第二節 送達 ‧4-9
題型4-2-1 有送達代收人或訴訟代理人時仍逕向當事人本人
送達之效力 101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4-10
Try again 86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第1小題 ‧4-13
Try again 91律師第1題 ‧4-13
Try again 99三等書記官第3題 ‧4-14
Try again 103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節錄) ‧4-14
Try again 104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4-15
題型4-2-2 間接送達與留置送達
98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4-15
題型4-2-3 公示送達之要件
96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4-17
題型4-2-4 寄存送達之送達時間計算
94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4-19
Try again 91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4-22
第三節 期日與期間 ‧4-23
觀念建構 重要不變期間 ‧4-23
題型4-3-1 間接送達、期間之計算
101三等書記官第4題 ‧4-24
題型4-3-2 在途期間之扣除
92律師第1題第2小題(節錄) ‧4-26
Try again 91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4-28
Try again 88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4-28
Chapter 5訴訟程序之進行
第一節 起訴 ‧5-4
題型5-1-1 同一事件之判斷 88司法官第2題第1小題 ‧5-4
Try again 94三等司法官、行政執行官第2題第2小題 ‧5-7
題型5-1-2 抵銷之抗辯與另訴 89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5-7
Try again 85四等書記官第2題 ‧5-9
Try again 87地方三等法制第2題第2小題 ‧5-9
Try again 100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2題 ‧5-10
題型5-1-3 當事人恆定原則與重複起訴
102三等書記官第2題 ‧5-10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訴訟標的法律關係受讓人的程序保障 ‧5-12
Try again 104地方三等法制第2題 ‧5-12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5-13
Try again 104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3題 ‧5-14
第二節 訴訟客體論 ‧5-15
觀念建構 訴訟標的理論 ‧5-15
題型5-2-1 新舊訴訟標的理論與重複起訴禁止
94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 ‧5-17
Try again 94薦任升官等通譯、書記官第1題第2小題 ‧5-20
Try again 94律師第2題第2小題 ‧5-21
Try again 96司法官第2題第2小題 ‧5-21
Try again 100一般警察三等警察法制第4題第1小題 ‧5-22
Try again 94律師第4題第4小題(節錄) ‧5-22
觀念建構 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 ‧5-23
題型5-2-2 因情事變更而為訴之變更
103關務三等關稅法務、身心三等法制第1題 ‧5-23
題型5-2-3 中間確認之訴
103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5-25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何謂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 ‧5-28
Try again 103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第1小題 ‧5-29
觀念建構 訴之客觀合併 ‧5-29
題型5-2-4 選擇合併 87律師第2題 ‧5-32
題型5-2-5 預備合併:第一審審理模式
103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2題 ‧5-34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預備合併構成的再省思 ‧5-36
題型5-2-6 預備合併:第二審上訴之審理 93律師第3題 ‧5-37
題型5-2-7 預備合併:第二審對於第一審違誤裁判之處理
102一般警察三等警察法制第3題 ‧5-39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部分學說見解的處理 ‧5-42
Try again 99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5-42
第三節 爭點整理程序 ‧5-44
題型5-3-1 爭點整理程序之種類
90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5-44
第四節 舉證責任與證據 ‧5-47
觀念建構 舉證責任 ‧5-47
題型5-4-1 債務不履行與票據之舉證責任 92律師第2題 ‧5-49
Try again 88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5-52
Try again 103三等行政執行官第2題 ‧5-53
Try again 104稅務三等財稅法務第2題 ‧5-53
題型5-4-2 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舉證責任
104一般警察三等警察法制第3題 ‧5-54
Try again 94三等司法官、行政執行官第2題第1小題 ‧5-57
Try again 103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第2小題 ‧5-58
題型5-4-3 不當得利之舉證責任
104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4題 ‧5-58
Try again 104司法官第3題第3小題(節錄) ‧5-61
專題討論 進階延伸:反駁證明 ‧5-62
題型5-4-4 證明妨礙 102一般警察三等警察法制第4題 ‧5-62
題型5-4-5 證人的到場義務與書狀陳述
95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5-65
題型5-4-6 證人之拒絕證言權 86四等書記官第3題 ‧5-67
題型5-4-7 文書提出義務
90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5-69
第五節 訴之撤回 ‧5-71
觀念建構 訴之撤回 ‧5-71
題型5-5-1 訴之撤回的方式、時點與效力
87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5-72
Try again 104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5-75
Try again 90司法官第2題 ‧5-75
Try again 100稅務三等財稅法務第1題第2小題 ‧5-76
第六節 訴訟上和解 ‧5-77
題型5-6-1 訴訟上和解之效力 102稅務三等財稅法務第4題 ‧5-77
第七節 裁判 ‧5-80
觀念建構 裁判之種類 ‧5-80
題型5-7-1 一造辯論判決 94第二次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5-80
Try again 99司法官第1題第2小題 ‧5-83
題型5-7-2 附對待給付之判決
99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第1小題 ‧5-83
Try again 86律師第2題第3小題 ‧5-86
Try again 94稅務三等財稅法務第3題 ‧5-86
題型5-7-3 附宣告假執行之判決
90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第1小題 ‧5-87
觀念建構 裁判之補充與更正 ‧5-89
題型5-7-4 和解筆錄與支付命令之更正
94薦任升官等通譯、書記官第2題 ‧5-89
Try again 105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 ‧5-92
題型5-7-5 判決脫漏與補充判決 91司法官第1題第3小題 ‧5-93
Try again 90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第2小題 ‧5-95
觀念建構 判決之效力 ‧5-95
題型5-7-6 既判力的基準時
98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1題第1小題 ‧5-97
Try again 104高考三級法制第1題 ‧5-98
題型5-7-7 既判力的主觀範圍:訴訟標的物之特定繼受人
9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5-100
Try again 101三等書記官第3題 ‧5-103
Try again 95三等公證人第4題第2小題 ‧5-104
題型5-7-8 既判力的主觀範圍:共有物返還訴訟
96身心四等書記官第1題 ‧5-104
題型5-7-9 既判力的客觀範圍:抵銷抗辯之判斷順序與其效力
91律師第3題 ‧5-108
Try again 101三等行政執行官第3題第1小題 ‧5-110
題型5-7-10 爭點效 99三等書記官第1題 ‧5-110
Try again 95三等公證人第4題第1小題 ‧5-114
Chapter 6救濟程序
第一節 上訴審通論 ‧6-3
題型6-1-1 上訴利益 97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6-4
Try again 100司法官第5題第1、2小題 ‧6-6
題型6-1-2 撤回上訴與判決確定之時點
改編自10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6-7
Try again 103高考三級法制第2題 ‧6-9
專題討論 概念統整:撤回起訴和撤回上訴之比較 ‧6-10
Try again 100稅務三等財稅法務第4題 ‧6-11
第二節 第二審上訴程序 ‧6-12
題型6-2-1 第二審上訴未表明上訴理由
102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6-13
Try again 97身心四等書記官第2題 ‧6-14
Try again 93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第1小題 ‧6-14
Try again 93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6-14
題型6-2-2 附帶上訴之目的與性質
97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6-15
題型6-2-3 附帶上訴、擴張上訴聲明與上訴不可分
96司法官第3題第1小題 ‧6-18
Try again 101三等行政執行官第3題第2小題 ‧6-21
Try again 98三等公證人第2題第1、3小題 ‧6-21
題型6-2-4 第二審新攻擊防禦方法之提出
9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1題 ‧6-22
第三節 第三審上訴程序 ‧6-24
題型6-3-1 許可上訴事由
9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6-24
題型6-3-2 強制律師代理與未具上訴理由
96司法官第3題第2小題 ‧6-27
Try again 99三等公證人第4題 ‧6-28
第四節 抗告 ‧6-30
題型6-4-1 訴訟程序進行中所為裁定之抗告
100三等書記官第4題 ‧6-30
第五節 再審 ‧6-33
觀念建構 再審期間之計算 ‧6-33
觀念建構 再審審理結構 ‧6-34
題型6-5-1 再審不變期間與訴訟標的
102三等行政執行官第3題 ‧6-34
題型6-5-2 再審不變期間之計算、發現新事證
100律師第5題 ‧6-37
Try again 93司法官第4題第1小題 ‧6-40
Try again 100稅務三等財稅法務第4題 ‧6-41
第六節 第三人撤銷訴訟 ‧6-42
題型6-6-1 第三人撤銷訴訟
102三等書記官第4題 ‧6-42
Try again 100一般警察三等警察法制第3題 ‧6-44
Chapter 7簡易訴訟與小額訴訟程序
第一節 簡易訴訟程序 ‧7-3
題型7-1-1 簡易訴訟之適用、裁判與上訴
改編自85第一次司法官第3題 ‧7-3
第二節 小額訴訟程序 ‧7-6
題型7-2-1 小額訴訟程序概論
98三等書記官第2題 ‧7-6
題型7-2-2 小額訴訟訴之變更追加的限制
100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7-9
Try again 95關務三等關稅法務第2題 ‧7-11
Try again 96司法官第1題第1小題 ‧7-11
Chapter 8特殊程序
第一節 保全程序 ‧8-3
題型8-1-1 假扣押之聲請
103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8-3
題型8-1-2 假處分之標的
93四等書記官、執達員第2題 ‧8-5
題型8-1-3 定暫時狀態之假處分
93委任升等通譯、書記官第2題 ‧8-8
Try again 92地方三等法制第3題 ‧8-9
第二節 督促程序 ‧8-11
題型8-2-1 支付命令之管轄
103關務三等關稅法務、身心三等法制第2題 ‧8-12
題型8-2-2 支付命令之效力與再審
103三等行政執行官第4題 ‧8-15
第三節 公示催告程序 ‧8-18
題型8-3-1 除權判決之審理
90司法官第1題 ‧8-18
Try again 84司法官第4題第2小題 ‧8-22
Chapter 9家事事件
題型9-1 強制調解、協同主義
改編自100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9-3
題型9-2 婚姻事件另訴之禁止與既判力之擴張
85第一次司法官第4題 ‧9-5
Try again 103三等書記官、公證人第4題 ‧9-8
題型9-3 認領之訴的原告適格與判決效力
95律師第4題 ‧9-8
準備方法 ‧1
頻考爭點分析 ‧5
Chapter 1民事訴訟法之基本理論
題型1-1 處分權主義 97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3
專題討論 概念回顧與解說 ‧1-5
題型1-2 辯論主義 102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2題 ‧1-5
Try again 87地方三等法制第1題 ‧1-8
題型1-3 聽審請求權之內容
95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8
Try again 98薦任升官等司法行政第4題 ‧1-11
題型1-4 聽審請求權之限制
99四等書記官、執達員、執行員第1題 ‧1-11
Chapter 2法院
第一節 審判權與管轄權 ‧2-3
觀念建構 審判權 ‧2-3
題型2-1-1 審判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