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俊益大法官推薦序
人民參與審判,是世界各國訴訟制度的共同發展趨勢,現今全世界已有70多個國家或地區採行人民參與審判,依各國國情、法制、歷史、文化背景等因素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表現方式,英美法系國家傾向採行陪審制,歐陸法系國家傾向採行參審制,東北亞的韓國自2008年1月1日施行國民參與審判(陪審參審混合制),日本自2009年5月21日也施行人民參與審判即裁判員制度(本質上是參審制),可見各國都是量身打造精心設計符合本國法制及社會發展的人民參與審判制度。
在台灣,司法院早在30年前就對人民參與審判制度進行研究,先後草擬完成「刑事參審試行條例草案」(1987~1994)、「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1999~2006)、「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2006~2007),因行政院認有違憲疑慮而未完成會銜致無法函送立法院審議。近期司法院提出「人民觀審試行條例草案」(本質上是參審制),經行政院會銜而於2012年6月14日函送立法院審議,因立法院屆期不連續而未完成立法。過去五年間,引發各界的認真思考和廣泛討論,人民參與審判的理念已深植人心,成為2017年新司法改革的核心問題,將重構訴訟制度新型態,影響深遠!
林裕順教授於2000年間在日本一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時,適逢日本啟動新的司法改革,創設人民參與審判的裁判員制,林教授深受感動而著手研究。2004年林教授學成歸國後,從事刑事法學的教學、研究和撰著,持續關注日本司法改革動向,迄已完成「基本人權與司法改革」、「人民參審與司法改革」二本學術論文巨著。
林教授自2011年起,先後獲聘為「司法院人民觀審制度研議委員會委員」、「司法院人民觀審試行條例研究制定委員會委員」、司法院所舉辦人民參與審判研討會講座、人民參與審判模擬法庭評論員等,學驗俱豐。近年來,林教授持續本著對司法人權的關心,經常就社會大眾關注的司法人權爭議,特別是有關人民參與審判選任程序、審理程序、評議方式、上訴救濟等基本概念的介紹,人民參與審判過程所生疑難雜症問題的解決,引經據典(特別是日本施行裁判員制度的成功經驗),以淺顯易懂的文字,提出精闢卓越的高見,發表於報章媒體或司改雜誌,引發回響,貢獻良多。今彙整集結成冊出書,以利社會大眾研閱。
本人前任職司法院刑事廳廳長時,因業務關係而認識林教授,對林教授十多年來潛心研究人民參與審判,著書立說,關心司法人權保障,鼓吹人民的司法改革,受益良多,深受感動。值此林教授的大作「人民參審的生理與病理」問世之際,特撰數語為序,敬表感謝、佩服和恭賀。
司法院大法官
林俊益
2017年2月20日
自序
1999年,李前總統登輝先生號召「全國司改大會」,迄今台灣「刑事訴訟法」修改達26次之多。然捍衛人權的刑事規範草率變動舉世罕見,維護公義之刑事程序片斷修法絕無僅有。2016年,蔡英文總統召集主持司改國是會議籌委會,成員組成「法律素人」超過半數,討論議題「網路海選」、會議紀錄「線上公告」。然而,類此多元參與、議題開放,以及監督可能的司改歷程,邁入二十一世紀前夕日本業曾規劃、執行。同時,該國政府體察司法透明開放、多元參與的社會變遷,藉由「人民頭家」、「素人參審」不僅落實國民主權,亦是領航制度變革調整國家體質關鍵磐石。
1987年,司法院曾經院會首長會議議決我國不宜採行陪審制,並建議派員考察參審制。1994年,嘗試研擬「刑事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卻以違憲口實自我設限無疾而終。2007年,考量促進司法民主化,提高人民司法信賴,再次試擬「國民參審試行條例」草案,後則計較行政成本不了了之。2011年,另為回應「恐龍判決」之輿論批判,召集學者專家重擬「人民觀審試行條例」,並送立院審議且於各地法院舉辦模擬法庭,終因各界對於「觀審制」、「陪審制」、「參審制」爭論不休戛然而止。對照日本考察各式人民參審制度意義,並未拘泥英美、歐陸制度的跟隨,獨創適合本土風俗民情之審理制度,並且審檢辯學同一陣線攜手合作,說服社會大眾「自己的司法自己救」,共同維護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日本全國凡涉殺人、強盜、販毒、放火等重大犯罪,均經隨機抽選6名民眾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參與審判程序並且一起決定罪責有無、刑罰輕重。亦即,人民參審的司改政策若能落實,有罪無罪不再是法律人的專家事務,公平正義將是全民參與的社會運動。筆者長期從事刑事法學研究,持續關心司法人權問題,體認刑事司改變動必須由下而上「人民為本」,刑事審判應該簡單易懂「人民有感」。近年,參與官方及民間團體人民參審草案研議,擔任參審、陪審等等不同形式的人民參審模擬法庭與談講評,多次赴日研究調查該國人民參審運作現況,嘗試探討台灣人民參審本土運作可能,並出版「人民參審與司法改革」之學術著作。
本書收錄的文章則於研究過程中,或就當時社會大眾關注的司法爭議,或因應國內司改變動的政策爭執,發表於報章媒體(基礎篇)、司改雜誌(進階篇)的所思所感。涉獵主題不僅涵蓋人民參審司改策略、憲法論以及參審、陪審之論理,並且論及人民參審的選任程序、審理程序、評議與上訴救濟程序等等可能問題(病理)與解決對策(生理)。惟人民參與司法審判的底蘊,無非回歸人的立場判斷思維,展現世間人情世故的美麗景緻。並且,法庭審判坐在法壇上的,不見得比在法壇下的高明。
最後,個人研究人民參審議題過程,林俊益大法官於司法院刑事廳長任內總予許多驗證所學機會,邱太三部長於「台日刑事法學研究學會」法案研擬過程激盪政策思辨,與羅秉成董事長結緣「民間司改會」於議題討論中領略多元包容,因緣際會往事歷歷點滴在心頭,現並獲贈序實感榮幸,另靜妙、瑋崢等「新學林」同仁細心校編方有本書出版問世,在此一併致謝。
林裕順
2017.03/大崗‧誠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