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條有限,人事無窮
法律非萬能,只是解決問題的工具
釐清車禍原因與責任,建立互信基礎
達成共識,才能圓滿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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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成共識,才能圓滿解決
從車禍的調解與和解到法院訴訟,讓你一次瞭解
小說情節的案例故事,法律學習可以很有趣
複雜的法律文字轉換成圖畫,閱讀起來更輕鬆
完整實用書狀、範例說明絕不掛一漏萬,按表撰寫十分簡單
法律人氣部落客─法蘭客,既《法律保護誰?》、《如何處理車禍糾紛》後,第三本《出車禍了!然後咧?》完整問世。
法蘭客精選常見車禍法律問題,從遇到車禍的基本原則、車禍保險理賠問題、和解與調解怎麼進行、進入法律訴訟程序,透過26則輕鬆詼諧的交通小故事,法蘭客告訴你車禍糾紛中,重要的法律觀念,便利的法律方法,並且搭配實用的書狀,讓你可以按表撰寫,輕鬆簡單,是一本超級實用的車禍法律書喔!
出車禍了!然後咧?
「喂~是110嗎?我發生車禍了。」
「車禍鑑定書重要嗎?」
「好痛啊!我騎車自撞,可以申請強制險理賠嗎?」
「車禍和解與調解,我自己可以處理嗎?」
「我該怎麼委任好律師呢?」
法蘭客說:
不論是輕微或是重大車禍,車禍發生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報警」,警察到場處理後會發給「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登記聯單上的「附註」、「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都有重要的資訊喔!
法蘭客說:
車禍鑑定的結果,攸關當事人有無過失與肇事責任的認定,作成的「鑑定意見書」,則是法律上相當重要的事證資料。
法蘭客說:
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13條,駕駛或騎士不是法規所指的第三人,所以駕駛或騎士受傷的話,不能向自己汽、機車所投保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的理賠。
法蘭客說:
和解書要有車禍當事人、載明車禍事實及經過(人事時地物)、雙方達成的共識、雙方簽名及和解年月日。
法蘭客說:
什麼律師適合自己?可以從對於律師的印象、答覆是否專業、實務經驗豐富度、收費,來做判斷,但律師不是包打贏的,一位好律師會盡其所能地為當事人設想並且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