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也就是三十而立的前夕,我毅然辭去貿易公司的秘書與企劃主任一職,背起行囊遠赴法國留學,沒有任何行前的學習計劃,只帶著一本《法漢詞典》與兩大箱行李,開啟人生完全嶄新的一頁。在巴黎生活的前三年,我就讀伊卡專業攝影學校(Icart-Photo),習得拍攝靜物和人像等技法,那時我主要以針孔相機與暗房技巧創作觀念性的攝影作品,但在六年後,順應著數位相機的便利性以及即時性,我將關注的角度轉移至生活周遭的人、事、物。
儘管人類發明「時間」的概念,創造時鐘或手錶等計時器,卻仍無法控制「時間」流逝後所帶來人、事、物改變或消失的現象。過去的分分秒秒、日日夜夜都無法像個沙漏倒過來計算,無法逆轉這些註定變動的人、事、物。我們唯有以照相機攝錄、拍照「介入」稍縱即逝的現在(當刻),讓照片記錄決定性的瞬間。而影像具有的記憶作用,能「勾起懷舊之情」(promouvoir la nostalgie), 勾起我們對過往時光的種種緬懷。保羅•梵樂希(Paul Valéry, 1871-1945)適切說明我對「時間」、「記憶」與「攝影」三者的關係,他說:「時間是注意力(attention)器官的感知力,多虧這個器官,我們才能夠捕捉變動,我們看不到太慢和太快的變化。」 我們對時間的感知是經由記憶,記憶讓我們知曉人、事、物的變動,察覺到經過的時間有多長或多短與所引發的改變有多少。而我們透過攝影捕捉那些決定性瞬間的狀態,以及深具意義卻不停變動的瞬間,透過攝影將過去日常生活中的片刻變成了回憶,再透過記憶與時間不停地作抵抗。特別是在失去某人、某事或某物之後與離開某地、某景等之後,對其所有的記憶,將會更強烈地激起回憶。
因此,這本攝影集邀請觀者藉由每幀影像所記載的拍攝日期或地點,按圖索驥地拼構這段異國的留學生活。對異鄉所追憶的影像,與回憶那段似水年華般的生活,將是一種異於現實的鄉愁,一種勾起懷舊之情的記憶拼圖。而這些相片的拍攝計畫,是我從2001年註冊巴黎第一大學萬神殿-索邦大學開始醞釀,每當我出門上課或拜訪朋友時,總是刻意帶著Nikon的數位相機。其實,從1996年起我已居住在這一區,對往返學校和租賃的公寓間,對周遭的景物早已觀察多時,也懷有各種情感與記憶,因此,「閒逛」在這個意義底下可說是一種「再發現」(redécouverte)與「再詮釋」(réinterprétation),意即對熟悉的主題──建築物與商店,公車站、墓園以及經常散步的公園的——再挖掘(refouiller)。這本攝影集冀望透過照片「拼湊」(如同拼圖的過程般)我在法國生活的情景,但目的並非僅是透過攝影來憶及過往,而是比較過往與現今之間事物的更迭變化,或許就像羅蘭•巴特(Roland Barthes, 1915-1980)所言:「攝影對我的影響並非在於恢復(時間、距離)已徹消者,而是證實我看見的確曾存在。」 見證我曾於法國巴黎悠悠度過的十三年歲月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