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無非是場綿長無盡的夢境,
走出死亡的幽谷,仍得持續幻影上的人生。
保羅‧奧斯特最憂傷也最療癒的作品
《紐約時報書評》年度好書人生虛無,猶如朝露,曾經的瑰麗與紛亂,
不管人生愛情藝術,都成幻影。
一場空難奪走了摯愛的妻子與一雙幼兒之後,季默教授哀慟欲絕、耽溺酒精不可自拔。他穿上亡妻的衣裳、拼湊兒子的拼圖,藉此虛幻地展延他們早已形體無存的生命。
某天夜裡,他無意瞥見海特曼恩一部喜劇默片的片段,竟引得他發笑出聲,他驚覺內心深處依然殘留著繼續活下去的意志!這位喜劇天才勾起他的興趣,他旋即義無反顧投入一場橫越世界之旅,甚至埋首寫書探索這名自一九二九年即失去蹤影的神祕人物。
當書出版一年後,季默突然接獲一封寄自新墨西哥州某小鎮的來信,邀請他前往該地與海特相見。但六十年來,外界都以為他早已不在人世。這封信會不會只是場惡作劇?正當季默猶疑不前之際,一名深夜不速造訪的陌生女子現身,為他的生命帶來轉機,進而開啟一場危機四伏的幻覺之旅……
作者簡介:
保羅‧奧斯特 Paul Auster
一九四七年生於美國紐澤西州。是小說家、詩人、翻譯家和電影編劇,曾和王穎合導電影「煙」,劇本獲獨立精神獎,並自編自導The Inner Life of Martin Frost。
《紐約三部曲》為其享譽國際的經典作品,另著有《月宮》、《機緣樂章》等十餘本小說。其他作品尚有《孤獨及其所創造的》、《失.意.錄》、《布魯克林的納善先生》,以及詩集、評論集等。奧斯特曾獲頒「法蘭西文化獎」、美國文學與藝術學院頒發的「莫頓.道文.薩伯獎」、法國文壇四大文學獎之一的「麥迪西獎」等,更在二○○六年榮獲有「西班牙的諾貝爾獎」之稱的「阿斯圖里亞斯王子獎」,被譽為最重要、最受歡迎的當代作家之一,作品已被譯為三十餘種語言。
奧斯特的作品常探討人生的無常與無限,筆下的主角也常思考自我存在的意義、尋找自己的人生位置。他擅長實驗性的寫作風格,並在流暢的文字間,暗蘊值得再三玩味的人生哲理。
奧斯特現居紐約的布魯克林。
譯者簡介:
陳建銘
曾譯《查令十字路84 號》、《乞丐國王的時空指環》、《菩薩凝視的島嶼》、《藏書之愛》、《紙房子》、《嗜書癮君子》、《托爾金的袍子》、《書設計.設計書》、《非普通讀者》等。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名人推薦
李維菁(作家)
阿凱(1976 樂團主唱)
陳德政(作家)
馮品佳(交通大學特聘教授)
齊聲推薦
《幻影書》是我最喜歡的保羅‧奧斯特作品之一。他清清楚楚地道出了,人生是幻影,情愛是幻影,藝術也是幻影。
奧斯特在書裡讓人看到了創作的真正面貌是什麼,初始是遺棄與孤獨中的自我對話,結晶成作品的醉人,他也清楚讓人看到,藝術的力量有多麼驚人,可以召喚出多麼高貴的靈魂,藝術同樣也可以召喚出人性中的妖魔,讓人因為渴望掌握創造的權力而爭鬥摧毀彼此。
結果都是虛無,譬如朝露,都成幻影,而曾經發生過的瑰麗與變亂,不管是人生愛情或藝術,成了幻影之書。──李維菁(作家)
一個幻影與追尋的過程,成為浮木,《幻影書》小說中的主人翁緊緊抓著,說不上好好活著,活著是每一日連續拼接的美好回憶和電視機裡放送的孤獨,至少,他得以繼續載浮載沉於巨大的悲傷之海。《幻影書》是保羅‧奧斯特最憂傷也最療癒的作品,她有奧斯特文字的精煉,每一頁的閱讀都讓我們重新孤獨地活在他創造的世界,而這個閱讀經驗也正是生命必然的孤獨。──阿凱(1976 樂團主唱,藝文空間海邊的卡夫卡負責人)
保羅‧奧斯特的每一本小說,都是文字疊出的迷宮;文字的質量稠密厚重,將情節推展到想像力寬遠的邊界。《幻影書》是一部典型的奧斯特小說──人被逼到絕境時面臨的道德難題、抉擇的勇氣、故事中的故事(巧妙地相互指涉)、成串的巧合與隨之而起的意外旅程。
《幻影書》由悲劇開始,也以悲劇結束。孤獨閉鎖的主角在純然的機緣下墜入另一個世界──電影的世界。重讀這本書,讓我聯想起近期的兩部片:向黑白默片致意的「大藝術家」,與同樣關於神祕消失在地球上的導演摧毀自己心血結晶的「雨果的冒險」。
曾拍過電影、寫過劇本的奧斯特,對電影語彙瞭如指掌──實體的細節,與無形的暗喻。而電影,正是一切幻象的總和,也許海特曼恩對自己荒唐人生的回溯,及季默教授對周遭人情事物的認知,都是建立在那片沙漠幻影之上。──陳德政(作家)
國際讚譽
奧斯特的《幻影書》行文優美、布局精巧,……書中人物海特設定頗耐人尋味……比許多有血有肉的演員更加鮮活逼真。──《紐約時報》
無與倫比的動人心弦,維妙維肖描寫一心向死之人……以高明技巧訴說一段刻骨銘心的悲慟故事,奧斯特終究成功回歸其基本人性面。──《洛杉磯時報》
奧斯特迄今最教人不忍釋卷、最瑰奇豐富,也最賞心悅目的一部小說。──《芝加哥論壇報》
全書充滿曲折複雜、黝暗而陰鬱的離奇情節──悲中帶美、美中含悲,實中有虛、虛裡透實……具有強烈力道且能引發共鳴,堪稱作者至今最佳作品……歷歷可見作者傾注深刻感情於他所創造的角色之中。正因奧斯特筆風向來如此,縱使《幻影書》結局哀悽,卻令讀者掩卷時仍懷抱希望。──《Rain Taxi書評季刊》
一部引人入勝又令人目眩神移的小說,無疑是奧斯特的上乘傑作……──《君子雜誌》
奧斯特屢屢向世人展現其出神入化的幻影術……迄今最登峰造極的大膽演出即是《幻影書》。──《波士頓環球報》
時而曲折教人嘖嘖稱奇、時而風趣逗人發噱、時而幽婉引人深思,同時也是一則樸實而動人的故事──彷彿看著作者透過娓娓敘述,一步一步療癒了一名心碎的男子。──《ELLE》
豐沛想像力令人嘆為觀止,《幻影書》興許是奧斯特歷來最佳作品。──英國《金融時報》
名人推薦:名人推薦
李維菁(作家)
阿凱(1976 樂團主唱)
陳德政(作家)
馮品佳(交通大學特聘教授)
齊聲推薦
《幻影書》是我最喜歡的保羅‧奧斯特作品之一。他清清楚楚地道出了,人生是幻影,情愛是幻影,藝術也是幻影。
奧斯特在書裡讓人看到了創作的真正面貌是什麼,初始是遺棄與孤獨中的自我對話,結晶成作品的醉人,他也清楚讓人看到,藝術的力量有多麼驚人,可以召喚出多麼高貴的靈魂,藝術同樣也可以召喚出人性中的妖魔,讓人因為渴望掌握創造的權力而爭鬥摧毀彼此。
結果都是虛無,譬如朝露,都成幻影,而曾經發生過的...
章節試閱
大家都以為他死了。一九八八年當我那本關於海特曼恩的電影專論出版時,他在世間已銷聲匿跡將近六十年。除了一小撮鑽研電影史的專家學者與瘋狂熱愛老電影的影痴,聽聞過這號人物的可說少之又少。他當年存世十二部無聲喜劇短片的最後一部「贏雙倍或全輸光」於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映,兩個月後,沒向任何朋友、同事道別,沒留下隻字片語,也沒對任何人透露去向,海特曼恩步出位於北橙道的租屋處,從此失去音訊。他平日用以代步的藍色狄索托依舊好端端停在車庫,房子的租約還有三個月才到期,租金已預先悉數付清;廚房裡還有食品,酒櫃裡的威士忌也還在,臥房抽屜櫃裡的衣物也半件沒少。根據一九二九年一月十八日當天《洛杉磯先鋒快報》的報導描述:依現場狀況研判,他似乎只是臨時出門走走,隨時會返家。但是,他不但沒返家,而且從那一刻起,海特曼恩彷彿自地表憑空消失。
他失蹤之後一連多年,坊間陸續出現各式各樣關於他下落的謠言、傳聞,不過全屬捕風捉影、不著邊際。其中較可信的幾則說法(有的研判他自殺尋短、有的推斷他慘遭凶殺撕票)也因從未尋獲屍體,皆無法證實,亦無從證實真偽。其間還出現過其他種種論調──更天馬行空、更引人入勝,也更符合此類事件應具備的曲折浪漫情節:有一派聲稱他跑回阿根廷老家去了,還在當地經營巡迴馬戲班子;另一派則說他加入共產黨,匿名寄居在紐約州尤蒂卡、混進當地乳品工廠鼓動工潮;還有人說他成了攀火車雲遊四海、浪跡天涯的無業遊民。假使海特當年名氣更響亮些,那些謠傳肯定會輾轉流傳、長久不息。而他本人則會繼續活在五花八門的穿鑿附會之中,慢慢成為迷離幻境中的不朽傳奇,最後還可能被奉為一生精采絕倫,卻命運詭奇多舛的代表人物。可是,一切都落空了,因為海特才剛在好萊塢嶄露頭角,演藝事業就戛然而止。他壓根沒來得及在世人腦海中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象、教外界牢牢記住他是誰、有何能耐。於是過了幾年後,大家便慢慢忘了他。到了一九三二、一九三三年前後,海特曼恩這幾個字儼然成了明日黃花。如果勉強要說還留下什麼蛛絲馬跡,大抵就是在某幾部早就沒人讀的冷僻怪書裡頭充當幾則注腳罷了。有聲電影時代來臨,先前那些忽明忽暗、悶聲不響的老骨董即刻被世人拋諸腦後。銀幕上再也看不到古怪突梯的丑角在鏡頭前裝瘋賣傻,也沒有豔光四射的摩登女郎隨著沒人聽得見的音樂手舞足蹈。不過才短短幾年,那些影像統統消失無蹤,而且彷彿頓時變成遠古物事,就像史前時代叱咤一時的龐然巨獸,轉瞬之間全部絕跡。
我撰寫的《海特曼恩的靜默世界》裡頭並沒有巨細靡遺記載海特的生平事蹟。那是一部專門探討海特電影的論著,並非他的私人傳記,書中關於他銀幕外行徑形跡的零星著墨,全部引自正式管道:各種電影百科全書、年鑑、傳記或回憶錄、講述好萊塢早期草創歷程的相關史料……等等。我寫那本書的理由十分簡單,不外乎想分享自己對於海特作品的熱愛。至於他個人的私生活實況究竟如何,完全不在我關切範圍之內。與其無端追索他周圍那些虛虛實實,我寧可專注探究影片本身。除了交代他本人出生於一九○○年,一九二九年起下落不明之外,我絲毫沒想過要在書中留下任何餘地,明示或暗指他仍活在人間。就我所知,人死不能復生。一個人能夠維持那麼長久不露半點聲息,那絕對沒有其他可能,一定是死了。
該書由賓州大學出版社印行,截至不久前才剛過的這個三月份,出版距今恰滿十一年。出書後才三個月,少數幾份專業電影期刊和研究學報剛出現零星評論,我就收到一封信。那封信的信封比文具店裡頭賣的尋常信封來得更大、更方正,由於外封用紙質地頗為厚實而高級,我剛開始便理所當然以為裡頭八成是某人的婚宴喜帖或慶生通知。信封上以十分娟秀流利的字體寫著我的姓名與住址。那一手好字若不是出自哪個書法名家,肯定也是位出身名門大戶且受過端正教養、至今仍篤信規規矩矩把字寫好是起碼禮節的人。郵戳顯示該信寄自新墨西哥州的阿布奎基市,但信封上卻寫著另一個地名──天曉得那個地名、鎮名到底是真是假。從頭到尾就只有兩行字,寫著:新墨西哥州夢土鎮青石莊。一看到那地名,我好像還當場笑了出來(不過現在想想,也可能沒笑)。信封上沒有寄件者署名,我只記得一打開信封、正打算取出裡頭的卡片,便隱隱聞到一股幽香,淡淡的薰衣草香氣。
卡片上如此寫道:親愛的季默教授:海特業已拜讀大作,他很想見你一面。敢問先生是否願意至舍下一訪?斐妲史貝林(海特曼恩太太)敬上。
我來來回回讀了六七遍。然後擱下信紙,先踱到屋子另一頭,然後又踱回原地;再把那封信拿起來重讀一遍,因為我想再次確認上頭那些字句是否依然俱在──搞不好,上頭的確有一堆字沒錯,但已經不是我原先讀到的那些句子。接著我從頭到尾多讀了六七遍,可是心裡還是七上八下,姑且就當它是惡作劇吧。過了一會兒,我腦子裡慢慢湧上各式各樣的疑竇,然後接二連三更多疑竇接踵而至,把先前的疑竇統統抹殺。我東想西想,一下這樣揣測,沒一會兒工夫又蹦出另一種揣測,推翻原先那個揣測,然後緊接著又冒出另一種揣測,推翻前面每一種揣測。當下無計可施,我索性跳上車、直接殺到郵局。全美各地所有城鎮不分大小都翔實羅列在郵遞區號檢索名簿裡,假如裡頭根本查不到真有個叫夢土的鎮,那我就大可放一百二十個心、一回家就隨手扔掉那張卡片,當作根本沒收到過就行了。結果,居然給我查到了;夢土鎮(Tierra del Sueño)白紙黑字列在名簿第一冊的第一千九百三十三頁(前後條目分別是阿馬里拉鎮(Tierra Amarilla)與堤黑拉斯村(Tijeras)),居然真是一個擁有獨立郵政支局和五碼郵遞區號、不折不扣的城鎮。當然,光這樣仍不足以證明信中所言為真,只是稍微增加一丁點可信度罷了,而且在開車回家途中,我已下定決心非回覆此信不可。豈有不回之理?我心知肚明:這種信不讀便罷,一旦讀了,絕不可能不乖乖回信,否則下半輩子肯定都得為此牽腸掛肚沒完沒了。
那封回信我沒留下底稿,不過記得當時是用手寫,而且盡可能寫得簡短扼要,把要說的話用短短幾句表達出來。我不加思索,起筆就沿用對方那種平鋪直敘而又莫測高深的語氣。我覺得這樣比較不容易露出馬腳,而且萬一整件事從頭到尾真的只是場惡作劇,那樣寫才不會被躲在背後搞鬼的人當成呆瓜。當時我回覆的內容如下(其中一兩處字詞略有出入):親愛的斐妲史貝林女士:我當然願意與海特曼恩見面。惟不知此君尚否健在?盡我個人所知,他銷聲匿跡已超過半世紀。煩請賜告。戴維季默敬上。
每個人大抵都巴不得天底下所有不可能的事有朝一日終將成真,這或許是大家內心深處都渴望出現奇蹟吧。既然我寫出世上唯一一部專門研究海特曼恩的書,於是就有人順理成章以為只要隨口編造他還活著,我一定會見獵心喜立刻買帳。不料我那時根本不可能買帳(就算想買帳也沒這興致)。那部書說穿了只是極度惆悵之下的產物,儘管書已寫完、也印出來了,但心中惆悵依然未消。提筆論述喜劇默片無非只是表面遁辭,它其實是道奇方怪藥:長達一年強迫自己天天吞服,暗暗冀望它具備(哪怕只有一絲一毫)足以療傷鎮慟的功效。而那帖藥,居然還算具備一點點功效。但那位斐妲史貝林女士(或某個冒充斐妲史貝林的人)絕不可能曉得內情;她絕不會知道一九八五年六月七日──再過不到一星期,就是我的結婚十週年紀念日──當天,我的妻子與一雙幼兒在一場空難中喪生。就算她看到書前題獻辭:謹以此書緬懷海倫、塔德與馬可,也無從得知他們跟我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就算她合理推測那三人對於作者來說必定意義重大,也不可能知道那三個名字事實上代表作者人生的一切──更不可能知道當三十六歲的海倫和七歲的塔德與四歲的馬可一死,作者本人也隨之泰半入土。
那天海倫帶著孩子回密爾瓦基娘家探視雙親,而我仍獨自留在佛蒙特,忙著批改學生作業,打算趁學期剛結束趕緊把成績打完交出。沒錯,我當時是名教員──在佛蒙特的漢普頓大學教授比較文學──沒錯,那是我非得親自完成不可的分內工作。原本我們打算等到二十四日或二十五日再一道出發,但海倫的父親剛動手術切除腳部一處腫瘤,經過全家四口商議的結果,還是決定由她先帶兩個孩子盡快啟程前往探視。由於行程決定得倉卒,臨時還得多處理一件麻煩事:我們必須硬著頭皮去跟塔德就讀的小學交涉,請求校方批准他不用上完二年級期末最後兩星期的課。當時校長雖然表示理解,但面露難色。經過不斷爭取,最後她才勉強予以通融。這件事後來成為我揮之不去的心頭恨(之一)。當初要是她堅守校方立場、說什麼都不同意提前放人,那麼,塔德就只好跟我留下來,不至於跟著賠上一條命。至少,母子三人中就有一人能逃過一劫。至少就有一人不會從七哩高的空中墜落……也不會留下我孤零零獨守原本的四口之家。當然,我還有其他許許多多數也數不清的心頭恨,許許多多說什麼都化解不了的疙瘩、鑽不完的牛角尖,隨時隨地用來折磨自己,而我一再義無反顧地跳進去、一遍又一遍與它們苦苦糾纏。一切都脫不了干係,每件事都環環相扣、彼此牽連,才會導致最後那場悲劇──舉凡我岳父腿上長的那顆腫瘤、那幾天中西部的天候狀況、代訂機票的旅行社電話號碼……等等等等。最慘的是:當時是我自作聰明,執意開車載他們去波士頓搭直航班機。我不放心讓他們就近在伯靈頓機場搭機,因為那樣去密爾瓦基得先搭一趟十八人座的螺旋槳小飛機到紐約轉機。我對海倫說:我一向討厭搭小飛機。小飛機太危險了,我說什麼都不准妳跟孩子三個人自己去搭小飛機。於是,他們順從我的主張,沒去搭小飛機──完全是為了不讓我擔心。他們去搭了大飛機,最可惡的是:還是在我的死催活趕之下把他們送上那架大飛機去赴死。那天早上路上車子很多,等我們千辛萬苦開到春田市、上了麻州快速道路後,我還得一路猛踩油門拚命超速,總算才及時趕到羅根機場。
我現在已幾乎忘了那年夏天自己到底怎麼熬過來的,只依稀記得一連好幾個月,我沒日沒夜以酒澆愁,整個人渾渾噩噩、自憐自艾,也幾乎從沒跨出大門一步,幾乎沒張口吃東西,根本不曾好好洗頭刮臉、換洗衣褲。幸好那段期間大半同事都到外地渡假去了,要等到八月中旬才會陸續歸返,我用不著一天到晚打起精神頻頻待客,一邊聆聽一成不變的悼詞慰問,一邊行禮如儀如坐針氈。當然,特地來訪的朋友都是一番好意,只要有人上門,我都會請他們進來坐坐。只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噙淚相擁與冗長而尷尬的無言以對實在沒有半點幫助。我認為,最好大家都別理我,只要讓我日復一日兀自耽溺在內心的幽暗角落就好。那段日子,我若非爛醉如泥癱在客廳沙發上盯著電視,就是成天滿屋子瞎晃。有時我會躲進兩個孩子的房間,坐在地板上,讓自己置身於他們的東西之間。我已經沒辦法直接想他們、在心中召喚他們,只能試著讓自己玩玩他們的拼圖、樂高積木,努力組合出一個又一個繁複精巧的建築,我藉此彷彿得以再度與他們相聚片刻──藉由反覆模擬兩人生前有血有肉時的動作,虛幻地展延他們早已形體無存的幼小生命。有時我一本接一本翻讀塔德的故事繪本、一張一張整理他蒐集的棒球卡。有時我一個接一個擺放馬可的絨毛動物玩偶,每回進他房間就換一種排列法:上回根據物種分類、這回就依毛色深淺、下回則按大小……這樣,我才得以消磨一個又一個鐘頭、度過漫長的一天又一天。要是哪回實在快要承受不了,我就晃回客廳,給自己再倒滿一杯酒。區區幾個沒有不省人事醉臥沙發的夜晚,通常我都睡在塔德的床上。每次躺回自己的大床,我一定又會夢見海倫躺在身畔,每次我總會伸手想觸摸她,每次總是伴隨心口一陣又急又凶的撕扯倏地驚醒,雙手拚命往空中狂抓、呼吸幾乎停止,整個人彷彿沉入深不見底的大海。入夜後我根本不敢踏進主臥房,但白天我倒經常耗在那兒。有時我會打開海倫的衣櫥,撫摸她的衣物,將她的外套、毛衣分門別類依序排好;或將她平日常穿的洋裝從衣架取下,一件件鋪在地板上。有一次,我挑了其中一件套到自己身上;還有一次,我甚至穿上她的內衣,還用她的化妝品往自己臉上塗。那次化妝的經驗令我十分受用,不過經過後來多方嘗試,我發現香水比口紅和睫毛膏更管用。香水最能夠讓我感受到她的身影恍如就在眼前,而且最持久。說起來也算好運,那年三月我剛送她一瓶香奈兒五號當生日禮物。只要嚴格限制自己一天只用兩回、每回只噴一點點,那瓶香水應該足夠撐到夏天結束不成問題。
秋季班開學後我仍然沒回學校銷假,但我既沒出遠門也沒找心理醫生求助,那段時間我始終待在家裡,繼續沉淪。約莫到了九月底、十月初,我每晚非得幹掉大半瓶威士忌不可。拜酒精之賜,我得以避免動不動就觸景傷情,但酒精同時也阻絕了我對未來的任何想望。一個人要是對未來無所期盼,其實就跟死了差不多。我沒日沒夜處於漫長的昏醉狀態,恍惚迷濛期間,仰藥、開瓦斯的念頭不止一次浮現腦海。雖然我從未真的跨出最後那一步,但如今每次回想,我曉得也就只差那麼一點點。安眠藥就在藥櫃裡,其實我曾三四次從櫃裡取出藥瓶,還倒了幾顆在手心。假使當時的狀況再持續久一點,說不定哪次我就真有勇氣一口氣全吞下去。
海特曼恩突如其來闖入我人生的那個時間點,我就是那副德行。當時我並不曉得那傢伙是何方神聖,對他的名字也沒半點印象,但在就要入冬,屋外樹葉全掉光、眼看即將降下初雪那天夜裡,我無意間看到電視上播出他某部舊片的片段,被逗得笑了出來。這聽起來或許沒什麼大不了,不過那年自從六月起,就不再有任何事物能把我逗笑。當時我感到胸口突然一陣抽搐扯動肺葉,隨即發出咯咯笑聲。我當下明白了一件事:我根本還沒走到萬劫不復的地步,內心深處依然殘留著繼續活下去的意志。其實那從頭到尾也不過短短幾秒鐘。至於當時發出的笑聲,並不是極為洪亮,也沒持續太久,不過還是把我嚇了一跳。一來我居然沒刻意忍著不讓自己笑出來;二來,我並不因為自己在海特曼恩出現在螢光幕上那幾秒鐘內一時忘卻自身的憂傷而感到羞愧。這迫使我領悟:除了想一死了之,我的體內還暗暗埋藏著一股先前萬萬想像不到的某種能量。這並不是那種面對無可挽回的遺憾時,心中泛起虛無縹渺的哀愁或起伏不定的情緒。我當下有了極清晰的體會,實實在在、無可駁倒的體會:既然我還能被逗笑,那就表示我並非百分之百麻木不仁;那就證明了我沒有徹底封閉自我、滴水不漏地隔絕外在世界……
大家都以為他死了。一九八八年當我那本關於海特曼恩的電影專論出版時,他在世間已銷聲匿跡將近六十年。除了一小撮鑽研電影史的專家學者與瘋狂熱愛老電影的影痴,聽聞過這號人物的可說少之又少。他當年存世十二部無聲喜劇短片的最後一部「贏雙倍或全輸光」於一九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上映,兩個月後,沒向任何朋友、同事道別,沒留下隻字片語,也沒對任何人透露去向,海特曼恩步出位於北橙道的租屋處,從此失去音訊。他平日用以代步的藍色狄索托依舊好端端停在車庫,房子的租約還有三個月才到期,租金已預先悉數付清;廚房裡還有食品,酒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