賽金花對國家的功過
關於這個問題,在這裡,首先讓我們聽聽賽金花自己的說法。在〈本事〉裡她說:
洋兵纔進城時,一點紀律也沒有,任著意兒姦淫搶掠,京城婦女因之戕生者,不知道有多少!他們最大的仇敵就是義和團 了,只要見著一個情形稍有些可疑的,便指是義和團,也不問究竟是真是假,立刻按倒就殺,這也是一種因果報應啊。在一個月以前義和團也正在這樣的殺他們呢!我每次出去,只要碰著了這樣事,就急忙跑過去說:「他不是義和團,我敢擔保,我擔保。」這時候洋兵差不多也都認得我,見我一擔保,他們就放開了。就這樣著,很救下了不少人的活命。待後,我乘機向瓦德西說:「義和團一聽你們要來,早逃竄得遠遠的了,現在城裡剩下的都是些很安份守己的民人,我們已經受了不少義和團的害了,現在又被誤指為義和團,豈不太冤枉?」瓦聽了我這話,便信以為實,隨著就下了一道命令,不准兵士們再在外邊隨便殺人,洋兵接到這命令,行動才稍稍歛跡。其實,那時北京城裡當過義和團的人還多著哩!
……
「賽二爺」這個名兒,在那時,也弄得傳遍九城,家喻戶曉了。每天拿著名片來謁見我的人,一個挨一個,有為聯絡情誼的,有懇求代為說項的,我這個人又是『有求必應』,生就來的一種好管閒事的脾氣,有些王公子弟便拜我作乾娘,為的當成親戚走動,好借些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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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開和議時,態度最蠻橫,從中最作梗的要算德國了。他們總覺得死了一個公使,理直氣壯,無論什麼都不答應。尤其是那位克林德夫人,她一心想替她丈夫報讎,說出來許多的奇苛條件,什麼要西太后抵償呀,要皇上賠罪呀,一味的不饒,把個全權和議大臣李鴻章弄得簡直沒有辦法了,我看著這種情形,心裡實在著急,又難過,私下裡便向瓦德西苦苦的勸說了有多少次,請他不必過於執拗,給中國留些地步,免得兩國的嫌恨將來越結越深。瓦說,他倒沒有什麼不樂意,只是克林德夫人有些不好辦。於是便自告了奮勇,作了個說客去說她。我見著了她,她對我的態度還很和藹,讓我坐下,先講了些旁的閒話,然後我便緩緩的向她解釋說:「殺貴公使的,並不是太后,也不是皇上,是那些無知識的土匪—義和團,他們闖下禍早跑得遠遠的了。咱們兩國的邦交素來和睦,以後還要恢復舊好呢,請您想開些,讓讓步吧!只要您答應,旁人便都答應了。」她道:「我的丈夫與中國平日無讎無怨,為什麼把他殺害?我總要替他報讎,不能就這麼白白的死!」我說:「讎,已算是報了,我國的王爺大臣,賜死的也有,讎還不算報了麼?』她又說道:『那不行,就是要太后抵償,也要皇上給賠罪。』說這話時她的態度表示很堅決。我想了想遂說:「好吧!你們外國一個為國犧牲的人作紀念,都是造一個石碑,或鑄一個銅像;我們中國最光榮的辦法,卻是豎立一個碑坊。您在中國許多年,沒有看過那些為忠孝節義的人立碑坊麼?那都能萬古流芳千載不朽的!我們給貴公使立一個更大的,把他一生的事情和這次遇難的情形,用皇上的名義,全刻在上面,這就算是皇上給他賠罪了。」經我這樣七說八說,她纔點頭答應了。這時我心裡喜歡極了,這也算我替國家辦了一件小事。
而齊如山在他那篇〈關於賽金花〉的文章裡,恰恰和賽金花唱反調。在「賽瓦公案真相的商榷」裡我們已經引述了他說「賽金花沒有見過瓦德西」的話,這是我們對於引錄賽金花第一段話的解說,在這裡不再重複。對於賽金花的第二段話,齊如山也講了一個故事,他說:
賽金花手下,有兩個人,一姓劉,名海三,號稱劉三,會說幾句德國話,似乎是洪文卿帶著出過國的廚役(我猜想),說的都是下等德國話,天天帶著德國兵,到各處去敲詐,大家都說,他跟賽勾著手,或說是賽的嘍囉,至於他詐了錢,給賽與否,或分給多少,我不得而知,但他到處是用賽恫嚇人,那是無可諱言的,後被科知府逮捕,科知府,名科兒德斯,即同德國公使克林德,在東丹總布胡同口,遇難未死之頭等漢文參贊,他女兒現在還住北平西郊,聯軍進京,各國都沒有行政機關,德國這個機關,設在崇文門外迤西林氏之屋內,前門在後河沿,後面在西河沿,即名曰知府衙門,科即為知府,一次賽金花找我,請我去求情,我說此事妳可以去求軍官,一定可以有效,她說我求了沒用,你再給說說罷,我說去求求沒什麼不可以,但不一定有效,我問她,你二人是怎麼個關係,我也好措詞,她說:請你最好是不要提我。過了兩天,我恰有事去找科知府,說完了話,我問了一句,說此處有押著的一個劉海三麼?他說有,即問我,你認識他麼?我說看見過,沒說過話,我問他,什麼罪過?他說很重,我說我受人之托,來問詢問訪,他樂了一樂,說受洪夫人之託罷,我也樂了,他接著說洪夫人已經求了兩位少尉,同我這裡的衛隊軍官說過,沒好意思跟我說,但是案情很重,沒辦法,又接著說,他是毀害你們中國人哪,意思是不願我再往下說,我當即問他,我可以看看這個人麼?他說可以,我同一衛兵都是倚仗外人欺害中國人的,看了非常的傷心,及至見到劉三,我跟他雖是熟臉,但未說過話,他自不敢先說,我即問他,有什麼話說沒有,他趕緊就說,請你趕緊跟賽二爺說,求求人情罷,我說好,隨即離開屋子,後來此人果被槍決了。其他一人,大致也姓劉,看情形,似一位開妓館的老闆,同兩個回回出資,與賽金花合夥作買賣,大致是賽出名出人,他們出錢。
……
我想她沒有見過克林德夫人,我雖不能斷定,但以理推之,卻是如此,因為庚子年在北平,不過一個老鴇子的身份(說見後),一個公使夫人,怎能接見這樣的一個人呢?再說我也常見克林德夫人,總沒碰見過她……假如賽金花可以求克林德夫人,試問一個公使夫人,有權答應這件事麼?她丈夫雖然被害,她不過可以要求關於自己的賠償,至於真正國際的事情,萬非她可以主持。
筆者在前文中曾提到,齊文很有真實性,但在「測度」和「我想」上過於主觀。由以上兩段齊文來看,仍然如此。如果我們把賽金花的「賽二爺」這個名兒,在那時,也弄得傳遍九遍」,和齊如山所講的劉三的故事兩相對照,不難想像賽金花當時在京的複雜情況。以她的個性、聰明、漂亮、出身、教養、經歷、職業、作風種種來說,難免有些當與不當,但也很難找出一個標準來衡量她的對與不對,只有根據事後的影響所及就事論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