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這本小書的內容是筆者應復旦大學邀請,2011年十一月下旬在復旦所做「光華傑出人文學者系列講座」的演講,總題目是「闡釋學與跨文化研究」。在復旦一共演講了四次,其中有三講的基礎是2007年元旦後數日,我應邀在臺灣大學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所做高研院人文講座的演講。這次整理成書,除在復旦的四講之外,又增加了「科學與人文」的第五章。所以本書的內容是在臺灣大學和復旦大學兩次講座的基礎上完成的,還包括了在復旦四次演講後的問答。在此我首先要感謝復旦大學和楊玉良校長的盛情邀請,感謝復旦大學外文學院院長儲孝泉教授,感謝臺灣大學人文社會高等研究院院長黃俊傑教授,還要感謝復旦演講後整理問答部分紀錄稿的朋友。
本書的主要內容是以德國哲學家伽達默(Hans-Georg Gadamer, 1900-2002)的著作為基礎,討論闡釋學的基本觀念,並著重討論人文研究在我們這個時代的意義和價值,以及跨文化理解的問題。闡釋學是關於理解和解釋的理論,涉及人類認識的各個方面,而伽達默尤其強調語言和書寫的文本,強調經典和傳統,強調人文和藝術的理解和解釋。他強調說,我們生命中的真和美不是按照數量化的科學方法可以計算的價值,也不是這種科學方法可以窮盡瞭解的價值。這樣理解起來,闡釋學就成為在二十世紀為人文價值辯護的理論,而對數量化科學方法的批評使得闡釋學不僅是一門理論,而且成為一種有相當靈活性和創造意義的藝術。也許正因為如此,闡釋學雖然是二十世紀西方發展出來的一種理論,但比較起如解構論(deconstruction)等其他有一套方法可循的理論來,在學界就始終不是那麼流行。我對闡釋學深感興趣,一個原因正在於這不是一種容易僵化的理論,沒有一套可以按部就班去操作的方法,不是一旦學會就可以到處套用的教條。闡釋學深化我們對理解本身的理解,所以具有哲學的理論意味,而如何理解,理解到怎樣的深度,又和理解者本人的眼界和知識準備密切相關,具有藝術創造的自由度和人文研究獨特的個人性質。我對闡釋學感興趣的另一個原因,還在於闡釋學在西方是以希臘羅馬經典闡釋傳統和聖經闡釋傳統為基礎,也就是以經典及其評注為基礎,來探討語言、理解和解釋的問題。在中國文化傳統中,我們有儒、釋、道的經典和評點注疏的傳統,有文學經典及其闡釋的傳統,所以西方闡釋學討論的許多問題,我們在中國文化傳統中很容易找到相應的問題和討論,也就可以在東西比較研究的框架下來理解闡釋學的許多概念,探討許多問題。我們可以說,普遍的闡釋問題為東西方比較研究打開了一片廣闊的領域。
本書按照在復旦大學演講的次序,第一章首先說明闡釋學這個名稱的來源和基本定義,尤其從中國和西方跨文化研究的角度,討論闡釋問題的普遍性,評論伽達默主要著作《真理與方法》及其重要性,然後大致梳理闡釋學在德國哲學傳統中從施賴爾馬赫、狄爾泰到胡塞爾、海德格爾,再到伽達默的發展歷史,並集中討論闡釋學的幾個基本概念,包括闡釋循環、理解的先結構和先見、理解者的眼界或視野,以及視野之融合等等。第二章討論經典的解釋、傳統對於現在的意義,說明真正的權威不是外在強加於人的,而是經過自己理性的判斷和選擇、自動尊重和服從的權威,最後討論理解的多元與理解的合理性問題,說明文本或事物本身可以為理解提供一個基本框架和範圍,防止脫離文本本意的過度詮釋。第三章討論藝術和審美意識,強調人的精神生活和文化價值的重要,討論康德《判斷力評判》和自亞里斯多德以來為詩辯護的傳統,說明西方藝術,尤其是繪畫藝術的本體意義、審美經驗的「同時性」概念,以及美與真和美與善之統一。第四章討論東西方文化之間的差異和相互理解的問題,差異的存在是毋庸置疑的,但在闡釋學上有意義的問題是:我們要如何克服語言、文化、歷史和社會等各方面的差異,達到不同文化傳統之間的相互理解?在西方,尤其在法國,有一個把中國視為「他者」的傳統,當代美國學者中也有類似的論述。批判這種把文化差異互相對立起來的文化相對主義,是達到跨文化理解的前提。以上四章就是在復旦大學演講的內容,現在整理成書,我又增加了原來就計畫有的第五章,討論科學與人文的關係,通過論述想像在科學研究中的重要,消除科學與人文之間的簡單對立。無論科學還是藝術或人文研究,都是人類認識自然和世界的成果,都是人對自然和人類社會的理解和解釋,也就都是闡釋學關注的問題。伽達默針對十九世紀以來科學主義無所不在的壓力,強調藝術和人文精神的價值,這是非常重要的貢獻。與此同時,我們也要避免把科學與人文簡單對立起來,而忽略了二者在更深層次上的關聯。
語言、表達和理解是人生當中無處不在的普遍現象和普遍問題,在這個意義上,可以說闡釋學包含了一切理解和解釋的問題。但與此同時,普遍的哲學闡釋學也就沒有一個特別具體的角度,不會提供一個可以操作的方法,可以教人按部就班、循序漸進地去解讀一個文本,完成一篇論文。在十九世紀,以天才無意識創造的理論為基礎,施賴爾馬赫曾說,闡釋的任務是最終比作者本人理解得更好,但在二十世紀的闡釋學理論中,伽達默強調理解者各自的視野和闡釋的多元,認為只要有理解,就一定是不同的理解,但不必是更好的理解。如果闡釋只是讓我們知道理解和解釋有多種可能,既不提供一個唯一可靠的理解,也不提供一個可以讓人依從的方法,也許就有人會問:瞭解闡釋學還有什麼用呢?在某種意義上,這正是哲學面臨的一個基本問題。老子出關前,關令尹要他著書立說,以明道德之意,而他一開始就說:「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也就是說,道德之意不是可以言說的,所以讀書大概是無用的。《莊子•知北遊》說得更清楚:「道不可聞,聞而非也。道不可見,見而非也。道不可言,言而非也。」既然不可言說,讀書討論還有用嗎?《天道》篇裡說齊桓公在堂上讀書,在堂下做車輪的輪扁不是就對他說:「君之所讀書,古人之糟魄已乎?」然而《莊子•外物》很有趣的一段,又講出了另一個道理,或者說道理的另一面,那就是用與無用的辯證關係。莊子常說語言無用,惠子就針鋒相對地說,你的語言也無用。莊子卻回答說:「知無用而始可與言用矣。」他接著還舉例說,地雖廣大,「人之所用容足耳」,腳踏的一片地方很小,其他的地方就「容足」而言,都是無用的。可是把腳踏的一片地方都去掉,人還能動嗎?所以莊子總結說:「然則無用之為用也亦明矣。」從實用的眼光看來,人文研究的東西大概都沒有用,既不能生產殺人的武器,也不能生產救人的藥物,既無補於家常日用,又無助於技能工巧。但換一個角度看來,人文研究也許「生產」的是最有價值的東西,那就是訓練人的頭腦和思維,培養人的性情和倫理觀念,使人的生命具有真正的價值和意義。伽達默在闡釋學中強調的,就正是這樣的人文精神。我們今天所需要的,也正是這樣的人文精神。
張隆溪
2012年2月24日序於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