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卻說宋明軒進了號子後,也是跟以前一樣,兩眼一抹黑,跟著人群一味地往裡頭走。他身上帶著不少東西,人多又擠,不一會兒就擠出一身汗來了。一開始他還跟著劉八順一起,到後來聽見人群中有人喊了「領試卷」,就見大家不約而同地往發試卷的地方擠了過去。
上一次趕考時宋明軒也是聽了這喊聲就擠過去領試卷,可那時候他才十五歲,細胳膊細腿的,在人群中被擠來壓去,這大熱天的,一股子的汗味全混在了一起,加上他那日早上吃得不好,頓時就噁心得想要吐了,這次他有經驗了,故意不擠進去,等著人群稍微散開一些了,才順著人流往裡頭去。第一場考的是八股文,不過就是一千來字,若是發揮好,不消一夜也能寫好的,宋明軒這會兒倒是一點也不著急。
他在人群中尋了半天,終於找到了被擠在前頭的劉八順等人,便向他們招了招手。
劉八順見宋明軒在後面,停下來等他。
考棚裡的號舍是按照每個考生的出生地來分的,宋明軒和劉八順他們都是河橋鎮來的,因此都分在差不多的地方。
宋明軒領了考卷後,揹著身上的書簍子,帶著劉八順等人一起去找號舍。
進了號舍,劉八順也傻眼了,這長長的巷子、一眼看不到邊的號舍,讓人心裡直發怵。還當真和宋明軒那日在玉山書院說的一樣,但凡是胖一點的人,都要橫著從巷子裡走進去。
宋明軒帶著劉八順和王彬到了他們的號排前,劉八順看了一眼自己的牒譜,並不跟宋明軒一起,倒是王彬和宋明軒是同村人,因此在一條號舍裡頭。
宋明軒便先送了劉八順過去,把一應的東西都替他打點好了,這才小聲地囑咐道:「劉兄弟,我和王兄就在你前面一排,若是出什麼事情,只管喊一聲,好歹也能有個照應。」
劉八順這時候早已經緊張得腳底打飄了,他頭一回下場子,雖然已預料到會是這樣一個場面,可還是應驗了那句話:想像太豐滿,現實太骨感。
劉八順把考題板架好了,宋明軒在外頭替他遮起了雨布,擋著頭上熱辣辣的太陽。劉八順掃了一眼號子裡頭亂七八糟的蜘蛛網和半個廢棄的鳥巢,呆愣愣地坐了下來。他從來都沒想過,原來秋闈會是這樣的!
劉八順見宋明軒幫他打理好了,便起身送他出去。
宋明軒這才揹上了自己的書簍子,急急忙忙地回到了自己的號舍,待剛把自己的東西收拾好了安頓下來,看管這一條號舍的考官就在號子的巷口敲起了鑼鼓,正式鎖上了號門,開始了長達兩天一夜的考試。
宋明軒這次運氣不錯,號子的位置在最門口的地方,並不是在最裡頭。上回考科舉的時候,宋明軒的號舍在巷子的最裡頭,邊上就是糞號,雖然他肚子不舒服倒是方便了他去裡面出恭,可那臭氣熏天的氣味,當真是把他所有作題的思路都熏得丁點兒也不剩了。更鬱悶的是,但凡有人去他隔壁出恭,宋明軒只要聽見了那些噗嚕嚕、呼啦啦的聲音,自己的肚子就忍不住又疼了起來,足足折騰了幾天幾夜!想起上一次的遭遇,他還有些後怕地擦了擦腦門上的冷汗。
卷子一早就領了過來,可他這時候倒是不著急答題,畢竟時間還早。他把放在書簍子裡的東西一樣樣地安置好了,這才把考題板隔上了,打開卷子看了起來。
這次宋明軒再來考試,卻也有不如上次的地方,比如上次他才年方十五,個子很矮,壓根兒就碰不到這號舍的頂頭,可這一次他卻只能彎腰答題了。稍稍弓了一會兒身子,宋明軒便覺得脖子痠得厲害,因此蹲了下來,上下左右地活動了一下筋骨,看著太陽從東邊一直繞到西邊去。
中午的時候,因為大家都是吃飽喝足才過來的,所以並沒有多少人生火做飯,到了晚上就不一樣了,大家夥兒都拿著傢伙開始做起飯來了。宋明軒把早上吃剩下的煮雞蛋熱了熱,又蒸上了一塊香噴噴的桂花糕,美美地吃上了一頓。
第一天基本上都是在審題,很少有人開始往卷子上謄寫,宋明軒細細地把這麼多年來學過的東西都想了一遍,覺得已經有些胸有成竹了,這才合上了卷子。
這時候考場裡已經響起了打更的聲音,到處都是此起彼伏的呼嚕聲。宋明軒翻開書簍子,把趙彩鳳為他整理的耳塞和眼罩拿了出來,把書簍子往地上角落裡放好後,側身坐上了答題板,靠在牆上睡起了覺來。
這樣睡覺其實並不怎麼能睡著,但宋明軒一想起過後幾日還要熬下去,便覺得不睡又不行,於是又站起來,點了火摺子,去書簍子裡頭找出趙彩鳳為他準備的安神丸,吃了一顆。
不過半盞茶的時間,宋明軒果然就睡著了……
趙彩鳳在家裡雖然睡著床,睡得卻並沒有比宋明軒安穩幾分。雖說這兩天白天很熱,但是畢竟入了秋,晚上還是有些涼意,也不知道宋明軒睡覺的時候會不會找一件衣服自己蓋一下?趙彩鳳想到這裡,越發就睡不著了,因此便起身想去外面透透氣。
走到客堂的時候,瞧見宋明軒原來住的房間裡布簾挽著,裡頭黑漆漆一片,空無一人,趙彩鳳便點了一個油盞,往裡面走了進去,在宋明軒的書桌前坐了下來。
宋明軒雖然窮苦,但是個人習慣卻很好,書桌上整理得乾乾淨淨、一塵不染。趙彩鳳順手拿起一本書來,瞧見裡頭夾著一張小紙條,上面的字雖然是繁體,可趙彩鳳卻還是認得──彩鳳,執子之手,與子偕老。
趙彩鳳微微一笑,把紙條又夾回書裡,翻了兩頁,又看見一張紙條,上頭寫的是一首五言短詩歌──此去名利場,但求青雲路;只恐天弄人,不待及第時。生當復來歸,死當長相思;結髮為夫妻,恩愛兩不疑。
趙彩鳳看著手裡這薄薄的紙片,饒是自己古文學得不好,但這幾句簡單直白的詩句,她還是看得懂的。這是宋明軒留給她的詩,告訴她,自己去求青雲之路了,就是怕天意弄人,沒辦法等到及第這一天,如果自己還活著,就一定會回來,如果自己死了,必定生生世世想著趙彩鳳,只要能活著回來,那必定要娶她為妻!
趙彩鳳一時間已是淚如雨下,眼淚滴到這染墨的宣紙上頭,片刻間就染出了一團黑色的墨跡來。她慌忙擦了擦眼淚,手指微微顫抖著,把這紙條又夾回到書裡頭。
其實宋明軒在寫這首詩的時候,心裡也是充滿了忐忑。對於別人來說,科舉之路雖然殘酷,但大不了就不考了,在身體出現問題的時候,大多數的考生都是以保命為先。可宋明軒這次卻是卯足了勁,非要一雪前恥,打算交出一張讓人滿意的答卷。他迫切希望自己能中舉人,因為他迫切想改變自己現在的生活狀態。他想擔負起一個男人應該擔負的,而這一切,只能靠他手中的這支筆。
趙彩鳳將宋明軒讀過的書抱在懷中,抬起頭看著窗外那一輪蛾眉彎月,臉上的淚痕已乾,露出淡淡的笑容來。宋明軒大概從來沒想過要親手把這些交給她吧?他想得真周密啊,若是宋明軒真的在考場裡頭出了些什麼事情,她們整理他東西的時候,必然也會看見這裡頭的紙條,只是現在,趙彩鳳早看見了幾日而已。
趙彩鳳想到這裡,心裡暗暗罵了宋明軒一句迂腐!不過就是去考個試而已嘛,用得著這樣像是上刀山、下火海一樣嗎?居然還偷偷寫了遺言!不過這樣悶騷的性格,才是真正的宋明軒吧。
趙彩鳳又把那紙條從書中拿了出來,出門打了水,碾了一點兒墨,拿筆蘸飽了墨水,在這首小詩的下方寫了「已閱」兩個字。趙彩鳳倒是很想看看,宋明軒回來時發見這東西已經被她看見過了,會是什麼樣的一個表情?
宋明軒吃了一顆安神丸後,倒是一夜睡得安穩。到了第二天早上,天才濛濛亮的時候,已經有人在巷子裡升火做早膳了。很多考生在家裡頭都是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為了出來考試,可能現學了一下生火,可是技術不過關,因此弄得整個巷子裡煙熏火燎的。幸好宋明軒這次的號舍在門口,倒是沒有被熏到。
考試的時候,考生之間不能交談,因此每條巷子裡都會有巡考人員監督,但是允許考生自說自話,所以有的考生會一邊答題,一邊還在嘴裡唧唧歪歪的,這時候趙彩鳳給宋明軒準備的耳塞就起了大作用。
昨天花了一天的時間審題,到了今日下午就可以開始寫起來,入夜寫完一遍草稿,第二天白天謄寫好了,就可以交卷,剩下的時間好好休息一下,準備下一場的考試。
宋明軒不緊不慢地磨著墨,伸手往筆筒裡面摸出幾支毛筆,攤開掌心的時候就瞧見了趙彩鳳給他做的那支胎髮筆。說實話,這筆的做工真是夠粗糙的,宋明軒在家裡寫過幾次,只要墨水一蘸多,上面的胎髮筆頭就會掉下來,實用性有待改進。可是不知道為什麼,宋明軒還是把這支筆給帶了進來,好像只要多看幾眼,自己就會跟著交好運一般。
宋明軒拿起這支筆,蘸飽了墨在一旁的草稿紙上寫了兩個字,等反應過來的時候,才發現自己寫的是彩鳳兩個字。宋明軒忍不住笑了笑,收起筆來,重新拿了一支小號狼毫筆,略略弓背,低著頭開始答卷。
約莫寫了有大半個時辰後,日頭也越來越辣了,宋明軒便出門把油布掛起來,這時就瞧見已有巡考的兵丁拖著口吐白沫的人從巷子裡出來。因為巷子太窄,三個人根本無法並排走路,只能一個人先揹著,另一個人從後面推著往前,等過一段路後,兩人再輪換一下。
上一次他的考舍在最裡頭的糞號邊上,倒是沒見到什麼人從他眼前這樣過去,這會兒看了一眼,便覺得有些心驚肉跳的。宋明軒努力不去想那人蒼白的臉色,稍稍平復了一下心情後,又繼續寫了起來。
這一寫簡直就是渾然忘我,等宋明軒放下筆的時候,早已經過了午時。這時候巷子裡到處都是燒飯的香味,有錢人家的公子哥兒也不知道帶了多少醃製好的雞鴨魚肉,燉成肉湯真是讓人口水直嚥。宋明軒也忍不住嚥了嚥口水,心道這要是一個窮秀才在邊上,光聞這香味怕就只會嚥口水,連答題都不會了。
幸好宋明軒的行李裡頭並不缺這些,趙彩鳳給他放了一大塊醃肉條,雖然進來的時候被兵丁們戳出了好多窟窿,看著有些難看,但還是能吃的。宋明軒切了一條肉下來,放在蒸籠裡頭蒸著,下面則燒上熱水,把桂花糕碾碎了放進去,做成一碗麵糊。他向來不挑食,覺得這樣就是世上最好的美味了。
第一天和第二天就這樣平平安安地過去了,到了第三天,宋明軒這條巷子裡連續被拉出去了三個人。宋明軒這時候再看看趙彩鳳給他準備的東西,那可真是名副其實的能稱作福袋了!睡不著可以吃安神丸,有蚊蟲蛇蟻可以薰香囊,胃難受了可以吃健胃消食丸,太熱頭昏的時候來一顆提神醒腦丸。
宋明軒覺得自己猶如神助,直到第三天還是精神奕奕的,除了下巴上的鬍渣有些長以外,他用洗臉盆照了照自己的模樣,並沒有像上一次一樣,第三天就發現自己成了牛鬼蛇神的樣子。
趙彩鳳這兩日也沒有閒著,第二天下午靠晚的時候還去了一次貢院,給那個在外面守著的漢子送了一些吃的,囑咐他好好盯著,千萬別睡過去了。
趙彩鳳遠遠地看著那些侍衛們守著的門口,果然有幾個人被人拖著從裡頭出來,那些侍衛臉上都是冷冷的神色,拖著面如死灰的書生,就跟拖著屍體一樣,扯著冰涼的嗓音喊道:「王彬!河橋鎮王彬的家裡人在嗎?」
趙彩鳳一聽,王彬可不就是王鷹的堂哥?急急忙忙地就迎了過去,果然瞧見他家的下人也迎了上來,上前將他從侍衛的手裡攙扶了過來。
「堂少爺,你怎麼樣了?怎麼樣了?」
王彬這時候面如死灰、口吐白沫,連話都說不出來,一雙眼雖然勉強睜著,卻好像時不時要翻白眼一樣。
趙彩鳳見幾個小廝都嚇得沒了主意,急忙上前道:「送去藥鋪吧!這兒離哪個藥鋪近一點?救人要緊啊!」
那小廝在劉家見過趙彩鳳一眼,也無暇辨認她是誰,見她這麼說,忙開口道:「快抬上車,到朱雀大街找姑爺去!」
一旁的小書僮見了,急得抹淚道:「少爺,您可千萬別有事啊,不然回去夫人可要打死我的!您快睜開看我一眼啊!」
趙彩鳳見那孩子不過十一、二歲的樣子,拍了拍他的腦門道:「別哭了,你吵得你們家少爺不安生,他回頭醒了也該罵你了。」
這時候幾個人已經把王彬給抬上了車,小書僮去侍衛那邊揹了王彬的書簍子。
方才那個年長一些的小廝見趙彩鳳還有點主見的樣子,遂開口道:「姑娘,要不然您跟我們走一趟吧?萬一……」
趙彩鳳明白他的意思,這王彬沒事最好,萬一有事,他們幾個在外面守著的,少不了就要遭到連累,她是唯一一個目擊證人,到時候好歹能幫他們說上幾句好話。看來這小廝的腦子還算靈活,都這個時候了,還能想到這些。王彬畢竟是一個村的,趙彩鳳也不想他出意外,便點頭道:「行,我跟你們一起走一趟。」
趙彩鳳跟著他們一起去了朱雀大街的寶善堂,正巧杜太醫從宮裡下了值回來,見眾人把王彬送了過來,忙不迭就讓人抬上了二樓自己看診的診室裡頭。
杜太醫按住脈搏診治,幾個小廝全站得筆直,大氣都不敢出。
趙彩鳳也皺著眉頭瞧王彬的症狀,雖說她是法醫,但一些基本的醫學常識還是具備的。方才在馬車裡的時候,她就覺得這王彬應該是中暑了。因為口吐白沫的症狀並不算太常見,一般來說都是癲癇或者中毒居多,要不就是中暑。如果王彬有癲癇,說什麼趙彩鳳也不信他們家會讓他來考科舉;如果是中毒,嘴唇和指甲又沒有明顯的紫紺,所以也不應該是中毒。那麼,十之八九就是中暑了。
「放心好了,沒什麼大礙,大概是這幾天日頭太大,中暑了。我先給他施針,一會兒等他醒了,你們送他回去,我會派店裡的夥計把藥送去府上的。」
那小廝見杜太醫這麼說,也鬆了一口氣,擦了擦額頭道:「姑爺,幸好有你在,不然我們幾個小的可真是要被嚇死了!」
杜太醫安慰了他們幾句,又問:「那現在貢院外頭還有人候著嗎?」
「見王少爺出來,大家都過來……對了,咱家少爺還在裡頭呢!我得趕緊回去!」那人想起劉八順還在裡面,急得直拍大腿。
杜太醫便笑著道:「放心吧,這只是意外而已,要是每個考生都這樣,那還有誰敢去考狀元?你們先把王少爺送回去,然後換一些人過去守著。這都第三天了,明天裡頭也要換場子。」
幾個小廝見杜太醫這麼說,也都放下了心來。
那劉家小廝轉身見趙彩鳳還在這邊,便開口道:「姑娘,那一會兒您先跟我們回劉府,等我們把堂少爺送回去,小的再送您回去吧?」這會兒外面天色已經暗了下來,若是讓她一個女孩子自己回去,只怕也不大安全,所以他便這樣提議。
趙彩鳳倒是覺得沒這個必要,太陽下山到天黑那還要大半個時辰,朱雀大街雖然離討飯街是有些遠,但這一帶很是繁華,到處都是街燈,就算天黑了也不至於看不見路。唯一就怕她要是回去晚了,楊氏又要擔心罷了。
「沒關係,我自己走回去就好,路也不遠。」
那小廝聞言,就越發不好意思了,開口道:「那怎麼行?回頭讓我們太太知道了,又要罵小的做事不經腦子了!」
杜太醫見了,便開口道:「你們送堂少爺先回去吧,我派寶善堂的車送這位姑娘回去。」
趙彩鳳原本也是要推辭的,可想想坐車怎麼也比走路舒服,再說她要是一個勁兒地推辭,也顯得有些矯情了,便笑著應了道:「那就多謝杜太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