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泥地上留著一道深深的卡車輪胎痕。只見一名小女孩埋頭對著輪胎痕。
小女孩看起來就像是夢遊仙境的愛麗絲,一心想要進入深藏在輪胎痕中的神奇國度。她的後腦勺像開了一朵紅花,頭蓋骨的內部就暴露在空氣中。
距離不到十呎處,有個少年橫躺在地。子彈從少年的背部進入身體,在體內彈跳了一陣,最後從肚臍附近飛出體外。他的腹部開了一個大洞,腸子從腹腔掉出來。兩個小時前下了一場雨,經過雨洗,腸子呈現閃亮的粉紅色。少年的雙脣微開,露出了可愛的門牙,彷彿有什麼話沒有說出口。
順著輪胎的痕跡往前走,會抵達一個只有二十戶人家的小村落。
村子的廣場被挖了一個大洞,上面堆疊了許多屍體,他們的皮膚都因燃燒不完全而冒煙。現場混雜著肉被烤熟的味道,與毛髮被燒焦的臭味。被燒到一半的肌肉陡地收縮,使得大家都像腹中胎兒那樣蜷曲起身體。他們身上的骨頭因無法承受肌肉收縮產生的拉力而折斷,導致四肢在非關節的部位,仍出現不自然的彎曲。彎曲的手與腳交錯在一起,使得坑洞看起來像是蜘蛛的巢穴。
全部的人都死了。
全部的人早就死了。我打開門,看到我的母親,葬儀公司早已依照華盛頓州法的規定,對屍體進行了防腐處理。防腐液讓她擁有一個端正的臉龐,她的臉也經過仔細化妝,露出永恆且虛偽的安詳表情。
「看看你的背後。看看所有的死者逝去的身影。」
聽媽媽這麼說,我轉頭望去。我看到一個廣大的世界向前延伸,死者們都揮著手對我微笑。從人類開始土葬同胞以來,所有的死者,都在我的眼前。其中有些死者的身體是完整的,有些死者的身體則有所缺損。我不知道我為何會明白沒有頭的死者正在微笑,但他的確在微笑,而且正好奇的把玩掉到身體外的腸子。
「大家都已經死了吧?」
我回頭望向死去的媽媽,如此說道。媽媽則點點頭,指著我說:「是啊。你看看自己的身體。」
我朝自己的身體望去,發現身體已經開始腐爛,這時我才意識到自己已經死了。
在遙遠的一方,人類有史以來的所有死者,都緩緩地朝著某處前進,看起來宛如一條長河。
我問媽媽,這裡是不是死後的世界?媽媽輕輕地搖頭。在我小時候,她都是用這個動作來糾正我的錯誤。
「不是,這裡是原來的世界。是我和你一起生活的世界。是我們努力工作,與陸地相連的原來的世界。」
原來是這樣,我如此答道。並且因為感到安心而流下了眼淚。在死者的隊伍中,我看到幾個熟識的臉孔。包括在年幼時就因癌症而死去的班哲明,還有頭顱早已不知去向的爸爸。
接著,媽媽拉起我的手,引導我走進行列中。
「來,走吧。」
我點頭,和母親一起走進前方的死者行列中。我第一次上學時,也是這樣的情景。我一面流下懷念的眼淚,一面跟著媽媽走。同時,我看到剛剛那名埋頭於輪胎痕、頭部中彈的小女孩,還有背部中彈、臟器從腹部流出來的少年,以及在坑洞裡被火燒的人們,都和我們一起走入死者的行列。
2
殺了我的母親的,就是我。
我曾用大量槍枝與子彈殺了許多人,但在殺死自己的母親時,不需要槍枝與子彈。「是」這個字和我的名字加在一起,就讓我的母親失去了生命。
我過去殺了許多人,大多是用槍枝與子彈。
我也曾用刀子殺人,但老實說,我不太喜歡。我的同事裡有許多用刀的達人,專門承接用刀子暗殺的委託。他們會悄悄地接近目標,然後割斷喉嚨,接下來切斷想要拿起武器的雙手肌腱,再順勢割裂大腿內側的大動脈,最後一刀刺進心臟。這一連串的動作,他們不到三秒就能完成。
我雖然沒有想過要把這種技術學到極致,但我有信心在必要的時候也能做得很好,再加上一向慣用的槍枝與子彈,我今後應該會繼續以殺人為業。尤其,二○○一年的某個早晨,紐約市的兩棟高樓,被一架飛機撞上之後,更是這麼認為。
在這之前,不論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再怎麼愚蠢,至少在表面上會禁止暗殺。上個世紀的美國總統福特簽署了一二三三三號行政命令,所以不論是把毒品販賣到世界各地的南美大毒梟──巴布羅‧艾斯科巴,以及阻擾美國推行中東政策的眼中釘──薩達姆‧海珊,都沒有被美國政府暗殺。
這道行政命令規定,合眾國政府的所有人員都不可從事暗殺行為。雷根、布希、柯林頓也都依照「規定」推行政策。暗殺並未完全消失,但是這道行政命令使得暗殺這個手段的風險變得很大。換言之,暗殺變成一種很麻煩的手段。因此和「政府公開介入」、「政府發動戰爭」比起來,暗殺的排序便一直往後,除非是在極度保密的狀況下,才有可能採暗殺這個手段。
但美利堅合眾國就算不方便使用暗殺手段,依然可以找個藉口,隨心所欲地發動戰爭。用偷偷摸摸的方式殺死一個人,如果事情曝光,一定會被媒體撻伐;但是正大光明地殺死一大群人,受到的道德批判反而會小得多。不知是哪個人說的:一個人的死亡是悲劇,但一百萬人的死亡就不算什麼。與殺死一個人相比,殺死數萬人更容易高舉正義的大旗。至少,過去的世界是這樣子的。
但是從值得紀念的「轟炸本土」日之後,上述的想法便開始鬆動。雖然政府不能公開大聲張揚暗殺這件事,但在華府眼中,暗殺已成為一個值得考慮的選項。基於各種理由,例如「對抗恐怖主義」、「人道上的考量」,一二三三三號行政命令所封印的黑暗面,已漸漸地解開了。
所以,我成了一名殺手。但這並非因為我一開始就想當殺手,而是我所在的職場必須進行愈來愈多的暗殺任務。除了暗殺以外,我們還有其他各種任務,但是我們情報部隊的特種搜尋群i分遣隊,是由美國五個軍種──陸軍、空軍、海軍、海軍陸戰隊、情報部隊組成的特種部隊,並且歸特種作戰司令部(SOCOM)指揮,同時也是唯一一個執行暗殺任務的部隊。在上個世紀中,綠扁帽部隊、以及名為三角洲部隊的陸軍分遣隊也都曾經負責暗殺任務,但時至二十一世紀──也就是現在──這些任務主要都由我們情報部隊的食蛇者(Snake eater)來負責。因此特種作戰司令部所屬的其他部隊,例如海軍陸戰隊的長距離偵察巡邏部隊(LRRP)以及海軍的海豹部隊(SEAL),都蔑稱我們為「濕刑執行者(Wet works)」。濕刑這個名詞從冷戰開始就是暗殺的隱喻,約翰‧勒卡雷與格雷安‧葛林的小說,都曾使用過這個名詞。
或許大家可以回想一下,電影《魔女嘉莉》的某張知名海報。一群愛欺負人的孩子把豬血倒在西西‧史派克身上,而史派克就這樣可憐兮兮地站著。我們的工作(的一部分)之所以被稱為「濕刑」,就是因為也同樣是讓人流血的工作。唯一不同的是,在我們的任務中沾滿的是人血。這就是美利堅合眾國的斬首部隊──情報部隊的特種搜尋群i分遣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