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素人是可以亂入的--《笑的童話》序/袁瓊瓊
《笑的童話》是一個愛情故事。書中雖然不乏一些男人女人當眾宣淫的描寫,然而這愛情其實不是人與人之間的。書裡的愛情存在於男主角與世界之間。這位男主角無名無姓,只在某處出現過形跡可疑的「菲哥」二字,似是指男主角,又似是指某電視主持人,套用張萬康的句型就是:說是他也可以,說不是他也可以。
書中的這個「我」,整個的面目模糊。沒有他的長相,沒有他的職業,不知道他的知識水平,不知道他的年紀,不知道他哪裡人,本省或外省,只知道他「不是」山地人。對於「我」,我們比較知道的,不是他「是」什麼,而只是他「不是」什麼。
我們知道他「不是」有錢人,「不是」好丈夫,也「不是」好父親,甚至有可能「不是」個正常人。他經歷了什麼,作者沒有描寫,在故事開始的時候,「我」已經在生命的谷底,生意破產,老婆棄他而去,和念國小五年級的兒子相依為命,而似乎兒子照顧他比他照顧兒子的時候還多。
因為書中人物,從微不足道的腦性麻痺乘客,到「戲份」重大,對「我」的命運產生扭轉效果的海梨仔,張萬康都不吝描繪,讓人看到其形貌栩栩,所以我認為獨薄於這個「我」,是作者有意為之,或許模糊化可以造成一種普遍感,這個人物不只是他自己,還代表某個階層,某個群體。
而對這個「群體」的界定,並不是社會學那種。書裡的「我」,與其說是貧窮階層的代表,或者失敗或失意者的代表,我寧可認為他是那種熱愛生命熱愛世界,卻得不著相等回報的人。
在生命中的某一天,「我」決定自殺。他的自殺計劃是跳101大樓。帶著兒子,是因為想讓兒子目睹他跳樓的場面:
「孩子你會因我的死亡更強悍,更獨立。意外目睹我的一場死亡,或許有那麼幾年或更久你會感到恐懼,然而正因為這場遭遇你將不必也不再對任何事物懷以恐懼。」
「那是老爹盼望你強悍的手法。我把死亡作禮物送給你。你要懂爸爸,爸爸給的與其說是死亡,不如說是生命。只有死亡才能體現生命。」
這樣重大的命題,將死亡作為「生命禮物」來贈與。但是「我」的態度卻極為「憨顢」,甚至糊塗。
雖然「我」自己說自殺這件事他「醞釀已久」,但是他毫無計劃。忽然就決定要到學校接兒子。在去學校的路上,邊走邊做自創的平甩功「進階版」。學校正在上課,老師不讓他帶兒子走,他跟老師吵架,又隨口編了自己得癌症的理由。等老師終於放行,兒子的大書包成了問題,於是就索性出清內容物,打包寄走。
身上只得千把元,又還要帶兒子一同上台北,所以只好坐火車(他跟兒子說高鐵爛透了)。明明已經沒錢了,他還替隔壁座的大學女生買飲料和便當。結果到了101,剩下的錢不夠買門票,於是他讓兒子買兒童票上高樓去「觀賞」台北全景。自己那個要從高樓跳下來的計劃就此趕不上變化,宣告破滅。
「我」的自殺之旅,充滿了隨遇而安的氛圍,似乎「死不死」和「活不活」是可以相提並論的事。「我」一下憂鬱,一下又充滿了祥和之感,偶爾甚至還感覺快樂。
看張萬康的小說是個混亂的經驗,我得不斷的從自己現有的認知中退出,去嘗試理解「我」的生命情景。雖然一般看法,一個準備去死的人,還活得如此繽紛熱鬧,是非常奇怪的。通俗點講就是:這個要去死的人,周身一點「死亡的氣息」也沒有,甚至作者也不準備用陰暗的氣氛來干擾他。「我」看到什麼都讚嘆不已,好像透過死亡之眼發現新世界。看到女人他全想上,看到男人他全想挑釁。這樣一本,或許應該界定為思考死亡(或思考生命)的書,卻被張萬康寫成了某種嘉年華,那些好鬥,雜交,嗑藥,醉生夢死,完全可以被界定為「社會所不齒」的群類,在張萬康的書寫下活蹦亂跳,生猛激突,似是比所謂的「正常人」,要活得更豐富更有生命感。
張萬康從出道以來,外界一直有兩極化的評價。喜歡的極喜歡,厭惡的無法卒讀。我個人應該是兩種都有。在閱讀的時候,事實上同時在這兩種感受間進出。有些部份覺得「這傢伙亂寫」,有些部份卻覺得太厲害了。但是全書看完,卻不能不感覺內中有無以名之的,極粗糙,卻又廓然完全的什麼。
他的寫作渾似毫無章法,看不出脈絡結構。但是如此行雲流水,讓人不由得讓他帶來帶去,等到終於繞到了山停水窮之處,掩卷之餘,發現自己被張萬康帶著在遊樂場裡已經兜完了一整圈。故事在說什麼無所謂,重要的是你玩過了。
在書後附錄裡,張萬康解說他的寫作,用了「素人是可以亂入的」為自己開脫,事實上我以為這句話是張萬康「精神所在」,雖然現在已經是成名作家,不過張萬康一直保持素人精神,隨心所欲的亂入。這到底是某種天份,還是他自己刻意造作,進而成為他個人風格,這一點其實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以亂入為表,內裡其實計算精準。看上去似是嬉笑怒罵,骨子裡卻懷抱巨大悲傷。
在書的前半部,「我」帶著兒子坐在火車上。他感受著窗外雪山隧道的美景,又突然對隔座的大學女生產生了龐大的熱情。於是順理成章開始把妹。他跟女大學生擠到火車的小廁所裡,渴望發生點什麼,卻又臨時改變主意,讓對方全身而退。或許正因為準備結束生命,「我」反而看到生命之美無所不在。他對女大學生的那段幾近無厘頭的告白,若說是對著某個對象,不如說是對著這個世界。「我」對於這個世界的傾慕,深情,得不著回報,自覺受傷害,卻又依舊決定原諒。那整套的喃喃,雖然似是有個傾聽對象,其實更像是自我表白或某種控訴:
「只有我愛你,你一片空白。甚至你無法在一片空白中鍾愛我或需要我。你的角色只是聽,你無須回應。因為你太假了!
「我希望你好好聽,聽完還可能愛上我,但我沒差,我大不了犧牲自己讓你愛我。
「因為我是徹頭徹尾,包括在厠所的每一句我是用心對你說話的。的並且我不惜用自己的身體和你的身體對話,我的動作和你的動作對話。」
如同那位女大學生,世界對他的告白也並無回應。於是「我」說:「不過我願意原諒你。」
赫拉巴爾為他的小說〈中魔的人們〉創了一個新詞:巴比代爾(PABITEL),赫拉巴爾自己解說「巴比代爾」是怎樣的一種人:
「這是一些身處極度灰暗之中而又能『透過鑽石眼孔』看到美的人。
他們善於從眼前生活中找到快樂,善於用幽默,哪怕是黑色幽默,
來極大的裝飾自己的每一天,甚至那些最悲慘的日子。
他們說出的話被那些理智的人看作是不合理的,
他們所做的事情是體面人不會去做的。
他們滔滔不絕地說個不停,彷彿語言選中了他,
要通過他的嘴巴來瞧見自己。」
我覺得赫拉巴爾這段話完整的形容了「我」在書裡所代表的族群。對於這類人的價值,我無法比赫拉巴爾說的更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