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的某天夜晚,腮腺炎圍攻我們這大家庭的期間,我年紀最小的妹妹法蘭妮被送進了我和大哥西摩共用的,看似不受病菌侵擾的房間,嬰兒床之類的玩意兒也都跟著來了。那時我十五歲,西摩十七歲。大約凌晨兩點左右,新室友的哭聲吵醒了我。我靜靜躺了幾分鐘,維持不動聲色的姿勢聽她吵鬧,直到我聽見,或者說感覺到西摩在隔壁床上翻了個身。在那段日子裡,我們都會在兩床之間的床頭櫃上放手電筒,為緊急狀況預作準備,而就我印象所及,那種狀況從未發生。西摩打開手電筒,下床。「奶瓶在爐子上,媽說的。」我告訴他。「我不久前才餵過她。」西摩說:「她不餓。」他在黑暗中走向書櫃,以手電筒光緩慢來回照射層架。我起身坐在床上。「你打算做什麼?」我問。「我想我也許可以讀些東西給她聽。」西摩說,並取下一本書。「她才十個月大呀,老天。」我說。「我知道,」西摩說:「十個月大的嬰兒也有耳朵,我可以讀給她聽。」
西摩當晚就著手電筒光讀給她聽的是一個道家的故事,他的最愛。即使到了今天,法蘭妮仍堅稱她記得西摩讀過這故事給她聽,她發誓這是真的。
秦穆公對伯樂說:「你年事已高,家中是否有其他人可來受我雇用,代替你尋找良駒?」伯樂答:「察體格、外貌可挑選出一般的好馬,但一品良駒──奔跑時不揚起沙塵、不留下足跡的馬,乃若有若無的存在。我的兒子才能平庸,看到好馬辨識得出來,但無法判斷一匹馬是不是一品良駒。不過我有一個朋友叫九方皋,是賣油和蔬菜的販子,他對馬匹的了解並不遜於我。請見見他。」
秦穆公見了九方皋,隨後派遣他去尋找駿馬。三個月後,他返還稟報:馬找到了。「在沙丘。」他補充說明。「是什麼樣的馬?」秦穆公問。「喔,是一匹黃色的母馬。」他答道。然而,秦穆公派人去取馬,發現那是一匹煤黑色的公馬!穆公大為不悅,召來伯樂。「我派你的朋友去找馬,」他說:「結果他胡搞一通。哎,他連馬的毛色和性別都分不清!他怎麼可能懂馬?」伯樂滿足地嘆了口氣。「他已經達到那樣的境界了嗎?」他喊道:「啊,那他已勝過我萬倍,我們的實力已無法相提並論。九方皋所觀察的是天地奧祕,他得其精髓,忘卻粗略的部分。求其內在,漏看了外表。見他想看的部分,不見他不想看的。見他該看的部分,忽略他不需要在乎的。像九方皋如此懂得看馬的人,有能力洞察比馬更高貴的事物。」
馬送來時,果然是匹良駒。
我在此重抄了一次故事,不只是因為我無可避免地會耗費額外心力推薦具鎮靜效力的文章給爸媽、兄長或十個月大的嬰兒,還有另一個原因。本文緊接著會描述一九四二年的一個婚禮之日。在我來看,這是一段完備的敘述,有頭有尾,還有道德教訓,而且是專屬於它的起始與教訓。然而,由於我知曉事實,我認為我必要告訴大家:新郎如今(在一九五五年)已不在人世。他在一九四八年,與妻子一同前往佛羅里達度假時自殺……不過我有意傳達的事是無庸置疑的:自從新郎永久退場後,我還沒想到我可以派誰代替他幫我找馬。
一九四二年五月末,已退休的前潘塔吉斯馬戲團雜耍演員列斯與貝西(原姓蓋勒格)‧格拉斯的七名子嗣各奔四方,誇張一點說,是散居美國各地。比方說家中排行第二的我,待在喬治亞州班寧堡的軍營醫院中,患有胸膜炎──持續十三週的步兵基本訓練留給我的小小紀念品。雙胞胎華特和韋克整整一年前就分道揚鑣了。韋克進了馬里蘭的良心拒服兵役者營隊,華特則和野戰炮兵隊在太平洋的某處──或在前往那裡的路上。(我們自始至終都不確定華特當時身在何方。他原本就不是很常寫信,在他死後,只有極少的個人情報傳到我們耳中,少得幾乎可說是沒有。他在一九四五年秋末死於日本,死因是陸軍出了荒謬到無法言喻的意外。)我最年長的妹妹布布的出生時間落在我和雙胞胎之間,她當時在緊急志願服役婦女隊擔任海軍少尉,斷斷續續地進駐在布魯克林的海軍基地。那年春天和夏天,她一直待在我哥西摩和我擁有的紐約小公寓,不過我們入伍後,實質上等於放棄了那房子。家裡最年輕的兩個孩子卓依(男孩)和法蘭妮(女孩)跟我們的爸媽待在洛杉磯,而我爸在那個城市向電影片場兜售他的技能。卓依當時十三歲,法蘭妮八歲,兩人每個禮拜都會上一個電台猜謎節目,叫「聰明寶貝」,命名者取名字時也許懷著尖酸刻薄、放諸全國的諷刺。在此我可能要提一下,我們家的所有小孩都曾經……或者說都一年接著一年地當過「聰明寶貝」的每週固定班底。西摩和我最早登場,在一九二七年,當時我們分別是十歲和八歲,節目從舊莫瑞山旅館的其中一個房間「放送」出去。我們七個人,從西摩到法蘭妮,都用假名上了節目。這聽起來也許是一件極度反常之事,畢竟我們是雜耍演員之子,是通常不會招致大眾反感的一派人馬。不過我媽有次讀了一篇雜誌文章,上頭提到早早出社會的兒童會背負什麼樣的十字架(與普通、理應值得嚮往的社會產生脫節),她於是對這件事採取了鋼鐵般堅定的立場,從來不曾動搖。(大多數,或者說所有「早早出社會」的兒童是不是該遭到放逐、接受憐憫,或視之為擾亂和平者,不帶感情地加以處死?這問題不適合現在探討,眼下我只告訴大家一個事實:我們靠「聰明寶貝」獲得的收入總和讓這個家的六個孩子一路讀完大學,第七個也即將靠它上大學了。)
我的大哥西摩(他是我在此徹底的、唯一的關注焦點)當時是個下士,在一九四二年,他的服役單位還叫陸軍航空兵團。他駐紮於加州的B-17基地,而我認為他在那裡的工作是中隊書記。我在此可能還要補充一件事,這並不算是一個附加說明:他是家中最不常寫信的成員。我認為我這輩子從他那收到的信不超過五封。
五月二十二或二十三日早晨(我家的人寫信從來不標注日期),有人將我妹布布捎來的信放到我在班寧堡軍營醫院的帆布床床尾,那時我的橫膈膜上纏著一圈圈膠帶(胸膜症患者通常會接受的治療程序,大概是可以防止他們咳到粉身碎骨吧)。磨難結束後,我讀了布布的信。信我還留在手上,以下逐字收錄:
親愛的巴迪,
我急著打包,因此這封信會很短,但文字鋒利。後方包夾將軍認定他必須飛到未知領域去支援戰爭動員,還說我如果表現良好,他就會帶我這個祕書過去。討厭死了。撇開西摩的事不提,飛過去就代表得住進寒冷空軍基地的半圓形鐵皮屋,被戰鬥員用幼稚的方式調戲,還有一大堆可怕的文件等著在飛機上把我搞得暈頭轉向。重點是,西摩要結婚了──對,結婚,所以請你聽好了。這趟我有可能落腳到任何地方,一去就是六個禮拜到兩個月。我見過那女孩。在我看來沒什麼料,不過長得很漂亮。我並不真的知道她沒料,我是說,我見她那晚,她說不到兩個字。就只是坐在那裡,微笑,抽菸,因此直接說她沒料並不公平。我完全不知道他們是怎麼交往的,只知道他們顯然是在西摩去年冬天駐守孟莫斯期間認識的。她媽令人受不了──各種藝術都沾一點,每個禮拜和優秀的榮格派精神分析師碰面兩次。(和她碰面那晚,她問了我兩次有沒有接受過精神分析。)她說希望西摩能和更多人建立連結,而且用同一口氣緊接著說她愛死他了等等的,有的沒的,還說多年來,他只要上廣播節目,她都會忠實地收聽。我知道的就只有這麼多了,另外就是你非去婚禮不可。如果你不去,我永遠都不會原諒你。我是認真的。媽和爸無法從西岸過來。再說,法蘭妮得了麻疹。順帶一提,你上禮拜有沒有聽她上節目?她說了一大段好美麗的話,關於她四歲時趁沒人在家到處飛來飛去。新來的播音員比葛蘭特差勁──甚至比以前的蘇利文還糟,如果這真的可能的話。他說她肯定是夢到自己能飛。寶貝像天使一樣,立刻堅守立場,說她很清楚自己會飛,因為她落地後手上總是有灰塵,是摸燈泡時沾到的。我好想見她。我也好想見你。總之,你非得去婚禮不可。如果得擅離職守,那就擅離吧,拜託你去。六月四日,下午三點。地點在六十三街她奶奶家,某個法官會為他們公證。我不知道門牌號碼,但那是卡爾和艾美過去住處的隔壁的隔壁,他們過去享福時住的地方。我打算打電報給華特,但我猜他已經出海了。拜託你去參加,巴迪。他現在體重跟貓差不多,臉上掛著讓人無法搭話的恍惚神情。也許事情會有完美的結局吧,但我真恨一九四二年。我想我會基於一般原則,持續痛恨一九四二年直到我死的那一天。獻上我所有的愛,等我回來後見面吧。
布布
信寄達的幾天後,我獲准離開醫院,肋骨四周纏上三碼長的膠帶,可說是接受著某種監禁。接下的一個禮拜,我費盡千辛萬苦才取得參加婚禮的許可。我最後是靠拚命討好中隊長才辦到的,他是不打自招的書蟲,最喜歡的作者恰好跟我一樣──L‧曼寧‧凡恩斯。或辛德斯。儘管我們有精神上的紐帶,我還是只能讓他吐出三天假,在最佳情況下剛好夠我搭火車到紐約參加婚禮,找個地方狼吞虎嚥地吃晚餐,然後沮喪地趕回喬治亞。
一九四二年火車座位車廂只是號稱有通風系統而已,就我印象而言,車廂內擠滿憲兵,充斥橘子汁、牛奶、裸麥威士忌。我整個晚上都在咳嗽,讀別人好心借我的王牌漫畫雜誌。列車駛入紐約(在婚禮當天下午兩點十分),我被車廂吐出來,整個人累壞了,滿頭大汗,衣服皺巴巴的,而且身上的膠帶讓我癢得要命,紐約熱得不可思議。我沒時間先回公寓,因此把我的行囊(總共只有一個看起來很沉重的小帆布拉鏈袋)放進賓州車站的其中一個金屬置物櫃。隨後還有更刺激的:當我在時裝區閒晃攔計程車時,有個通信兵團的少尉(我顯然忘了向他敬禮)穿過第七大道,突然掏出一支鋼筆,寫下我的名字、編號、地址,同時有好幾個平民興致昂然地旁觀。
我坐上計程車時已虛脫無力。我給了司機地址,讓他至少把我帶到「卡爾和艾美」的舊家。不過我們抵達那個街區後,事情就簡單了。跟著人群走就行了。那裡甚至搭了個帆布棚子。不久後,我進入一棟老舊的上流大宅,眼前出現了一名端莊、淡紫色頭髮的女子,她問我是新娘的朋友還是新郎的。我說新郎。「喔,」她說:「嗯,我們只會把大家聚集起來。」她發出相當無節制的笑聲,然後指了一個位置給我看,那似乎是擁擠大房間內的最後一把空摺疊椅。我已有整整十三年不曾回想那房間的物質性細節。除了它擠得水洩不通、熱到令人窒息之外,我只記得兩件事:有人在彈風琴,位置幾乎就在我的正後方;還有,坐我正右方的女人曾過轉頭來,熱情地對我說話,裝作是在耳語,但旁人都聽得見:「我是海倫‧希爾斯本!」根據我們的座位位置研判,我猜她不是新娘的母親,但為求保險,我還是微笑、合群地點點頭。正當我準備說我是誰的時候,她高雅地在唇邊豎起一根手指,我們便一起面向前方。當時大約三點。我閉上眼睛,懷著些許戒心等待著。等風琴手不再彈配樂,轉而投向《羅恩格林》。
接下來的一小時又十五分鐘是怎麼過的,我不是很清楚。我只知道一個根本的事實,那就是樂手並沒有投向《羅恩格林》。我還記得有幾張陌生面孔時不時就鬼鬼祟祟地轉頭,想看是誰在咳嗽。我還記得我正右方的女士又對我說了一次話,而且是用同樣歡快的低語。「肯定是有些延誤。」她說:「你見過藍克法官嗎?他有聖人的面相。」我還記得風琴彈的音樂一度古怪地,幾乎可說孤注一擲地從巴哈切換成「羅傑斯與哈特」的初期作品。不過大致而言,很遺憾,我打發時間的方式就是深富同情地自己探我自己的病,可憐我竟得忍住不咳嗽。待在室內的期間,我有個怯弱的想法揮之不去:我可能就要腦出血了,或至少會搞斷一根肋骨,儘管我身上纏著膠帶束腹。
到了四點二十分,或者更直率地說,在所有狀似具理性基礎的希望都消失後又過了一小時二十分鐘──尚未結婚的新娘現身了,她低頭,爸媽跟在兩旁,扶她走出建築物,引導她孱弱地走下一段石階,來到人行道上。路邊並排停放著待命中的黑色釉亮出租車,而她接著被送進第一輛,看起來似乎是被一手接著另一手擺放進去的。那是極為圖像性的瞬間--八卦小報性的瞬間,而且一如所有同性質的瞬間,它擁有一大票的見證人,因為所有婚禮賓客(我也在其中)已開始湧現到室外,不過他們都很穩重,三、五成群,機警,不意外地瞪大著眼睛。如果要問這奇觀有無獲得些許緩頰,那天氣算是幫了點忙吧。六月陽光熾熱刺眼,彷彿在賓客與新娘之間設置了好幾個閃光燈,當她孱弱地走下石階時,她的身影在最該模糊的關頭都是模糊的。
新娘座車消失在現場了,至少形影已不在了。這時人行道上(尤其是帆布棚子的開口附近,以及路邊石上,我就是在那流連的人之一)的緊張氣氛也舒緩了。如果這棟建築是教堂、今天是禮拜天的話,旁人很有可能把這舒緩後的氣氛視為相當普通的散會雜沓。接著,十分突然地,某人(據說是新娘的艾爾叔叔)用加重的語氣宣布,婚禮賓客可以運用路邊停放的車輛,無論你有沒有要繼續接受款待,無論你的計畫是否有變。如果我附近的反應可做為參考,那在場眾人大多把他的提案視為一種法文稱之為beau geste的美麗姿態。不過有件事不太能略去不提,那就是一般賓客得等到一票表情猙獰的人(所謂新娘的「近親」)搭上他們所需的交通工具離開現場後,才能「運用」剩下的車輛。接著,一段莫名神祕、彷彿充滿障礙的延遲時間過去了(我記得我一直杵在原地,很古怪),「近親」才總算開始大批遷徙,有的車載了多達六、七人,最少也有三、四人成群。我猜這些數字是由頭幾個上車者的年齡、態度、屁股寬度決定的。
突然間,有人臨走前向我提出一個乾脆的建議,於是我回過神時已進駐路邊,站在帆布棚子的開口,盡心盡力地扶大家上車。
我是怎麼被挑出來負責這項工作的?這值得小小的推敲。就我所知,那個身分不明、主動選我來幫忙的中年男子渾然不知我是新郎的弟弟。因此,他八成是基於更缺乏詩意的理由才挑我的,這推測應該合理。那年是一九四二年,我二十三歲,剛被徵召入伍。我突然想通了,對方單憑我的年紀、制服、肯定得當兵這個事實,還有橄欖綠厚呢布料的氣場,便毫無疑慮地判斷我適任看門小弟。
我當時不只是個二十三歲的小夥子,顯然還是個腦子有問題的二十三歲小夥子。印象中把人塞上車這檔事,我做得一點也不稱職。相反地,我虛偽地、軍校生式地裝出專心致志、盡忠職守的模樣。事實上,幾分鐘後,我強烈意識到自己是在迎合一個明顯比我蒼老、矮小、肥胖的世代,滿足他們的需求,於是我攙扶、關門的動作散發出更全面的虛假權威了。我開始表現得像一個格外靈光、全心投入,而且不停咳嗽的青年巨人。
不過當天午後的溫度起碼可用暴虐來形容,對我自己而言,我的服務所能提供的彌補肯定是愈來愈充不了場面了。
「近親」的陣仗似乎一點都沒有要縮小的跡象,但突然間,我衝進了其中一輛剛有乘客坐上的車子,就在它開始要駛離路邊的瞬間。過程中,我的頭撞上車頂,發出清晰可聞的「喀」一聲(也許是一種報應吧)。車上的其中一個乘客不是別人,正是跟我有一面之緣的低語者,海倫‧希爾斯本,她開始向我展現她無條件的同情心了。那「喀」一聲顯然傳遍了車內,不過我當時二十三歲,面臨眾目睽睽下受傷的情況,我只會用空洞、弱智的笑聲來應對,反正頭骨也沒裂開。我就是那種年輕人。
車子向西走,可說是直接駛向傍晚天空這個敞開的大熔爐。它過了兩個路口,抵達麥迪遜大道,然後大轉彎往北走。我感覺我們彷彿全靠無名司機的無窮機伶和高超駕駛技巧,才免於被太陽的駭人煙管套住的命運。
車子沿著麥迪遜大道北上,過頭四、五個路口時,車內對話主要不脫以下言論:「我給你的空間夠嗎?」還有:「我這輩子從來不曾熱成這樣。」我在路邊招呼大家時偷聽到不少交談內容,所以我知道這輩子從來不曾熱成這樣的小姐是新娘的伴娘。她大約二十四、五歲,壯壯的,身穿粉紅色綢緞洋裝,頭髮上別了一個勿忘我花的假花飾環。她散發出一股明確的運動員氣質,彷彿一、兩年前是大學體育系生。她在大腿上捧著一束梔子花,但彷彿當它是一顆洩氣的排球。她坐後排,屁股跟自己的丈夫和另一個小個子老人貼在一起,後者戴禮帽、穿常禮服,手拿一根沒點燃的純哈瓦那雪茄。希爾斯本太太和我則坐在司機後方的臨時座位,我們各自靠車內側的膝蓋碰在一塊,但毫無下流的成分。我在毫無藉口可用、未完全經過同意的情況下,打量了那個矮小的男人,兩次。我當初引導大家上車,為他開著車門時,曾短暫感受到一股衝動:我想將他整個人拎起來,輕輕塞入開啟的窗戶中。他就是「嬌小」的化身,身高肯定不到四英尺九英寸或十英寸,外貌不像矮人也不像侏儒。坐在車上時,他嚴肅地盯著自己前方。我第二次打量他時,發現他常禮服的翻領上有陳年污漬,看起來很像是肉汁造成的。我還注意到他的絲質禮帽距離車頂還有整整四、五英寸……不過在車上的頭幾分鐘,我大多時候主要關心的還是自己的健康狀態。除了胸膜炎和頭部瘀青之外,我還憂鬱地認定自己就快得鏈球菌性喉炎了。我坐在那,偷偷將舌頭往後捲,探索我感到不適的部位。我盯著正前方,看著司機的脖子背後,上頭有瘡疤形成的地形圖。印象中就是在這時候,和我一起坐臨時座位的乘客對我說:「在屋子裡的時候我沒機會問你。令堂過得還好嗎?你是迪基‧布里根薩對吧?」
她發問時,我的探索性地往後捲的舌頭已深達軟齶。我縮回舌頭,吞口水,轉頭面向她。她五十歲,或者五十歲上下,打扮時髦而有品味。她用水粉餅上了厚厚一層妝。我回答不是──我不是。
她望著我,稍微瞇起眼睛,說我看起來跟賽莉亞‧布里根薩的兒子一模一樣,尤其是嘴巴附近。我試著用表情告訴她,這種錯誰都有可能會犯。接著我又回過頭去盯著司機的脖子後方了。車內安靜無聲,我望出窗外,希望眼前的場面有些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