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一、細節.真實.偶然性
本書所講的,是北宋政治家司馬光和他的時代的歷史,敘事時間上接《司馬光和他的時代》(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4年)。那本書從司馬家世一直講到仁宗朝結束,是以司馬光的成長為主線的真、仁兩朝政治史。本書從仁宗養子英宗委屈糾結的即位開始,一直講到哲宗初年司馬光含恨離世。
英宗荒唐的四年給北宋政治造成了深度傷害,財政困難加劇,官僚集團裂隙橫生。作為英宗之子,血氣方剛的神宗因而背負了為父親和血統「正名」的責任,必欲「大有為」。開疆拓土、治禮作樂都是題中應有之義,然而財政困窘其奈何?王安石「乃能趨赴,以向聖意所在」,施展理財之術,創為青苗、免役諸法,以朝廷而行商賈之事,與富民爭利,多方斂財,乃使國庫充盈,有效配合了神宗的拓邊事業。王安石與神宗先後相繼,變本加厲,「一道德」「同風俗」,斥「異見」「人言」為「流俗」,棄「祖宗之法」於不顧,自熙寧二年(一○六九)二月王安石參政至元豐八年(一○八五)三月神宗駕崩,十六年間,「靡然變天下風俗」,把仁宗朝獨立思考有擔當的士大夫改造成為工具性十足的官僚。理想主義在消逝。北宋前中期朝堂上「異論相攪」的寬容風氣,君主體貌大臣、存恤「大體」的「和氣」氛圍,宰相大臣、侍從台諫敢爭是非的獨立精神,都在崩解消散。「危辱時代」即將來臨。司馬光抗爭不得,自熙寧四年(一○七一)起,退居洛陽十五年,成就了偉大的《資治通鑑》。
神宗駕崩後,哲宗少年即位,神宗之母太皇太后攝政,邀請司馬光還朝主政,更化調整。司馬光對於「神宗的官場」缺乏基本認識,對追隨者毫無約束意願,對國家的實際狀況缺乏調查研究,對政策調整缺乏通盤考慮,無班底,無手段,無能力,無經驗,空懷一腔熱血,以皎皎之身投諸滾滾濁流,執政十六個月即抱憾而終,徒留一曲失敗英雄的悲歌。
司馬光身後,官僚集團的矛盾白熱化,陷入「惡性分裂」,宋朝政治跌入「危辱時代」。士大夫因內鬥自我消耗,集體迷失方向,失去了制衡皇權的力量。皇帝和宰相將個人私欲與派別利益置於王朝整體利益之上,朝有弄權之相,國無「大忠」之臣。大宋朝廷失去了調節社會矛盾、應對內外打擊的能力。最終,女真人兵臨城下,結束了這個可恥的時代。
是的,我要講的,是一個有關衰亡的故事,是北宋政治文化由盛轉衰的歷史,而司馬光是貫穿其中的敘事線索和核心人物。
宋朝歷史中的很多事件和人物,貌似盡人皆知、題無剩義,實際上人們所了解的,只是一個從開頭到結尾的簡單輪廓,至於特定開頭是如何走向了特定結尾的,中間過程如何,「相關各方」的選擇如何,彼此間是如何互動的,我們即使不能說是一無所知,也是知之甚少。現時代史學研究者的任務,我以為,就是通過扎扎實實的研究,儘可能地揭露細節,通過細節展現過程,接近真實。
十六個月的「司馬相業」,導致了後世對司馬光評價的兩極分化,愛之者視之為悲劇英雄,不吝讚美;惡之者斥之為頑固保守,大張撻伐。認識分歧巨大、冰火不容的雙方,卻擁有共同的認識前提:那便是,這十六個月裡,司馬光得到了太皇太后的絕對信任,擁有呼吸之間成禍福、改變一切的洪荒之力。
然而,「細節」卻告訴我們,在執政的最初九個月當中,司馬光其實是「什麼也做不了」的。首先,中央領導集體人員構成新舊力量對比懸殊,司馬光一派處於絕對弱勢。其次,神宗元豐改制後的「三省宰相制」給司馬光所提供的施政空間極其有限。元豐新制仿照《唐六典》把宰相府一分為三──門下、中書、尚書三省,三省長官俱為宰相,按照政務處理程序分工,中書取旨,門下複核,尚書監督執行。三省宰相中,中書省長官負責上奏皇帝聽取最高決策,穩定擁有議政權,實際上把握著「政治的權柄」;而司馬光只是門下省的第二把手,他的盟友呂公著是尚書省的第三把手。在「三省宰相制」中,根本輪不到他們說話。最後,司馬光和太皇太后都缺乏拋開體制、另起爐灶的能力和意願──太皇太后是政壇新手,初學乍練,缺乏經驗;司馬光骨子裡尊重體制,缺乏像王安石那樣的魄力。這就是「司馬相公」的體制困境(本書第三十二章)。
九個月之後,神宗舊相中最具影響力的蔡確、章惇外放,高層人事調整結束,理應提倡和解,打破新舊間的芥蒂,從思想上解放在神宗時代成長起來的絕大多數官僚,集中力量致力於政策調整。然而,大宋朝廷卻無力完成這一轉變。在「政治實習」的過程中,太皇太后與台諫官之間建立了更為緊密的信任關係。台諫官的年輩和職務特徵讓他們更傾向於從教條出發,非黑即白,誇大對立,鼓吹仇恨。在台諫官的引導下,太皇太后的核心關切轉向了對自身權威的維護;對於身居高位、更具全局眼光的宰相大臣,她已經不再信任無間。司馬光的健康狀況江河日下,日益陷入有心無力的境地。呂公著、范純仁極力主張和解,卻無法左右太皇太后。「和解詔書」終於頒布執行,卻刪去了最關鍵的內容,實際上等於一紙空文。在政策調整方面,司馬光的政策主張漏洞百出,章惇的批評合情合理,可是,被「政治正確」矇住了眼睛的朝廷卻選擇「站在司馬光一邊」。被政治糾葛高度扭曲的政策選擇,已經無法因應政府和社會所面臨的真實問題。北宋政治,除了可恥地墮落,不可能再有其他結局。
以上種種,唯有進入細節,才能「看見」。然而,進入細節之後,我們難免會由衷感嘆「偶然」對歷史發展的塑造力。比如,仁宗與英宗的關係,倘若英宗是仁宗親子,或者倘若仁宗對英宗的承認來得不是如此艱難被動,那麼,英宗朝及以後宋朝政治的走向很可能是另外一種樣子。再比如,倘若張方平的父親不是那樣長壽,偏偏在兒子被任命為副宰相之後離世,那麼,以張方平的能力,他一定能擔當起整頓財政的責任來,而王安石也就未必會獲得神宗的信任和重用。仁宗無子是偶然,張方平喪父是偶然……無數偶然的碰撞,最終鑄成了實然,這便是我們看見的歷史。
二、北宋政治的法家轉向
倘若只是揭露細節、展示「偶然」,本書傳遞給人的信息則未免太過悲觀,彷彿人只能做「偶然」的奴隸──當時人逆來順受,後來者徒呼奈何。「偶然」的背後,還存在著非偶然的結構性因素,這便是政治制度與政治文化。
北宋政治是皇帝制度下的王朝政治。皇帝制度之下,王朝政治以一姓統治的長治久安為最高目標,追求一個「穩定」──整個社會生產生活秩序的穩定,兩個「安全」──朝廷國家的統一與安全和皇權的安全。為達此目標,王朝政治的「理想狀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第一,國家制度的設計傾向於地方、部門、機構、個人的分權制衡,以確保皇帝和中央的集權。第二,政策制定要避免對社會的頻繁騷擾和過度壓榨,以「不擾」為善政,皇帝與朝廷國家必須承認並敬畏社會所具有的「可載舟亦可覆舟」的集體力量。第三,在政治運作中,一方面,皇帝應當保持其超越性,克制私欲,不受制於任何利益群體(比如後宮、外戚、宦官、權臣、勳貴、強藩),並具有良好的判斷力,兼聽獨斷;另一方面,士大夫要能夠有效地輔助皇帝治理國家,這種「有效的輔助」不僅僅是作為行政官員承擔治理功能,更重要的是要及時糾正皇帝的錯誤缺失,提醒皇帝統治中可能存在的治平隱患,防患於未然,弭患於已發,消除小矛盾,避免大衝突。
以上述標準衡量,截止到仁宗朝的北宋政治,已接近於「理想狀態」,取得了皇帝制度下王朝政治的「最好成績」:第一,國家制度設計精良 ,近乎完美地實現了分權制衡,基本消除了強藩、宦官、權臣、外戚等因素對國家統一和皇權穩定的干擾,做到了「百年無內亂」。第二,政策制定顧及社會的承受能力,在國家利益與社會利益之間尋求平衡,避免過度擾民,所謂「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第三,批評糾錯機制實施有效,這套機制包括複雜精密的輿論、監察、信息溝通制度,以及包容批評的思想基礎和政治風氣──「最好成績」的政治不等於沒有問題,而是有問題能夠被及時指出,加以糾正。
北宋政治的三項核心特徵──分權制衡的制度設計、追求國家──社會平衡的政策傾向以及實施有效的批評糾錯機制──之中,制度設計具有較強的穩定性或者說惰性;政策傾向與批評機制的穩定性則是脆弱的,影響其穩定性的主要是人的因素,可以分為皇帝因素、宰相大臣因素和士大夫因素。
第一,皇帝因素,包括皇帝的思想、道德和心理因素。皇帝制度之下,皇帝「享有至高無上,超越一切制度、法律的權力。來自臣下的任何限制,如果他想拒絕,都有權拒絕;他的任何荒謬決定,只要堅持,臣下都不得不執行」。只要不打破君臣秩序,就沒有任何力量可以對皇權實施強制性約束。作為皇權的行使者,「皇帝」具有雙重性。一方面,作為時間序列中「列祖列宗」的延續,和空間秩序中「代天理物」的人間統治者,皇帝代表著包括朝廷國家和社會在內的「江山社稷」的整體利益和長遠利益,他應當做出符合上述利益的選擇和決定──這是「抽象的皇帝」。另一方面,皇帝又是一個有血有肉、有情有欲的人,巨大的權力讓他可以任意妄為、打破一切制度和傳統的約束;當然,這樣一來,皇帝本人、朝廷國家以及整個社會,都將付出慘重代價──這是「具體的皇帝」。「抽象的皇帝」通過「具體的皇帝」來表達,行使皇權。如何讓「具體的皇帝」更接近於「抽象的皇帝」,是皇帝制度的最大挑戰。在北宋政治中,「抽象的皇帝」應當尊重政策制定中的國家與社會利益平衡原則,避免個人私欲的過度膨脹;「抽象的皇帝」還應接納士大夫對皇權的約束,對批評採取開放態度,承認這是一種正向的力量。那麼,怎樣才能讓「具體的皇帝」做到這些呢?歸根究柢還是要靠教育,包括本朝傳統的薰染、儒家經典的學習和士大夫集團特別是宰相大臣的引導。當然,教育不是萬能的,「具體的皇帝」的具體遭遇所造成的具體心理狀態,會影響甚至逆轉政治的方向。
第二,宰相大臣因素。宋朝以樞密院分掌軍政,宰相府只管民事,宰相府與樞密院合稱「二府」,二府長官構成了廣義的宰相群體。宰相「佐天子而理大政」,「入則參對而議政事,出則監察而董是非」,同時擁有參與最高決策的權力和監督百官執行的權力。因此,不管是對於國家政策的制定,還是對於批評機制的維護,宰相的想法、說法與做法都具有風向標的作用。作為士大夫集團的領袖,宰相代表群臣引導、規諫皇帝;作為政府首腦,宰相大臣本身也要有容納批評的雅量。
第三,士大夫因素。以儒家思想為核心的意識形態賦予了士大夫教育、引導、規諫皇帝的權力與責任,士大夫引用儒家經典、天意人心與祖宗法度對皇權施行約束。這種約束,就其本質而言,屬於非強制性的道德約束。因此,作為一個整體,士大夫必須展現出較高的道德水準;或者更確切地說,集體的道德敗壞會使士大夫喪失約束皇帝的力量。衡量士大夫集體道德敗壞的標準,不是個別人物的道德水平,而是這個群體是否陷入「惡性分裂」。所謂「惡性分裂」,指士大夫群體分裂成為利益集團,集團利益超越朝廷國家的整體利益,成為影響個人與群體政治選擇的決定性因素,集團之間黨同伐異,互相攻擊,甚而至於水火不容、你死我活,其表現形式包括政治清洗、政治黑名單等。一旦陷入「惡性分裂」局面,「忠義廉恥」必然變成虛偽的口號,士大夫必將跌下道德制高點,淪為權勢的奴僕;而皇帝也將失去超越性,不得不與更善於玩弄權勢的集團結合。一個王朝也就距離滅亡不遠了。
王安石變法導致了北宋政治的逆轉。當然,這一切不能只歸咎於王安石,逆轉的根源在英宗朝就已經埋下。漫長而艱險的即位過程造成英宗心理扭曲,行為失當。神宗少年即位,力圖為父雪恥,「大有為」之心呼之欲出。皇帝因素發生變化,王安石作為宰相,只不過是逢君之欲,順勢而為。
首先,王安石變法改變了北宋朝廷國家的政策傾向。「出政發令之間,一以安利元元為事」,在朝廷國家的目標與社會利益之間追求平衡的政策傾向消失了。不管變法派如何標榜「摧抑兼併」「凡此皆以為民,而公家無所利其入」,但是神宗的府庫裡積攢下來的錢物是事實俱在的。哲宗即位之初,戶部尚書李常算過一筆賬,「今天下常平、免役、坊場積剩錢共五千六百餘萬貫,京師米鹽錢及元豐庫封樁錢及千萬貫,總金、銀、穀、帛之數,復又過半,」總計達一億貫以上。而這是在神宗對西北用兵、開疆拓土、長期消耗之後剩下來的錢物。變法的斂財本質不容否認。至於新法推行人員的違規操作對當地社會造成的損害,王安石的態度基本上是置之不理,只問其「實利」多少,「功狀」如何。處理程昉淤田「廣害民稼」案,處理王廣淵在京東強制推行青苗貸款案,皆如此類。
其次,王安石破壞了寬容政治共識,釜底抽薪,撤掉了批評糾錯機制得以發揮作用的思想基礎。北宋士大夫群體的「惡性分裂」出現在哲宗親政以後,然論其根源,則必上溯至王安石變法。王安石本人反對「異論相攪」,主張「一道德,同風俗」。在王安石的縱容鼓勵下,神宗不再承認批評是一種正向的力量,斥之為「流俗」,理直氣壯地拒絕約束。王安石提出「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的「三不足」之說:天變沒什麼可怕的,「祖宗」也不再值得效法,而一切反對變法的言論都是流俗,不值得留意。那還有什麼是可以約束皇帝的呢?王安石還告訴神宗,「上身」即「祖宗」(第十三章),「活著的皇帝本人」就是「祖宗」,可以自我作古,而不必聽命於太廟中的死人牌位──神宗被徹底「解放」了,皇權被從無形的籠子裡放出來,北宋政治從寬容走向了專制。
神宗朝的專制,按照時序,首先表現為「皇帝支持下的宰相的專制」;然後表現為「皇帝的專制」,宰相淪為高級祕書。南宋政治中特別突出的「權相」現象,即濫觴於此。這兩種專制在本質上都是皇權的專制。正如劉子健先生觀察到的,「從北宋末到南宋,原本分享的權力逐漸被皇帝和權相集中起來,官僚參議朝政的空間近乎於無,沮喪越來越普遍地成為士大夫的典型心態」。
最後,以逐利為目的的政策傾向,斤斤計較的賞格罰條,過度依靠法度、忽略道德、抹殺官員個人能動性的用人方針,培養出工具性極其突出的「新官僚」,他們服從、高效、無心肝,只關心上之所欲,不關心下之所苦,其極端典型是神宗御筆親題的「內外理財之臣未有出其右者」的吳居厚。如學者指出:「官僚像商人追逐利潤一樣將新法推廣到帝國的每一個角落。他們日常所面對的正是利益的算計和官位的升遷。在這種背景下,一種新的士風開始形成。」仁宗朝歐陽修那種「但民稱便即是良吏」的為官理念,和「不見治跡,不求聲譽,以寬簡不擾為意」的行政作風,一時煙消雲散。
神宗與王安石相得「如一人」的千古君臣知遇,被當時的宰相曾公亮嘆為天意。這天意的背後,是君臣間共同的思想基礎──王安石與神宗都受到法家的深刻影響。南宋的李燾作北宋編年史《續資治通鑑長編》,記錄了一個耐人尋味的細節──即位之前,神宗曾親自抄寫《韓非子》。從某種意義上說,是王安石和神宗共同造成了北宋政治的法家轉向。
我希望讓學術的回歸學術,以樸素的歷史學態度來觀察「王安石變法」──把它「回放」到當時的歷史情境中去,看做法,看結果。王安石的新法中有很多從「現在」看過去顯得非常「先進」「具有現代性」的做法,比如青苗法像小額信貸、免役法像現代稅制,然其本質卻是似是而非的。倘若「混淆了歷史時代的界限,任意地把古今中外的事物拉扯在一起」,所得的解釋就必然是「不倫不類」的。把新法中的某些做法從特定的歷史情境中「抽提」出來,用現代的邏輯去解釋、包裝,這種做法,是打著歷史的旗號反歷史,必須警惕。新法是由朝廷制定的國家政策,政策要實現,必須作用於社會。因此,要評價新法,必須看它在當時的實施效果,包括對朝廷和對社會兩方面的效果。總體而言,新法具有強大的斂財功能,與民爭利,「富國強兵」。但是,綜合目前已知的材料和研究成果,似乎仍難斷言新法在多大程度上對宋朝經濟造成了毀滅性破壞;個人認為,王安石和神宗的做法對於宋朝最大的損害不在經濟方面,而在政治文化方面。北宋政治走向了皇帝和宰相的專制,士大夫參政空間被極度壓縮,批評糾錯機制失效,腐敗橫行,朝廷國家因而喪失了因應內外打擊的能力。國破家亡的慘劇雖然發生在徽宗──蔡京治下,根子卻在王安石與神宗。
三、作為「文字」的史料
北宋政治的法家轉向隱藏在諸多偶然事件的背後,這些偶然事件和活動於其間的各色人等推動著北宋政治的走向,人物、事件構成了本書的主體。選取不同代際的代表性政治人物,以人物故事為線索探尋和描述北宋政治的演變軌跡,這是我為自己選定的北宋政治史研究路徑。北宋的政治代際可以粗略地分為五代:與太祖共同創業者為零代,趙普是其中的代表;掌政於太宗、真宗朝的政治家為第一代,代表人物為寇準和他的同年們;范仲淹及其同輩政治家為第二代,他們活躍於仁宗、英宗兩朝 ;司馬光、王安石屬於第三代,在神宗朝接掌大政,主導了國家的命運;再往下是第四代,包括了著名的蘇軾、蘇轍兄弟和「奸臣」們──章惇、曾布、蔡京。我選擇的第一個研究和寫作對象是屬於第一代的寇準(已出版《千秋是非話寇準》,電子工業出版社,2011年),第二個就是司馬光(已出版《司馬光和他的時代》,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14年)。在寫作方面,我為自己設定的寫作目標是:第一,吸收融納既有的專題研究成果,體察「當時常識」,力圖構築整體性的歷史場景。第二,儘可能同情地理解、平實地敘述人物選擇及其命運。第三,文字敘述力求「光滑」順暢,內容的選擇則堅持「有一分材料說一分話」的史學基本原則,史料依據、學術討論部分埋入註釋,以免影響普通讀者的閱讀感受。以上三原則,本書繼續貫徹。相較於前兩部,本書正文用了較大篇幅對「史料」進行辨析處理,因為這些辨析處理,直接關係到我們對那個時代、那群人物的理解。
研究宋代,所依靠的「史料」當然以宋人所遺留的「文字」為首選。本文所引的宋人「文字」,可以粗略地分為三類:第一類,南宋人編纂的北宋史,比如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王稱的《東都事略》。這類文字,雖今人以「史料」目之,在古人卻是史學撰述。第二類,宋代官私歷史記錄,官方記注比如皇帝的「實錄」、宰相的「時政記」、史官所修的「起居注」等,多已不存;大量存世的是各種私人記錄,比如行狀、墓誌銘、神道碑。比如最早的司馬光傳──《司馬光行狀》是司馬光的學生蘇軾在司馬光死後不久受司馬家委託所作。相較於第一類,這類文字更接近「事發現場」,理應存留更多的「原始信息」。第三類,當時人的詩文奏議,這類文字產生於「事發當時」,即便後來或有刪改,仍然保留了最多的「原始信息」。原則上,生產時間越靠前,保留的「原始信息」越多,便越能傳遞真實。然而,事實上,「文字」與真實之間的關係卻要複雜得多。在很多時候,「字面所展現的」與「實際所發生的」甚至可以南轅北轍。堪破「文字」,方能接近「真實」。
作為「文字」的生產者、主要消費者和「文字」意義的闡釋者,宋朝的士大夫了解並重視「文字」的力量,「文字」是他們抒發情感、表達思想、謀取功名、干預現實的工具。「文字」還是士大夫之間政治鬥爭的武器和戰場。哲宗朝以後,伴隨著士大夫的「惡性分裂」,「文字」中的戰鬥也越發慘烈。《神宗實錄》在太皇太后攝政時期已經修成。元祐六年(一○九一)三月四日,舉行進讀典禮,首相呂大防「於簾前披讀。未久,簾中慟哭。止讀,令進」,場面感人。然而,哲宗親政之後隨即推翻重修。紹聖元年(一○九四)四月,王安石的女婿蔡卞以為「《實錄》所紀,類多疑似不根」,請求重修;舊錄「盡書王安石之過」,新修則「請以王安石《日錄》載之《神宗實錄》」。「《舊錄》本用墨書」,紹聖年間重修,在《舊錄》上刪改,「添入者用朱書,刪去者用黃抹」,由此形成「《神宗實錄》朱墨本」──原本清楚的墨跡上朱書黃抹縱橫,就像是一場大戰之後屍橫遍野的戰場。南宋高宗時,在「朱墨本」的基礎上,再次重修了《神宗實錄》。三種《神宗實錄》,今皆不存。然而,透過李燾的《續資治通鑑長編》,我們仍然可以清晰感知到「文字」中的刀光劍影。
我們所接收和使用的,就是這樣一批帶有強烈意圖的「文字」。我試圖穿透「字面」去努力接近真實。蘇軾的《司馬光行狀》《司馬光神道碑》《王安石贈太傅制》,蘇轍的《亡兄子瞻端明墓誌銘》,書中都做了不同以往的解讀。執政初期即具呼風喚雨能力的司馬光,即出自蘇軾筆下,而那顯然是一個天大的誤會。蘇軾特別強調的神宗對司馬光的特別知遇,同樣也無關事實,而是蘇軾的「建構」,這大概是蘇軾最具政治敏感力的文字了。《王安石贈太傅制》表面上看充滿了讚美,但仔細閱讀並與蘇軾同期的其他文字比對,便會發現蘇軾的皮裡陽秋。《亡兄子瞻端明墓誌銘》刻畫了一個剛愎自用、拒不接受不同意見並試圖打擊異議人士的「司馬相公」的形象,深刻地影響了後人對於晚年司馬光的認識,然而,聯繫寫作時間,便會發現蘇轍的真實用意──他要盡力撇清兄長與司馬光的關係,以求自保。排除「書寫」的偏見,才能接近真實。
是為序。二○一九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