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蛋的哀傷
律師爸爸和高中同學在熱炒海產攤聚餐,企圖追回青春的尾巴。想當初青澀少年,靦靦害羞木訥寡言(他自己說的),現在已是半百老翁。同學見面,熟悉感立即恢復,笑談昔日過往。
穿著T恤牛仔褲的科技業界同學,用同情的眼光看著頂上發光的爸爸,說:「律師很忙喔!尤其是娶了一個法官老婆……在家裡升堂開庭,應該都是跪著回答吧?」同桌的人都捧著啤酒杯,一副期待第三次世界大戰開打的模樣。
律師爸爸苦笑,眼角餘光瞥向我這兒,用我聽不到的聲音回答:「你知道的,律師都無法反駁法官嘛∼」
是嗎?你可要講清楚,我不能審理你擔任辯護人的案件啊!這叫迴避制度,法律有規定的。
「是嗎?你們當法官的,有時候還真不接地氣,判決常常違反民意呀!」有人開始不客氣地抱怨。
是啦是啦!各位在看媒體的時候,可以稍微緩一下、停一下,思考一下嗎?有時候,媒體的淺碟式「切片」報導只能讓大家看到其中的一部分,但是整個案件所涉及的事實及前因後果,還有當事人背後那一長串的人生故事,根本無法在三分鐘的新聞報導中完整呈現。且先別妄自下判斷或評論,更無須隨之起舞啊!
手機響起,是醫師朋友的來電,餐廳太吵雜,於是到外面去接。
「美女法官(呵呵,我規定朋友都要這樣稱呼我),妳上次問的問題,剛好泌尿科醫師在我旁邊,我請他跟妳講……」
之前承辦一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的案件。A男跟B男兩位鄰居吵架,A的無影腳把B下面左邊那一顆(大家知道什麼就好)踢壞了,只好動手術切除。檢察官以重傷罪起訴A,因為刑法對於重傷定義之一是:「毀敗或嚴重減損生殖之機能」(第10條第4項)。刑庭第一審也判了A重傷罪五年二個月(法條規定刑度是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A不服上訴,同時B也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A要賠償醫藥費、請假期間工資以及精神慰撫金。
其中一個重要爭點就是:「男性少掉一顆蛋,是不是屬於重傷?」A男聲請醫院出具鑑定報告,在函詢之前,我得先瞭解一下醫療專業重點,所以「微服出巡」,請泌尿科醫師先告知一些概念。
餐廳門外廚房的鍋爐轟轟響,街道上車輛往來喇叭聲,美女法官怕對方聽不到,扯著嗓子, 大聲地對著手機喊:「請問啊!男生少掉一顆蛋,到底會不會影響勃起?」、「還可以分泌精子嗎?」、「男性賀爾蒙會減少嗎?」、「會影響壽命長短嗎?」、「有得到憂鬱症或者因此終身不舉的嗎?」……
獲得一些初步的諮詢答案後,我滿意地把手機收下,想要開門回餐廳。
只見身旁的男性廚師、員工,一臉狐疑地盯著我瞧……
我趕快回到餐桌上,大叔們正酒酣耳熱,乾脆來做民意調查。
「如果兩位五十五歲男性打架,A把B的下面一顆踢壞了。醫藥費、請假工資都補償了,A應該還要賠償B多少精神慰撫金?」我問,「這是陪審制,各位都是陪審員,請商量出一個一致的決議。」我補充。
於是,熱鬧的討論與意見發表就開始了。
「有影響勃起功能嗎?還有一顆可以用啊!」、「那使用年限多久?每週幾次?」、「生完孩子了嗎?」、「應該傳喚妻子來證明受傷前後的差異」、「賠他足夠買藍色小丸子的錢」、「不對不對,應該給他們夫妻去情趣賓館的錢,藍色藥丸太便宜了」、「賠償一年的年薪!」、「兩年的年薪!」……
我好整以暇地獨享一鍋熱湯,站高山看馬相踢,聽著他們爭辯說服對方的理由。「這些,都是我們當法官的放在心裡考量的項目。各位真是非常貼近現實生活的好陪審員,如果我國採取陪審制,希望大家都來參與審判。」我誠摯地說。
「答案呢?答案?」每個人都在問。
「答案啊!在茫茫的風中,在恐龍的腦袋中。」我微笑回答。
所以, 下一次, 當你看到新聞標題寫著:「 太離譜! 男人一顆竟只值××萬元?」、「悲哀下半生?下半身?少掉一顆應該賠多少?」請先冷靜一下,想想如果你是法官,你該怎麼判?
真心希望媒體帶著社會良心,報導案例時,以提供民眾正確的法治觀念為宗旨,寓教於新聞,重視每一個案件裡蘊含的人性價值。不要僅追求點閱率,少用灑狗血的標題,別拿驚悚的字句挑動憤怒情緒,製造對立與爭端。
翻開報紙,不禁再度羨慕醫生朋友們:這麼多健康資訊、防疫觀念、診療建議、講座諮詢,都是民眾最喜歡的版面。什麼時候,法院判決不再只是社會版上血淋淋的報導?媒體不要只呈現(甚至自行加工)鉅細靡遺地描述犯罪手段(好讓其他人學習嗎?)。什麼時候,我們可以有個「法律讓你知」的園地,可以讓大家方便又簡易輕鬆地瞭解並遵循法律呢?
聚餐結束,大叔們在餐廳門口互道珍重,電話又響起,哥哥提醒:「媽咪,記得幫我買雞蛋回家,家政課要用。」 我對著電話大喊:「好啦!我會記得你的兩顆蛋蛋!」語畢,餐廳員工又是一臉驚訝。
我應該是不敢再來這一家餐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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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書與陳情書
新冠疫情期間,許多人都在家工作。對於法官而言,把工作帶回家,早已是常態。法官工作包括開庭、閱卷、評議討論,還有撰寫判決。哥哥妹妹小時候,我都得先回家餵飽嗷嗷待哺的他們,幫忙洗澡、唸故事書哄睡之後,自己才有一整段不被打擾的時光,濃茶加咖啡,劈劈啪啪地在電腦前將判決完成。
咦?爸爸在哪兒?
其實律師爸爸也有他的辛苦,高鐵根本就是他的捷運,南北奔波往返。辦理跨國案件,克服時差進行視訊會議,如家常便飯。四天來回美國的商務飛行、陪著臺商到非洲,穿西裝在沒有冷氣的法庭一整天,也都是讓他津津樂道的經驗。回憶起來,我好像比較常見到案件的被告,老公的樣子幾乎忘記了啦!
週末時光,在書房展開卷宗(當然之前有先研究過各大百貨公司母親節特賣活動),心不甘情不願地開始工作了。
「媽咪,妳在看什麼?情書?」妹妹湊過來撒嬌。
「是『陳情書』啦!」
法院訴訟程序,繁雜多樣,我國原則上沒有採取律師強制代理制度(就是人民一定要委任律師才可以提起各種訴訟),往往有人憑著印象,搜尋谷歌或維基之後,自己撰寫書狀,但畢竟不是專業律師,所以書狀千奇百怪,什麼「陳情書」、「申冤狀」、「案件奮鬥史」、「絕對誠實答辯狀」……都有啊!
其實,各種法定的書狀,法院官網上都有例稿可以下載,服務中心也可以索取,為了因應電子化現代生活模式, 法院甚至也接受利用電子郵件傳送起訴書的方式呢!「那爸爸寫情書給妳也是用這種方式嗎?」妹妹很好奇。
媽媽翻白眼,「我只有收過你爸爸寫的便利貼。」
媽媽念研究所時,已經在執業當律師的爸爸,偶爾會帶點心到學校「宣示主權」。有一次媽咪回到研究室看到桌上一盒炸雞,心中頗為甜蜜,但看到隔桌同學的眼光有點奇怪,遂仔細看盒上的便利貼文字:「送上一盒妳最愛的炸雞雞。」後面三個字還特別大!
惜字如金的律師爸爸,一失「手」成千古恨啊!
「當事人的狀紙,各種內容都有。」媽咪感嘆:「眼力退化、皺紋加深,都是因為這些文件。」有些很誇張的情況,例如:用電子郵件寄進來一堆檔案極大的文件,而其實內容與爭訟事件無關(可能是某個媒體評論文章、或者是當事人自己的歷史典故以及家族興衰史),不知道是否企圖用書狀海嘯來癱瘓訴訟程序?有些則是故意將文字縮小到如芝麻粒一樣,再用傳真方式遞送到法院收發,擺明著要加深法官及對造的近視度數。還有手寫的潦草字跡、不知所云的更多,這些都讓我們涕淚縱橫啊!
「老師說字很醜要扣分喔!」妹妹很緊張。
「唉呀,現在都用LINE告白,不會被發現字醜啦!」哥哥不以為然。
是嗎?那你的告白怎麼還是失敗了?(以下刪除一萬字少年維特的心事,哥哥慎重警告不可寫出來,否則誓言要登報斷絕母子關係。)
(不過母子關係可以這樣斷絕嗎?媽咪又要寫另外一篇文章來說明了。)
十二年國民教育的公民課本,教了很多法律的知識,但大家真的知道如何保障權利嗎?
譬如開車經過十字路口,對方闖紅燈,導致我方車損人傷。大家應該都知道要維持現場、報警、留下行車紀錄器、保留修車收據。然後呢?
我們可以聲請車禍鑑定,理性分析、評估利弊,先試行調解(向鄉鎮市調解委員會聲請),若無法達成協議,就考慮提出民事賠償請求(並要求保險公司協助)、也可以發動刑事過失傷害罪的告訴(記得在六個月以內),順便提醒警察要對肇事者開立交通罰單。雖然過程繁瑣,但最終可以確認賠償數額以及過失責任,也必須經歷這些過程的。
但是也有人會選擇另一種方式:爭取媒體注目和民意代表支援,鋪天蓋地,從總統府到監察院,寫陳情書處處申冤,彷彿有天大的委屈需要這些人來幫忙平反。
舟車勞頓、勞民傷財之後,可有仔細想想到底哪一種是尋求權利救濟的好方法呢?有沒有徹底解決問題呢?
「上次不過忘了買母親節禮物給妳,還不是到處去投訴說我有多不體貼……」聽到爸爸在書房門口碎念,我回頭瞪了一眼,有人趕快溜走。
「媽咪,真的有人不識字、不懂法律啊!」妹妹想到在街頭賣地瓜的阿嬤被警察取締的過程,忍不住為她抱不平。
「所以公民法律普及教育,真的很重要!」媽咪再度感嘆。
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憲法第21條)。國家要保障每個國民有上學的權利,但是國民必須瞭解現代知識的「義務」,也不容推諉。開車看到紅燈,一定要停止,是因為你知道自己生命寶貴,怕被撞,但也更是要顧及他人生命身體不會被闖紅燈的你侵害到。而「紅燈停、綠燈行」這件事,除非是一輩子都在叢林生活的泰山,身為國民,享受憲法保障各種權利的同時,也有義務要去知曉。不可動輒以不知法律為理由,推卸責任。
「可是法律這麼多,如何去查詢或瞭解呢?」哥哥也迷惘。
「你先把公民課本念熟再說吧!」媽咪忍不住嘮叨。
「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這句話,並不是說懂法律的人就可以藉由法律來欺壓別人、或是作為占便宜的手段,動輒拿法條來當作尚方寶劍,恣意揮動,不僅傷人也傷己。
「懂得法律」不是會背法條,應該是說,藉由教育讓國民瞭解法治,國家更要提供各種諮詢以及協助管道(例如法律扶助基金會、法律諮詢服務機構),讓人民可以容易使用法律,以獲得保障自己的方式。
當法治成為人民熟悉且認同的一種生活方式時,每個人都有公平的接受法律保護的機會,也都應該遵循實現權利的正當過程。國民也必須要與時俱進,保持對於法治制度的熟悉度。至於更專業的訴訟、或者是複雜的商業契約等等,專業的律師及法制人員,就是上場發揮功能的時候啦!
「專業的爸爸該出場了。」爸爸終於出現了。「明天母親節,媽媽好好休息,我們一起去漁港買海鮮,在海邊野餐慶祝母親節吧!」
嗯,爸爸總算懂得當老公的「義務」了。媽咪大法官,再度獲得全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