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一本書要在二十年後重新出版,是一件冒險的事。當年這本書所要對應的問題與狀況,已經隨著時代而有所改變,不再是相同的場景,一些在彼時看來至關重要的問題,如今似乎顯得無足輕重了;相關的討論雖然仍繼續發展,但是討論的重點卻已經轉移,連身為作者的我也同樣在改變。
本書最初完成於1978年。重新出版的版本除了下述小幅度的修改之外,並沒有作太大的變更:雖說採用了一個新的章節大綱,但也只是在某些辭句上作了改善;此外,並將部分排版印刷的錯誤加以校正。不過立基於實質的考量,書名從原來的《西方理性主義的發展:韋伯社會的歷史之分析》,更改為《現代理性主義的興起:韋伯西方發展史之分析》。其中原書名所透露的兩個概念:「發展」與「社會的歷史」,在新的書名裡都被避免掉了,因為這兩個詞彙不但引起誤解,而且也無法清楚地描繪我在此所要強調的特性。接著,我更建立了一個以韋伯為取向的研究計畫,為什麼會有這樣子的演變?一方面是從作品史的相關考量作為出發點;另外一方面,則跟韋伯對於「發展」的想法與「進化論」(不管是舊的或新的)之間的區別息息相關。我將在後文有更進一步的說明。
但是修改本書的書名,其實也不是新鮮的事情:早在1981年,這本書出美國版的時候,就已作了一些變更,當時書名訂為《西方理性主義的興起:韋伯的發展史》,至於現在的書名以及章節大綱,則是在1987年的日文版就已經使用了。在這種情形下,我想透過這本德文的新版作品,追溯一下我長久以來的想法。
本書首度嘗試闡明關於韋伯的研究計畫。這項計畫在當時有兩個重點:一是有關韋伯的討論,另外則是有關社會理論的討論。在對韋伯的討論上,其緊繃的範圍,是透過兩個學者的名字彰顯出來的:一是田布魯克(Friedrich H. Tenbruck),另一則是班迪克斯(Reinhard Bendix);而有關「德國的」社會理論的討論,則是藉由盧曼(Niklas Luhmann)與哈伯瑪斯(Jürgen Habermas)的論辯加以明晰。透過這本書,我嘗試在這兩者之間找出一條道路,把這些學者當成釐清韋伯研究計畫的邊界座標,並從該計畫的獨特性出發。後來我繼續擴大討論的層次,尤其是韋伯與康德的關係。
但本書的目的並非是為了填補這個缺憾。我所要表明的是:這個舊的版本從今日的角度來看,有哪些方面是需要加以擴充的?還有哪一小部分是需要加以改正的?接下來我將分成四個問題組合加以處理:首先是作品史上的,其次是概念策略的,第三是有關發展史的,第四是有關世界史的—比較的問題。
當我撰寫本書時,對於韋伯作品的歷史,還停留在一種初步的印象。但是,我也已經意識到《經濟與社會》以及《宗教社會學論文集》這兩大作品之間存在的互補性,以及由這些作品作為立論基礎建構而成、但仍未臻完備的價值論出發,尤其是有關《宗教社會學論文集》的作品史,透過信件交換,我也建立了一個獲得支持的觀點。如今回顧起來,這是相當正確的,藉此我嘗試與田布魯克作品史的建構過程互相對話。至於有關《經濟與社會》的作品史,我在當時尚未形成同樣的意見,是直到後來的作品裡才逐漸成形。其間,有對這部作品更深入的認識產生,有些集結成冊出版了,有些則無,對此我將作進一步的說明。
在70年代,《經濟與社會》還普遍地被看作是韋伯的主要作品,甚至被當成一本書,裡面包含了兩個(或者多個)部分。而這本書是在他去世前很短的時間,才開始用這個書名加以出版。田布魯克攻擊這種主流的意見,而且對韋伯夫人與溫克曼的編輯策略加以批評,這種批評也以不同的方式進行,激起了當時的討論。到底《經濟與社會》是否是韋伯的主要作品?而且是否是一本包含兩個(亦或多個)部分被命名的書?正因為這牽涉到韋伯的重要作品之一,事關重大,田布魯克提出一種看法,就理智上來看,我認為這種看法是無法辯駁的。但是在其他一些重要問題上,我在1978年時還沒有獨特的立論基礎從事上述答案的研究工作,這是在後來才形成的。這不只是來自於語言學上的興趣,而且也直接牽涉到我的研究計畫。
當我進一步填補這些漏洞的時候,我確信田布魯克所謂「兩部分的問題」的答案是正確的。但是,他卻從這種深富價值的觀點跳脫,重新提出一些站不住腳的結論。《經濟與社會》的確不是一本書包含兩個(或者多個)部分,而且這個題目也不對,正確的題目應是《經濟與諸社會秩序及權力》。在這個名字之下,藏著隸屬於同一個計畫的兩個版本:比較早的版本是1914年,在這裡一個更早的,或者一些更早的,但是卻不可區分的;另一個是比較晚的、1920年的版本。後一個版本,韋伯自己還將之付印。但這兩種版本其實都不完全,之所以如此,前者咎於第一次世界大戰的爆發,後者則歸因於韋伯的突然去世。(下略)
在這一方面,我已提到本書所採行的概念策略的一個面向:一方面太過迅速地把韋伯原來的概念,與《經濟與社會》的編者所做的建構與附加文句兩相等同;另外一方面,將韋伯原來的概念與新的社會學的概念語言兩相等同。針對編者所加上去的標題,根據韋伯的文字習慣,我們的確無法排除一兩個在韋伯的手稿裡面出現過。但更重要的是,我在本書主要致力建構韋伯與當代的概念之間的橋樑:一方面是現代的系統理論,另外一方面則是哈伯瑪斯所重建的歷史唯物論,後者朝向一個溝通行動理論的道路邁進。透過這樣的作法,我非全面性地提出韋伯研究計畫獨立自主性的說法(而且這正是相對於最近的社會理論的立場而言)。
當我撰寫本書的時候,哈伯瑪斯尚未出版他的《溝通行動理論》;而且盧曼尚未轉變到自我再製理論。但是哈伯瑪斯讓我有幸閱讀他的手稿,這也就是後來該書的第一冊。在其中,他很明白地既批判也採納韋伯的行動理論跟理性化理論。對我而言,他的行動理論的學說立場,尤其是在他與下列學說的串連,如皮亞傑與柯伯格(Lawrence Kohlberg)認知理論主義的發展心理學,而且是相當好的結合,將韋伯的理念――利害關心(或譯利益)――模型進一步加以發展(世界圖像發展與意識的發展)。
另外一方面,我也認為派深思與盧曼的社會系統理論,很適合進一步地發展韋伯的秩序模型與分殊化模型(功能的分殊化)。就好像哈伯瑪斯在他的《溝通行動理論》一書中所做的一般,我從一個立基於行動取向的行動理論學說,以及立基於功能的系統理論學說出發,即使不一定能相互補充,但卻可以相互比較(我現在不再抱持類似的看法)。(下略)
我們現在來談第三個問題範圍。在這書裡,我強調韋伯的學說在某種意義下,是一種進化理論的最小計畫。當時我的嘗試是想要在介於進化理論以及類型學比較的世界史之間,找尋一條第三途徑(這或多或少是個無助的陳述)。當時我彰顯這個「第三條路」,就已經把它當成發展史的考察,但限定在它方法論的地位之下。因此我想再次描述這樣出發的用意,而且澄清一下這「第三條路」。
一個進化理論的特色何在?通常,它會把差異當成缺點來看待。此時差異被看成:從最進步的發展階段岔開出去。因此,一個進化理論必須陳述出一個方向的標準,而此標準可以允許將發展與進步相結合。一種發展卻沒有進步的情況,對進化理論而言,就其字面意義來看,終究是不存在的。
因此,人們可以區分兩種進化理論:第一類是具有強制發展性的,另外一類則是接受意外的狀況。前者發展的步驟是必要的,偶發事件有如干擾者;第二類發展的步驟則是偶發事件的產物,人們可以把這兩類進化理論的基本類型,跟黑格爾與達爾文連接起來。在此,我沒辦法詳細作說明。在最近有關進化理論的重要討論,從這兩個基本類型轉變出來,它們要麼立基在必然性,要麼立基在偶發性之上,但是卻解釋由此創造出來的發展步驟,且把它當成進步來看待。在此意義下,他們提出來的是階段的模型。(下略)
藉此,我已經討論到最後一個問題範圍,亦即世界史的、比較的觀點,而這必須要跟發展史的觀點連接起來看待。前者(世界史的—比較的觀點)在本書中只有部分的討論,這樣的缺失,我在80年代嘗試加以改進。其中包括有關討論韋伯對世界諸宗教的比較研究的書,韋伯當年有的已經寫出來,有的並沒有來得及完成。我透過這六本書而得的認識成果,收在《宗教與生活方式》的第二冊裡。此外,也有一個有關西方獨特性發展的完整陳述,那是對本書的細部的補充,而且在某些地方也加以改正。
當我們看到韋伯在他的《宗教論文集》,以及《經濟及諸社會秩序與權力》比較早的版本裡有關宗教社會學手稿的計畫時,我們會馬上明白,他的世界史的宗教比較,把重點擺在特勒爾齊所謂的文化宗教上。除此之外,他也把儒教當成一個精神整體文化的另一個承擔者,附加上去。正因為這樣,使他陷入了一些困境。我想在此作一個簡短的、階段性的考察,然後再回到發展史的面向來。
由軸心時代產生的理性主義,具有很多不同的承擔者,這種理性主義是一種以超驗為基礎的理性主義,主要是宗教的理性主義,因此有不同抉擇的理性主義形式出現:包括逃避現世的、克服現世的、支配現世的、適應現世的,還有對現世冷淡的理性主義。在此意義下,本書所刻劃的是一種比較柔軟的階段,而且具有不同抉擇的可能性。在這樣的情形下,也表明了西方特殊的發展,亦即西方宗教史上的特殊發展。這種宗教的核心在這些不同的抉擇裡,特別凸顯出一種可能性,亦即支配現世的宗教理性主義。
它也形成一種文化的根源,藉此根源,現代的理性主義產生出來。因此,它具有文化的、制度的與心態的成分,這些不同成分,在本書中,被仔細地處理出來:支配現世的世俗的理性主義、現代的機構國家以及現代的資本主義,還有入世取向的職業禁欲主義的生活方式等等。將這些特徵聚攏起來,很確切地形成一個豐富意涵的「現代」概念。在此也給人一個印象,彷彿有別於軸心時代文化宗教的多元主義,在此只存在一種現代。
為了糾正本書分析所可能帶來的這種(錯誤)印象,我們應該把第一個軸心時代,主要是一種宗教式的,與第二個軸心時代,主要是一種世俗式的,兩者區別開來,然後應用在此發展出來的比較柔軟的階段概念。因此,西方的特殊發展,在前面提到特勒爾齊的意義之下,是具有普遍的意義以及有效性的,因為第二個軸心時代是以現代理性主義的興起為其濫觴。在此,並不是價值論的超驗基礎會減少,而是其原有的宗教基礎會減少。現代的理性主義,在西方的發展,文化上表現在文藝復興與宗教改革,制度上表現在教皇國的、封建的、城市的以及科學的革命預作準備的,而且一開始就體現了不同抉擇的可能性。這不僅對歐洲有效,而且特別對歐洲與美洲的比較有效;北美洲甚至其他的美洲部分,一開始就不是歐洲的一個附屬品。
它們一開始就把現代的理性主義,或者更普遍地說「現代的計畫」加以轉化,同時加以多元化,因此現代一開始就不只是反思性的,同時也是多元性的。就像諸文化宗教一般,它們也一樣不斷有創新出現。正如第一次軸心時代的文化,是跟前軸心時代的文化相關的,例如儒教與佛教跟日本的文化,或者伊斯蘭教跟許多非洲的文化相關一樣,第二次軸心時代的文化,也跟第一次軸心時代的文化息息相關。在這裡跟現代理性主義所達到的發展水準息息相關的不同抉擇,亦即一個支配現世的世俗理性主義及其制度上與心態上的相關因素,亦即理性的機構國家、理性的資本主義,以及入世的職業禁欲的生活方式等等,當時我在這本書中,強調得還不夠清楚。
在此意義下,本書過去是,現在也是,而且的的確確只是一個開始,這個開始,跟一段前期的歷史相關,這在其他兩本書中《官僚制支配的諸面向》以及另一本論文集《支配現世的理性主義》裡可以看到。這也跟一個比較長的後期歷史息息相關,這後期的歷史還在持續中,迄今集結在《宗教與生活方式》、《無法調和的現代》兩本書中。因此,就像我前面說過的,這本書的開始是需要補充與修正的。儘管如此,本書的開始,對我來說,仍然有著相當具體的意義,我希望且盼望對今天的讀者來說,一樣具有這個具體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