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代全球秩序之下,氣候變遷議題一直受到「國家」的主宰,
本書以國家利益中心主義作為全書論述與批判的對象,
藉由氣候變遷議題,對以國家為本位的治理,尋求制度和理論的突破。
本書以國家利益中心主義作為全書論述與批判的對象,
藉由氣候變遷議題,對以國家為本位的治理,尋求制度和理論的突破。
在當代全球秩序之下,氣候變遷的協商一直受「國家」主導,參與協商的國家從利益出發,造成共識難產與行動拖延;相對地,氣候變遷的治理則呈現多層次並行、管制工具多元、以及減緩與調適並重的現象與需求,再再考驗決策者與「氣候公民」的智慧與決心。臺灣既是氣候變遷的貢獻者,也是極端氣候下的最大可能受害者,不論政府或民間都應該掌握議題並積極因應。作者研究氣候變遷與環境法多年,在本書中對於氣候變遷的治理與法律制度的因應,作出一些反省。
本書從法律角度提出因應氣候變遷的分析架構,聚焦於「全球治理」、「政策工具」、「關鍵議題」以及「制度規範」等四個面向,以臺灣作為立足點,用深具批判性、濃厚政策取向的方式,論述全球氣候變遷治理,為當前國際上國家本位的治理模式,尋求制度與學理上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