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幕
1
一家靠近凱旋門的咖啡館內。我幾乎總是坐在同一個位子。就在最深處吧台左側。我不
翻書、不查看手機,一動也不動地等著某個人。
我等著一個根本不會出現的人,無聊到只能望著夜色逐漸降落在「星辰驛站」。
最後幾組同事、最後幾杯酒,最後幾則老掉牙的笑話,將近一個小時,巴黎平靜如無潮的海,最後終於伸了伸懶腰:計程車在路上遊蕩、高調的小姐們彷彿被野放一般、咖啡館老闆正給客人帶位、換班後的服務生年齡層愈來愈低,他們在每張桌子上點綴了小蠟燭(假的那種,可以看到火苗閃爍但絕不滴蠟)。經過我身旁時,一個服務生小心翼翼地表示如果不續杯,就得把位子留給下一位客人。
於是我又點了一杯。
不算最初的那兩次,這已經是我第七回在黃昏時刻造訪這座小池解渴了。這個精確的數字絕不會出錯,因為每張收據我都留下了。一開始只是習慣性或戀物癖發作使然,可現在呢?
現在,我想只是為了當我把手放在大衣口袋裡時,可以感受到某種意義。
這些小紙條的存在,證明了……證明了什麼呢?
什麼也不能證明。
只能證明無名戰士墓附近的生活消費水準很高。
2
凌晨一點,又一次徒勞無功,只好回家。
我住蒙馬特墓園附近。自落地以來,從沒走過這麼遠的路,只因為前陣子把我的腳踏車「小強」弄丟了,而且怎麼也想不起來到底是什麼時候做的好事。應該……可能是到一個陌生人家參加派對後發生的事吧,就在聖拉薩車站附近。
那晚,一個年輕人把我帶回了他家。他架著我回家時,我還有點嗨,但坐上床後就清醒了。他的貓窩、被單的樣式,還有IKEA床頭正上方掛著的《鬥陣俱樂部》海報,哦不,我……我不行。
酒量竟然超乎自己想像的好。
我第一次酒醒得這麼快,而且還毫無性趣,為此我感到萬分抱歉,本來還很想來點刺激的。我當然想,這才是我。更何況布萊德.彼特跟艾德華.諾頓都算是不錯的電燈泡。只是身體就在此刻背叛了我。
怎麼可能?
我的身體。
平常是很體貼的……
我當時本來不願意承認,但那個夜晚,在一個人走了那麼多哩路後,在無論何時何地都只能感受到內心的空洞、身體的荒蕪與匱缺後,我必須投降:就是那個人害的。
就是那隻寄生蟲,在可悲的床鋪裡東鑽西竄,不時冒出來攪局。
我光著身子,失望地靠在牆上,就在不知所措的那一刻,聽到了一個聲音咕噥著:
「欸……你還是可以留下來啊。」
如果我手上有把槍,肯定抵在他的腦門上。
就因為「還是」兩個字夾帶的輕蔑,還有他在這個白痴沒幫他吹喇叭後還退一步表現出的好意。
砰!
我渾身發抖。在階梯上、在路上,在尋找本來應該在路燈桿旁的腳踏車時,氣到全身發抖。我從來不曾把自己搞成這副模樣。
我往地上吐了口痰,把嘴裡的噁心味給吐出來。
可是因為對製造完美的濃痰不怎麼上手,最後只有口水緩緩流到我的袖子和美麗的絲巾上。這樣也好,找不到更適切的方式表達我對自己的嫌惡了。
我是很活該沒錯,但至少還活著。
3
我叫瑪蒂達.薩若蒙。今年二十四歲。理論上,我還是藝術史學研究所的學生(藝術史,多麼美麗的發明),但實際上,我替我姊夫工作。那個富有、帥氣又有格調的姊夫。那個總是喜歡摸自己的鼻頭、不打領帶的人。他管理一家數位創意事務所,提供產品設計、品牌推銷和網站優化服務。說白一點就是,如果你想在網路上行銷一樣產品,他就為你建構美麗的網路櫥窗與線上商店(當然有安全付費保證)。我從去年開始為他工作。
當時他需要傭工,我需要錢,所以在我的生日派對上我們舉杯互敬,這應該不是最糟的簽約儀式吧!
身為學生,我得以享受不少優惠,像是電影院、博物館、體育館、學校食堂等。可是就因為大部分時間都盯著螢幕看,腦袋變得很不靈光,也因為收入實在比出入食堂的那些人高太多,我也就不太在意這些優惠的存在。
我按自己的步調在家做黑工。我有上千個帳號、上千個地址、上千個暱稱和虛擬身分,整天都在網路上撰寫虛構的評語。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