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癩蛤蟆與跳舞猴
Toads and Dancing Monkeys
西非大部分的卡車都稱不上「新車」,過去痛苦的經驗教我對它們千萬別抱太大希望,可是來載我進入山區的那輛卡車,更是我看過最破爛的一輛,簡直瀕臨老舊解體邊緣。它的輪胎歪皺地站著,因為剛爬了營地前的緩坡聲嘶力竭地大聲喘氣,我惴惴不安地將行李與自己交付給它,上了車。司機是個樂天派的傢伙,一上車先交代我幫他做兩件非常重要的工作:首先,每逢下坡,我必須幫他壓住手煞車,若手煞車不與車底板保持平行,就會賭氣罷工;其次我必須隨時監視離合器,因為這個零件非常任性,一抓住機會便會發出豹子被掐住咽喉的聲音,而且跳出插座。事實擺在眼前,就連非洲的卡車司機也無法一邊駕車,一邊用住在娘胎裡的姿勢蜷在儀表板下;因此,我若珍惜自己的性命,就必須接管這兩個零件。於是,隨著我不時彎腰去壓手煞車,嗅聞瀰漫車底的橡膠燒焦的味道,那輛高貴的卡車便以時速二十英里的速度搖搖晃晃朝山區駛去;若碰上喜歡的下坡,也會放肆狂飆一下,加速到二十五英里,呼嘯往前衝。
頭三十英里,紅泥路蜿蜒穿過低地森林,巨樹夾道,緊密排列,枝椏纏結,在頭頂形成綠葉拱門。成群犀鳥擊翅飛越路面,發出古老計程車猛按喇叭的噪音;東方鬣蜥掛在路邊篩灑下來的陽光斑點裡,因情緒激動而全身泛起夕陽般的紅暈,且不斷憤怒點頭。道路幾乎不著痕跡地逐漸往上攀升,慵懶無力地繞著覆滿森林的山坡打轉。卡車後座的雇工提高嗓門開始歌唱:
返鄉,返鄉,
何時才看得見我的故鄉?
何時才看得見我的娘?
我永遠不會忘記故鄉……
司機也跟著輕輕哼,回頭瞄我一眼,看我的臉色,卻發現我也加入合唱。就這樣,卡車拖著一條彎彎細細的紅土尾巴往前開,後座的雇工中規中矩地合唱,司機與我則不時加入花腔變調,配上司機以斷音奏法的喇叭伴奏……
愈往高處爬,需要用到煞車的機會愈頻繁。另一種林下植物開始出現:成群彷彿在策畫陰謀的巨大樹蕨,挺著毛茸茸的粗短樹幹站在路邊,自頭頂噴灑出噴泉般的嫩綠蕨葉;這些樹蕨是新世界的守衛。突然,山坡就像抖掉一件外套似的,森林不見了,像一片厚綠毯,晾在身後的山谷裡,迤邐至熱暈顫慄的遠方;前方雄偉聳峙的山坡,卻覆蓋一層如浪起伏的齊腰草原,被陽光染成一片金黃。卡車愈爬愈高,引擎因不習慣這一連串激烈運動而不停喘氣顫抖。開到最後一段約長兩、三百英尺的坡道,我本以為肯定要下車去推這部老傢伙,沒想到它非常爭氣,一直爬到山壁邊緣,才筋疲力盡地開始發抖,像隻瀕死的魚不斷從水箱裡吐蒸氣。卡車終於慢慢停下,司機熄滅引擎。
「我們等小小時間,引擎!」他指指此刻已被一團蒸氣雲籠罩的隱形車頭。我滿懷感激地鑽出滾燙的前座,踱到道路開始往另一個山谷下降的邊緣,遠眺來時路,與即將駛入的大片鄉野。
我身後是廣袤的綠色森林,遠看好比羊毛般密不透風,由億兆片樹葉連成的平滑表面只在每一座山頂上才出現罅隙,因為有了天空作背景,樹叢的剪影就像一道被扯爛的流蘇。前方卻躺著一個截然不同的世界,讓人感覺不可思議,這兩種地方居然毗鄰存在。它們之間沒有緩衝地帶:後面是森林,巨樹披著光滑樹葉綴成的長袍,一株株燦然生輝,就像眾多掛滿綠色珍珠的巨人國王;前方是綿亙不斷的山丘,延伸到最遙遠處淡藍色的地平線上,層巒疊嶂,彷彿冰凍的巨浪,朝著太陽仰起臉龐;從山谷到稜線,覆蓋一大片金綠長草織成的毛皮大衣,緩緩起伏,隨風的揚起或止息而忽明忽暗。後方的森林裝扮華麗,全是鮮綠與猩紅,色彩強烈;前方奇異的山中草原世界,顏色卻柔和細緻,盡是淡褐、淡綠、暖棕與金色系列。被輕輕壓皺摺疊的山丘披著這粉蠟筆畫似的草原,讓人想起英格蘭的景致,正是南方丘陵區的放大複製版。不過這種錯覺會被太陽打斷,因為熾烈的陽光一點都不英國!
從這裡開始,路面呈Z字形前行,我們吱吱嘎嘎晃下山谷,再不停哮喘地爬上陡坡,然後在另一個山頂停下來讓引擎冷卻。我注意到前方山谷裡躺著一個村莊,遠看彷彿綠色背景上一片邊緣不整齊的黝黑香菇。此刻耳邊只聽見風吹草動時的輕微嘶聲,腳底下那片村莊內的狗吠與雞鳴雖然遙遠微弱,卻宛如鈴聲般清脆。我透過望遠鏡,看見村裡頗熱鬧:成群的人圍著茅屋忙活。我還瞥見彎刀與矛的閃光,和鮮豔紗籠晃眼即逝的色彩。
「那地方在吵什麼?」我問司機。
他瞇起眼睛往山下瞄,然後轉過頭來對我咧嘴一笑。
「是市場,主人。」他解釋,然後一臉期待地問我:「主人要去那裡停?」
「你想那裡找得到牛肉賣?」
「對,主人!」
「真的?」
「真的,主人!」
「你說謊,叢林人!」我假裝生氣地斥責他,「你想去那裡停,去找玉米酒喝。是不是?」
「欸!是啦,主人。」司機笑著承認,「但有時主人也可以找到牛肉。」
「好吧,我們去停小小時間。」
「是,主人!」司機迫不及待答應,駕著卡車飛也似地駛下山坡,往村莊開去。
幾間蓋有圓錐形茅草屋頂的大茅屋整齊圍著一座正方形小廣場,廣場旁種有尤加利樹,投下樹蔭;市集就在小廣場上。小販在瘦樹投下的斑駁光影中將貨品排在地上,每個人占據一小塊地方,四周層層圍繞村民,個個比手畫腳、口沫橫飛。待售的貨品多樣化得驚人,有時也不協調得驚人。有用木柴燻製、插在短木棒上的淡水鯰────這種魚活著的時候有點醜,晒乾萎縮再用煙燻黑後看起來則像一個個邪惡的侏侏(juju)巫術布偶,在詭譎的舞蹈中擺出各種扭曲的姿勢。有大綑的布;從英國進口的都印有非洲人最喜歡的鮮豔色彩,本地人織的則較具品味,又厚又軟。布堆間胡亂堆著擺在竹籃裡的蛋與雞、綠椒、包心菜、馬鈴薯、甘蔗、大塊鮮血淋漓的肉、巨大的蔗鼠(內臟都清除乾淨,用繩子吊著)、陶盆與籐籃、木椅、針、火藥、玉米酒、狩獵陷阱、芒果、番木瓜、灌腸劑、檸檬、當地出產的鞋子、用酒椰纖維編織的可愛提袋、鐵釘、燧石、碳化鈣與鼠李緩瀉劑、鐵鏟與豹皮、膠底布鞋、呢帽、裝棕櫚酒的葫蘆,還有裝棕櫚酒及花生油的舊煤油罐。
逛市集的人也和待售貨品一樣千奇百怪:有披著雪白長袍、戴無邊白色小帽的豪薩人;或身穿五彩長袍,頭戴繡飾繁複、以流蘇裝飾的扁帽的地方酋長;還有來自偏遠山村、身上什麼都沒穿、只在下體圍塊髒皮、牙齒磨尖、臉上刺青的異教徒,對他們來說,逛市集好比遊覽熱鬧的大都會,是一年一度的餘興高潮。他們揮舞雙臂大聲爭執,彼此推擠,黑眼珠歡喜發亮,虎視眈眈盯著可可薯蕷或蔗鼠,或者三五成群渴望又絕望地瞪著成綑的彩布,在人群中擠來擠去搶最好的觀賞位置,好把那些遙不可及的奢侈品看個仔細。
我的雇工與卡車司機一進入這堆熙來攘往、體味熏天的人群之後,立刻便如鑽進糖蜜罐的螞蟻一般消失得無影無蹤,留下我一個人到處閒逛。過一陣子,我決定替那些異教蠻族照相,便架起相機,開始對焦。剎時間,全場大亂。蠻族人像有默契似地,全丟下手上的貨品與器物,找最近的掩體躲起來,同時不斷厲聲尖叫,令我迷惑、因為一般非洲人很喜歡照相。我轉身問站在旁邊的一位豪薩人是怎麼回事,他的回答很有意思;顯然那些異教徒都知道照相機為何物,也知道它能製造出被對準的人的圖像,不過他們同時也堅信攝影師每拍一張照片,即可擄獲被攝者一部分靈魂,如果照很多張,將可完全掌控被攝者;等於是巫術現代化!過去只要取得受害人的頭髮或腳趾甲就可控制他;如今替他拍張照片也算數。不過,儘管我的對象萬般不情願,還是被我偷拍了幾張。方法很簡單,只要站在路邊,眼睛往相反的方向看,然後在腋下偷偷按快門便可。
不久,我發現一樣東西,立刻將腦中所有關於攝影或巫術的想法一掃而空。我瞥見廣場旁一個陰暗的小攤上,閃過一片紅毛,趨前調查,發現一根長繩的末端綁了一隻世界上最可愛的猴子,正坐在沙地上「撲若!撲若!」尖叫。牠有一身淡薑色的毛、一道白領子和一張悲哀的黑臉,發出來的奇怪聲音既像鳥叫,又像貓歡迎人時的呼嚕喉音。牠坐著瞪了我幾秒鐘,突然站起來,開始跳舞;先抬起後腿,努力跳上跳下,兩條長手臂張開,彷彿要將我攬進懷裡,接著四腳著地,像個球似地不斷往上彈,四隻腳同時離地,愈跳愈高,愈來愈興奮。然後牠暫停稍事休息,再開始下一段舞步,四腳著地,後半身不動,前半身卻像鐘擺不斷左右晃動。表演過序曲後,接著讓我見識舞棍猴的看家本領,不停旋轉、騰躍、彈跳,看得我頭暈眼花。從一開始我就被牠迷住了,加上這一段回教托缽僧似的舞蹈,更令我無法抗拒,覺得非買到牠不可。我付給牠的攤販主人雙倍市價,得意洋洋地抱著牠離開,先在一家地攤上替牠買了串香蕉,牠深受感動,立刻將我的襯衫前面全部尿濕。我一一找回雇工與司機(每個人都滿嘴玉米酒氣),爬上卡車,繼續往前開。猴子坐在我膝頭上,不斷往嘴裡塞香蕉,一邊興奮地欣賞車窗外的風景,不停小聲尖叫。因為牠卓越的舞蹈造詣,我決定叫牠帕芙洛娃,從此成為「赤猴帕芙洛娃」。
***
卡車繼續行駛數小時,接近目的地時,山谷已被陰影染成一片深紫,太陽好整以暇地沉入西方山脈最高峰後千萬縷恰似猩紅與鮮綠羽毛的雲層中。
每個人都知道巴福特到了,因為道路就在那裡終止。左方是一大片由紅磚高牆圍繞的廣大中庭,中庭後方聚集眾多覆有高聳茅草屋頂的圓形茅屋,正中央是一棟小而整潔的歐式別墅;但這些建築跟聳峙其間、一座看起來像是放大一千倍的老式蜂巢的龐然巨物比起來,簡直是小巫見大巫;這棟巨大的圓形屋有極龐大的茅草圓頂,茅草因年代久遠已發黑。路的另一邊地勢陡升,一道極寬、總共約七十階的樓梯蜿蜒通向另一棟馬蹄型的大別墅,樓上樓下全圍繞著寬敞的陽臺,陽臺列柱蔓生肥美的九重葛與別的爬藤植物。後來我才知道,原來那便是我未來幾個月的家。
待我全身僵硬地爬出卡車後,中庭最遠方那面牆中的一道拱門緩緩開啟、一小群人魚貫走來,穿過中庭,走到我站的地方。那群人全是男士,大多為長老,身穿飄逸的五彩長袍,移動間颯颯生風;每人頭戴一頂用五彩羊毛繡滿厚厚花紋的無邊圓帽。人群之中有一位充滿幽默表情的高瘦男人,穿一件純白的長袍,頭上的圓帽也沒有刺繡,然而儘管他衣裝素淨,我卻一眼看出他是這一小隊人馬中最重要的人物,舉手投足,處處流露出尊貴的氣派。他便是巴福特的國王,統治我們剛穿越的草原王國與其間的黑色子民。他極富裕,據說以睿智──可能還帶一點專制的狡猾──治理自己的王國。他走到我面前停下來,和煦微笑,並伸出一隻又大又細的手。
「歡迎。」他說。
日後我才知道,他和他的子民一樣,能說一口流利的「非洲式英語」,但不知為何羞於表現,因此我們必須透過一位翻譯交談。那位翻譯畢恭畢敬透過自己握成杯狀的雙手,將我的見面詞轉譯,國王有禮地聆聽,然後對著坐落在我們上方坡頂的別墅揮動一隻巨手。
「很好。」他咧嘴笑著說。
我們又握了一次手,他便帶領扈從穿過中庭,走進拱門內,留下我進駐他「很好」的別墅內。
約莫兩個鐘頭後,我洗了澡,也吃了東西,一位信差來訪,告知我若已從旅途勞頓後「平靜」下來,國王希望過來與我小敘一番。我請信差回話,說我已感覺非常平靜,很樂意接待國王;接著取出威士忌,恭候大駕光臨。他很快抵達,身邊仍圍繞那一小群扈從,我們在陽臺燈旁坐下,開始聊天。我舉起威士忌加水祝他健康,他舉起純威士忌祝我健康。剛開始我們還透過翻譯交談,後來隨酒瓶中的威士忌遽減,國王開始說「非洲式英語」。我花了整整兩小時解釋我來到他國度的目的,搬出一大堆書與照片,給他看我想要蒐集的動物,溝通一遇到瓶頸,便在紙上畫圖,同時模倣動物的聲音;從頭到尾國王都以駭人的穩健速度不斷添酒。
他表示我應可蒐集到大部分的動物,並承諾隔天派幾名優秀的獵人來替我工作。不過,他補充,最好的辦法應是由他放出風聲,讓他所有的子民開始替我「抓牛肉」;他表示放話最理想的時間在十天之後,到時本地將舉行某項慶典,他的子民將在特定的日子裡上山蒐集大量乾草,送來巴福特,好替國王的侏侏巫大屋葺頂,並替他多不勝數的妻妾修整屋頂。人民送乾草來的那一天,他將準備食物及飲料,大張筵席。參加祭典的人來自附近各個角落,人數將逾數百位,國王解釋到時他可以公開對子民講話,說明我想要的動物有哪些。我大表贊同,萬分感激,再將他的空杯斟滿。
酒瓶眼見即將見底,最後終於點滴不剩。國王煞有威儀站起身來,忍住一個酒嗝,伸出一隻手。
「我走!」他對著自己那棟小別墅的方向揮揮手。
「我太遺憾,」我客氣地說:「你喜歡我陪你走路?」
「好,朋友,」他笑逐顏開地說。「很好!」
我呼喚一名雇工,後者提著防風燈快步跑來,帶領我們穿過陽臺,往樓梯的方向走去,國王仍一手緊抓我的手,另一隻手指著陽臺、房間,以及三十英尺底下月光如洗的花園,非常滿意地對自己咕嚕「很好!很好!」。抵達巨大漫長的樓梯頂端後,他停下來淒涼地看我一眼,伸出一根極長的手臂往下指著說:「七十五階。」然後又笑了。
「非常好。」我點頭表示同意。
「我們去數,」國王想到這個主意,非常開心。「七十五階。我們去數。」
他將一根長手臂搭在我肩上,沉重地倚過來,我們開始往下走,一邊大聲數數兒。可惜他記不得六以上的英文怎麼說,所以才下到一半我們就已經數糊塗了。等下到樓梯底,根據國王的計算,顯然少了三階。
「七十二?」他自問:「不,七十五!它們去哪邊?」
他興師問罪虎瞪著瑟縮在路邊等待的扈從,彷彿在指控他們把少了的臺階藏在長袍底下,我趕忙提議重數一遍,於是我們又爬回陽臺頂,大吼地數數兒,再一次從上數到下。國王每次數到六之後就會重頭開始,我心想若不採取行動,肯定得花一整個晚上尋找少掉的臺階;所以,當我們再一次爬到樓梯頂端,又再一次下到底的時候,便以勝利的口吻大叫:「七十五!」然後轉頭對我的同伴微笑。起先他還不太情願接受我的計算結果,因為他自己只數到五,很想追查少掉的那七十階,不過經我再三保證,說我小時候參加過無數次心算比賽,每次都得獎,我算的絕對正確,他才將我一把壓在他胸前,死拽著我的手拚命扭,一邊咕嚕道:「很好,很好,我的朋友!」然後施施然穿越寬廣的中庭,走回扈從身旁,留下我獨自爬上七十五個臺階,上床睡覺。
隔天,我一邊對付與國王社交的後遺症 ——頭痛!一邊忙著為想像中如潮湧至的動物建造籠子。中午,四位又高又帥的年輕人,穿著最好最鮮豔的紗籠,手持燧發槍出現。這幾把可怕的武器年代都極古老,槍管皆因腐蝕而凹陷破洞,彷彿每枝槍都感染了嚴重的天花,我請他們先把這幾枝看起來極危險的武器放在大門外,再進來和我談話。他們便是國王派來的獵人;我花了半個鐘頭給他們看照片,並解釋我願意為不同動物付的價錢,接著吩咐他們下午就出去狩獵,傍晚把獵物帶回來給我看。如果他們什麼都沒抓到,那麼明天一早再過來。最後我發給他們一些香菸,再目睹他們慢慢逛出村子,一邊互相熱烈討論,一邊狂放不羈地拿槍東指西指。
傍晚,其中一位年輕人又出現了,手上拎著一只小竹籃,往地上一蹲,哀怨地凝視我,一邊解釋他與夥伴們一整天運氣欠佳,雖然走了很遠的路,卻沒找到一隻我給他們看的動物;不過,他們還是捉到了一樣「東西」。
說罷便往前傾,把竹籃放到我腳邊。
「我不了解主人要不要這種牛肉。」他說。
我打開籃蓋往裡面瞄,本來以為裡面大概裝了一隻松鼠,或一隻老鼠,結果卻看到籃裡坐了一對又大又美麗的癩蛤蟆。
「主人喜歡這種牛肉?」獵人看著我的臉色焦慮問道。
「喜歡,我非常喜歡。」我說;他咧嘴笑了。
我照價付給他錢,又「散」了些香菸給他,他答應明天再和同伴們過來,便離開了。等他走了之後,我才能專心觀察那對癩蛤蟆;兩隻都跟茶碟差不多大,有水汪汪的大眼睛,又胖又短的腿,屈在沉重的身體下面一副不勝負荷的樣子。牠們的顏色非常驚人:背是濃濃的乳白色,上面灑了許多黑色的蟲狀紋;頭與身體兩側為深紅色,介於桃紅與酒紅之間;肚子則是一片毛茛般的鮮黃色。
我一向喜歡癩蛤蟆,因為我覺得牠們沉靜又莊重,自有迷人之處,沒有青蛙那種神經質又痴呆的特性,又不像青蛙皮膚黏答答,整天嚥口水。但在碰到這兩隻以前,我一直以為天底下的癩蛤蟆都大同小異,即使顏色與長相不同,就性格而論也一成不變。但我很快就發現這兩隻兩棲類動物性格突出,簡直就像哺乳動物。
這兩隻都是眉葉蟾蜍(Brow-leaf Toad),因為背上奇異的乳白與黑色花紋不論形狀及顏色都酷似一片乾皺的枯葉,若靜靜蹲在林地上,可以完全融入背景中。牠的學名為「睫眉蟾蜍」,用拉丁文發音更具形聲效果:Bufo superciliaris;這是因為眉葉蟾蜍給人的第一印象總是非常高傲,大眼睛上方的皮膚被擠出兩粒小突點,看起來總像挑高了眉毛,一副睥睨全世界、冷嘲熱諷的模樣;而且嘴極寬,好像自以為是貴族,永遠微微下撇的嘴角,更加強那種冷笑的效果。據我所知,只有另一種動物的傲慢可與之抗衡——駱駝!再加上眉葉蟾蜍大搖大擺的緩慢步伐,而且每走兩、三步就會蹲下來,用既輕蔑又同情的眼光瞅你,讓你覺得再沒有架子比牠們更大的生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