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傅佩榮
研究宗教哲學,主要是為了解決自己的問題。
容我先簡單介紹什麼是宗教哲學。
「哲學」是大學文學院的一個系,既然是一個系,就有完整的課程設計與基礎訓練。重要的是,念完這個系,可以學到什麼?學到兩方面的東西:一是歷史上眾多哲學家的觀點;二是基本的哲學心態,就是以理性的角度不停地探索「宇宙與人生」的意義。
為了培養這種心態,必須通過一些必修課,像「邏輯、認識論、宇宙論、形而上學、倫理學」等。說得簡單一些,凡是具有這種心態的人,在面對任何問題或探討任何學說時,都會從三個層次去判斷,看看它有沒有「澄清概念,設定判準,建構系統」。從這三個層次出發,對既存的現象與學問進行反省與思考,就構成了哲學系的延伸課程,如政治哲學、經濟哲學、社會哲學、美學、價
值哲學等,當然,宗教哲學也在其中。
「宗教哲學」是對宗教現象及理論作哲學探討。宗教現象五花八門,宗教理論各有所見,要如何進行全面而深入的探討呢?這真是個難題。我採取的策略是:
第一,扣緊宗教的定義。所謂宗教,是對信仰的體現,而信仰是「人與超越界之間的關係」。「體現」必然具有時空背景與文化特色,由此可以肯定宗教多元化的現象,像「宗教是為人而設的、宗教是與時俱進的」,都是客觀存在的事實。作為宗教核心的信仰,則是一種「關係」,一邊是人,另一邊是超越界。這種關係一旦建立,則人的生命自然也必然走上超越之途,超越個人的身心需求,向著靈的境界提升。於是,宗教盡管多元並立,而最高目標是相通的,就是達到密契的合一境界,或者稱之為「救贖或解脫」。
第二,明辨宗教的目的。所謂「救贖」或「解脫」,是針對兩種信仰型態而言。世間宗教若非「有神論」即是「非神論」。有神論的目的是由救贖而回歸神的懷抱,其代表有三,依序是:猶太教、基督宗教(天主教、東正教、新教)、伊斯蘭教。非神論則以佛教為代表,目的是由智慧覺悟而得解脫。非神論的特色是肯定超越界(如涅槃),但不認為它有像人一般的位格。非神論不是無神論,因為後者根本否定了超越界的存在。「無神論的宗教」是一個矛盾的概念。
第三,尊重「經驗原則」。所謂經驗原則,是說:每個人都有權相信自己的經驗,除非它違反了明顯的事實。譬如,我對太陽的經驗是:它從東邊升起,並從西邊落下,它是繞著地球轉的。但是,牛頓物理學已經證明這種經驗違反了明顯的事實。然後呢?在宗教中有大量的經驗「並未違反明顯的事實」。不僅如此,歷代以來無數信徒憑著自己的信仰經驗而「創造出」許多美好的事實,如慈悲博愛、獻身正義、扶弱濟貧、堅持理想等。依此看來,「信什麼」是一回事,「如何信」則是另一回事。後者真正體現了「信仰作為關係」的意義。離開修行與實踐,信仰只是口號,而宗教只是裝飾品而已。
我從小生活在有宗教信仰的家庭中。這個背景使我較早認識了主導西方中世紀一千多年的天主教。考大學時我的第一志願是輔仁大學哲學系,原因即在於此。後來我長期以宗教哲學為研究主題,並在台大哲學系主講這一門課。本書是由二○一四年的講課資料整理修訂而成。在修訂的過程中,常會想起當年在耶魯大學的求學畫面,我想藉此對幾位老師表達最深的謝意。他們是:Louis Dupré、Hans Fry、George Lindbeck、John Smith。我也常回憶起當時的艱苦與折磨。最後,套用一句德國諺語:「Ende gut, alles gut.」結果好,一切都好。正如我在本文開頭所說,我探究宗教哲學,是為了解決自己的問題。如果本書也能為讀者提供一些值得參考的線索,那更是我的喜悅與榮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