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慧可禪師:立雪斷臂 法佛無二
在禪宗史上,作為「祖師禪」的達摩「面壁」,與作為「如來禪」的世尊「拈花」具有同等重大的意義。所謂「世尊拈花,而妙心傳於迦葉;達摩面壁,而宗旨付於神光(即慧可)」(見《五燈會元》卷十六)。即指佛祖因「拈花」與迦葉接契而傳正法;達摩也因「面壁」,而找到衣缽的繼承者──東土禪宗二祖慧可。
立雪斷臂
慧可(西元四八七至五九三年),一名僧可,俗姓姬。虎牢(今河南滎陽)人。相傳他的父母在未生他前非常想有一個兒子,於是終日唸經拜佛。終於有一天,其母「感異光照室」而懷孕,所以取名「姬光」。他從小博覽經籍,尤其善談老莊,還喜好遊山玩水。後來又讀了佛家經典,才知孔孟、老莊,都只是世間的學問,並不能極盡宇宙人生的妙理。於是,又來到洛陽龍門香山,出家為僧。
出家後,姬光四方參學,遍學大小乘教義。滿三十二歲那天又回到香山。他終日默坐冥想、修習禪定。就這樣,一過就是八年。有一天,他正在冥坐,突然有一位神人對他說:「你將受道果,為什麼現在還滯留於此?大道並不遠,就在你的南方。」
姬光知道這是神人相助,因而改名為「神光」。
第二天,神光忽然覺得頭如針刺般地疼痛。他的師父寶靜禪師正想為給他診治,只聽到空中有個聲音在說:「這是在換骨頭,並不是一般的痛。」
神光於是把看到神人的事告訴師父。師父看了一下他的頂骨,見「如五峰秀出」。就說:「你的面相非常吉祥,一定會證得道果。神人說大道在你的南方,那少林寺的達摩大師一定是你的師父了。」
於是,神光慕名求道,來到嵩山少林寺。
那時,達摩正默然面壁,神光來後,拜他為師,晨夕參乘。但是,「壁觀婆羅門」卻老是端坐面壁,神光根本無從受誨。神光暗自心想:古人求道,敲骨取髓,刺血濟饑,布發掩泥,投崖飼虎,在所不惜,我又算得了什麼呢?於是,就在寒冬大雪之際,徹夜立正伺候在達摩大師身邊,直到天明,地下的積雪已經過膝。可是他侍立越加恭敬。這時,達摩才回過頭問他:「你徹夜立在雪中,到底為了求什麼?」
神光痛哭流涕答道:「我只盼望大師發大慈大悲之心,開甘露法門,藉以廣渡眾生。」
沒有想到,達摩大師卻以訓斥的口吻對神光說道:「諸佛無上的妙道,要經歷無數劫的精勤修持,經過許多難行能行、難忍能忍德行的鍛煉,哪裡就憑你這樣的小德行、小智慧,以輕忽驕慢之心,就想來求得真正的道果?恐怕你是白用了心思!」
神光聽了達摩的這番訓斥,當下取出利刀,自己砍斷左臂,送到大師面前,以表自己的誠意與決心。於是,達摩認為他有覺悟的智慧,是可擔當大任的法器,就為他改了名,從此叫「慧可」。
慧可接著問達摩:「諸佛心印的法門,大師可以說給我聽聽嗎?」
達摩道:「諸佛心法,並不是從別人那裡得到的。」
慧可聽了就道:「我的心不能安寧,請大師為我說安心法門。」
達摩就道:「你把心拿來,我就幫你安心。」
慧可聽了這句話,頓時就怔住了!良久,才說:「我找我的心已經好幾年了,可是怎麼也找不到。」
達摩大師說:「如能找到,豈是你心?」
達摩又對慧可說:「已經幫你安好心了,你現在看到了嗎?」
慧可立即大悟,對達摩說:「今天才知道,一切事物本來空寂。今天才知道,菩提並不遠。所以,菩薩不費時間就到達薩般若之海,不費時間就登上涅槃之岸。」
大師說:「是這樣的、是這樣的。」
慧可又問:「大師的這種道法有文字記錄嗎?」
達摩說:「我法以心傳心,不立文字。」
接著,達摩又教他修持方法:摒棄一切的外緣,做到內心一點都沒有喘息波動的程度,靜下心來就如牆壁般,截止內外出入往來的妄動,然後由此即可入道。後來,又吩咐他要以《楞伽經》來印證自己修悟的工夫與見地。
就這樣,慧可用「立雪斷臂」的精誠與決心,得到達摩所創的「祖師禪」的精髓──「壁觀」。後代禪師對兩位先祖的這段經歷備加讚賞,如《五燈會元》卷十四說:「你不見達摩西來少室山下,面壁九年;二祖至於立雪斷臂,可謂受盡艱辛。」金•李純甫《新修雪亭西舍記》也極為推崇,說慧可「立雪斷臂,方得西來意,盡發此老言外不傳之妙」。
「立雪斷臂」,或稱為「雪中斷臂」,是禪宗一個有名的故事而被禪家廣為傳誦。後來,宋代理學家有所謂「程門立雪」的典故,實際上就是彷禪宗此則公案的結果。
一花五葉
達摩為慧可傳授「安心」法門後,又過了九年,達摩想「西歸」,回印度。他召集眾位弟子說:「時候到了,你們為什麼不說說你們的收穫?」
有個叫道副的門人立即道:「如我所見,不執著於文字,也離不開文字,這是為道所用。」
達摩說:「你只得了我的皮。」
有個叫總持的尼姑說:「我所理解的是,如慶喜(阿難)見阿閦(chú)佛國,見一次,再也不會再見。」
達摩說:「你得我的肉。」
最初追隨達摩為師的道育說:「四大本空,五蘊非有。依我所見,整個世界,沒有一法存在。」
達摩卻仍不滿意,說:「你也只不過得我的骨。」
最後一位就是慧可。他禮拜達摩後,依位而立,一動也不動,什麼也不說。達摩卻說:「你得了我的髓。」於是,達摩說:「我有一件袈裟,傳授給你。」
慧可問道:「既然禪法以心傳心,而且不設文字記錄,還要這袈裟幹什麼?」
大師答:「內授禪法準則,用來印證悟心;外傳袈裟,用來確定禪教宗旨。雖然袈裟不在禪法之上,禪法也不在袈裟之內,三世中諸位佛聖,用這種方式遞相傳授法信。今天我也用袈裟表明法信,使後代傳法的人有所秉承,學道的人確知宗旨,斷除眾生的疑慮。」並囑咐慧可,以後若有難生,只要拿出袈裟,背誦他留下的法偈,就可表明一切,化難消災。
接著,達摩唸了四句法偈:
吾本來此土,傳法救迷情。
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
達摩又囑咐慧可:「我還有四卷《楞伽經》,現在也傳給你,就是如來心地法門,可為終生開示,使之悟入。」
達摩傳法結束後,又對慧可說:「我自從來到這裡,六度被人下藥。前五次我都把藥拿出來扔掉了。這次被人下藥,我不必再把毒藥拿出來,因為我已經找到傳人了。」於是,他坦然面對惡人的第六次謀害,最終安然而逝。
達摩找到傳人,完成了「付法」的重任。他送給慧可的偈語,已經把中國禪宗宗派的源流說得清清楚楚。從字面的意思來看,「一花五葉」說的是一朵花長出五片花瓣,並長成豐碩的果實。有人曾把「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當作是「五種智慧的花瓣」盛開之後,顯示出自然的覺悟成就。而另一種普遍被人們接受的看法則是:「一花開五葉,結果自然成」是比喻禪宗在中國紮根以後,至六祖慧能及其門下,形成南禪五家。「一花」,指禪宗之源,即由他傳入中國的「如來禪」(後稱「祖師禪」);「五葉」,指禪宗之流──六祖慧能門下的五個宗派。他們分別是:
1.溈山靈祐和仰山慧寂開創「溈仰宗」。
2.唐代僧人義玄開創「臨濟宗」。因為在河北鎮州城東南滹陀河畔建立臨濟院而得名。
3.五代文偃(住在韶州雲門山)開創「雲門宗」。
4.唐代洞山良價和他的弟子曹山本寂開創「曹洞宗」。
5.清涼文益禪師開創「法眼宗」(因南唐中主李璟賜諡其為「大法眼法禪師」而得名)。
以上就是「一花開五葉」的意思。之所以將他們分為五宗,是因為他們對禪的本質做了不同側重的掌握與體驗。
法佛無二
達摩示寂後,慧可「繼闡玄風,博求法嗣」,尋找一位堪任大法的「法器」的使命落到他的肩上。
東魏天平二年(西元五三六年),一位看起來已經四十多歲的居士來見慧可。他不說自己的年紀多大,也不報出自己的姓名,直接對慧可大師說:「弟子身患風疾,被重病所纏,請大師為弟子懺悔罪過,以得寬恕。」
慧可就像當年達摩一樣答道:「你把你的罪過拿來,我為你懺悔。」
這位居士沉默了半天後,說:「我盡力尋找罪過,無法找到。」
慧可道:「現在我已經為你懺悔了罪過,你如今應該按照佛法出家為僧。」
居士問:「今日我見到大師,已知就是僧人了。但還不知道世間什麼是佛,什麼是法?」
慧可答:「心就是佛,心就是法,法和佛並無區別。你懂了嗎?」
這位無名居士聽了慧可的這幾句話,深有所悟,說:「直到今天我才知道,罪性本不在內、不在外,也不在中間(從未獨立存在過),就如同心就是佛、心就是法那樣。法佛無二,物性之間並無區別啊!」
萬物皆空,對世間事物無須細加區分,這才是達到悟心成佛的宗旨。故慧可聽後特別高興,心知這位居士是法器,於是為他剃除鬚髮,使其出家。並誇獎說:「你是僧寶,應改名僧璨。」
慧可看中了僧璨,於是將所承達摩的法印及法衣傳授給他,並唸偈語道:
本來緣有地,因地種花生。
本來無有種,花亦不曾生。
僧璨即是後來的禪宗三祖。
慧可傳法後,叮囑僧璨隱居深山,說不久將有法難,他自己必須獻身以酬宿債。
慧可交待完畢,就到北齊鄴都大弘禪法,隨時為眾人開示心要,皈依者甚多,道譽甚廣。
轉眼三、四十年過去。慧可一反前態,韜光晦跡。他有時跑進酒店,有時又從屠宰場經過;有時與街人閒談,有時又跟隨在那些雜役之後任人使喚。有人勸他說:「大師是高人,不要任憑別人使喚。」
慧可答道:「我自己在調心,干別人什麼事?」
後來,他在管城縣匡救寺山門前談無上道,許多人都圍著聽。當時,匡救寺裡有個辯和法師在講《涅槃經》,他的聽眾有不少都去跟著慧可參禪了,他極為憤怒,就到知縣翟仲侃處大肆誹謗說:「彼邪見道人,打破講席。」翟知縣聽信讒言,對慧可施以非法,慧可坦然接受。慧可遇難時,正值一百零七歲的高齡。
從慧可被害之事,可知他顯然不是一般的依經教傳法的人。他的禪學思想傳自達摩,特別是達摩傳授給他的四卷《楞伽經》重視念慧而不在語言。它的根本主旨是以「忘言忘念,無得正觀」為宗。這個思想經過慧可的整理提倡,給學禪的人帶來較大的影響。達摩祖師禪深信一切眾生具有同一真性,如能舍捨妄歸真,就達到凡聖等一的境界。慧可繼承這個思想,他在回給一位向居士的信中說:
本迷摩尼是瓦礫,豁然自覺是真珠,無明智慧等無異,當知萬法即皆如!……觀身與佛不差別,何須更覓彼無餘?(《景德傳燈錄》,卷三,慧可大師)
這是用簡明理路表達出來的禪意,指眾生身與佛身沒有差別,這直接顯示了達摩正傳的心法。
慧可傳法於僧璨的公案,體現了「罪性本空、法佛無二」的思想,成為後世禪家最樂道的一種說法。由於僧璨有此根機,慧可才將他定為接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