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會念書小孩的難題
《西遊記》第二回,孫悟空在菩提祖師門下學習,學會了七十二般變化、觔斗雲,明明已一身武藝,卻只想待在師門,每天「無拘無束,自在逍遙此一長生之美」。一日表演餘興節目給同學看,被師父痛罵一頓,才被逐出。妙的是,孫悟空知道自己必須強迫畢業,還哭道:「師父教我往哪裡去?」
近幾年,高等學府廣設研究所,滿街多出許多博士生。有些當然是有志向學,但也有不少只是搞不清楚自己除了讀書還能做什麼。這種人念博士,遲遲不進入社會,心態就很像孫悟空:「師父教我往哪裡去?」
華人一向崇拜高學歷,也認為多讀書不是壞事。然而,也許是台灣產業一直沒有升級,也許是學校教學脫離產業需求,不管為何,高不成低不就的「流浪博士」已成為這幾年的新興現象。近年(二○一三年三月),又有「政大博士生賣雞排」的新聞引起討論。
郭台銘說,這人待在學校念那麼多年,國家是補貼很多錢的,他念到博士卻選擇從事國中學歷就能勝任的炸雞排,造成資源浪費,應該課「教育資源浪費稅」。這稅換一種說法,就是「學無所用稅」。一般說來,學無所用的納稅能力應該不如學以致用才對,課這種稅大大違反量能課稅原則,因此絕不可行。但郭董的確說中許多人心聲:如果賣雞排,為何不早點去賣,幹麼要念到博士班?
如果這位博士生念的是人類學、哲學等冷門科系,去賣雞排還可以讓人理解。偏偏他大學念的是法律,研究所念的是保險,乍聽都是路無限寬廣的領域。就業市場再怎麼糟,法律與保險領域應該都有職缺吧。他去賣雞排,擺明就是不願從事法律或保險相關工作。要問這種人為什麼浪費教育資源,其實應該改問另一個問題:既然對法律沒興趣,幹嘛念到大學畢業?既然對保險沒興趣,幹嘛念完碩士,還念到博士班?
在大家心目中,會念書的小孩最不需要擔心。卻忽略小孩如果很會念書,往往怎麼沒興趣的學科都很會念,反而比一般人更容易浪費時間去專攻不適才不適性的學科。他們總能輕易念到畢業,然後在畢業後付出職業與志趣不合的終身代價。例如明明怕見血,也討厭腐味藥味,卻去學醫,只因為醫學系分數最高。
會念書小孩令人擔心的還有另一點,就是他在學校實在如魚得水,如果有機會待在學校,會一直想待下去。孫悟空若不是在師門裡備受肯定,也不會哭著問「師父教我往哪裡去」了。這種小孩對學校的留戀,是郭台銘那種功課平平的學生從沒感受過的。
持平說,會念書小孩遲遲不願進入社會,可能不只是膽識不足,也是太有自知之明。許多會念書的年輕人進入職場都有點失落,變得比誰都懷念學校生活。
美國作家克恩(Walter Kirn)曾在二○○九年出版一本回憶錄《迷失在精英主義》,寫他自小家境不如人,很自卑,一路走來都憑著考高分、拿獎狀肯定自我存在價值。普林斯敦大學英文系畢業,進入社會再無第一名可拿,偏偏他對賺大錢又沒興趣,從此失去人生目標,載浮載沉多年才終於找到方向。他在書中回想剛出校門那些年的痛苦,不禁質疑當年為分數念書到底算不算有學到東西,因此本書副標是「第一名學生的九流教育」(the undereducation of an overachiever)。
當我讀到,雞排博士生從小念資優班,高中念建中,說自己「以前都是念書,老實說只會念書」,不禁有點傷感。他一定是太會念書,才會把沒興趣的東西念到博士班吧。對保險沒興趣,又想做保險學教授,可見真的很喜歡學校。這就讓我想到克恩的故事了。
會念書的小孩應該受到獎勵,這點一向沒人質疑。克恩的故事卻告訴我們,這種獎勵可能會有礙自我探索。鮑許(Randy Pausch)《最後的演講》曾說,當年進不了麻省理工學院,受到莫大挫折,才有機會自問:「我所追求的東西,我到底多想要?」學業一帆風順者卻往往要年紀一大把,才會想到這個問題。
其實對大部分人來說,生涯發展都是命運的成分多於選擇。例如孫悟空,他並沒選擇要被壓在五指山下,也沒選擇要頭戴金箍,但沒這些,他是不可能保唐僧上西天,修成正果的。這位雞排博士生也是,若在二十年前,他很容易找到中小學老師的工作;若在十年前,他也不必放棄教授夢。他會在學校待那麼久,其實背後有高等教育過度擴張的時代背景。
只是,性格即命運,天賦也是命運。會念書小孩看似選擇最多,卻可能比別人更需要做出生涯選擇,偏偏會念書這種天賦又最會害人錯過選擇的黃金時間。這個殘忍事實,是所有會念書的小孩及其父母都應該警惕的。
20爸媽該不該說「我沒錢」?
最近好多媽媽都在臉書上分享知名作家汪培珽的一則貼文,大意是說,小孩要買東西,大人應該明確講出拒絕的理由,「我沒錢」這麼不用心的回答,會讓孩子誤以為「只要有錢就好」。我猜許多爸媽讀到一定想:「完了,我也常講這句話!」並下定決心以後改弦易轍,改跟孩子講有錢也不買的理由。
問題是,就算是常跟孩子講「我沒錢」的爸媽,多少也跟孩子講過有錢也不買的理由,「你考那麼糟,還好意思跟我要東要西」之類的。拒絕就拒絕,但如果夾帶批評或羞辱性言詞,不只傷感情,也會間接造成汪培珽不樂見的後果:孩子會覺得「有錢就好」,有錢就不必被大人嫌東嫌西了。
也許父母以為,那我不嫌孩子,用激勵的總可以吧:「等你進步到前十名,就買給你。」孩子達到你訂的目標,你也買了他要的東西,不是皆大歡喜嗎?問題是,這招多用幾次,孩子就會養成討價還價的習慣,說如果他考幾分、念幾本課外書、連吃幾天蔬菜水果,你就應該買什麼給他。這是為他應盡的本分標上價碼,把原本不該用金錢衡量的東西,變成可用金錢衡量。閱讀《西遊記》的收穫原本應該是無價,一討價還價,卻變成跟品牌服飾等價,變成只要我有錢,就可以不必念《西遊記》。到頭來,孩子得到的概念還是「有錢就好」。
何況「我沒錢」這三字,有時對孩子搞不好很有幫助。以汪培珽貼文舉的「三歲的要買棒棒糖」為例:三歲的小小腦袋尚不知「沒錢」是什麼意思,聽你說沒錢最可能反問:「卡片放進機器不就可以領錢了嗎?」這時,大人把握機會解釋提款機的錢是怎麼來的,不只可以成功轉移小孩注意力,讓他暫時停止渴望棒棒糖,也可讓小孩學到「大人為什麼要上班」一點經濟學皮毛。
重點是,提款機與大人出門上班都在他的生活經驗裡,所以講這些他聽得懂。但如果跟他講不買的真正原因,營養均衡、延後滿足之類的,這麼抽象的概念,三歲孩子怎聽得懂?聽不懂就會發脾氣,更渴望棒棒糖。
汪培珽貼文舉的另一例是「十三歲的要買手機」。十三歲腦袋與三歲腦袋的最大差別,就是已經不再相信大人說的每一句話。他已懂得聽其言觀其行,知道家裡有不有錢、父母一向怎麼用錢。如果家中經濟拮据,就算你講的是「別急著吃棉花糖」這種大道理,他還是會結論「我爸媽就是沒錢」,不明說是為了面子。
這就回到問題根源,讓小孩覺得「只要有錢就好」很糟嗎?如果孩子成長環境真的有經濟問題,早早體認金錢的現實,對他努力向上搞不好是一大助力。當然每個人在生命中都需要學習金錢不是一切,但對窮小孩來說,這一點長大賺錢之後再學就好了。我看不出窮小孩學「有錢也可能不好」有何意義。
第二個問題,「只要有錢就好」這概念會單純來自父母常講「我沒錢」嗎?這假設會太簡化孩子成長過程的影響多樣性。假設你家很有錢,開銷也走高級路線,你孩子想看NBA來台的現場比賽,要你買兩萬元的票給他,你拒絕的理由無論是「我沒錢」還是大道理,孩子恐怕都會很不爽,搞不好腦袋還會閃過「期待爸爸的錢早點變我的」的念頭。
但如果哪一天,他發現心儀的女同學對自己不理不睬,怎麼送禮物依然無法贏得芳心,他腦袋的信念就又變成「有錢也沒用」了。
第三個問題,如果講「沒錢」和大道理並沒差別,孩子都會不爽,那麼他想買東西,爸媽何不在經濟許可範圍內儘量滿足他?也就是說,講「沒錢」就是真沒錢,其他時候就買給他。
我卻相信只有一種父母這麼做,就是對小孩覺得虧欠的父母。這虧欠也許是因為真的沒錢,也許是因為婚姻破裂,也許是因為陪伴時間太少。這就要講到父母愛子之心的表現方式了。父母都希望對孩子慷慨,也知道慷慨的方式不只一種:金錢是慷慨,時間是慷慨,多鼓勵少責備也是慷慨。等到孩子進入青春期,尊重他的自我領域更變成孩子最重視的一種慷慨。意識到自己一向東西給太少的父母,往往希望用另一項補足。現實卻是,所有慷慨都需要拿捏,所有慷慨都會過猶不及:花太多時間陪小孩可能會害他學不會獨立自主,太尊重孩子隱私可能害她誤交網路之狼。我們不願在金錢上對孩子太慷慨,也是類似道理。
的確,在孩子成長的某一階段,父母應該跟他解釋無法對他金錢太慷慨的理由,「奢則不遜」這種大道理之類的。父母卻不該指望光靠講道理,就可幫助孩子區分需要與想要。這種區分需要反覆練習,講「我沒錢」就是在逼他練習。
孩子被拒絕都會不爽,「我沒錢」這三字至少可以把他的不爽減到最小。而且,欲望就是欲望,往往沒道理可言,如果每次都跟孩子講道理,逼孩子也要為自己的欲望講出一堆道理,真的會沒完沒了。「我沒錢」可以避免這種鬼打牆,這三字的美妙處正是在此。
35炫耀是一種壞身教
我曾在私底下勸過一位朋友,說不應該拿孩子炫耀個不停,沒想到她的反應是一臉無辜:「可是我說的都是真話呀。」我再勸:「你應該想想聽者的感受。」她正色道:「我孩子就是這麼優秀,別人要眼紅也沒辦法。」我只好住嘴。
我勸爸媽不應該拿孩子的成就出來炫耀,其實不是為了爸媽本身的人際關係,而是為了小孩的學習成長。炫耀就是強迫別人臣服拜倒的意思。如果只是分享喜悅,應該適可而止,別人略有祝賀或羨慕之意,就應該住嘴了。再講下去,就是要別人祝賀過了還要再祝賀,要別人羨慕不夠,還要五體投地。
如果孩子在場,這對他的禮貌養成尤其有害。因為孩子會看見,大人為了自己洋洋得意,可以把別人搞膩搞煩也在所不惜。炫耀小孩不就是在炫耀自己很會教小孩嗎?偏偏炫耀就是一種壞身教。說的是我多會教小孩,表現出來的卻是我多麼不會教小孩,諷刺極了。
拿小孩成就出來炫耀還有個更大缺點,就是會讓小孩心生反感,變得不願意努力。小孩到了小五小六,自我意識抬頭,就會抗拒變成爸媽爭取面子的工具。這時你把孩子的學習成就拿來炫耀,別人可能只是有點煩,孩子卻會倒盡胃口──用功上進的胃口。孩子會想說,爸媽要我用功,明明是為自己的面子,嘴裡卻說「我是為你好」,真是虛偽透頂。孩子最直接的反抗方式,就是放棄用功,讓爸媽面子去大壞特壞。
《虎媽的戰歌》就是活生生的例子。作者蔡美兒有一點很中國,就是認為小孩以成就來「光耀門楣」沒什麼不對,書中也拚命炫耀兩名女兒的成就。近尾,二女兒露露在餐廳眾目睽睽之下摔杯大吼,讓媽媽難堪,其中就有一句:「你以為你是為我好,根本不是,你是為了你自己。」
有趣的是,蔡美兒在書中也承認,常有人問她,這麼嚴格要求小孩,「是為了孩子,還是為了你自己?」她卻認為這根本不是問題。在中華文化裡,孩子就是爸媽的延伸,對孩子好,對爸媽好,都是同一回事。這種「親子一體觀」,有些孩子也許忍忍就過去了,露露卻不願意忍。她小提琴才藝過人,但為了捍衛自主權,寧願讓多年的投入付諸東流,從此不再碰提琴。
這正好是中國古代知音故事的相反。鍾子期死,伯牙終身不復鼓琴。虎媽想必也自以為是女兒的頭號知音。沒想到因為她愛炫耀,女兒乾脆不復拉琴。譚恩美《喜福會》也有一位女兒薇莉(Waverly),是西洋棋神童,也熱愛下棋,也是氣不過媽媽拿她得獎四處炫耀,拒絕再下棋。
讀者也許覺得露露與薇莉都太笨了,幹嘛作踐自己的天才?我只能說,青少年的自我意識就是如此,只希望父母在逞口舌之快、圖顏面之光時,能夠三思。
當然,並不是每個孩子的自我意識都像露露與薇莉那麼強。也有些小孩覺得「光耀門楣」滋味很不錯。這種小孩,我們應該擔心的,是他們會感染到爸媽的洋洋得意,對自己的小小成就感到自滿,失去上進動力。王安石筆下的仲永是作詩神童,從小就被爸爸帶去四處表演即席賦詩,接受讚譽與賞金。十歲的詩,就算是神童好了,頂多不就是可讀而已嗎?格調與內容能好到哪裡?這樣就被爸爸帶著到處獻寶,難怪長大後會「泯然眾人矣」。
愛炫耀的父母一定重視名次,因為「作文很好」絕對沒有「作文第一名」說起來具體。排名本身不是壞事,妥善運用它,對小孩很有激勵效果。問題是太重視名次,就會變成太計較輸贏,器量狹小,反而有礙發揮潛能。數學奧林匹克曾發掘過一大堆數學神童,後來的成就卻無人能及澳洲出身的陶哲軒(Terence Tao)。別人描述這位有史以來最年輕的菲爾茲獎章得主,總說他器量坦蕩,不與人爭,與他合作解題是如沐春風,所以全世界的頂尖數學家都排隊想拿自己研究一半的問題找他合作。這種與人為善的性格,應該要歸功於澳洲不重視排名的教育環境。
即使有以上這些理由,我相信還是有很多爸媽,不拿小孩的成就出來說一說,會悶出病來。針對這種父母我只能說,如果真的很想給別人顏色看看,真正「必殺技」其實是忍住不炫耀。
美國劇作家亞瑟米勒《推銷員之死》就有寫到這點。男主角的兒子一事無成,鄰居兒子變成鼎鼎有名的律師,還有資格進入最高法院殿堂與人論戰。男主角聽到「最高法院」一下整個茫然,不是因為最高法院很了不起,而是震驚於律師本人剛剛跟他對話大半天,竟然完全沒提!他竟然覺得最高法院一點都不值得炫耀!男主角被徹底打敗。
也就是說,炫耀就是不夠強的表現。真要讓別人覺得你很會教小孩,最好方式就是顯露出你用平常心看待小孩所有成就。你應該私底下多多讓小孩知道你以他為榮,別人面前則應該輕描淡寫。如果你覺得很難,不妨先假裝一次兩次。習慣之後,相信我,假的就變成真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