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鋼鐵人
我還記得第一次被「比較」打倒在地的時候。
那時我在德州博蒙特讀國中,我是世界之王!(大概當了一個禮拜。)因為我是馬紹中學第一個擁有電動交通工具的小孩。機車現在當然比較普遍了,但我說的那種可不一樣。要說我那台火紅色的電動腳踏車是機車的話,這定義就太廣了。我的電動車基本上就是裝了馬達的腳踏車。那台馬達有調速器,時速不會超過40公里,就算下坡也不會,但我常覺得我的時速有到80。其實,我的車上坡也不太有力,這時就得自己出力踩踏板。
騎這台車—尤其路程平坦—的時候,我覺得自己看起來還滿酷的,就像影集《飆風不歸路》(Sons of Anarchy)裡面騎著哈雷機車的角色一樣。事實上—尤其是拚命爬坡的時候,我看起來可能比較像《衰腳神父》(Nacho Libre)裡面那位汗流浹背被打趴在地的主角。我看起來像誰根本不重要,因為重要的是住在轉角的蒂芬妮覺得我的車超酷。我戴上藍色安全帽(跟我的車很搭),咻咻地繞過轉角、經過四條街,到蒂芬妮家接她。蒂芬妮跳上車,雙臂環抱住我,我們騎著車趴趴走(負重增加所以時速大概30而已),她的長髮隨輕風飄逸,人生如此美好。直到布萊恩.馬夸特有了一台真正的機車。
那天我騎去蒂芬妮家,把我的愛車停在屋子前面,大步走過去按門鈴。蒂芬妮來開門時,眉頭皺了一下。「喔!」她說,「是你。我今天不坐你的車。」
「為什麼?」我問。
蒂芬妮伸出一隻手,檢查她無可挑剔的指甲。「因為,」她說,「我要坐布萊恩的車。」
我拚命在腦袋裡處理這項新資訊。「但我以為我們⋯⋯我是說⋯⋯我安全帽什麼的都準備好了⋯⋯妳的頭髮好美⋯⋯在妳背後飄逸⋯⋯而且⋯⋯」
儘管我的論點無懈可擊,蒂芬妮看著我,好像覺得我很可憐或什麼的,輕輕地搖頭,淡淡地說:「我不要。」
我就那樣超尷尬地站了好幾分鐘。「布萊恩.馬夸特?真的假的?」
她輕蔑地看了我一眼,「你聽我說,我很抱歉,但是嗯,你是里奇.卡寧漢(Richie Cunningham),我要的是風驥(Fonz)。」
#痛爆了。
如果你不知道里奇.卡寧漢跟風驥是何方神聖,#免煩惱沒事的。就算你沒看過半集《快樂時光》(Happy Days),你也分得出高下(譯註:好比《哈利波特》的榮恩.衛斯理vs.《鋼鐵人》的東尼.史塔克)。過了這麼多年,我偶爾還是會想起這件事,這些經驗顯出我們真的很愛比來比去。我眼中的自己跟蒂芬妮眼中的我不搭,我就此被打趴在地。我不敢相信自己竟然比不上別人,我不夠好。即使我後來跟一位超棒的小姐結了婚,我們夫妻也領受滿滿的祝福,這段經驗仍有傷害我的潛力。
我知道自己不是唯一經歷過這種傷痛的人。
前陣子我去看兒子的足球賽,聽到兩位媽媽的對話。她們看了對方貼在社群網站上的內容,都很羨慕彼此。全職工作的媽媽說她好羨慕主婦媽媽,「我每次看到妳貼在Pinterest(編註:照片分享網站)的照片就覺得好丟臉。妳花好多心力在孩子身上,他們總是笑咪咪的。我一看到妳帶他們做可愛的手工藝跟好吃的食物,就覺得我超失敗的。」
主婦媽媽笑著說:「妳開什麼玩笑?妳知道我有多麼羨慕妳嗎?我每天都看到妳做好多有趣的事情,去新的地方、見沒見過的人。而且,妳的衣櫃超棒的,我超愛妳的鞋子!說真的,我如果在中午之前有時間可以換掉睡衣,就已經可以偷笑了。當然啦,我愛我的小孩,我卻得一直想活動好消耗他們的精力,免得他們害我發瘋。妳懂嘛,他們會說:『媽,我們好無聊!』。」
這兩位媽媽的生活都很棒。可是她們卻羨慕對方,因為對方擁有自己沒有的東西。
如果你是社群網站的使用者,你肯定打從心裡知道我在講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