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
衝突帶來好機會
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
──馬太福音二十五章21節
我很喜歡到蒙大拿州的熊齒山健行。某年我與三位朋友一同前往,所有溪流在雪融後漲滿了水。我們走了十六公里,到了某處,發現本該存在的橋已被大水沖走,水深而且冰冷。只有一塊區域有些石頭裸露在水面上,可以小心地從一塊岩石跳到另一塊,但也有掉進急流的危險。
我們站在那裡衡量接下來該怎麼做,四個人當中就有三種不同的看法。有一位視這段布滿岩石的地帶為危險的阻礙,深怕我們當中有人會跌倒以致被湍急的水流沖走,因此覺得應該回頭,另找出路;另一位朋友認為這段溪流正好可以考驗他有多強壯,多不怕艱難,所以建議我們涉水而過,即使這意味著接下來數小時我們會又濕又冷;最後,剩下我和另一人,我們倆都認為這段溪流是很有意思的挑戰。接著我們細察溪水中可以被利用以渡到對岸的岩石,又在樹林中找到一棵傾倒的樹,將它放置在距離最寬的兩塊岩石中間。
這時,另外兩位朋友過來與我們合作。我們先設法幫助其中一人到達對岸,然後其中兩人站在溪水中的岩石上,把背包傳遞過去,一個接一個,最後再靠著前者的協助,從一塊岩石跳到另一塊岩石上。不久,我們四人已安全地渡到對岸,衣服沒濕,每個人都為此無比興奮。
我發現一般人對衝突的看法,如同那天我和朋友們對渡過溪流的看法一樣。有些人看見衝突覺得如臨大敵,認定他們一定無法站穩,而且會傷痕累累;另有些人認為他們需要盡快、不顧一切地克服各種阻礙;又有些人則把衝突當作是解決問題的過程,是能榮耀上帝、幫助人的好機會。如你所見,最後這個看法可以幫助你採取嶄新的方式面對衝突。
衝突的滑溜險坡
一般人面對衝突的方式不外乎三類。這些不同的反應可以用一條有弧度的山坡線來表示:左邊的山底是「逃避式反應」,右邊的山底則是「攻擊式反應」,中間是「和睦式反應」。
試著想像這山坡上蓋滿一層冰,你若走得太靠左或太靠右,就可能失腳順著斜坡溜下去。同理,當人遇到衝突時,很容易變得處處防備或事事與人敵對;這兩種反應都讓事情僵化,並導致對方更極端的反應。
若你想留在山頂,必須做到兩件事。首先,求主幫助你抵抗人性天生想以逃避或攻擊來回應衝突的傾向;其次,求主幫助你能培養依照福音生活的能力,採取與人和睦的模式解決衝突。以下我將逐一地解釋這幾種反應。
逃避式反應
左邊山腳滑溜的斜坡代表逃避式反應。一般人傾向作出這種反應,寧可逃避衝突而不去面對。這在教會中也很常見,許多基督徒相信所有衝突都是錯的也很危險,認為基督徒應當同意他人,否則衝突會破壞人際關係。這些人常會用下列三種方式逃避衝突。
否認。假裝問題不存在,或在無法否認問題存在的情況下,拒絕用適當的方法解決問題。這種反應只會帶來暫時的解脫,並且往往使事情更趨嚴重。
快速逃離。這是另一種逃避衝突的方式,例如離開家庭、結束友誼、辭職、申請離婚或是換教會。這樣做一般只是拖延並逃離現實(參創 16:6-8),無益於問題的解決。當然,有時我們需要離開某些情境,好好整理自己的思緒,並且為此禱告。或者在思緒混亂、情緒激動或遭受到身體或性虐待時,必須立刻離開現場,快速逃離某些備受威脅的情況也是合理的作法(參撒上 19:9-10)。如果家庭中有這樣的問題,我們仍應盡一切的努力,尋求可靠的協助,以解決問題。(第九章我將更進一步討論這情形)
自殺。當人對解決問題失去盼望,可能會以自殺來逃避(或作為最絕望的掙扎求救,參撒上 31:4)。自殺絕非解決衝突的正確方法。可悲的是,在美國自殺已成為青少年死亡的第三大死因,一部分原因在於許多孩子從未學會以正面的方式處理衝突。
攻擊式反應
在山坡的右邊有三個方式,都屬於攻擊式反應。這些反應通常是看輸贏重於友誼或關係的人會使用的方式。這種非贏不可的態度使他們視衝突為一場比賽或爭奪權力的機會,由此來控制別人,並在其中得到好處。使用攻擊式反應的人通常比較好強且有自信,不過,當人在軟弱無力、害怕、缺乏安全感或感覺即將受傷時,也可能採取攻擊式反應。無論動機為何,這方式的目標是給對方足夠的壓力,好取得勝利。
猛烈攻擊。有些人使用各種威嚇或脅迫,試圖以此解決衝突,諸如口頭攻擊(包含說人閒話或背後譭謗)、訴諸暴力,或是試圖損害別人的財產或職位。當然,這類作法只會使事情更糟糕(參徒6:8-15)。
訴訟。另一個方法是以訴訟來強迫對方屈服。雖然有些事的確必須訴諸於法庭(參徒24:1∼26:32;羅13:1-5),但打官司往往會破壞雙方的關係,以致無法達到完全的公義。基督徒若要完全的公義又要打官司,他們在人前的見證會大大受損。這也就是為什麼聖經教導我們應將彼此的紛爭在教會裡解決,而不要告到法庭(參林前6:1-8)。顯然,身為基督徒,我們應該盡力在法庭外和解,避免訴訟於法庭之上(參太5:25-26及附錄D)。
謀殺。某些極端的情況下,人可能為了在爭論中占上風,以致想把對方置於死地(參徒7:54-58)。雖然大部分基督徒不會真的謀殺人,但切勿忘記,我們若心中懷怨,藏著憤怒,在上帝眼中就是犯了謀殺罪(參約一3:15;太5:21-22)。
人在兩種情況下可能進入攻擊他人的模式。有些人在與人有衝突時便立即攻擊對方;也有些人在嘗試逃避無效後,轉而採取攻擊的方式,因發現自己再也不能忽視、遮掩或從問題中抽身,此時就會採取另一種極端,攻擊反對他們的人。
和睦式反應
這個滑溜斜坡的最上端,稱為和睦式反應,共有六種。這些方式是出於上帝的命令,是福音帶來的特殊能力,使我們能得著公義,用雙方都同意的方式解決人際衝突。以下幾章將詳細地討論細節,但讓我們先作一番總覽。
前三種可說是私人化的「和睦模式」,因為都是個人與對方私下進行。生活中大部分問題,都可以用這三種方式解決。
寬恕。很多爭論是如此微不足道,因此最好安靜、悄悄地忽視對方的過錯。「人有見識就不輕易發怒;寬恕人的過失便是自己的榮耀。」(箴19:11;參箴12:16,17:14;西3:13;彼前4:8)不看人的過犯就是饒恕人的過失,是一個決定;刻意不再談起這事,也不去計較,不讓這事在心中釀成苦毒或憤怒。
和好如初。若對方所犯的過錯已嚴重到不能忽視,而且已損害你與對方的關係,就必須藉著坦誠的溝通,用愛心糾正對方,並且饒恕對方的過錯,以解決個人和關係上的衝突。「若想起弟兄向你懷怨,……先去同弟兄和好。」(太5:3-24;參箴28:13)「弟兄們,若有人偶然被過犯所勝,你們屬靈的人就當用溫柔的心把他挽回過來。」(加6:1;參太18:15)「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西3:13)
磋商。即使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恢復了,仍然需要在金錢、財產和其他權利事宜上處理得當。這類事需要雙方以合作的態度,為顧全雙方合法的利益以達成協議。誠如腓立比書二章4節所說:「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
當爭議無法私下以和睦式反應得到和解時,上帝要我們使用下列三種輔助方式,來促進與人和睦。這些方式需要第三者的介入,例如你們的教會或所在的社群。
居中調解。若是兩人不能私底下達成協議,要請與此事無關的第三者協助,和他們一起努力使雙方有效溝通,並找出可能的解決方式。聖經說:「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太18:16)這些中間人可以提出問題或提供建議,但他們沒有權柄強迫你們接受某個解決方案。
仲裁。若雙方在物質上的糾紛無法得到協議,則應請一位或數位仲裁者來細聽你們的糾紛,並提供解決方案。哥林多前書六章1至8節,保羅指出基督徒應當自己解決法律上的糾紛:「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林前6:4)
向教會負責。若有人自稱是基督徒卻拒絕與對方和好,不肯做該做的事,主耶穌命令教會的領袖必須正式地介入,幫助對方看見自己的差錯,負起責任改過自新、饒恕對方,使上帝的公義彰顯。「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太18:17)教會的直接介入常受當今的基督徒所不以為然。然而教會若遵照聖經的教導去行,以愛心挽回對方,可以成為挽救人際關係並帶來公義與和平的關鍵。
斜坡上的有趣傾向
「衝突的滑溜險坡」反應出幾個我們回應衝突的有趣傾向,有如時鐘的順時針方向,我們對衝突的反應也傾向於由左邊的私下解決到右邊的公開處理。不能私下解決與他人的糾紛時,大部分人轉向尋求他人從中調解、仲裁,聽憑教會懲戒,或訴諸法庭以求解決。
由左邊到右邊的轉變常意味著由自行解決到被迫解決。所有山坡左側的反應都是由當事人自己決定;但一有仲裁者介入,就由仲裁者提供方案,當事人比較不喜歡如此。
不管哪一種處理方式都要付上代價,有得就有失。用極端的方式回應衝突,往往要付上較大的代價。私下和解通常對雙方最有益,為了和解所付上的精神、體力與時間相當值得。私下和解帶來的好處是多面向的,尤其是屬靈方面的收穫。你離私下和解越遠,就要付出越大的代價來解決衝突,諸如時間、金錢、努力、關係和清潔的良心。
在「衝突的滑溜險坡」兩側各有三個很顯著的相似點,都是極端的反應。最極端的反應是自殺和謀殺,這兩者都帶來死亡,也是我們文化中極其嚴重的問題;同樣地,猛烈攻擊或快速逃離也常一起出現,它們是典型的「戰鬥或逃跑」(fight or flight)模式,都沒有直接處理導致衝突的原因。至於訴訟,其實也只是僱用專業人員來協助你攻擊對方,或排除自己的責任。人一旦進入法律上互相敵對的體系,便期望律師能幫自己得到法庭宣判無罪,盡量責怪對方,好讓對方負一切責任。這種歪曲事實的作法會對人際關係造成非常嚴重的破壞。
另外,我們可以看見人們面對衝突的反應,有很多有趣的對比。第一是重點的不同。當我以逃避式反應面對衝突時,重點通常在自己身上。我極力尋求對自己最容易且方便的方式;當人以攻擊式反應回應時,重點通常在對方,責怪對方、期待對方讓步以解決問題;當我以和睦模式回應時,重點乃在於「我們」。我知道雙方的益處都重要,特別是上帝所關心的事更重要,所以目標是朝向由雙方一同負責以解決問題。
目標這個詞也牽涉另一個有趣的對比。以逃避式反應面對的人,常是假裝製造和睦。特別是在教會中,我們可以看見人們重視表面而非真實的和睦;以攻擊式反應面對的人,不在乎犧牲和睦來得到自己所要的;山坡最頂端是真正的和平使者,他們願意長期致力於與人和睦,不計代價,只為了達到真實的公義,促進人與人之間的和睦。
最後一點是,衝突的結局與處理衝突的方式有直接關係。當人致力於以創造和睦的方式處理衝突時,和解的可能性就越大。否則,不論逃避式或攻擊式反應,都會帶來不可避免的結果:與你的人際關係說再見。
這些面對衝突的不同反應,以及其中微妙又錯綜複雜的過程,在我所協助的一個家庭糾紛案例上表露無疑。我曾應邀幫助七位兄弟姊妹解決他們的爭執──到底應該將母親送去養老院,還是讓她繼續住在家裡?其中五位盡其所能地想從這問題中逃開,他們不是假裝問題不存在,就是迴避不與其他人見面:另外兩位則彼此爭吵,向親友鄰居說對方的壞話,攻擊對方,最後還為了要爭取監護權而訴諸法庭。
幫助這家庭的第一步是,協助他們改變對這件事的反應模式。那五位曾設法逃避面對問題的家人,終於願意與大家見面共商對策;另外兩位姊妹則十分勉強地同意接受調解,但開會時繼續攻擊對方,指責對方心存不良,處處與對方作對。這讓我們浪費了不少的時間與精力,她們的關係也更趨惡化。
我最後要求單獨與這兩位姊妹見面。暫時擱下監護權的問題,我要她們好好地審視自己如何對待對方。當我們查考聖經來檢討她們的行為與態度時,主開始在她們的心中動工,我們終於發現導致衝突的真正原因。大約二十年前,這對姊妹中的一人說了一些話刺傷了另一位。受傷的那位心中不舒服直到如今,而隨著年日增加,她們的關係每況愈下。自然而然地,她們事事彼此作對,甚至連母親的照顧事宜也爭吵不休。
在我們繼續討論並禱告時,她們開始從福音的角度檢討自己的情緒與言行。上帝軟化她們的心,感動她們為自己的罪悔改並赦免對方。她們流著淚,二十年來第一次彼此擁抱。她 們馬上與其他的兄弟姊妹見面,並且告訴他們經過。不到五分鐘,七個兄弟姊妹都同意母親留在家裡應該比較快樂。十五分鐘後,他們列出一張輪值表來輪流照顧母親。你不難想像當那位母親聽到這個消息時,她心中是何等的欣慰!
聖經對衝突的看法
如果你學習以聖經所教導的方式看待並回應衝突,許多以攻擊式和逃避式反應回應衝突的問題都可以避免。上帝用祂的話語解釋衝突為何發生,以及我們應該如何處理衝突。我們越多了解並遵循上帝所教導的,就越能有效地解決與他人意見不一的景況。以下是聖經看待衝突的幾個基本原則。
在討論之前,我們先定義衝突為何:雙方意見或目的不同,使得另一方的慾望或目標無法達成。這樣的定義廣泛到包括品味、偏好上的不同,像是夫妻有一方想到山間度假,但另一方想去海邊;也包括充滿敵意的爭執,像是打架、爭吵、訴訟或教會分裂。
造成衝突的原因主要有四個。有些衝突的發生,是因為沒有良好的溝通,因而造成誤解(參書22:10-34);在價值觀、目的、恩賜、呼召、事情的優先次序、期望與意見上的不同,也會導致衝突的發生(參徒15:39;林前12:12-31);對有限資源的競爭,例如時間或金錢,通常是造成家庭、教會以及公司糾紛的原因(參創13:1-12);另外,以下我們會看到,許多衝突源自罪惡的態度與習慣被強化了,因而產生罪的話語與行動(參雅4:1-2)。
然而,衝突不一定不好。事實上聖經教導我們,人與人之間的相異是自然且有益處的,因上帝造我們每一個都是特別的。人們總有不同的意見、信念、慾望、想法以及優先次序,這些不同並沒有本質上的對與錯,只是上帝創造時所賦予的多樣化和個人偏好的結果(參前12:21-31)。如果處得當,不同的意見可以激發出富建設性的對話,鼓勵具有創意的想法,促進有益的改變,並使得生活更有意思。因此,儘管我們要在關係上尋求合一,但不應該要求統一(參弗4:1-13);我們應該對上帝創造的多樣性感到喜悅、學習接受,進而能與和我們意見不同的人同工,而不要一味地避免衝突,或要求別人同意我們(參羅15:7,14:1-13)。
然而並非所有衝突都是中性或有益。聖經教導我們,很多紛爭源自於罪惡的態度與行為,正如雅各書四章1至2節告訴我們的:「你們中間的爭戰鬥毆是從哪裡來的呢?不是從你們百體中戰鬥之私慾來的嗎?你們貪戀,還是得不著;你們殺害嫉妒,又鬥毆爭戰,也不能得。」當衝突是因極其嚴重、無法忽視的罪惡念頭或行為所造成時,我們要避免陷入想以逃避或攻擊去回應的試探;相反地,我們要尋求以和睦的方式回應衝突,使我們可以知道衝突的根本原因,真正地和好。
最重要的,聖經教導我們,不應視衝突為麻煩或強迫他人接受我們觀念的時機,而是將其看作上帝在我們生活中彰顯愛與能力的機會。這也是為什麼當哥林多教會在信仰、法律與飲食上的爭議可能導致教會分裂時,保羅這樣教導他們: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麼,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不拘是猶太人,是希臘人,是上帝的教會,你們都不要使他跌倒;就好像我凡事都叫眾人喜歡,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眾人的益處,叫他們得救。你們該效法我,像我效法基督一樣。(林前10:31∼11:1)
這段經文揭示了面對衝突非常不尋常的看法:經文鼓勵我們將衝突看作是榮耀上帝、服事人並且成長像基督的機會。這樣的看法乍看之下似乎天真且不實際,特別是對那些正被衝突搞得焦頭爛額的人來說。然而你將會看見,這看法所激發出對衝突的回應,令人驚奇。這些回應在本書之後的內容會有詳細的介紹,現在我們先作綜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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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與應用
衝突使你有機會榮耀上帝、服事他人,並長大成熟更像基督。用另一種說法來描述就是:對上帝忠心,對人有憐憫,要求自己行事公平,這些整本聖經都有提及。彌迦書六章8 節告訴我們:「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上帝同行。」同樣地,耶穌教導我們要留心「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太23:23 中段)當你將福音活出來,並將上帝的優先次序當作你的優先次序,你可以將衝突當作踏腳石,使你與上帝有更親密的關係,並擁有更順服、豐盛的基督徒生命。
如果你現在正處於衝突之中,以下的問題可以幫助你應用本章所提到的原則:
1.簡單地描述你現在遇到的糾紛,盡可能按時間順序描述事情發生的先後,特別描述你如何解決糾紛。
2.從「衝突的滑溜險坡」圖示來看,你常用哪種模式解決衝突?你的回應使情況變得更好或更糟?
3.你解決糾紛時,主要的目的是什麼?
4.從現在開始,你要如何經由衝突榮耀上帝、討祂喜悅,並彰顯耶穌在你身上的拯救與改變,好讓祂得著稱讚?
5.你如何經由衝突服事他人?
6.你如何經由衝突成長,更像基督?
7.你在衝突中靠什麼指引自己?是憑你自己對事情的感覺或意見來判斷?或細心地查考與應用聖經所教導的?未來你會依循什麼原則來處理衝突?
8.大部分時候,你感到最掙扎的事是什麼?(例如:對方的攻擊,控制你的舌頭,害怕將來會發生的事,缺乏他人的支持等)
9.你如何使用上帝所賜的資源(如:聖經、聖靈或弟兄姊妹)處理讓你掙扎的衝突?
10.如果上帝在衝突結束後衡量你所做的,你希望祂怎麼說?
「我很高興你並沒有……。」
「我很高興你做了……。」
11.將本章所教導的原則,寫成向上帝的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