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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露跟著媽媽進城去採買東西。媽媽想買麵包、香蕉,還有小露非常想要的紅白相間長襪。今天的菜市場擠滿了人。
「妳不要在人群裡走丟喔!」媽媽說。
「我才不會走丟呢!」小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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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人潮洶湧,擠得小露只看得見行人的雙腿。幸好,媽媽穿了一件鮮豔的紅色大衣,在人群中非常顯眼。
一位小男孩站在水果攤旁邊,看起來不是很開心。
「你迷路了嗎?」小露問。
「才沒有!」小男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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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麵包攤旁邊,行人到處推擠。「糟糕,我實在太矮小了。」小露心想,但有個更嬌小的傢伙跑了過來。「你好可愛喔!」小露說,這隻小狗搖了搖尾巴。
小露和媽媽繼續向前走,那隻小狗也跟了上來。有時牠跑到小露的前面,有時跑到她的左右兩側,小露目不轉睛地盯著牠看。
「妳看,有隻這麼可愛的小狗跟著我們!」小露喊著。但菜市場太吵雜了,媽媽根本沒有聽見小露的聲音。小露拉了媽媽的大衣,「妳看一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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糟糕!這名女士轉過身來,她根本就不是媽媽!小露害怕地四處張望,但都找不到媽媽。
「看吧,妳現在也迷路了吧!」有人邊哭邊說。
「啊,是你!」小露說:「那你剛剛為什麼要騙我?」
男孩沒有回答小露的問題,只問道:「我們現在該怎麼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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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的第一條規則:停在原地並呼叫!如果有地方能夠讓你站高一點,就爬到上面去呼叫!最好不要隨便離開原地,這樣一來爸爸媽媽也比較好找到你。」
「嗯!」男孩說,抹掉臉上的淚水。「但如果沒有人來找我們呢?」他聽起來並沒有被說服。
「大人都會來找他們走的丟小孩!」小露說。
「就算是很調皮的小孩呢?」男孩問。
「當然囉!」小露說:「大人都會想要自己的孩子回到他們身邊的。」
「就算他們之前對那個孩子又兇又生氣呢?」
「還是會來找的。」小露說。
「呼!」男孩鬆了一口氣,「但我覺得留在原地呼叫,一點幫助也沒有。」
「為什麼呢?」
「我已經在這裡來回走了好幾趟,還是沒有看見我的爸爸,我們一定沒辦法再見面了。」
「才不會!」小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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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的第二條規則:如果我們沒辦法馬上找到爸爸媽媽,就打電話!」
小露從箱子上跳下來。「我們去請一個人打電話給你爸爸。你爸爸一定有手機,對吧?」
「沒錯!」男孩點點頭。
「你知道電話號碼嗎?我都把家裡的地址寫在一張紙條上、帶在身邊。但打電話比較能聯絡上媽媽,所以我也把媽媽的電話號碼寫在手臂上。」小露說。
小男孩笑了,「我已經把爸爸的電話號碼背起來了,我已經不是小寶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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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的第三條規則:如果那些辦法都不管用,就打電話給警察局!」
「警察局?」男孩驚呼:「可是我沒有做壞事呀!」
「哈!」小露說:「警察局不只能抓壞人,他們還能幫助我們呀!」
「真的嗎?」男孩問。
「真的!」小露說:「現在,我們只需要找一個人來幫忙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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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要找到人幫忙並不容易。小露問了一個男人,但他頭上戴著耳機,什麼都聽不見。另外有一位女士用聽不懂的語言回答他們。幸好小露在魚販那兒借到了手機。「我的手機可以借你們,但是這邊太吵,沒辦法在這裡打電話。跟我去我的車上,那裡安靜多了!」魚販說。
「謝謝,不必了!」小露友善地回答:「我不認識你,所以我不會跟你走。」
「妳瘋了嗎?」魚販離開後,男孩大吼。
「我沒瘋!」小露說:「這是走失的第四條規則:就算我走失了,也不會輕易跟陌生人走!」
「那我呢?我現在應該流落街頭,睡在橋下嗎?」
「才不會!」小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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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走失的第五條規則:當我需要找人幫忙,我會盡量走到人多、能夠清楚被人看見的地方。」
「像是藥局嗎?」男孩問。
「好主意!」小露說。
兩個孩子走進藥局,門鈴發出叮鈴鈴的聲響。
「您好!」小露對藥劑師說。
「我們迷路了。能夠麻煩您打電話給我的媽媽還有警察局嗎?拜託您!」
「妳有媽媽的電話號碼嗎?」藥劑師和藹地問小露。
「有,我有媽媽的號碼。但我們須先打給警察局,因為他……」小露回頭問:「你叫什麼名字?」
「羅伯特。」男孩說。
「羅伯特比我還早就走丟了。」
「好的!」藥劑師說完,拿起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