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性問題與文學
自人類有生活以來,就有文學;人類生活中有兩性生活,文學中也就有兩性問題。詩三百篇裡,有不少男女情挑之作;希臘的神話裡,有男女愛恨之情者甚多。但是西洋的文學史裡,幾乎任何的作品都有兩性的描寫。中國文學,向崇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小說戲劇發達較晚,詩歌因男女無自由往還,所以情詩遠較西洋為少。以後有文以載道之運動,除了狎妓調笑認為雕蟲小技遊戲之作外,很少有兩性的描寫。宋詩更是鄭重其事,把詩帶向說理載道的路上發展,兩性間香艷離合之情,則多在被視作非文學正統的詞曲上表現。元曲原是從民間的戲曲發展而來,所以多男女之故事。以後傳奇與小說興盛,在當時因從未被看重為文學正宗,所以有許多男女之描寫。五四以後,因西風東漸,反對買賣婚姻,提倡戀愛自由,男女喜悅之情,乃成為正宗文學的題材。而作者也多學習西洋文學,於是兩性的描寫遂開始出現在正宗的文學作品中了。
中國的男女既然授受不親,婚姻要賴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談情說愛只見於嫖妓宿娼。女的幾乎完全是被動的。等公子床頭金盡,逐出妓院,多情的妓女贈金,遣其赴京應考,也只能被動地等男人考中後回來娶她,如果他考中了而另有所愛,她也就只好自殺或出家了局。
性的問題原是生物的本能,人類把性的本能提高到戀愛的境界,原是人類的高貴之處。但是中國的社交不公開,女人甚至無法在公開場合露臉;把戀愛搬到妓院中去,已經可說與西洋的戀愛完全是兩回事了。有人說中國的舊式婚姻是先結婚後有愛情,也即是有性的結合後才發生愛情,其實妓院裡的戀愛也正是如此。看到美女,花錢買淫,日子久了,才生愛情,這所謂愛情也只是性的獨占而已。
因此中國以前的戀愛小說,格局既狹,而情操低卑,愛之結果,也只是討來做姨太太,上侍翁姑下奉元配而已。
五四以來,有反禮教、反封建、反買賣婚姻的鬥爭,青年一代開始有自由戀愛,西洋小說與電影指導我們戀愛的方向,我們開始產生了西洋十九世紀所重視的愛情的情操,為愛情而作自我犧牲的文藝作品也開始出現。
但是正當中國接受愛情說法以後,西洋的戀愛觀於第一次大戰後隨女性的解放而改變。靈肉一致的態度使愛與性行為的距離越來越近,婚前的結合成為普遍的現象,於是慢慢地就與中國以前的由肉體結合而產生愛情的情形相近了―雖然這二者的本質上是不同的。因為在中國是女性的完全被動,在西洋則是女性漸取主動的緣故。
從第一次世界大戰到第二次世界大戰之間,文學作品的戀愛描寫是由靈到肉的發展, 如海明威在《戰地春夢》中寫與西班牙護士的通姦,他認為是現代羅密歐與朱麗葉的戀愛,這也可見戀愛的概念在西洋社會的變化。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戀愛小說幾乎都有變態的成分。性的描寫越來越大膽。一男一女的喜悅,幾乎是必須發展到性交。十八世紀認為有傷風化的如波華荔夫人(Madame Bovary)一類的作品,在現在看起來覺得當時真是太大驚小怪了。
我們平心靜氣看看文學上兩性問題的暴露與描寫,覺得如果太過分了,自然是會影響社會的風化。但究竟暴露與描寫到什麼樣的限度才是藝術可以允許的,則實是一條不容易劃分的界限。而這個問題,還是仁者見仁與智者見智的事。
在民族與民族間,我們可以看到許多不同的習俗。往往在甲民族認為很普通的行為, 在乙民族可以認為是非常色情的。
而在一個民族之中,不同的場合又有不同的看法,在一個場合認為是色情的,在另一個場合又不以為如此。不用說,時代的演變也是可使人的見解完全不同,以前認為是色情的,現在竟可視若無睹。以前認為普通的,現在則可認為很色情。
譬如巴里島的女性,傳統上是露乳的,他們對於露乳的女性從不認為是有傷風化的色情,可是在別的民族看來,覺得這是不尋常的暴露,是可以引人作非分之想的。巴里島觀光的遊客很多,因為這個關係,現在已經禁止露乳,露乳變為非法的行為。可是在鄉下, 保守的人還是常常露乳。將來如果多與外界接觸,人們意識上也許就會改變,露乳當被認為暴露過多的色情行為了。中國露乳的情形也常有,在江南一帶(在臺灣似亦如此),做母親的幾乎都在大庭廣眾之中,捧出乳房餵孩子,做的看的都習以為常,從來不當它是與色情有關的―除了在登徒子的眼中。現在,我們受了西洋社會的影響,凡是受過學校教育的,或者說受過洋教育的母親,絕不會再這樣餵乳,這也就是意識到露乳是一種暴露的行為了。現在,西方時裝設計家已經創製了露乳的服裝,從游泳衣到晚禮服都有展覽,雖然用的還不普遍,但誰也無法預料將來不會成一個風尚。如成了習慣,人們的意識也許就會同巴里島的人民一樣,覺得露乳是極普遍的事情了。
從中西服裝的不同中來看,西洋人露胸背,中國人露腿,這也是一種很不同的習尚。西洋人雖以為露乳是色情,但露胸背則認為是合乎禮節,並不是下流的暴露,可是他們看不慣中國女人的露腿,特別是旗袍的開衩。
自從西洋文明流入中國以來,我們曾經站在傳統道德上如何堅強地去求為「用」的「西學」而保衛為「體」的「中學」,特別是所謂「道德」與「風化」上。但是我們始終是失敗的。
我們現在看「天足」似一件太平常的事情,但是在反對天足的當時,正以為女孩子不纏足,像男孩子一樣大腳大步跑來跑去,是一種很色情太暴露的行為。
自由戀愛,現在好像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年輕人不會知道在五四運動的時候,這是被保守者認為是有傷風化的。在男女授受不親的原則下,男朋女友的約會,單獨的散步與吃飯,自然都是「色情」的。看到青年男女攜手閑步是遠比現在我們看到他們在公園裡接吻為嚴重。許多年輕人也許從來不知道:
我們曾經有衛道之士,反對男女同學。
我們曾經有衛道之士,反對男女一同演戲。
我們曾經有衛道之士,反對男女的交際舞。
我們曾經有衛道之士,反對藝術學校裡的模特兒。
但是使我們詫異的是有許多在爭取自由戀愛的所謂反封建的勇士與勇女們後來竟變成了交際舞的反對者;而干涉自己女兒自由戀愛的,竟是以前在學校裡,擁護男女一同演話劇的人士。還有使我們不解的,是維持風化講究「道德」,主張女子不燙髮,穿裙子,反對交際舞自由戀愛的道學家,許多都是娶幾個姨太太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