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每當進入六月,隨著夏天正式到來,我都會不由自主地變得樂觀起來,我不再覺得這個世界很糟,動物很醜,植物很傻,人類很壞,一切似乎漸漸變得可以容忍。對我來說,夏天是一年當中最好的季節。在其它三個季節裡,我總是日日夜夜思念著夏天的一切:無情的太陽、不顧一切的暴風雨、寂寞的蟬鳴、夜晚裡孤獨飄蕩的微風……
夏天才是我年復一年的起點,一年當中的其它時間於我而言,只是苦苦等待夏天到來的一個過程,我只在夏天復甦。而當夏天行將結束,我便會伴隨著一些焦慮,早早地開始企盼來年的夏天,我會在心中無數次對著夏天的方向舉頭張望,就像一艘急於在深夜中靠岸的船向著燈塔的方向張望。夏天就在前方,而我就是那艘船,穿越了漫長而寒冷的海峽,在黑夜中朝著燈塔的方向無聲地航行,直到看見那一點亮光出現。
夏天比燈塔更加可靠,它甚至不需要你去尋找,只要你不離開,它便會如約而至。至於我到底喜歡夏天什麼?我說不清楚,很多時候我也會問自己這個問題,但是卻無法給出一個清晰的回答。
「也許是喜歡夏天的生命力?」我終於說出了這樣一句聽起來比較體面的答案,用來回答丁子再一次的質問。但是卻得到了她迎面而來的嘲笑。丁子的嘲笑讓我非常後悔,後悔用了一種認真的態度來回答她這個問題,進而後悔在這樣一個天氣裡出門來找她。
整個城市又悶又熱,就像是被裹在一個巨大的塑料袋裡,嚴重污染的空氣使周圍的一切看起來都灰濛濛的。我乘坐的那輛出租車裡收音機開著,播報著城市交通信息,收音機裡的主持人細數了一遍當前堵車的路段,然後又抱怨了一番今天糟糕的天氣。出租車司機專心地聽著收音機,偶爾附和主持人說的內容,自言自語地發著牢騷。我下車前,收音機裡的聲音又充滿期待地對聽眾們說,天氣預報顯示這個週末會有一場大雨,能把悶熱暫時趕走,或許還有一些風,可以把髒空氣吹散。
我從出租車裡出來,朝丁子家所在的那棟樓走去,在這段不長的距離中,我身上的汗水已經像剩菜盤子裡的菜湯一樣往下淌,衣服都貼在了皮膚上,在這種油膩中,每走一步都令人心煩意亂。然而,即使是這樣,我還是喜歡夏天,至少它好過冷得像一塊凍肉般的冬天,以及不溫不火的春天和半死不活的秋天,在其它三個季節裡,我壓根就不想邁出家門一步。
等我到了丁子家,首先從門裡出來的是一個男人,他衝我笑了一下,然後擦身而過。他肯定是個嫖客,看他那種試圖對我做出會心一笑的樣子就知道他一定是個嫖客。丁子跟在這個嫖客身後走出來,經過我身邊把他送進了電梯。丁子回過頭來衝我揚了一下手臂,示意我進門。她已經喝醉了,很可能還用了點毒品,她神志不清但是精神亢奮。她總是在接客的時候還在不停地喝酒或是吸毒,我根本就沒見過她真正清醒的樣子,也許她從來就沒有讓自己清醒過。
她一把關上屋門,然後抓住我的胳膊,密不透風地說:「你今天必須跟我講清楚,你到底喜歡夏天什麼?你知道有多他媽熱嗎,熱得我已經好幾天沒辦法出門了,只要一出門我就感覺自己正在被夏天強奸似的。你跟我說你到底喜歡夏天什麼?要是你的理由能說服我,我就原諒夏天了。」
於是我就那樣回答了她。
丁子耐心地等我說完「喜歡夏天的生命力」這幾個字後,便迫不及待地放聲大笑起來。從她嘴裡迸發出的笑聲就像高速公路上過熱的輪胎突然炸得皮開肉綻,就像一顆腦袋被子彈打得鮮血飛濺。就好像在他媽的整個夏天裡,她都在等待著這樣一個時機出現,以便用這樣一種笑聲給我當頭一棒。
丁子氣喘吁吁地坐到沙發上,忍住笑聲,端起一杯酒一口喝完,然後指著我再次大笑著說,「真的,你變得幽默了,會講笑話了啊,你一個靠殺人為生的人還他媽喜歡什麼生命力啊。」
房間裡空調的冷氣開得非常足,我身上髒油一般的汗水很快變得冰涼,衣服仍然黏在皮膚上,這種濕漉漉的冰涼讓我非常不舒服,我恨不得把衣服連同皮膚一起從身上撕下來。我咬著牙走到窗前拉開窗簾,讓屋子裡亮一些,就連窗簾也被空調吹得冰涼,我真不情願去碰它。
我習慣了看著一雙眼睛瞬間失去光芒,但一直不習慣冰涼,我寧可選擇身處高溫,也不願意在一個冷颼颼的環境中,更別說我現在的整個身體都又涼又濕,此刻哪怕讓用我開水沖個澡大概我也不會拒絕。剛才丁子問我為什麼喜歡夏天時,我應該說我喜歡夏天的高溫,我覺得這個回答應該差不多可以把她氣瘋,至少可以使她沒有機會嘲笑我。
丁子又給自己倒了一杯酒,她還在不停地對我說著:「你喜歡夏天還不如喜歡我呢,我才有生命力呢,你喜歡我吧我求求你了,你來感受一下我的生命力。」丁子一邊說著一邊拉過我的手放在她的乳房上,前言不搭後語地問我:「摸到心跳了嗎,跳得很快吧,太他媽快了,時速能有一百八了吧,我是不是超速了呀,服務區在哪啊,有沒有衛生間啊,我要撒尿我快憋不住了。」
我意識到了我可以到衛生間去洗個澡,於是甩開了她的胳膊,搶在她前面衝進衛生間,打開淋浴沖澡。
等我沖完澡從淋浴間出來時,看見丁子坐在馬桶上睡著了,睡得身體扭曲、無聲無息。我在旁邊看了一會兒她,她的樣子看起來就像剛剛被我勒死了似的。
我殺過一些人,只是我從來沒有勒死過任何人。我是一個靠殺人為生的人,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職業殺手。但是我討厭被稱為職業殺手,因為我既沒把這個看作職業,也不喜歡殺手這個稱呼,職業和殺手這兩個詞明顯在表達一種專業性和功利性,可是我對專業和功利並沒有什麼興趣,甚至對此有些反感,因為追求這兩樣東西的人很難不讓人反感,更何況這個稱呼聽起來還有一些擺脫不了的造作。
事實上,並沒有人管我叫職業殺手,這只不過是我自己的想當然。首先沒有幾個人認識我,認識我的人當中,除了丁子沒人知道我是幹什麼的,而丁子管我叫劊子手。我更喜歡劊子手這個稱呼,在這個稱呼裡暗含了一種簡單粗暴的人生態度。
我不喜歡把人勒死,倒不是因為這麼做有些殘忍,而是這個過程太複雜也太漫長,我不願意採用這種方式。人們在自己的人生中原本就忍受著各種複雜以及各種漫長,既然我選擇了這樣一個不計後果的工作,那麼我也會儘量讓這個工作過程痛快點兒。我有點兒鄙視某些自殺者,他們出於事後想保留一具乾淨全屍的心理,刻意選擇一些溫和的、慢吞吞的自殺手段。這些人在主動尋死時還在瞻前顧後,不僅沒有讓一切去他媽見鬼的氣魄,甚至在人生最後一刻仍舊患得患失,更談不上用一種粉身碎骨,或是鮮血四濺的酣暢方式來安慰自己痛苦和屈辱的一生。
我喜歡用槍,這種方式具有很強的衝擊力,非常痛快,能達到簡單粗暴的效果,這非常符合我對人生狀態的期望。只是有時我也會懷疑這可能並非是一種期望,而只是一種被動的心理需要,這種心理需要在被滿足之後,恰巧可以緩解人生帶給我的種種不適。這就像得了皮膚病讓你身上發癢,你非常需要痛快地抓撓一番,只有抓撓之後你才會有一種放鬆的感覺,只是這種放鬆的感覺既可憐又可悲,因為正常情況下它壓根就不應該存在。
我有一把手槍,一把半自動手槍,彈匣容量大,殺傷力強。這把槍對於我來說就像一個孩子隨時帶在身邊的玩具,和它在一起,就會覺得溫暖和踏實。當然,總是用槍來解決問題確實有點兒草率,甚至是魯莽。可是只要我的委託人無所謂的話,我就會首選用槍去幹掉目標。我通常不會主動去精心設計一場意外致死的假象,我不願為此絞盡腦汁。我覺得受雇殺人這種工作最寶貴的特質正是不計後果,這也正是我醉心並最為珍視的一點,我要儘量保全這個特質。
另外,我之所以不喜歡過於處心積慮地追求這項工作理應高度看重的嚴謹、巧妙和安全等職業特點,是因為我實在沒有心情顧及太多這些東西。我的人生就像一堆狗屎,攤在路上又被人踩過幾腳。這樣的人生實在找不到精打細算的理由,你所擁有的只是失望和沮喪,在這種心情下還怎麼講究工作方法,還如何顧及合情合理。這就好比一個心煩意亂的警察不再關心調查取證,只管嚴刑拷打,好比一個發了瘋的外科醫生先把病人的肚子打開,然後再想想到底應該切除點什麼。
丁子也認為我缺乏職業操守,她說她作為一個酒鬼、一個吸毒者、甚至一個妓女,也知道總是用槍殺人是一種多麼愚蠢和不負責任的行為方式。我反問丁子,妳的人生不也是這樣麼,妳多少有一點喜歡我,不就是因為我多少有一點像妳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