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自出版以來,由於讀者反應熱烈,已多次改版,可以看出讀者獲取土地稅法相關知識之殷切。本書自民國107年7月三版迄今,已增修不少土地稅相關法令,茲將增修部分列明如下:
一、土地稅法部分
中華民國110年6月23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056481號令修正公布第28-2、30、30-1、31-1、32、34-1、39、39-1、40∼43、51、53、55-1、58條條文;並刪除第44條條文。
二、土地稅法施行細則部分
中華民國110年9月23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004633710號令修正發布第3、6、8、9、11、12、14、17、19、20、43∼45、51、55、56、61條條文;增訂第55-1條條文;刪除第52條條文。
三、平均地權條例部分
1.中華民國110年1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1000006071號令修正公布第47、81-2、87條條文;增訂第47-3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110年5月21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100015199號令發布定自110年7月1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8年7月3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800075461號令修正公布第47、81-2、87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109年5月21日行政院院臺建字第1090015126號令發布定自109年7月1日施行。
3.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700131021號令修正公布第51條條文。
四、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003471號令修正公布第17條條文。
五、遺產及贈與稅施行細則部分
中華民國110年4月26日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1004547040號令修正發布第7、10-1、10-3、11-1、17、29條條文;增訂第21-1、21-2、28-1條條文。
六、稅捐稽徵法部分
1.中華民國110年12月17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000112901號令修正公布第6、19、20∼24、28、30、34、35、39、41、43、44、47、48-1、48-2、49、50-5、51條條文;增訂第26-1、49-1條條文;刪除第12-1、50-1、50-3、50-4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但第20條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
中華民國110年12月23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100040703號令發布第20條條文定自111年1月1日施行。
2.中華民國109年5月13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900049831號令修正公布第11-1條條文。
3.中華民國107年12月5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700131331號令修正公布第2、20、24、27、40、45、48條條文。
4.中華民國107年11月21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0700125301號令修正公布第11-2條條文;並刪除第11-3∼11-7條條文及第一章之一章名。
七、工程受益費徵收條例施行細則部分
中華民國106年4月19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1060800054號令、財政部台財稅字第10604526250號令、經濟部經工字第10602602730號令、交通部交路字第1060006428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81條條文。
本次再版乃配合以上法規的變動而加以增修,以因應讀者之需要。本書能順利再版,要感謝事務所全體同仁在百忙中仍協助搜尋土地稅有關法令,特此致謝。筆者學識淺薄,改版內容如有遺漏或缺失之處,尚祈各界惠予斧正,萬分感謝。
陳坤涵
民國1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