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透過實際案例,詳細剖析了國民法官制度的運作及其影響,不僅讓讀者看到制度的潛力與挑戰,更能觸發對司法公正性的深刻思考。
素人法官的多元視角固然珍貴,但如何平衡其與專業法官的意見,並確保審判過程的透明與公正,仍是值得持續探討的議題。
國民法官制度設計的初衷是提升司法的民主參與與社會認同,然而在實務操作中,如何避免潛在的弊端、保障判決的正確性與公平性,將是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
全書理論與實例兼備,既適合法學專業人士,也能啟發一般讀者對法律制度的關注與理解,值得細細品味與深思。
作者簡介:
俞百羽 律師
經歷:
‧蔚理法律事務所律師
‧星能電力公司董事長特助
‧中華保護智慧財產權協會理事
‧台灣老年健康慈善協會監事
‧台北律師公會勞動法、環境法委員會委員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碩士
著作:
‧〈公司暨負責人侵權行為之究責規範與舉證責任―從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北金簡字第1號到106年金簡上字第7號判決〉,《月旦律評》,第7期,2022年10月,頁58-65
‧〈長照契約之定性及法律適用問題―由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原上字第5號判決談起〉,《月旦醫事法報告》,第42期,2020年4月,頁60-69
‧《智慧財產案件審理法》
‧《營業秘密法》
‧《長照法律面面觀》
‧《離婚法律實務》
‧《長期照顧法制之建構與實踐》
‧《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之折衝:理論與實務》
‧《刑事訴訟法概要》
‧《民事訴訟法概要》
章節試閱
第一章 旁聽——國民法官專用法庭初訪
國民法官制度在2023年1月1日施行,從2020年7月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經過兩年多的緩衝期,終於正式上路了。這是一套嶄新的制度,使一般民眾從此也有了擔任法官的機會。
臺灣傳統的訴訟型態偏向書狀審理主義;國民法官案卻將重心偏向庭審,更考驗律師的表達能力與臨場反應,有可能會撼動未來整個臺灣的訴訟生態,有志做好律師這份職業的人,自然要更新相關資訊,以「盡可能」幫當事人做到最佳的權益保護。
由於我向來秉持「學習一項新東西最快的方法就是直接操作」的理念,所以當國民法官制度甫施行之當下,看到法院開放律師登記有意願擔任國民法官案件義務辯護的時候,馬上就去登記了,沒多久竟就收到了法院通知。
於是我就前往法院與法官及檢察官開會討論該案件程序事宜,會中審判長(庭長)跟我說有200多個律師來登記,他特別挑中我來辦這件,就是因為之前曾經看了我寫的一篇文章。我當下聽到真是受寵若驚,沒想到我的文章還有人在看。
接著審判長跟我講,建議我先去旁聽另外一件最近正要開庭的國民法官案。其實我正有此意,畢竟這是一個新制度,在當時辦過國民法官案的律師屈指可數,在實際上場之前先去看看別人怎麼操作,這樣等到自己上場時心裡也比較有底,於是我就約了也是法律背景出身的朋友—老高一起去旁聽。
第一次為了旁聽特別跑到法院,而法院因應國民法官制度還特別蓋了個國民法官專用的新法庭,可能是新制度的關係,旁聽的人不少,需要先跟法院領取旁聽證才能入場。
臺灣傳統的訴訟都是採用「分割審理制」,法院同時審理很多案子,每個案子的開庭可能間隔一至兩個月甚至更久,所以一個案子從起訴到判決,經過個一兩年很正常,又因為臺灣採三級三審制,每個法院都審個一兩年,三個法院可能至少要花費五、六年時間;但國民法官案件卻是採「集中審理制」,一個案子要每天連續開庭,開完庭經過法官評議之後就立刻判決。畢竟要勞動國民法官們參與審判,這樣連續開庭比較有效率。
我事前完全不知道今天來旁聽的是個什麼樣的案子,在實際旁聽經過檢察官的論告後才知道,今天這件是個車禍過失致死的案子。案情大概是這樣子的:被告平常是擔任工地水電師傅,本案的肇事路段是他每天上下班往返必經之路,有一天他下班後開車返家,途經該路段,行駛在內側車道,突然汽車的左前側撞到一台機車,然後那台機車就倒在對向車道,立刻遭到對向車道來車撞到當場往生;之後被告繼續開車回家,後來被警察循線逮捕。
國民法官專用法庭的布局基本上跟臺灣傳統的法庭布局一樣,呈現一個ㄇ字形,職業法官與國民法官一起坐在台上,檢察官與被告及其律師則分別對坐在台下兩側。
在臺灣一般傳統的訴訟進行中,檢察官與律師發言都是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但國民法官訴訟的型態顯然不一樣,比較像是演講,檢察官從頭到尾都是站在法庭中間,搭配著已經準備好的投影片,手拿麥克風對著台上的眾法官進行論告,四人一組輪流上場;反觀那位被告的律師則是形單影隻,沒有投影片就算了,由始至終都只在自己的位置上講話,還都講得很簡短,與檢察官生動的演講式論告形成強烈對比。
檢察官在這個案子起訴依據的是酒駕致死罪、肇事逃逸罪與過失致死罪。被告的律師當庭表示被告認罪,願賠償相當金額,且已與往生者家屬達成和解。朋友老高轉頭跟我說今天這件感覺沒什麼看頭了,我也點頭稱是。
畢竟肇事逃逸然後被害者也往生了,這些都是板上釘釘的既成事實,現在被告又認罪,犯罪事實無爭議,那就只剩下要判多久刑期的問題而已了,站在旁聽的角度來說,比較沒什麼參考價值,不免有些失望。
但是沒想到,接下來的發展卻出乎意料。
第一章 旁聽——國民法官專用法庭初訪
國民法官制度在2023年1月1日施行,從2020年7月2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經過兩年多的緩衝期,終於正式上路了。這是一套嶄新的制度,使一般民眾從此也有了擔任法官的機會。
臺灣傳統的訴訟型態偏向書狀審理主義;國民法官案卻將重心偏向庭審,更考驗律師的表達能力與臨場反應,有可能會撼動未來整個臺灣的訴訟生態,有志做好律師這份職業的人,自然要更新相關資訊,以「盡可能」幫當事人做到最佳的權益保護。
由於我向來秉持「學習一項新東西最快的方法就是直接操作」的理念,所以當國民法官...
作者序
自序
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
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
《論語.子路13.15》
記得小時候看美國名律師丹諾的自傳中文版時,胡適先生曾在後記中有一段敘述,他發下宏願,希望能夠蒐集丹諾律師所有案件的庭審陳詞,集結成冊編撰一本「丹諾辯詞」。在那個資訊不發達的年代,這誠非一件易事,所以直到現在,都沒有看到「丹諾辯詞」問世。
在下才疏學淺,當然不敢自比為「臺灣丹諾」,唯願「東施效顰」,寫個「百羽辯詞」,遂有本書之成。
這本書在臺灣的法律書籍市場上算是個嶄新的嘗試,它不是嚴謹的法律學術論著,充其量只能算在下的訴訟隨筆記事,所以通篇夾敘夾議,藉著記述國民法官案件的庭審前後過程,結合自己多年來沉澱的想法,隨興之所至,一次傾洩而出,想到什麼寫什麼,若這種不經意之舉,有讓人覺得被冒犯的話,尚祈海涵。
常聽到一些法律素人喜歡說律師都幫壞人打官司、你們律師都只想賺錢怎樣怎樣的,把律師的形象醜化到不行,加上近年來有許多律師跟犯罪集團合作違法發大財的新聞,毫無道德節操,似乎更坐實了律師的這種形象。
我都很想跟那些法律素人說,你聽過美國的林肯嗎?聽過印度的甘地嗎?聽過新加坡的李光耀嗎?你知道他們本來是做什麼的嗎?全都是律師!由此可見職業不是原罪,事在人為,端視你要怎麼做而已。
孔子認為「一言興邦」發生機率不高,因為這就像中樂透頭獎一樣,一夕發財;實際上,大部分人去買樂透還是「槓龜」居多。
問題是,依照好逸惡勞的人性,很多人總想要有速成的捷徑,所以魯定公才問孔子「一言興邦是真的假的?」想要一個可立即讓國家強盛的方法。孔子當然不敢直接得罪他的上司,只是用隱諱的說法回答道「如果知道當君主很難的話,不就跟一言興邦差不多了嗎?」言下之意,孔子告訴魯定公,你的工作是很難的,要好好腳踏實地的幹,不要整天幻想有什麼速成的方法。
可是魯定公好奇了,既然沒有快速興盛的方法,那有沒有快速亡國的方法呢?於是接著問「那一言喪邦是真的假的?」孔子也回答這不太可能,但接著說道,如果君主的快樂是建立在都沒有人提反對意見,那跟一言喪邦也差不多了。孔子同時揭示了言論自由的重要性。
從論語的這段記載,我們可以得到什麼啟示?
「要成功很難,要失敗卻很容易」。為什麼?因為這些都涉及到「人性的弱點」,想成功就必須克服人性,要失敗卻只要順著人性。
成功很難,因為人性是「好逸惡勞」的,有想法很容易,但要具體執行卻很難,所以孔子說「人能弘道,非道弘人」,成功不是天上掉餡餅,想吃餡餅要靠自己;失敗很容易,因為人性不喜歡「忠言逆耳」,反而喜歡聽到跟自己想法一致的意見,所以才有「英雄所見略同」的說法,但若完全沒有人去挑戰你想法的時候,那離失敗或許也就不遠了,所以艾克頓勳爵說「絕對的權力,絕對的腐化」。
國民法官制度亦同此理,因為「一言興邦」難,而「一言喪邦」易。一位律師若無法對抗自己「好逸惡勞」的人性弱點去做那些看似吃力不討好的事,若無法在公權力面前勇於「忠言逆耳」為個案正義發聲,這個制度或許會變成一個行禮如儀、藉素人法官背書而快速消化重大刑案的程序。
孔子曾說「君子固窮」,一語道破君子的本質。
選擇不當君子的話,或許比較容易發財,因為沒有那麼多的自我道德限制,你只要遵守法律就好了,甚至有些人連法律都不想遵守,因為那樣發財更快;但若要選擇當君子,除了法律以外,還有自我道德的枷鎖,基本上就不用幻想要在物質上發財了,君子要學習的是「飯疏食飲水,曲肱而枕之,樂亦在其中」,要尋求在精神上發財。
或許有人想問,既然如此,當君子還可能變成窮人,沒有好處我們為什麼要當?
依我個人觀點,當君子當然有好處,若沒有好處還硬要叫人去做,那是違反人性的,也是孔子所不欲者。
當君子是一種成本比較低的自我實現法。按照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人類的需求漸次由生理需求、物質需求,最終進展到自我實現等精神需求上。
也就是說自我實現才是人生的最高層次,但自我實現的方式有很多,有些人去選總統、有些人去買各種昂貴的奢侈品,那些都是要花不少錢的。
遺憾的是,社會上不是每個人都那麼有錢,物質慾望卻無窮無境,隨著時代的發展,外表光鮮亮麗的「新型窮人」崛起,於是我們看到了很多人做出與其經濟能力不相稱的消費行為,財力始終追不上花錢的速度,陷入一種惡性循環的無間地獄;相對地,作為一名君子,你不需要花什麼錢,只要端正自己的行為就能立刻自我實現,成本低得非常多。雖然沒有人會頒獎牌、發獎金給你,但是,一個人的價值不是靠一群不懂你的人所賦予的,筆者多年來以此自勉,現在也以本文跟讀者互勉。
俞百羽
自序
定公問:「一言而可以興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為君難,為臣不易。』如知為君之難也,不幾乎一言而興邦乎?」
曰:「一言而喪邦,有諸?」孔子對曰:「言不可以若是,其幾也。人之言曰:『予無樂乎為君,唯其言而莫予違也。』如其善而莫之違也,不亦善乎?如不善而莫之違也,不幾乎一言而喪邦乎?」
《論語.子路13.15》
記得小時候看美國名律師丹諾的自傳中文版時,胡適先生曾在後記中有一段敘述,他發下宏願,希望能夠蒐集丹諾律師所有案件的庭審陳詞,集結成冊編撰一本「丹諾辯詞」...
目錄
陳序
簡序
顏序
自序
第一章 旁聽——國民法官專用法庭初訪
第二章 被告──國民法庭案件當事人
第三章 法官——國民法官的選任方式
第四章 庭審第一日——檢辯交手
第五章 庭審第二日——證人出場
第六章 庭審第三日——鑑定證人
第七章 庭審第四日——科刑審理
後記
陳序
簡序
顏序
自序
第一章 旁聽——國民法官專用法庭初訪
第二章 被告──國民法庭案件當事人
第三章 法官——國民法官的選任方式
第四章 庭審第一日——檢辯交手
第五章 庭審第二日——證人出場
第六章 庭審第三日——鑑定證人
第七章 庭審第四日——科刑審理
後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