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紙張與書籍的起源
一、紙張發明前的紀錄載體
本章簡介紙張發明前曾使用過的紀錄載體,從遠古住民的結繩記事開始,逐一介紹玉石、瓦磚陶器與封泥、獸骨與龜甲、金器、竹簡木方與縑帛,著重於該載體之出現年代、使用契機、用途與形制,更詳細的內容闡述可參閱本系列書籍之《古籍之美:古籍的演變與發展》。
(一)結繩與書契
遠在文字發明前,就有以工具輔助作為符號標記,如各地原住民,多有以樹枝擺放各種約定造型,或將樹葉打結以傳達特定訊息,以指示行進方向或標註獵物所在之處。《周易集解》引《九家易》敘及中國古代記事之法:「古者無文字,其有約誓之事,事大大其繩,事小小其繩,結之多少,隨物眾寡,各執以相考,亦足以相治也。」而遠東及南美的原住民亦流行結繩之法,用形、色、大小與數目等作為區別與記數之用。美國古印地安人則使用樹皮纖維或鹿皮,以穿珠為記,亦有將重大事物如版圖等,以簡易圖案織入織帶內作為紀錄及遵守憑據。
(二)玉石
岩石形體龐大且厚重,不易搬移且較難毀棄,可記錄面積較廣,故通常所刻載之文體也較長,常選堅硬灰暗者進行刻印,以石刻為紀功、追遠之用最早可追溯至秦代,西元二世紀以後亦多用此作為長久保存儒釋道經典之途。而學術界認定目前存世最早的石刻為陝西所發現的十枚圓柱形石鼓(揭),四周刻有七百餘文字,歌詠國君游狩漁獵之事,經學者考據應為秦時所刻。後代以後石刻演變為為長方形柱狀體,立於地面者稱為「碑」,置於葬墓者稱為「墓志」,其他以石刻方式記錄留存的還包含五世紀的敦煌佛教石窟,其 他如建築物之石材如橋基、塔、石獸等亦多刻有文字。
玉器亦為礦石類,但較堅硬且貴重,根據出土資料顯示,最早刻有文字的玉器出土於安陽古墟,根據文字內容瞭解該物是商王所賞賜給大臣,故以此推斷玉石刻辭最早的出現年代可推至商代。古代亦常將祭文寫刻於玉簡上,以作為封禪之用。除此之外,也可做為帝王與朝臣記事之用,又稱奏板,長方形者稱為「圭」,長弧形者稱為「笏」。
(三)瓦磚、陶器與封泥
以泥土作為基底而製成的書寫載體大約有三種形制,分別為瓦磚、陶器與封泥,常選細軟泥土或硬脆黏土進行燒製,其上之文字圖樣通常為燒製前印壓、模壓或燒製後刻畫而成,亦有以筆直接書寫者。
陶器為泥土所製成之器物,刻於陶質器物上的文字稱為陶文。陶器最早出土於約公元前四千年的新石器時期末期,表面裝飾多種紋樣,如方格紋、菱形紋與網紋等,亦有類似文字的符號。出土於殷商遺址的白灰色陶片上曾發現有甲骨文字,然而古陶最大量的出土年代則屬周朝最多,戰國時期亦有作為陪葬品的黑陶明器,如俑人、陶馬等,皆有細緻彩繪圖案。陶製器物易碎且不易久存,所發現的陶文也甚少完整者,其亦多以簡短標記為主,如記錄器物持有人與製作者之名字、紀錄,官銜,及生產年代與地點等。
瓦磚為泥土所製之古代建築材料,其上之文字圖案通常以模型壓印於泥胚上後燒製而成。自春秋開始以瓦類作為建築材料之用,戰國時期逐漸普遍,其中瓦當即以文字或美麗圖紋表徵吉祥語言與寓意,如雙壽紋、雙鳥紋,亦有用於建造宮殿、水井、道路與廟宇等瓦磚刻有建築物名稱、紀念、年代與姓名等,至漢朝時圖案更趨複雜,且亦產有大型圖繪之長方磚。
封泥在古代被運用為傳遞公文或私函上的一種保密機制,選用具有黏性、柔軟且光滑的泥土,經過提煉程序製成,越晚期的封泥則越趨輕巧。自晚周直至秦漢皆有相關封泥文物出土,但最早使用年代無法確認,僅能從古籍文獻敘述中確定封泥普遍存在於簡牘盛行之時。封泥多被敷於綑綁書簡的綁繩上,蓋以印章,因怕有人依照封泥之字自行翻刻,故往往不隨意丟棄,其上所蓋印文字多為官府名稱、都邑郡縣名稱、職官衙署名稱等,為研究秦漢地理域名及官方行政體制的重要史料。
(四)獸骨與龜甲
刻於獸骨與龜甲上的文字稱為甲骨文,最早於19世紀末出土於河南安陽的舊商殷都邑宗廟廢墟,為中國現存最早之文字,研究者判斷其文字繁複優美,似已經歷過一段發展,因此前載體無法長久保存,才出現了刻於獸骨龜甲的方法。現存甲骨刻辭之出土年代多分佈於商代晚期與周代初期,內容主要為卜辭以及部分單獨的歷史記事,包含田獵、祭祀、戰爭、求雨、詢問吉凶等。因新石器時代遺址已發現上有灼痕的獸骨龜甲,因此判斷殷商承襲前代以甲骨作為祭祀占卜之具,後再加上文字記錄。周代之占卜文字多寫於竹帛,因其書寫之便利性逐漸取代雕刻。
(五)青銅器
自商代晚期即有將文字鑄造於金屬器物上之工藝技術,其中又以青銅器為主要的金屬載體,所鑄之文字稱為金文、銘文或鐘鼎文。自西周開始,金文字數漸多,甚至有多達數百字者,內容多記載祀典、賜命、征伐、戰爭、盟約等,具有獨特的記事內容、形制與為適應器形所展現的字體變忙,齊整方正,自成書寫體系。青銅器種類繁多,包含石器、酒器、樂器、兵器及日用器具等,鑄文部位不盡相同,有鑄於器物內部、主體表面、底部、蓋或柄上,亦有少數鑄於耳、口、頸、足等處,刻繪內容包含文字與紋飾,繁簡不一,具有寶貴的史料價值,亦展現了傳統古典裝飾美學。將器物周身所鑄造之文字,按器物之形完整拓印至紙上者,需精湛拓印技巧,此類拓片稱為全形拓。
(六)竹簡木方
在紙張發明以前,竹簡木方為最早的書寫材料,運用於一般性文書,甲骨、金器與玉石多為特殊用途之記載。木簡與載有文字之紙張同時被發現的年代為晉代,約西元三至四世紀以後則被紙張逐漸取代。
古字典、冊、策相同,皆從竹,可知為竹片。冊字與典字曾經分別出現於甲骨卜辭與金文,證明商周已開始使用竹片書寫。古字方、版、牘皆代表木板,出現時間晚於竹簡,可能為其替代品,因竹面剖削為平面後製成細長竹片,可書寫面積小,通常僅容一行,木片則因面板較寬可書寫多行。《春秋左傳註疏》提及「一行可盡者,書之於簡,數行乃盡者,書之於方,方所不容者,乃書於策。」竹片與木方後又統稱為簡,為最小單位,書寫順序由上至下,排列順序由右至左,上下繫以麻繩即為「冊」,「牘」字使用最早始見於漢代文獻。
(七)縑帛
關於帛書最早出現的年代,可引兩段文獻作為應證,一為《墨子‧貴義》裡提到「古之聖王,欲傳其道於後世,是故書之竹帛,鏤之金石,傳遺後世子孫,欲後世子孫法之也。」另一為《韓非子‧安危》文中敘及「先王寄理於竹帛,其道順,故後世服。」可證明約西元六世紀於春秋時期即以帛作為書寫材料,並與竹片同時存在。縑帛質地柔軟,色澤潤白,可隨意變換大小,亦可折可捲,攜帶十分方便,亦便於毛筆書寫,吸墨性佳且顯色良好,書寫幅面寬廣,可寫長文。存放方式通常有兩種,一為折疊後置於錦囊與木盒,二為使用圓柱狀物體作為軸心,將其捲收於外。
縑帛雖有各項優於竹簡木方之特色,但因價格昂貴,無法廣泛運用於一般性書寫,僅專門用於特殊用途,諸如珍貴文獻書籍的定稿抄謄以永久保存;寬幅特性利於地圖繪寫,常做為竹書的附圖;作為祭祀祖先與神靈之用,借其珍貴以示尊崇;記載皇室貴族言行以傳後世;記錄功臣偉大事蹟功業以歌功頌德。
二、紙張的發明
造紙技術的發明與演變,並非一朝一夕之事,除了偶發因素機緣下發現更好的材料或更便捷的製造方式外,更多仰賴於各朝各代的有心鑽研者,在當時抱持著對於書寫載體的熱切企盼中,不斷努力嘗試各種材料、配方與造紙程序的試驗,更想方設法的改進所遭遇的難題,最後演繹出一段交織著汗水與千錘百打試煉的豐富造紙工藝史。現今當我們在追溯造紙技藝時,不應僅聚焦於某人某事,而更應該梳理歷史脈絡,方能更完整體現所有參與者在這段輝煌技藝史中所付出的努力與貢獻。
(一)紙的定義
中國早期即以煮繭方式求取蠶絲,或在水中洗滌、捶打與漂絮,纖維碎末在此過程中殘存於細簾席上,相互錯落交結而形成薄膜,後將此薄膜拾起乾燥,即為紙張的雛形,也就此定義了紙張。蔡倫之前,以構樹樹皮作延伸運用,樹皮需加水搗碎,展延纖維面積至十倍大,但一名工人一天僅能作二至三張,製造過程費工且費時,難以大量生產。
蔡倫開啟了以浸解法取得纖維,並以抄造方式製成紙張,取代了搗捶的方式,同樣的工時,可將產量擴增至兩千張。《後漢書》中描述蔡倫以水混和樹皮、麻、破布和亞麻等作為造紙材料:「自古書契多編以竹簡,其用縑帛者謂之為紙;縑貴而簡重,並不便於人;倫乃造意,用樹膚、麻頭,及敝布、魚網以為紙。元興元年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從用焉,故天下咸稱『蔡侯紙』。」蔡倫本為小黃門,即一般宦官之職,後轉為中常侍,在皇帝身邊做事,並奉命監管宮中倉儲,以及宮廷內的家具、刀劍器械等製作,亦是於此時開始著力實驗研發改善造紙流程與效率,後亦開始使用新鮮的植物纖維取代原本織品布料的碎片。
(二)造紙發展
由史料記載中可知兩漢時期已開始以麻與樹皮為原料作為書寫載體,但同時期出土的文物多被判定為麻類,幾乎未見皮類纖維,但由出土文物可證實西漢起即產有植物纖維的紙張,到東漢蔡倫改進造紙技術後,紙張品質改良且可大量生產,但此時紙張的文化地位尚未超越簡牘與縑帛,直至東漢末年時,造紙技術再次往前推動,「左伯紙」即被讚譽「研妙光輝」,與筆、墨技術相互輝映,推動了書畫藝術的蓬勃發展。
西晉初期已開始紙簡併行,因紙張輕巧便於攜帶且可大量製造,西晉末年簡牘漸漸開始消失,東晉末年甚至由官方下達命令使用黃麻紙取代簡牘。當時曾將一批西元前三世紀所發現的簡牘轉抄至紙上,且此時亦逐漸將以前慣用的書籍量詞「篇」轉以「卷」而取代之。晉代時亦普遍使用楮皮紙。
從晉到唐,隨著造紙術的不斷改進與新原料的持續開發,再加上經濟繁榮與官方推廣學術之影響,紙張需求日漸增加,並開始廣泛用於多種用途如儀式慶典、裱糊居室、民生日常用品與裝飾等。唐開始設立官方造紙專職,進行染紙、裝潢與加工等多項專工,並日益要求紙張品質,期間亦開發以藤、竹做為新的原料開始造紙,草料亦開始搭配其他抄紙原料一起使用。唐代有許多紙類文物留存於世,其中敦煌卷子即為該時期的經典之作,普遍使用大麻紙與褚皮紙,少數使用苧麻紙與桑皮紙。南唐李後主設局造紙,其中享譽後世的「澄心堂」紙即以他的書齋為名。
因藤紙材料逐漸用盡,宋代開始以竹紙取代,又因印刷術普及盛行,刺激了造紙業的發展,從而造紙業的發展進一步開發更多紙類用途,擴增的用途又回頭刺激民眾消費與各類紙品生產,如此反覆,故紙廠日盛。宋代政府除了向民間各地徵收貢紙外,亦設置許多大型紙廠,以供紙幣印行、交易憑證及其他需求。此時的紙張品質已日臻完美,米芾於《書史》中提及曾親自加工竹紙:「余嘗硾越竹,光滑如金版,在油拳上,短截作軸。入笈番覆,一日數十張。」蘇易簡亦於《文房四寶》中將紙列為四寶之一,為文壇之始。
元代則是造紙術向外傳播的興盛時期,馬可波羅在中國看到了紙幣流通,以及焚燒紙錢的奢侈習俗,十二世紀時,造紙術又間接傳至歐洲、波斯與朝鮮、越南等。明清時期,隨著印刷術成熟,民間與官方著書與出版風氣盛行,造紙廠的版圖又更擴大範圍,以竹料為主要造紙材料的明代,單是江西鉛山石塘鎮就擁有超過三十家造紙廠,每家雇用一至兩千人工人,足以自成一鎮。政府部門亦大量徵調紙張作為各類用途,每年各省繳納共一百五十萬張紙,供商品交易憑證使用。
明代末年,首次出現詳述造紙過程的書籍,即為宋應星所著《天工開物》裡的〈殺青〉篇章,此時的紙張品質已精益求精不斷進化,同時亦有餘力追求藝術美感層面,因此在個人著作筆記與信札中都發現許多高雅箋紙,足以證明明代造紙術已可兼顧技術與美感,並持續創造新式紙張。清代法典中規定了各色紙張適用的文件範圍,皇家主編的《圖書集成》與《四庫全書》皆使用大量高級紙張印製成書,武英殿的殿版書則專用浙江所製造柔韌精良的「開化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