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貨幣的意義
一、貨幣對物品與勞務的支配力,是一般人願意接受貨幣的基礎,故許多學者便以普遍接受性(general acceptability)或貨幣性(moneyness)作為貨幣的基本要件。
二、貨幣性或普遍接受性可說是貨幣的基本要件,凡是具有此項特性的物品,在該時期即成為貨幣。以這種特性來解說貨幣可稱為功能性的定義。
第二節 貨幣的起源
物物交換制度
在產業分工之始,所謂對外交換,實際上仍只限於以物易物的交換行為,即所謂物物交換制度(barter system),也稱為直接交換制度(direct exchange system)。其主要的不方便或缺點有下列四項:
缺乏便利交換的共同價值標準,致使交換比率過於複雜:
兩件物品進行交換的數量比例,稱為交換比率(exchange ratio)。在物物交換制度下,因沒有共同價值的計算標準,所以每種物品或勞務的價值均需以多種數量表示,而不能以一種價值表示。
不容易找到合適的交換者:
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交換的雙方所願意提出交換的物品及品質與其交換比例必需一致,才能進行並完成交換。也就是,交換雙方之慾望的雙重一致性(double coincidence of wants)乃是成交的必要條件,若此項條件不存在,交換就不能完成。
無法發揮價值儲藏的功能:
物物交換制度下,一般性的商品,可能有時間性,無法儲藏。像動植物產品,有生命的限制,經過一段時間不使用,以後即喪失其交換價值。
運輸與儲藏的不方便:
物物交換時期,因物品輸送不方便,交換的進行大多限於某一狹小地區,長途運輸與遠地產品交換的物品甚少。因此,市場不容易擴大,即不能進行大量的分工生產。
由於物品容易敗壞或價值(交換比率)變動劇烈,因此更不易將物品儲藏,以儲藏其交換能力(購買力)。即使能以物品方式儲藏購買力,也因為儲藏成本,如倉庫費用、安全支出等偏高,而不易大量展開價值儲藏行為,故資本形成有限,亦有礙於資本主義生產方式的發展。
因為物物交換有上述各項缺點,不容易滿足日益擴大中的經濟活動的需要,所以在這物物交換進行的階段,當地人民所共同需要或共同偏愛的物品,因大家樂於接受而逐漸演變成被普遍接受的交換媒介,參加交換的人民均樂於將其物品易成交換媒介,再以交換媒介易其所需的物品。這種交換媒介物便是最早期的商品貨幣(commodity money),而這種交換制度則是間接交換制度(indirect exchange system)。
●詳細例題示範,請參閱精選題庫十八
第三節 貨幣的功能
貨幣的功能
貨幣有下列四項功能:
價值的標準(stand of value),又稱計算的單位(unit of account)。
交換的媒介(medium of exchange)。
延期支付(deferred payment)。
價值儲藏(store of value)。
其中前二項為貨幣的基本功能(primary function);後兩項為貨幣的引申功能(derrived fun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