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職階人員甄選進用規範於105年5月3日修訂,專業職(二)外勤專業科目,原「郵政法規大意」改為「郵政法大意及交通安全常識」,其中交通安全常識內包含以下法規: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出15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出10題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出5題
為應考生需要,特將準備要領敘述如下:
瞭解法規位階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四章(共38條):
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1項規定訂定之法規命令。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共93條):
為我國道路交通管理,維護交通秩序,確保交通安全之法律;有關道路交通管理、處罰依該例例之規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共15條):
係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5項規定訂定之法規命令。
熟悉名詞及術語
交通法規均有其名詞、術語,必須先澈底瞭解,才能知道其規範,例如: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
「道路」的定義有包括「公路」在內,所以道路的範圍較公路廣泛。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條第8款規定:
「車輛」的定義,所稱「汽車」有包括「機車」在內。
注意關連性問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僅考第四章「汽車裝載行駛」,(即條文§77~§114),例如第114條規定:
◎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不得駕車:
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
◎飲用酒類其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3%以上,不得駕車:即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1年。
◎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即依刑法公共危險罪論處。
掌握重點條文
交通安全常識重點條文標示有「★」號,重要標題並有「 」記號,而重要內容本冊以「粗體字」表示,以利考生聚焦準備,並能很快進入考題核心;進而逐步研習條文其他部分,吸收廣泛常識,必能融會貫通。
熟讀模擬試題
應考生方便準備,特將交通安全常識考科擇其重點條文,提供共242題模擬試題,皆為交通安全常識重點考題,考生可多加練習,以便獲取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