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版
本書一直以來肩負著「讓考生搞懂民事訴訟法,藉此一舉上榜」的使命,自出版以來,目標不變,並於教學過程與同學互動、一再精進內容。承蒙廣大考生們的支持與推薦,讓筆者得以有機會繼續以更完整充實的內容,繼續提供考生們對於民事訴訟法申論題型考試一個最正確、觀念最清晰、也是最有效率的學習方向,並且持續提供考生們最新考試走向。
立法者有鑒於近年來詐騙集團假藉債權人名義,向無辜之民眾濫發支付命令,僅空言泛稱有積欠貨款或借款等情,卻未釋明債權是否存在或提出相關憑證,導致原本立意良善的支付命令流於形式,台灣新聞版面常出現支付命令成為詐騙工具的報導,相信讀者們也不陌生。此外,當事人恆定有關因不動產涉訟、於登記機關註記訴訟繫屬事實的部分,也欠缺相關的配套措施。也因此,立法院在民國104年6月15日三讀通過立法委員提案修正民事訴訟法第254條、第511條、第514條、第521條,及民事訴訟法施行法增訂第4條之4、修正第12條,並於同年7月1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77101號令公布施行。本書介紹修正後之內容、修法緣由及相關考題,以因應106年度的考試,相關的擬答也是依照現行法以「舊題新解」的方式呈現,幫助考生熟悉現行規定。
除修法之部分外,在實力補給站中,也添加了民國105年度重要考試題目及擬答,以供考生了解考題的最新趨勢,並藉此學習申論題的答題技巧。此外,承蒙眾多讀者陸續給予寶貴建議與迴響,加以我在新年度的教學過程中,所發覺同學們容易於考試中錯誤或是容易有疑問的地方,以及與同學們互動所激發的新想法,以及新的實務見解、並適當處加入【家事事件法】重要規定之說明,希望能夠清楚的將相關概念呈現給讀者。本書的目的始終只有一個,就是把概念解說得更明白、更容易了解,以淺顯易懂的方式將必考重點濃縮在本書中,讓這本書能夠真正對考生們有幫助。
最後在此提醒:「現在開始都不晚」,我們可以掌握眼下的自己。很多事只缺一個開端,就從現在開始,從現在這一刻開始一點都不晚。所以,與其浪費時間擔心自己完全無法掌握的事情,不如朝著所盼望的未來起身而行—思慮過多不如即刻行動!
趙 芸
2016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