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次再版筆者有兩點想特別跟大家提示,第一是針對國考題型改制的部分,第二是關於本書的使用與定位的解說。
首先,針對去年(106)的司法官及律師二試考題改制部分,這些改變大致可以區分成形式上和實質上來跟大家講解。
形式上的改變:民事和刑事法綜合題消失了;總題數變少,單題配分變多了;司法官的民法考題中,身分法消失了!
實質上的改變:爭點數量降低但模糊化;國考題研究所化。這樣的改變以刑事法與商事法的考題特別明顯,因為這兩科在題幹下面特別附註:(答題除引用相關之學說或實務見解外,應就本案論斷附具個人意見及理由。)
因此,考生在解題的時候除了必須掌握學說及實務見解外,更須在考卷中提出個人意見,才有希望獲取較高的分數,這點和研究所考試的評分標準頗為相似,主要是希望考生具有獨立思辨能力[1]。
此外,106年考題與以往「多爭點且明確」的題型不同,往年解題上注重「打擊面廣」的解題技巧,且題幹大多會直接將大爭點提出請考生回答,考生只需力求不要遺漏相關爭點的討論即可;但去年的司法官考題爭點相對較少,而且題幹並不會幫考生點出爭點為何,因此解題上除了找出爭點外,必須以「單點深入」的方式進行分析,且因為題目資訊繁多,更加考驗考生的審題與涵攝論述能力!
因此考生在讀書準備考試時,就必須培養對於實務及學說見解的思辨與批判能力,方能在眾多茫茫考卷中脫穎而出!
本書在書寫的定位上,是以培養讀者獨立思辨與審題能力為出發,而這些必須立基於讀者對於刑事訴訟法已經有一定程度的了解,才能事半功倍,如果以洗髮精為例,本書大概就是考試用書界的花王洗髮精吧!有些人認為花王洗髮精不好用,因為它除了洗髮的功能之外沒有兼具潤絲或護髮機能,因此很多人會傾向去買功能性較多元的洗髮精;但是也有人認為花王很好用,因為它是最純粹的洗髮精,沒有添加太多不必要的東西,至於潤絲或護髮就應該去挑選自己最適合的品牌來使用。以上兩種對於花王的評價沒有誰對誰錯,只在於每個人需求不同,因此本書提供的是最純粹的「解題方法」,至於其他基礎觀念與體系說明,本書為了減輕考生負擔,沒有「添加」太多重點整理的內容,請各位自己參照喜歡的護髮……喔不,是教科書或體系書。
筆者內心OS:講這麼多就是希望讀者你千萬不要只讀我這一本書就跑去考試啊!會死很慘的……麻煩先把刑訴的底子打好再來閱讀本書,對於解題實力會有驚人的成效,因為本書如果以武俠小說用語來說,是屬於比較高乘的心法(因為寫得很精簡),基礎不穩者請先打好根基!
~戴蒙
2018年3月
序
隨著冬去春來,考試的季節也越來越近了。
每到3、4月,就有不少人帶著過年時囤積的能量,準備開始讀書衝刺國考。
而刑事訴訟法似乎是不少考生的罩門,也是許多人考場上的痛。
筆者考律師那年,就有朋友因為刑事法考得太難又寫不完,考完後直接在試場哭出來。
今年4月,有考生疑似連年律師考試不順而自殺,也有新聞報導考生連續五年司法官考試落榜,於是腳墊參考書上吊自殺。
看到這些情況其實筆者很難過,因為自己也是過來人,瞭解準備考試的辛苦,以及落榜的痛苦,因此本書目的,並不在於成為人人口中的神書(事實上應該也不會如此暢銷啦~XD),只是希望讀過本書的朋友,可以從中獲得一些考試的靈感或技巧,能夠早日到達國考彼岸。
本書的特色,在於樸實而不炫技,精簡而不繁複。
坦白說,解題書的內容寫得再多、再深奧,如果考生在考場上寫不出來,沒用;內容補充再多,上了考場什麼都不記得也沒用。
因此本書在解題上,採取最實用的實務作答模式,來回穿梭於題意與涵攝的解題方法,是司律考試獲得高分不可或缺的架構。
此外在內容上,本書並無擷取包山包海的刑訴考點,而僅集中在最核心、可考性最高的爭點進行重點提示,讓考生能在最後衝刺時快速複習。
本書為了因應106年司律考試,特別收錄最新釋字737號解釋內容摘要及相關考題、最新刑事訴訟法修法介紹,以及一些比較新型的刑訴考點,例如GPS定位系統的爭議,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上訴覆判權等等,希望能幫考生在考場上不致受到突襲。
最後,筆者認為國考之路最重要的,不是書念得多寡,而是人生的態度是否正確。即使準備考試理應全力以赴,但也千萬別走火入魔,仍要保有人格主體性,千萬別為了考試而放棄自我,自以為犧牲一切就可以換來甜美的果實(=.=)。
正確的方法是:該吃飯吃飯,該睡覺睡覺,要多陪陪身旁重要的人,三不五時跟朋友聊天抒壓,適度的保持運動習慣,都是有助於減輕國考痛苦的方法,就筆者自身經驗,國考成績不一定和痛苦指數成正比,努力準備,輕鬆應對,才是健康面對國考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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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此點可參照考選部107年2月14日公告在網站上的公告:「106年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法律專業科目試題解析與評分重點說明」可知,其內容指出:「 司法官及律師考試第二試法律專業科目衡鑑指標著重應考人對問題之分析、思考、論理與解決能力,自106年起,本2項考試全面採用題庫試題,考題均屬綜合性案例題型,非記憶性、單元化之考試方式。為提供應考人學習檢討之參考,茲公布106年司法官、律師考試第二試題目測試要旨與重點。需特別說明者,法律專業考試並無「標準答案」或「參考答案」,附件內容係考題測試重點,僅供應考人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