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賣26,000,000冊
暢銷30年的大教堂傳奇!
►歐普拉強力推薦:這本書改變我對人生的看法。我會一輩子記得這個故事!
全球熱賣26,000,000冊,翻譯成三十多國語言,改編遊戲、桌遊
西班牙30年來最受歡迎小說,德國連續6年高踞暢銷榜
出版18年後重登Amazon排行No1.
改編影集由艾迪.瑞德曼(《愛的萬物論》、《丹麥女孩》)主演
12世紀的英格蘭,人民在王權與神權的激烈衝撞下掙扎求生。
一群平凡的人懷抱著不平凡的夢想,
矢志要在王橋蓋起英格蘭第一座哥德式大教堂,
在最黑暗的時代,成就了一項奇蹟,活出了一種激情。
張國立(作家)、詹宏志(作家) 好評推薦
˙˙˙
叛國陰謀,宗教紛爭,忠誠與背叛,希望和絕望,鋪寫出中世紀的史詩鉅著
十二世紀的英格蘭,一個充滿內戰、飢荒、宗教紛爭的動盪年代。為了榮耀上帝、追求永恆生命,一種神祕而崇高的教堂建築正逐漸興起。但是創新的建築除了帶來超高難度的技藝挑戰,背後還牽扯到王權與教會的爭權奪利……
在此時空背景下,一群人的生命歷程,與王橋大教堂的興建過程緊密相連:一心夢想參與修築教堂的建築匠湯姆、勇敢對抗殘酷命運的貴族少女艾蓮娜、周旋於野心家之間的修道院副院長菲力普,以及身世成謎的天才建築師傑克,他們在政治陰謀、宗教鬥爭和無情戰火的威脅下,為了捍衛各自的夢想而掙扎求生。
平凡的人卻懷抱著不平凡的夢想,這座拔地而起的宏偉大教堂,究竟是夢想的起點,抑或是希望的終結?
***
這部故事雖然厚達千頁書卷,人物橫跨三代,時間延續半世紀,然而每一個轉折,都呼應了即將排山倒海而來的精彩情節。在興建大教堂的主軸旁,穿插了國王與教廷的鬥爭,貴族壓迫人民的暴力,以及在苦難中蘊蓄而生的熾熱戀情。眾多上場的主角,演活了各種矛盾與衝突,光明與黑暗,愛情與暴力,夢想與陰謀。作者不但精彩刻畫了人性的愛恨情仇,鋪陳史詩般的複雜情節,也摻雜了考證細密的哥德教堂相關建築知識,創造出一部經典的歷史驚悚小說。
自一九八九年出版以來,這股大教堂熱潮始終不退,口碑延燒至今,不只讓老讀者津津樂道,還召喚了更多愛不釋手的新讀者。2007年獲「歐普拉俱樂部選書」後,又再度登上《紐約時報》及Amazon暢銷榜,成為國際書市一大傳奇佳話。
作者簡介:
肯•弗雷特(Ken Follett)
1949年6月5日生於英國威爾斯,父母是清教徒,自小就不讓他看電視電影,所以弗雷特很早就養成了閱讀的習慣。從學校畢業後,先是任職新聞記者,幾年後覺得缺乏挑戰性轉進出版界。他利用週末閒暇時間寫小說,作為一種嗜好。
弗雷特在倫敦大學學習哲學,畢業之後在卡地夫的《南威爾斯回聲報》(South Wales Echo)上擔任流行音樂專欄作家。1973年,他在倫敦《夜間新聞》(Evening News)擔任了一年的犯罪報導記者。之後,他從新聞業轉向小說創作。
1978年他出版了小說《針眼》(Eye of the Needle),背景為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的冒險故事,小說獲得了很大的成功,賣出了一千萬本,並榮獲美國偵探作家樂部最佳長篇小說獎,以及愛倫坡最佳小說獎。
1989年出版的《上帝之柱》,講述英國王橋的一個家族,建造中世紀大教堂的傳奇故事。2003年,BBC將這本書選入英國一百本最佳小說。這也是他最受讀者歡迎的一本暢銷書,美國至今仍保持每年十萬冊的銷量。2007年出版的續篇《天地無涯》(World Without End,中文版即將由漫遊者文化出版),一舉登上《紐約時報》等十多個暢銷書榜首位。
弗雷特擅長懸疑和歷史小說,目前出版過三十多本書,全球總銷量高達1億冊,其中數本著作曾榮登《紐約時報》暢銷書榜的第一名。
近十年來,弗雷特把全部心力心投入寫作聚焦整個20世紀的小說史詩,定名為「世紀三部曲」。分別是以一戰為背景的《帝國之秋》(Fall of giants,中文版由漫遊者文化出版),以二戰為背景的《世界凜冬》(Winter of the World),以及冷戰為背景的《永恆邊界》(Edge of Eternity)。為了撰寫「世紀三部曲」系列小說,弗雷特傾盡精力,翻遍各大圖書館、博物館進行查證和挖掘,並聘請多位歷史學家嚴審書稿,絕不容許出現任何史實錯誤。
2010年,弗雷特榮登全球作家富豪榜上第5名。2013年,獲得愛倫坡終身大師獎。
譯者簡介:
黎安
主修哲學,兼習文史。先為天主教徒,後為佛教吸引。
熱衷於研究各種隱喻,歌德式大教堂作為建築之隱喻,為其一。
現多從事創作。
各界推薦
媒體推薦:
精彩絕倫的驚悚小說,令人血脈賁張,情節巧妙,寫實極了,讓人不忍釋卷。
弗雷特賭上一切,撰寫此書,贏得滿堂彩,跳脫一貫懸疑驚悚的手法,借用歷史小說引人入勝的劇情、逼真的氛圍、細膩又深刻的人物刻畫,完成這部扣人心弦的傑作。
弗雷特在平穩的敘述中,以完美的速度營造懸疑氣氛,搭配動作、陰謀、暴力、熱情等元素,逐步描述大教堂的緩慢興建,其過程與當地的榮枯盛衰與建築型態的演變緊密相連。……更重要的是,他對人類長久以來的抱負、貪欲、英勇、奉獻、愛恨情仇都有精彩的刻畫,因而創作出這部引人入勝的小說。他巧手安排錯綜複雜的劇情,讓書中人物在中世紀的多元背景下互動,寓教於樂又滿足各類讀者的需求。——《出版人週刊》(Publishers Weekly)
本書旁徵博引豐富的史料,尤其是建築方面,不過書中的多數用語以及人物心理和關係的描述,依舊採用當代語法,這種書寫方式對愛好刺激冒險故事的讀者來說更具魅力。——《圖書館學刊》(Library Journal)
創作驚悚小說對弗雷特來說是極佳的磨練,讓他的歷史小說更顯得流暢緊湊。本書情節細膩豐富,讓故事更顯得完整,卻不流於沉悶。全書充滿娛樂性,令人印象深刻。——《科克斯評論》(Kirkus Reviews)
這是一部令人魅力難擋的長篇小說,描述十二世紀兩位男性對於興建教堂的執著,在內戰、宗教詭計、政治欺騙、赤貧苦難的背景下,建築師湯姆與王橋鎮的修道院長菲力普追逐他們的夢想。故事錯綜複雜,令人耳目一新,劇情鋪陳大膽,扣人心弦。——《英國科克斯書評》(Kirkus UK)
一部雄渾有力的小說。……會吸引你,迷住你,包圍你。——《芝加哥太陽報》(Chicago Sun-Times)
故事高潮迭起……兼具謀殺、縱火、變節、折磨、愛慾情節……任誰都會讀得興味盎然。——《紐約每日新聞報》(New York Daily News)
龐然鉅作,精采萬分……史詩般的傑作……人物栩栩如生,橫跨世代……動人心弦……這部聲勢浩大的故事似乎觸及所有人類的情感——愛與恨,忠誠與背叛,希望和絕望。……令人沉迷的小說。——《柯夢波丹》(Cosmopolitan)
宏大精深的歷史小說……弗雷特成功地結合博大的架構與細膩的情節,創作出一部充分描述當代寫實、暴力、迷信的小說。——英國週日快報(Sunday Express)
弗雷特是大師!——《時代》雜誌(Time)
弗雷特是天賦異秉的藝術家。——《費城詢問者報》(Philadelphia Inquirer)
精采出色……情節、計中計、背叛、弔詭、謀殺……緊湊刺激。——《美聯社》(Associated Press)
精準……沉痛……設計巧妙,流暢好讀的小說!——《達拉斯時代先鋒報》(Dallas Times Herald)
弗雷特擅長塑造女性角色,她們聰明、堅強、獨立,當她們愛上男人時,天啊,他知道一切都完了。——《時人》(People)
媒體推薦:精彩絕倫的驚悚小說,令人血脈賁張,情節巧妙,寫實極了,讓人不忍釋卷。
弗雷特賭上一切,撰寫此書,贏得滿堂彩,跳脫一貫懸疑驚悚的手法,借用歷史小說引人入勝的劇情、逼真的氛圍、細膩又深刻的人物刻畫,完成這部扣人心弦的傑作。
弗雷特在平穩的敘述中,以完美的速度營造懸疑氣氛,搭配動作、陰謀、暴力、熱情等元素,逐步描述大教堂的緩慢興建,其過程與當地的榮枯盛衰與建築型態的演變緊密相連。……更重要的是,他對人類長久以來的抱負、貪欲、英勇、奉獻、愛恨情仇都有精彩的刻畫,因而創作出這部引人入勝的小說。他...
章節試閱
序曲 少女的詛咒
小男孩一大早就來看絞刑了。
天還沒亮,就有三、四個男孩偷偷摸摸溜出了棚屋,躡手躡腳,活像穿著氈靴的貓兒。小鎮覆上了一層薄薄的新雪,就像剛塗上了一道油漆;而他們的腳印破壞了純淨的雪面。男孩走在錯落的木屋之間,沿著結凍的泥濘街道,來到一片寂靜的市場,矗立的絞刑架正在那裡等候著。
這些孩子蔑視大人所珍視的一切。他們嘲弄所有美好的事物,並嗤之以鼻。他們會對著跛子嘲笑叫囂,如果看見受傷的動物就會用石頭把牠砸死。他們吹噓自己的傷口,對自己的疤痕洋洋得意,更對傷殘有種特別的敬意:一個缺了指頭的男孩就能當上孩子王。他們熱愛暴力,願意跑上幾哩路去看流血事件,更不會錯過一覽絞刑的機會。
有個男孩在絞刑架的底座上撒尿。另一個孩子攀上台階,用兩根拇指掐住自己的喉頭,然後作勢仆跌在地,還扭曲著臉,假裝被絞死的猙獰模樣。其他的男孩在旁邊佩服得高聲狂呼,還有兩條狗一路狂吠著跑進了市場。一個小鬼頭大模大樣地吃起蘋果來,有個年紀大一點的孩子一拳揍上那小鬼的鼻子,搶走了蘋果。被揍的小鬼氣得朝一條狗扔了塊尖銳的石頭發洩自己的怨氣,打得那條狗哀號著逃回家去了。接下來就百無聊賴,閒著沒事了,於是孩子全都蹲在大教堂前廊裡乾燥的走道上,等著看熱鬧。
廣場四周一幢幢結實的木石房子,都是富裕的工匠和商人的住家。房子的窗板後燭光搖曳,在廚房旁的小屋幹粗活的女僕和男學徒開始生火燒水煮起濃湯來。天色也由黑轉灰,鎮上的居民低頭走出低矮的房舍,一邊緊緊裹著厚重的粗毛外套,一邊打著顫走去河邊打水。
不一會兒,一群年輕的男僕、工人和學徒神氣活現地走進了市場。他們連踢帶打把那些男孩子轟出了教堂走廊,然後靠在石雕拱門柱上,又是搔癢又是朝地上吐痰,還一邊煞有介事地議論起絞刑。有個人說,要是那傢伙走運,身體落下時,脖子就會應聲而斷,這樣倒死得痛快;要不然他就得一直吊在那兒,然後憋得滿臉通紅,嘴巴一開一闔的,活像離了水的魚,直到窒息而死;另一個人說,那種死法拖泥帶水,時間長得夠一個人走上一哩路;第三個人說,還有更糟糕的呢,他就看過一個,到死的時候,脖子足足有一呎長了。
市場對面聚著一群老嫗,她們儘量離這群小伙子遠遠的,因為這些傢伙動不動就會朝老太太嚷嚷些髒話。儘管不再需要為小嬰兒和孩子操心,老婦人還是照例起得很早;最早把爐火點著,最早把灶台打掃乾淨。她們的核心人物這時來到她們中間。她是個肌肉飽滿的寡婦,以釀酒為生,她滾動一桶啤酒的輕鬆勁兒,就像小孩子滾鐵環。還沒等她揭開酒桶,已經有一小群顧客拿著瓶瓶罐罐恭候她了。
副郡長打開城門,讓佃農進來,這些農民都住在城外城牆邊兒的房子裡。有些人帶著雞蛋、牛奶和新鮮牛油來兜售,有些人是來買啤酒或麵包的,還有一些則站在市場上等著看絞刑。
大夥就像充滿警覺的麻雀,時不時豎起腦袋,張望著城鎮上方山頂上的城堡。他們瞧見炊煙冉冉升起,城堡箭樓的窗後偶爾有火炬閃爍。接著,大約是太陽該從厚厚的灰色雲層後升起的時候,門樓的兩扇大木門打開了,一小支隊伍走了出來,郡長在前頭,騎著一匹黑色的駿馬,後面跟著一輛牛車,載著被捆綁的囚犯。車後還有三個人騎著馬,雖然離得太遠看不清他們的長相,但從穿著上可以看得出來這三個人分別是騎士、教士,還有一個修士。隊伍最後壓陣的是兩名武裝的士兵。
前一天他們都出席了在教堂中殿舉行的郡法庭審判。教士當場抓住了這個竊賊;修士指認了被竊的銀質聖餐杯係修道院所有;騎士則是這個竊賊的領主,並證實他是潛逃的;然後,郡長宣判了竊賊的死刑。當他們一行人緩步走下山坡時,鎮民也漸漸向絞架四周聚攏。最後到場的是鎮民中一些有頭有臉的人物,這些人裡有屠夫、麵包師、兩個鞣革匠、兩個鐵匠、還有磨刀匠與製箭匠,他們都是帶著妻子來的。
群眾的氣氛有點怪。按說他們是很喜歡圍觀絞刑的。因為犯人通常都是小偷,而這些鎮民掙的都是辛苦錢,自然對小偷恨得牙癢癢。但是這個小偷卻不大一樣。鎮上沒人認得他,也不知道他打哪來。他也沒偷他們的財物,他偷的是二十哩外的一家修道院。更何況他偷的又是一個鑲了珠寶的聖餐杯,根本有行無市,沒法銷贓—這可不同於偷了一塊火腿、一把新刀或是一條不錯的腰帶,丟了這種東西可就傷感情了。可是他們無法痛恨一個罪名與他們這麼不相干的人。犯人被帶進市場時,只有一些稀稀落落的嘲弄和噓聲,但這些叫罵並不由衷,只有那幾個年輕孩子嘲笑得很起勁。
大多數的鎮民都沒去法庭,因為開庭那天不是假日,他們都得掙錢謀生,所以大都是第一次看到那個竊賊。這個人相當年輕,約莫在十六到二十歲之間,個子中等,但是長相奇特。他的皮膚像屋頂上的雪一樣白皙,他微凸的雙眼碧綠得驚人,頭髮的顏色卻像是削了皮的胡蘿蔔。那些女僕覺得他長相醜陋;老婦人卻為他感到難過;而那些小男孩則笑得直打跌。
郡長大家都熟,但是其他三個給那小偷定罪的可都是生人。那個騎士身材肥碩,滿頭黃髮,顯然是個重要人物,因為他騎的那匹高大的戰馬看起來所費不貲,抵得上一個木匠十年的工資。那個修士年紀要大得多,可能有五十開外了,他身材高瘦,精神委靡地坐在馬鞍上,似乎生活是個千斤重擔。最顯眼的要數那個年輕教士了,他有個尖鼻子和一頭又長又直的黑髮,身著黑色長袍,騎著一匹栗色的小公馬。他的眼神敏銳而充滿危險,活像一隻能嗅到一窩小老鼠的黑貓。
有個小孩瞄準犯人朝他吐了一口口水。他吐得還真準,那口唾沫剛好落到犯人的兩眼之間。那人大聲罵了一句,就向吐口水的人衝了過去,可是卻被把他綁在車側上的繩子給絆住了。這件事原本沒什麼了不起,但他開口說的話卻是諾曼第法語,是貴族領主用的語言。難道說,他出身高貴?要不然就是他遠從他鄉長途跋涉而來?誰知道呢。
牛車在絞架前停了下來。副郡長手持絞索爬上了牛車的車板。犯人開始掙扎。男孩則開始雀躍起來—要是犯人動也不動一下,他們肯定會大失所望。那個人被繩子縛住了手腳,身子幾乎動彈不得,於是他急得擺著頭想避開絞索。這麼折騰了一會兒之後,人高馬大的副郡長往後退了一步,對著犯人的肚子就是一拳。犯人一時呼吸困難,痛得彎下了腰,副郡長趁機把絞索繞過他的頭,緊緊的打了個繩結。然後跳到地面上,把繩子扯直,另一頭則牢牢拴在絞架底座的鉤子上。
這個動作是個轉折。因為,這時候如果那個犯人再要掙扎,只會死得更快。
持械的士兵解開了捆住囚犯腳踝的繩子,讓他自己在車身上站好,只留下雙手還捆在背後。此時,圍觀的人群一片寂靜。
這種時刻常會發生一陣騷動,可能是囚犯的母親會發出尖叫,又或者他的妻子會抽出一把刀衝上刑台,要在最後一刻救他一命。有時候犯人會向蒼天祈求寬宥,或者發出令人毛骨悚然的聲音,詛咒行刑的劊子手。此時,武裝的士兵緊守在犯人兩側,堅守崗位,隨時待命。
就在這個時候,那個囚犯開始吟唱了起來。
他有一副極為清亮純淨的男高音歌喉。歌詞是法語,然而就連那些不懂法語的人都能從那哀傷的旋律中聽出,那是一首憂傷而失落的歌。
一隻雲雀落入羅網,
歌聲卻愈益甜美,
宛若那失落的樂音,
能讓牠破網高飛。
他一面吟唱,一面直視著人群中的某個人。那個人的周圍逐漸形成了一塊空地,大家都瞧見了她。
她是個十五歲左右的少女,大家看著她,心裡納悶早些怎麼沒注意到她。她有一頭濃密的深棕色秀髮,前額覆蓋著齊眉劉海。她五官端正,嘴唇豐滿性感。老婦人注意到她腰粗乳沉,斷定她懷了身孕,還猜測那個犯人八成就是她肚裡孩子的父親。但是其他人都在注意她的那對眼睛。她應該稱得上是個標緻的少女,但是她有雙深邃而專注的眼睛,眼眸出奇地金黃,炯炯有神又透徹銳利。她看著你的時候,你會覺得她能看透你的心,於是你只好避開她的眼神,生怕她會窺探到你的祕密。她衣衫襤褸,柔嫩的雙頰上已經淚流成河。
趕車的車伕期待地望著副郡長。而副郡長則望著郡長,等著他點頭示意,那個年輕的教士露出了邪惡的神情,用手肘頂了頂郡長,不耐煩地催促著,但郡長卻沒理會,任憑小偷繼續唱下去。在那醜陋男子的美妙樂音暫時止住了死亡的來臨之際,現場也一片死寂。
薄暮時分獵人來取獵物,
雲雀再也不得自由,
鳥和人終將一死,
然詩歌卻能綿綿永駐。
歌聲停止時,郡長看了看副郡長,頷首示意。副郡長喊了一聲「起!」並朝著牛肋甩了一鞭。車伕也同時啪的一聲甩了一鞭。牛車開始邁步向前,犯人搖搖晃晃地站在車上,牛一把車子拉開,犯人就給吊在了半空中了。絞索一繃緊,小偷的頸項也就霹啪一響應聲而斷了。
人群中發出一聲淒厲的叫聲,大家都向那名少女望去。
但是這一聲卻不是她叫的,而是發自站在她旁邊的磨刀匠的妻子。不過那少女的確是磨刀匠之妻尖叫的原因。少女跪倒在絞架跟前,兩臂向前平伸在地,此時少女發出了詛咒。圍觀的人嚇得直往後退,大家都清楚,那些遭受不公的人所發的詛咒最靈驗不過了,而且他們都懷疑這次絞刑一定有什麼不對勁的地方,而那幫小男孩也都給嚇壞了。
少女用她那雙能催眠的金色眼眸望著三個陌生人:騎士、修士和教士;然後發出了詛咒,用銀鈴般的音調吐出了可怕的字眼:「我咒你們生病受苦,咒你們挨餓忍痛;你們的房子會遭大火,你們的孩子將死在絞架上;你們的敵人將要繁榮,而你們將在傷心和悔恨中衰老,並且在腐臭和極度痛苦中死去……」少女說完最後一字,伸手在她腳邊地上的口袋裡,抓出一隻活生生的小公雞。她的手上不知從哪兒又冒出了一把刀,然後利刃一揮就把雞頭砍了下來。
就在雞脖子還在冒血的時候,她把無頭的小公雞朝黑髮教士扔了過去。雖然雞身沒碰到教士,但是雞血還是噴了他一身,也噴到了站在他身側的修士和騎士。三個人都嫌惡地扭身躲開,可是雞血還是噴灑到了每個人身上,把臉和罩袍全弄髒了。
接著,少女轉身就跑。
人群在她前面讓開了一條路,又在她身後合攏。接著就是一陣大亂。郡長終於看到了武裝士兵,氣惱地吩咐他們快追。兩個士兵開始擠過人群,粗暴地推擠著男人、婦女和小孩,要他們讓路。但是轉瞬之間那少女已經跑得無影無蹤,雖說郡長打算搜索她,但他也明白是不會找到的。
他嫌惡地轉過身去。騎士、修士和教士還沒注意到那少女已經跑了。他們仨還在死盯著絞架。郡長順著他們的視線望過去。絞死的小偷吊在絞索上,蒼白年輕的臉龐已經發青,在他微微搖晃的屍體下方,那隻沒死透的無頭小公雞,還在血漬斑斑的雪地上繞著不成圈子的腳步,踉蹌地跑著。
序曲 少女的詛咒
小男孩一大早就來看絞刑了。
天還沒亮,就有三、四個男孩偷偷摸摸溜出了棚屋,躡手躡腳,活像穿著氈靴的貓兒。小鎮覆上了一層薄薄的新雪,就像剛塗上了一道油漆;而他們的腳印破壞了純淨的雪面。男孩走在錯落的木屋之間,沿著結凍的泥濘街道,來到一片寂靜的市場,矗立的絞刑架正在那裡等候著。
這些孩子蔑視大人所珍視的一切。他們嘲弄所有美好的事物,並嗤之以鼻。他們會對著跛子嘲笑叫囂,如果看見受傷的動物就會用石頭把牠砸死。他們吹噓自己的傷口,對自己的疤痕洋洋得意,更對傷殘有種特別的敬意:一個缺了指...
作者序
世事難料。
《上帝之柱》讓很多人大感意外,包括我在內。我原以創作驚悚小說出名,在出版業,當你成名後,聰明的做法是:這輩子就一直寫一樣的東西,一年一本。丑角不該嘗試演哈姆雷特,搖滾歌手不該創作交響樂章,我也不該冒著英名毀於一旦的風險,寫些出乎意料、野心太大的東西。
況且,我又不信神,不是虔誠的教徒。我的經紀人說,我最大的問題在於我欠缺飽受摧殘的靈魂。大家最沒料到我會寫的東西,就是關於蓋教堂的故事。
所以《上帝之柱》不像是我會寫的書,我也差點就不寫了。我提筆寫了一些,擱在一旁,一擱就是十年。
這故事是這樣來的。
我小時候,家人是信名為利茅斯弟兄會的清教派。對我們來說,教堂就是在毫無裝飾的房間中央擺張桌子,桌子四周圍著一排排的座椅,不准掛畫、立雕像、擺放各種裝飾品。那個教派也勸阻教友參訪其他的教會,所以我成長的過程中幾乎對歐洲豐富的教堂建築一無所知。
二十五歲左右,我在倫敦的《晚間新聞》當記者,利用閒暇時間開始寫小說。當時我才發現以前我都沒注意到周遭的城市景致,筆下的人物出去冒險時,一提及建築,總讓我覺得詞窮。所以我買了尼古拉斯•佩夫斯納(Nikolaus Pevsner)所寫的《歐洲建築史綱》(An Outline of European Architecture)。那本書帶我進入建築的殿堂,尤其是在教堂方面。
我拜讀完佩夫斯納的著作不久,報社剛好派我去英國東部的彼得伯勒市(Peterborough)。我早就忘了那次是為了寫什麼報導,但我永遠記得我發稿後做了什麼。我得等一小時才能搭上火車回倫敦,所以我想起佩夫斯納對中世紀建築的迷人描述,便去造訪了彼得伯勒大教堂。
那正是那ㄧ種難能可貴的時刻。彼得伯勒大教堂令我心蕩神馳。
後來,參訪教堂變成我的嗜好。每隔幾個月,我就會開車到英國的古都,住進飯店,研究當地的教堂。每個教堂都獨樹一幟,各有它引人入勝的故事。多數人是花一兩個小時參觀教堂,我則喜歡花一兩天仔細觀察。
但始終有個問題困擾著我,為什麼會興建這些教堂?
中世紀教堂的興建是個驚人的歐洲現象。興建者沒有強大的工具,不懂建築工程的數學,生活貧困(即使是當時最富有的王子,生活條件可能都不如現代監獄裡的囚犯)。但他們卻有辦法建造有史以來最美的建築,而且建得那麼好,在幾百年後的今天仍屹立不搖,供我們研究與讚嘆。
但要講明原因不是那麼簡單,這有點像是去了解二十一世紀的人為什麼要花那麼多錢探索外太空一樣。這兩個例子中,都有錯綜複雜的因素影響著:對科學的好奇、商業利益、政治對立、凡塵世人對神聖天界的憧憬。在我看來,似乎只有一個方法可以鋪陳那些相關的因素,那就是寫一本小說。
出版社很緊張,他們想要另一部間諜小說。朋友也替我擔心,他們知道我喜歡廣受好評的感覺。我不是那種書賣不好就推說書很好、是讀者不識貨的作家。我寫作是為了娛樂讀者,我很樂於那麼做,作品滯銷會讓我很難過。沒人勸我放棄那個教堂小說的念頭,但很多人都對此抱持保留的態度。
不過,我並沒有打算寫一本「很難」的小說,我想寫一個充滿精采人物的冒險故事,有野心、邪惡、感性、英勇、精明的人物。我希望一般讀者能像我一樣,對中世紀教堂的傳奇沉迷不已。
當時我已經發展出一套沿用至今的工作模式,我先寫小說的綱要,列出每章的情節梗概,簡略勾勒出人物特質。但這本書和我的其他小說不同,一開始我寫得很輕鬆,但隨著故事綿延數十年,人物從小成長到大,我覺得要為他們創造曲折的人生愈來愈難。我發現創作一部長篇小說遠比寫三本普通小說困難許多。
故事裡的英雄必須是某方面的先知,這對我來說很難。要我對一個注重來世的人物感興趣很不容易(很多讀者也是如此)。為了讓修道院長菲力普更慈悲為懷,我給了他一個非常務實的信仰理念,關心眾人在世上的靈魂,不止是在天上而已。
菲力普的性事也是個問題,中世紀的修士與教士理論上都是禁欲獨身者,一個人對抗自己的色欲顯然是個充滿張力的故事,但我對那主題興趣缺缺。我成長於一九六○年代,向來覺得順應誘惑是再自然不過的了。最後,我決定把菲力普設定為某種少數份子,覺得性愛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他是我筆下唯一一位樂於禁欲獨身的角色。
隔年,一九八七年三月,我才寫好三分之二的大綱,但我覺得那應該夠了,於是我開始寫作。
十二月時,我寫了兩百多頁。
那進度實在是太糟了,我已經投入創作這個故事兩年,卻只寫出不完整的綱要和幾個章節而已,我不能下半輩子都耗在這本書上,但我能怎麼做?我是可以放棄,改寫另一本驚悚小說;又或者,我可以更努力一點。當時,我都是週一寫到週五,利用週六上午處理商業信件往來。一九八八年一月左右,我開始從週一寫到週六,利用週日處理信件。我的寫作量大增,多寫一天是原因之一,但主要還是因為我在工作中注入更多的熱誠。小說怎麼結尾的問題,後來在我靈機一動下,想到我可以讓主角涉及真實的湯瑪士‧貝克特(Thomas Becket)謀殺案,問題就這樣迎刃而解了。
我記得我是在當年的年中完成第一版草稿,在既興奮又焦躁下,我更積極地改寫,開始每週連寫七天,丟下商業信件不管。我在一九八九年三月完稿,距離一開始動筆,整整花了三年又三個月。
我精疲力竭,但相當高興,覺得自己寫了很特別的東西,不止是另一本暢銷書而已,可能還是一本優異的通俗小說。
但認同的人不多。
我的美國精裝書出版商威廉‧莫洛出版社(William Morrow & Co)只印了和《與獅同眠》差不多的本數,他們賣出那個數字時,就已經很滿足了。我的倫敦出版商比較興奮,《上帝之柱》在英國賣得比我之前的小說還好。不過,世界各地出版商的初步反應都只是鬆了一口氣:弗雷特終於完成他的瘋狂案子,成績還算不錯。那本書沒有得獎,甚至沒獲提名。有些書評家對它多所讚譽,但大多數都對它不太在意。這本書在義大利登上暢銷書榜第一名,那裡的讀者一向對我不錯。平裝本在英國曾經登上暢銷榜榜首一週。
我開始覺得我錯估了一切,或許那只是另一本讓人愛不釋卷的小說而已,是不錯,但沒那麼好。在古斯塔夫‧路柏出版社(Gustav Lubber Verlag)任職的德文版編輯瓦爾特‧弗黎采(Walter Fritzsche)長久以來一直想出版一本關於興建大教堂的小說。他甚至和一些德國作家談過這個想法,但一直沒談成,所以他對我的作品相當興奮,一讀到文稿,就覺得他的夢想實現了。
在這之前,我的作品在德國的成績只算差強人意(我書中的壞人常是德國人,所以這也沒什麼好抱怨的)。弗黎采對《上帝之柱》相當熱衷,他覺得這會是一本驚人之作,會讓我在德國變成最受歡迎的作家。
連我都不相信。
但他說得沒錯。
路柏出版社把書賣得好極了。他們找來一位年輕的藝術家阿希姆•基爾(Achim Kiel)畫封面,但他堅持把整本書當成藝術品來設計,出版社也大膽採納了他的概念。他的設計費很貴,但他成功傳達了弗里確的想法:這本書有其獨到之處(後續多年,他一直幫我設計德文版的作品,為路柏出版社創造他們一再採用的風格)。
我第一次獲知讀者認為這本書很特別,是路柏出版社登廣告慶祝銷量突破十萬冊的時候。除了美國以外,我從來沒在任何國家賣出那麼多本精裝本(美國人口又是德國的三倍)。
兩年後,《上帝之柱》開始登上常銷書榜,在德國暢銷書榜上出現八十幾次。年復一年,《上帝之柱》就一直掛在榜上(到目前為止,已經登上三百多週的排行榜)。
有一天我查了一下美國平裝書出版商新美國書庫(New American Library)給我的版稅明細表。這類明細表都是經過精心設計,避免讓作者知道他的書到底賣得怎樣,但經過數十年的努力,我已經學會解讀這類明細表了。當時我發現,《上帝之柱》大約每半年賣五萬冊。相較之下,《針之眼》約賣兩萬五千冊,和我其他書的銷量差不多。
我查了一下英國的銷量,也發現一樣的情況:《上帝之柱》的銷量是其他書的兩倍。
我開始注意到我的書迷來信中,提到《上帝之柱》的次數比其他書還多。在書店辦簽書會時,愈來愈多讀者告訴我《上帝之柱》是他們最愛的小說。很多人要我寫續集(總有一天我會的),有些人說那是他們讀過最棒的小說,其他書從來沒為我贏得那樣的讚賞。英國某家旅行社還來找我規畫《上帝之柱》假期,這一切看來愈來愈像是一股風潮。
最後我終於知道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了。這是一本靠口碑賣起來的小說,印證了出版界一個眾所皆知的道理:最好的廣告是你買不到的那種,是靠讀者口耳相傳的個人推薦。那就是推銷《上帝之柱》的力量,是你們辦到的,我親愛的讀者。出版商、經紀人、書評家、文學獎普遍忽略了這本書,但你們沒有。你們發現這本書不一樣,不同凡響,推薦給朋友,口碑就這樣傳開了。
就這樣,一本不被看好的小說,一位不被看好的作家,我還差點就沒寫了,然而這卻是我最好的作品,有你們的賞識。
我很感謝,謝謝大家。
弗雷特
赫特福德郡,斯堤芬尼治
一九九九年一月
世事難料。
《上帝之柱》讓很多人大感意外,包括我在內。我原以創作驚悚小說出名,在出版業,當你成名後,聰明的做法是:這輩子就一直寫一樣的東西,一年一本。丑角不該嘗試演哈姆雷特,搖滾歌手不該創作交響樂章,我也不該冒著英名毀於一旦的風險,寫些出乎意料、野心太大的東西。
況且,我又不信神,不是虔誠的教徒。我的經紀人說,我最大的問題在於我欠缺飽受摧殘的靈魂。大家最沒料到我會寫的東西,就是關於蓋教堂的故事。
所以《上帝之柱》不像是我會寫的書,我也差點就不寫了。我提筆寫了一些,擱在一旁,一擱就是十年。
這故事...
目錄
上冊
1建築匠湯姆
2菲力普的奮鬥
3漢姆雷家的復仇
4燃燒的聖堂
5廢墟中的祈禱
6對父親的誓言
7千人贖罪的奇蹟
8血染採石場
下冊
9王位爭奪戰
10王橋大火
11被詛咒的婚禮
12命運的重逢
13聖堂保衛戰
14大教堂的陰影
15重返夏陵
16女伯爵艾蓮娜
17身世之謎
18上帝的榮光
上冊
1建築匠湯姆
2菲力普的奮鬥
3漢姆雷家的復仇
4燃燒的聖堂
5廢墟中的祈禱
6對父親的誓言
7千人贖罪的奇蹟
8血染採石場
下冊
9王位爭奪戰
10王橋大火
11被詛咒的婚禮
12命運的重逢
13聖堂保衛戰
14大教堂的陰影
15重返夏陵
16女伯爵艾蓮娜
17身世之謎
18上帝的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