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篇 概 論
一、電工法規定義
1.1 前 言
1.2 法規及標準之定義
1.3 電工法規及電機標準之定義
二、國際電工法規及電機標準
2.1 我國電工法規及電機標準
2.2 美國電工法規及電機標準
2.3 國際電工法規及電機標準
三、電工法規及電機標準之重要性
四、電工法規課程規劃
4.1 課程規劃
4.2 電腦網路於電工法規的應用
五、電工法規重要母法
5.1 中央法規標準法
5.2 標準法
5.3 電業法
六、參考資料
第貳篇 電工法規(工程類)
一、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用詞釋義
第三節 電壓
第四節 電壓降
第五節 導線
第六節 安培容量
第七節 電路之絕緣
第八節 接地
第九節 低壓開關
第十節 過電流保護
第十一節 漏電斷路器之裝置
第十二節 配(分)電箱
第十三節 導線之標示及運用
第二章 電燈及家庭用電器具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花線
第三節 分路與幹線
第四節 放電燈管
第五節 屋外電燈裝置工程
第三章 低壓電動機、電熱及其他電力工程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低壓電動機
第三節 電熱裝置
第四節 電焊機
第五節 低壓變壓器
第六節 低壓電容器
第四章 低壓配線方法及器材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磁夾板配線
第三節 磁珠配線
第四節 木槽板配線
第五節 金屬導線管配線
第六節 非金屬導線管配線
第七節 電纜架裝置
第八節 非金屬被覆電纜配線
第九節 鉛皮電纜配線
第十節 礦物絕緣金屬被覆電纜配線
第十一節 金屬導線槽配線
第十二節 匯流排槽配線
第十三節 燈用軌道
第十四節 金屬可撓導線管配線
第十五節 合成樹脂可撓導線管
第五章 特殊場所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存在爆炸性氣體之第一類場所
第三節 存在可燃性粉塵之第二類場所
第四節 有危險物質存在場所
第五節 火藥庫等危險場所
第六節 發散腐蝕性物質場所
第七節 潮濕場所
第八節 公共場所
第六章 特殊設備及設施
第一節 電氣醫療設備
第二節 特別低壓設施
第三節 隧道礦坑等場所之設施
第四節 臨時燈設施
第五節 電動車輛充電系統
第六節 太陽光電發電系統
第七節 儲能系統
第七章 高壓受電設備、高壓配線及高壓電機器具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高壓受電裝置
第三節 高壓配線
第四節 高壓變壓器
第五節 高壓電動機
第六節 高壓電容器
第七節 避雷器
第八章 低壓接戶線、進屋線及電度表工程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接戶線施工要點
第三節 電度表裝置
第九章 屋內配線設計圖符號
第十章 附則
二、輸配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用詞定義
第二章 接地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接地導體(線)之連接點
第三節 接地導體(線)及連接方法
第四節 接地電極
第五節 接地電極之連接方法
第六節 接地電阻
第七節 接地導體(線)之分隔
第八節 通訊設備之接地及搭接附加規定
第三章 架空供電及通訊線路通則
第一節 適用規定
第二節 架空線路之裝設
第三節 感應電壓
第四節 線路及設備之檢查與測試
第五節 線路、支持物及設備之接地
第六節 開關配置
第七節 支持物
第八節 植物修剪
第九節 各種等級之線路與設備關係
第十節 通訊保護
第十一節 供電設施空間之通訊線路及通訊設施空間之供電線路
第四章 架空線路相關間隔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架空線路之支持物與其他構物間之間隔
第三節 支吊線、導線、電纜及設備等與地面、道路、軌道或水面之垂直間隔
第四節 架設於不同支持物上支吊線、導線及電纜間之間隔
第五節 支吊線、導線、電纜及設備與建築物、橋梁、鐵路軌道、車道、游泳池及其他裝置間之間隔
第六節 同一支持物上支吊線、導線或電纜間之間隔
第七節 爬登空間
第八節 工作空間
第九節 同一支持物上通訊與供電設施之垂直間隔
第十節 同一支持物上垂直及橫向設施與其他設施及表面間之間隔
第五章 架空線路建設等級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在不同情況下應用之建設等級
第三節 導線、架空地線之建設等級
第四節 線路支持物之建設等級
第六章 架空線路荷重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導線、架空地線及吊線承受之荷重
第三節 線路支持物承受之荷重
第四節 支持物、橫擔、支持導線、架空地線之配件、支線、基礎及錨錠物等之荷重安全係數
第七章 架空線路機械強度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特級線路與一級線路之建設等級
第三節 二級建設等級
第四節 支線及斜撐
第八章 架空線路絕緣
第九章 地下供電及通訊線路通則
第一節 裝設及維護
第二節 線路及設備之檢查及測試
第三節 地下線路及設備之接地
第四節 通訊保護
第十章 地下管路系統
第一節 位置
第二節 開挖及回填
第三節 導線管及接頭
第四節 人孔、手孔及配電室
第十一章 供電電纜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被覆及外皮
第三節 遮蔽層
第四節 電纜配件及電纜接頭
第十二章 地下構造物中之電纜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裝設
第三節 接地及搭接
第四節 包括特殊供電電路之通訊電纜
第十三章 直埋電纜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位置及路徑
第三節 直埋供電電纜之埋設
第四節 距地下構造物或其他電纜之隔距三百毫米或十二英寸以上
第五節 距地下構造物或其他電纜之隔距小於三百毫米或十二英寸
第十四章 纜線出地裝置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纜線出地
第三節 出地纜線引上電桿之其他規定
第四節 亭置式裝置
第十五章 供電電纜終端接頭裝置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地下供電電纜終端接頭之支撐
第三節 識別
第四節 配電室或封閉體內之間隔
第五節 接地
第十六章 洞道內設施之裝設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環境要求
第十七章 接戶線裝置
第一節 架空接戶線
第二節 地下接戶線
第三節 接戶線與樹木、建築物或其他裝置間之間隔
第十八章 變電所裝置
第一節 通則
第二節 屋外變電所
第三節 屋內變電所
第四節 海上變電所
第十九章 附則
附 錄(請見本書附贈之參考資料光碟)
附錄A 急救法
附錄B 綜合測驗題(乙級室內配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