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穿書
「咯吱──」
一聲聲響驚醒了牢房裡趴在雜亂無序稻草上的人。
她眼睛還未睜開,就聽到耳邊傳來兩道聲音。
其中一個恭敬禮貌。「沈秀才,您有一炷香的時間。」
「有勞,獄頭大人。」
後一道聲音清冽,如清風拂過耳畔,不卑不亢,卻也讓人聽不清喜怒。
李姝色就是在這個時候睜開了眼,眼前一片模糊,重重眨了一下後,才看清眼前的景象:一襲白色長袍,一雙白底布靴。
映入眼簾的是看起來有些粗糙卻乾乾淨淨的鞋面。
就在她細細觀察的時候,那雙鞋在她眼前站定,隨後鞋子的主人緩緩蹲下。
李姝色眼皮上抬,看見一張陌生卻驚豔絕倫的臉。只不過這人的額頭,被一塊白布重重纏著,布條中央一抹紅,呈暗紅色,凝固的血塊襯著白皙的面龐,格外刺眼。
對上她矇矓迷茫的一雙眼,男子的眼眸卻幽黑如一潭深水,深不可測,僅對視一眼,就讓她無所適從。
他無疑長著一張俊美的臉,精緻的桃花眼,好看的下頷,薄唇紅中浮現一抹白,瞧著雖有些憔悴,眼中的壓迫感卻未減分毫。
在她愣怔打量的目光中,他不再像之前對外人那般彬彬有禮,開口就是極度刻薄的話。「居然沒死成?」
李姝色的腦子一下子炸開,許多不屬於她的記憶湧現,她喉嚨一緊,手指下意識地握著身下的稻草。
所以,她這是穿……書了?
她還未消化完,就聽到旁邊的牢房傳來男子的怒吼聲。「沈峭,你別嚇唬她!有什麼事衝我來!」
李姝色嘴角抽搐了下,試問有比自己的「姦夫」質問自己「親夫」更戲劇化的事嗎?
還有啊,隔壁的,你喊什麼喊?
眼前這位以後可是大魏未來權傾天下的冢宰,還是書裡跟男主拚死拚活到最後的反派,你惹他?
你是嫌命長還是怎麼的?嫌命長也別拉上她啊!
沈峭對男子的無能怒吼置若罔聞,伸出乾淨的手一把掐住李姝色的下巴,迫使她素白的小臉仰起,語氣依舊冰冷。「我全家待妳不薄,妳也是村裡有些風光的秀才娘子,為何貪心不足,與旁人苟且,還要我的性命?」
他的眼中只有厭惡沒有恨,有愛才會有恨,他只是單純厭惡眼前這個人,看她如螻蟻一般握在他手中,他恨不得就此掐死才好。
李姝色迅速理了一番劇情,沈峭說得沒錯,「她」的確欲與旁人,也就是隔壁地主家的傻兒子私奔。因為她受夠了農村生活,知道那傻兒子有錢,所以就攛掇他私奔。
卻不想,被沈峭抓了個正著,她怒極怕極之下,趁他不備,拿起石頭就往他頭上狠狠砸了下去!
那一下,差點要了他的命!
看原主辦的事,就知道不是什麼正派人。
沒錯,她就是書中沒幾筆著墨,寥寥帶過去的反派權臣沈峭的惡毒妻子。
這個炮灰角色的存在,就是眼前這位光風霽月、芝蘭玉樹一般男子的磨刀石,也是促使他野心迅速膨脹的源頭。
李姝色咬緊了後槽牙,所以她上輩子是幹了什麼壞事,才會出車禍來到書中這號人物的身體裡?
下巴的刺痛將她思緒拉回,李姝色低垂著眼,小聲道:「你弄疼我了。」
聽她這麼一說,隔壁的地主傻兒子直接炸了。「你放開她!阿色砸得還是太輕了,她怎麼沒把你砸死!」
李姝色心想,求求這個豬隊友,趕緊閉嘴吧!
果然,聽見隔壁的聲音,男人眼中眸色更深,厭惡更甚,像是碰到了什麼髒東西一般,迅速放手,用袖子一點點地將自己手指擦拭乾淨。
正所謂識時務者為俊傑,男兒有淚不輕彈……但她是女兒家,所以流些淚也沒什麼。
她背部抖動,眼淚跟預演好了似的,倏地就流下來,白嫩的手指上前一步抓住男人的衣袍,卻也不敢抓住很多,只抓住一角,就哭了起來。「夫君,我錯了!我真的錯了!」
沈峭無語,地主傻兒子則睜大了眼睛。
穿書第一條:保命最要緊,她可不想落得個五馬分屍的下場!
李姝色手指越發抓得緊,直至指尖泛白。「夫君,我並沒有要和張孝良私奔,是我一時起了玩心,想要他帶我出去玩,怕你不同意,所以才半夜和他相見……我也不是故意要砸傷你的,你那個時候很生氣,我很害怕,不知怎的,我手裡就多了塊石頭,我就……」隨後,哭得更加真情實意。「夫君,我錯了!我真的錯了!給我一百個膽子,我也不敢與人私奔,並且謀殺親夫啊!」
雖然不知道經此一遭,原主是怎麼逃脫死劫的,但是書中對「她」的描寫是「瘸著一條腿,姿勢怪異地走動著」。
所以,她如果不肯服軟,可就廢了啊!
在古代,與人私奔就要被浸豬籠,再多一條謀殺親夫的罪名,她就是被凌遲也不為過。
她哭得真心實意,男人的眉頭卻皺起,不動聲色地撥開她的手,向後退一步,居高臨下地看著她。「妳叫我什麼?」
這句話把她問住了,敢情她剛剛「狡辯」了那麼多句,他就只聽進去「夫君」二字?
李姝色氣結,止住了哭聲,抽泣且軟軟地喊了一聲。「夫……夫君。」
古代是這麼喊的吧?電視劇裡也這麼拍的啊!原著女主也這麼喊男主的,男主心裡可高興了。
但沈峭不是男主,他聽了只是沈聲怒斥。「休要喚我夫君!」
「可是……」李姝色撐著自己的身子,慢慢從地上爬起來。「我們不是夫妻嗎?」
沈峭不知是怒極還是惱極,耳尖居然有一抹紅,一甩袖,冷聲道:「妳聽著,這是我最後一次護妳。」
說完,也不等李姝色開口,就轉身疾步離開。
李姝色看著他的背影,陷入沈思。
他剛剛那話是什麼意思?所以書裡原主只是斷了一條腿,而沒有喪命,其實是他的功勞?
她雖然想活命,但也不想斷腿啊!
李姝色沈思的時候面無表情,眼中流轉著令人心驚的眸色,張孝良看了心中一跳,握著木欄杆,低低喊了一聲。「阿色。」
李姝色這才正眼瞧了他一眼,張孝良因生長在地主家,所以被養得胖乎乎的,又因著有些呆頭呆腦,做起事來也根本不考慮後果,心中更是半點城府都無。所以,他才會被原主利用。
原主本來還想趁他睡著,偷走他的銀子,踹開他獨自奔向她心心念念的京城。
但人傻歸傻,對原主的情誼卻是真,這對於看慣人情涼薄的李姝色來說,有些可貴。
所以,她也有心想要拉他一把。
李姝色幾步上前,站在他跟前,語氣鄭重地問:「張孝良,你知道我們現在的處境嗎?」
傻乎乎的張孝良點點頭。「是我不好,害得我們被抓進來,不過妳別擔心,我爹一定會把我們給救出去的!」
傻子就是傻子。他爹是他爹,又不是她爹,怎麼會救她?只怕恨不得她死,他才能夠替自家兒子挽回點名聲吧。
不過,這兩個人也的確是蠢,私奔不走小路,偏跑官道,沒跑多遠就被官差們逮住,被關進來。
李姝色知道跟傻子講道理也講不清,只能換一種思路說:「張孝良,接下來你要聽我的,如果你想要讓我活命的話。」
震驚!鍾毓村那鼎鼎有名的沈秀才,他新婚不久的妻子居然跟同村張地主家的傻兒子私奔了!
那毒婦居然還打傷了沈秀才,如今那一雙狗男女就被關在縣衙的牢獄裡,今天青天大老爺就要開審了!
要說這沈秀才可是百年難得一遇的天才。他五歲讀書,雖然開蒙晚,但是在縣試中就展現了極高的天賦,奪得童首。
原本他家境貧寒,根本上不了學,可是縣令愛才,不忍人才埋沒,便資助他繼續上學。
後來,他也不辜負縣令的期望,通過府試,成了鍾毓村唯一的秀才。
據說,今年還要參加八月秋闈,如今卻出了這檔子事,實在是老天無眼啊!
外面的流言紛擾,在牢裡的李姝色卻能享受獨居一隅的安靜。
她昨晚都沒有睡著,旁邊的張孝良卻睡得很香,打了一晚上的呼嚕。
後來,她忍無可忍之下,朝他身上砸了塊石頭。
他被驚醒後,喊了一聲她的名字,翻個身又繼續睡去。
李姝色就這樣靠牆坐了一夜。
她是死過一次的人,不想忍受再死一次的痛苦,雖然她不解為何會穿書,但是老天既然又給了她一次性命,她就應該珍惜。
原著對她的寥寥幾筆敘述中,她只看到了沈峭摟著新婚公主,兩人調笑著看她這個昔日前妻被五馬分屍的字眼。
她摟著胳膊抱緊自己。看來不只眼前這一劫,後面還有大劫在等著她。
當初升的朝陽透進窗戶,灑下第一縷陽光的時候,牢房的門鎖再次被人打開。
獄卒喊道:「張孝良,李姝色,出來吧!」
李姝色在現代沒有打過官司,但是在電視劇裡看過古代公堂。之前透過電視她只覺得好奇,如今身在其中,心裡不安極了。
原主真的給她扔下了個大爛攤子!她究竟要怎麼走才能把死局盤活?這可是要女子三從四德、以男子為尊的時代……
李姝色無奈扶額,面對正襟危坐的縣令,上前兩步,彎膝跪下去。「民婦李姝色拜見大人。」
縣令名叫陳義,據說本是京城當差的,後來不知因何緣故被貶到這寶松縣當縣令,看他面相,就知道是個極端正的人,他也極受這裡百姓的愛戴。
沈峭就站在一旁,聽見李姝色說話,桃花眼一動,轉向了她。但也只看了一眼,就移開了視線。
李姝色身旁的張孝良,看見陳義,骨子裡還是有些畏懼的,瞄了站在一旁的爹娘一眼後,才抖著聲音開口。「草民張孝良,拜見青天大老爺。」
陳義看著堂下跪著的私奔二人組,眼中閃過一抹厭惡。
他極看重的後生,就等著要進京趕考,考取個功名回來,未料被眼前這對狗男女戴了頂綠帽,此後的人生可能就要因為這兩個污劣不堪的人而染上黑點!
陳義重重拍了下驚堂木,厲聲問:「你們二人可知罪?」
一上來就問罪?問的什麼罪,大家心知肚明,如果這罪真的定了,她今天就別想毫髮無傷地從這裡走出去!
李姝色臉色一白,斟酌地開口。「民婦與夫君吵架拌嘴,夫君讓著民婦,卻不想民婦得寸進尺,一不小心竟砸傷了夫君的額頭……」
她深拜下去。「民婦知錯,請大人看在民婦尚且年幼,並且是初犯的分上,就饒過民婦這一回吧。」
陳義眸光一厲。「吵架拌嘴?難道妳不是與妳身旁的男子私奔被發現,才怒而想要殺了妳的丈夫嗎?」
李姝色身子一抖,再抬起頭時,眼中已然是淚水溢出。「大人,民婦冤枉,民婦自小便知三從四德,怎麼可能會與人私奔?」
陳義冷哼一聲。「妳竟敢狡辯?旁人都看見你們二人拉拉扯扯,分明是要私奔的架勢!」
李姝色卻不慌不忙地回道:「大人明鑑,那時我不小心傷了夫君之後,正巧看見張孝良經過,六神無主之下,才讓他帶著民婦去縣城裡找大夫。民婦與張孝良乃是偶遇,不是私奔!」
*欲知精采後續,敬請期待12/19上市的【文創風】1217《夫君別作妖》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