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元1 學校輔導工作起源與發展
一、美國學校輔導工作之起源與發展
輔導工作是從美國發源,最先是職業輔導的出現,由於十九世紀末,產業科技快速發展、人口從郊區移至都會區,再則歐洲大量移民移入美國及美國本身都市化的結果,導致工業革命運動產生都市人口激增、工作量超乎所需而產生嚴重失業問題,再加上1892年卡內基鋼鐵工業罷工風潮、造成勞資嚴重對立(宋湘玲、林幸台、鄭熙彥,1991,p.4;Baruth & Robinson,III,1987,p.7),於是在1895 年G. Merril首先在加州一所工業學校創設職業輔導計畫,將職業輔導系統化,除了做個人能力與興趣分析、個別諮商、就業輔導之外,還有追蹤研究,同年Frank Parsons也在波士頓提供貧困青年之職業諮商服務,直到1908年Parsons與M. Bloomfield在波士頓成立職業局,以職業諮商來協助個人自我實現。Parsons認為輔導是長期的教育工作,主張各級學校應該實施職業輔導,在1909年Parsons過世之後,從波士頓的學校開始設置職業輔導計畫,漸漸擴及到其他州,1910年首屆全國性職業輔導會議在波士頓召開,1913年全國職業輔導協會(National Vocational Guidance Association)成立,1915年發行「職業輔導簡報」(Vovational Guidance Bulletin)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J M. Brewer率先將職業輔導引進教師訓練課程。Parsons帶動了美國輔導運動的先驅,因此也被稱作「輔導運動之父」(宋湘玲等1991;Baruth & Robinson,III,1987,pp.7-12)。
學校輔導與諮商的發展,先是從教育體系裡開始,首先是聚焦在職業發展的這個部分,當時不少輔導運動的領袖期待能夠將焦點擴大(包括人格、人類發展等議題)。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因為須要運用團體測驗的方式做篩選及分派兵員,因此各種智力測驗風起雲湧,而在軍隊使用團體測驗的技巧受到學校以及教育專業人員的喜愛,教育學者John Dewey強調學校在引導學生個人、社會以及道德發展上的重要性,也因此學校就開始將輔導活動融入課程裡面,但是為期甚短。且強調評估學生個性以及特質的測驗,持續受到重視,學校諮商師被期待要將相關資訊做傳播與蒐集,藉此影響及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
美國學校諮商專業是從輔導運動開始,也就是二十世紀初的工業革命,伴隨著進步教育運動,職業輔導就是進步教育運動的一個反應。輔導運動在這個階段,主要是指導學校學生及年輕人有關他們的道德發展,人際關係以及工作世界的部分。Jesse Davis從1907年開始進行全校性的輔導計畫,他鼓勵學校的英文老師將輔導的課程融入在自己的作文課上,以協助學生發展自己的品格、避免問題行為,同時將他們對職業的興趣跟學校的課程連結在一起。Frank Parsons在1909年提出三個選擇適當職業的因素為:了解自我、性向、能力、興趣、資源以及限制,對不同形式的職業能夠了解其需求、優/劣勢、及補償,了解職業與教育和自己能力、興趣之間的關係。在Parsons的貢獻下,波士頓的學校委員會首創諮商師執照的課程,後來被哈佛大學採用,也是美國第一個在大學開設的諮商師教育課程(Schmidt, 1996,pp.7-8)。
單元1 學校輔導工作起源與發展(續ㄧ)
一、美國輔導工作之起源與發展(續)
1940年代美國在諮商專業上有重大的改變,主要是Rrogers的個人中心取向受到歡迎。二次大戰對美國社會的影響,導致政府在戰後積極涉入諮商與教育專業,像是退伍軍人協會提供基金讓研究生受訓為諮商師或心理學家(Gladding, 1992, cited in Schmidt,1996,p.11),1952年政府重建「美國人事與輔導協會」(the American Personnel and Guidance Association),同時有許多諮商理論興起,促成諮商專業的發展。1957年蘇聯火箭升空,促使美國政府更重視學生性向測驗,學校諮商師鼓勵學生留在學校進修,並獎助資賦優異學子,團體諮商也方興未艾。1960年代學校諮商師的角色有了新的變化,除了定義學校諮商師的特別功能外,也開始發展自己很清楚的專業角色,同時強調諮商師與教師之合作,接著再將學校諮商師角色往下擴及到小學。國小諮商工作是從William Burnham在1920到1930年的工作慢慢推進的,當時Burnham強調學校教師對於學生身心健康促進負有重大責任,所以1964年美國政府將各級學校諮商納入國防教育法案內,國小學校諮商就漸漸被學校系統所接受,國小諮商師的角色也在1966年的「國小諮商師聯合委員會」(Joint Committee on the Elementary School Counselor)報告中更確立了,至此,學校諮商專業被視為是兒童與青少年發展教育的重要力量,加上1975年「所有障礙兒童教育法案」(The Education Act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的通過,讓學校諮商師的諮詢功能更凸顯,而1983年出版的「國家在危機中」(A Nation At Risk)報告書中,出現了「學校諮商」,強調發展「有效能學校」,學校諮商師被期許提升學生發展與表現(Schmidt,1996,pp.9-21)。
以往學校輔導教師被視為是一個支持或輔助的角色,但是現在隨著時代變化與校園生態的轉變,學校輔導教師成為一個重要且基本的配備(Schmidt,1996),我國的情況也類似。教育系統裡的諮商師主要是強調人類發展、學習以及學校的環境(Schmidt,1996),儘管學校諮商師在自己專業身分的認同上,常常會遭遇困難或被混淆(例如:教師、行政人員),因此若要建立學校諮商師的專業身分最好是:了解學校諮商的歷史以及其發展和拓展過程中的重要事件(了解自己專業的根源以及專業發展的重要事件,可以更清楚未來目標),建立持續的訓練標準(訓練的層級與本質在不同層級諮商師的訓練模式是不同的,也可能造成諮商師角色被誤解),符合在其他機構服務的專業諮商師執業標準(目前美國國內的認證標準也不一,應該要與其角色及功能相互配合),期待有一致的認證標準,與發展出全國性、不同學校層級諮商計畫的指導原則(學校諮商持續地發展,而其總目標是須要持續做評估與調整的)(Schmidt,1996, pp.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