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筆者在臺灣大學國際企業學系教授「民法概要」與「商事法」多年,惟授課之初即深感一般法律教科書內容並不符合商管及會計科系學生所需。故在從事法律實務工作與教學之餘,先後完成「實用民法概要」及本書「實用商法」,以作為商管及會計科系學生與一般社會人士自修考試之用。
按商事法有廣義與狹義之分。廣義之商事法,指以商業活動為規範對象之一切法規,又稱為實質意義之商事法;而狹義之商事法,僅指公司法、保險法、海商法及票據法而言,又稱為形式意義之商事法。一般所稱之商事法,僅指狹義之商事法。然商業活動所牽涉之法律,遠非狹義之商事法所能涵蓋,且狹義之商事法是過去律師或司法官考試之科目,但實際從事商業活動時,證券交易法或其他商事法律之重要性,往往遠勝於公司法以外之其他狹義商事法。因此,本書是以實際經營或參與企業時,常見之商事法律為內容,與傳統之商事法並不相同,故命名為「實用商法」,以示區別。
本書從企業經營活動之角度切入,將法律與企業運作相結合。一開始選擇企業之組織,有「商業登記法」與「公司法」作為依據;企業成長以後,如需要向外募集資金或公開交易股權,則必須辦理公開發行,因此時企業由私人變成公眾所有,其所受之規範較一般公司嚴格,故有「證券交易法」之適用。至於企業開展以後,會計制度必須健全完整,則應遵循「商業會計法」之規定處理會計事務。全書即以「商業登記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及「商業會計法」四種法律為主要內容,並述及其他相關之法令及主管機關重要函釋。
考量一般讀者或未實際接觸商業經營,或欠缺法律背景知識,故對媒體報導之財經新聞,往往無從了解其與法律之關聯,更遑論對相關爭執或觀點進行分析。因此,本書仍沿用前作「實用民法概要」體例,於本文外另設有「案例」、「新聞追蹤」及「你知道嗎」三種不同專欄,作為法律理論與實務之連結;希望藉此使讀者能了解商業運作,並靈活運用法律作策略性思考。
最後,本書之完成,必須感謝五南出版社及劉靜芬、張婉婷兩位編輯與其他同仁提供專業出版服務;也感謝當年引薦並指導教學的林修葳老師及在課堂上勇於砥礪的同學。另好友羅炬強、戴銘洲、助理何宥蓁及內子吳憶茹等人,提供本書寫作意見、幫忙蒐集資料、製作圖表及校對,對本書之完成亦功不可沒,特此一併致謝。
洪瑞燦 謹識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