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本前言
詹姆斯.喬治.弗雷澤(James George Frazer , 一八五四-一九四一),是著名英國人類學家、民俗學家和古典學者。一九○七-一九○八年任利物浦大學社會人類學教授,一九○八年起終身在劍橋大學任教,一九一四年受封為爵士。他師承英國人類學派創始人愛德華.泰勒(一八三二-一九一七)的比較研究方法,以五十餘年的時間和精力從事社會人類學的研究,著述甚多,主要有:《金枝》、《圖騰崇拜和族外婚》(一九一○)、《永生信念和死人崇拜》(一九一三-一九二四)、《舊約中的民間故事》(一九一八)、《自然崇拜》(一九二六)、《火的起源神話》(一九三○)、《原始起源論的創立和演化》(一九三五)、《原始宗教對死亡的恐懼》(一九三三-一九三六)。使弗氏在人類學這門學科中享有崇高聲譽的要算他的巨著《金枝》。他一生中大部分精力用於《金枝》一書資料的搜集和撰寫工作。一八九○年首次出版了二卷集的《金枝》,嗣後仍孜孜不倦繼續搜尋資料,繼續深入研究,經十余載辛勤耕耘,寫成增補擴大版《金枝》十二卷(一九○七-一九一五)。繼又應廣大讀者要求,寫了節本《金枝》一卷,於一九二二年問世。
《金枝》著重研究原始人的宗教、巫術、儀式、心理等等,以及它們的起源,它們在人類思想方式發展進程中的重要作用。弗氏在這部著作中闡述的基本論點是:「人類較高級的思想運動……大體上是由巫術發展到宗教,更進而到科學的這幾個階段。」他指出,在人類思想方式發展過程中,宗教思想逐步取代了巫術思想,而作為解釋自然現象的宗教,又逐漸被科學取代。「科學與巫術的共同之處,只在於兩者都相信一切事物都有其內在規律。……巫術所認為的規律純粹是事物呈現於人的頭腦,經過不正確的類比、延伸而得出的;科學所提出的規律乃是對自然界現象本身耐心準確觀察後得出來的。」「人類未來進步——精神、才智與物質的進步——的希望,與科學的盛衰密切相關。」弗雷澤又強調指出:「說到底,巫術、宗教和科學都不過是思想的論說。科學取代了在它之前的巫術與宗教,今後它本身也可能被更加圓滿的假說所更替……」他把迄今為止人類思想的發展形象地比喻為三種不同的紡線:黑線(巫術);紅線(宗教);白線(科學)——交織起來的網。網上首先是黑白交織的格子花似的圖案,是正確與錯誤觀念的拼綴品,間或點綴著一些宗教紅線,從它織物的中心漸漸呈現出赫然一片殷紅色素,即宗教的進入,接著便是科學的白線一步一步地增多,織物的畫面顏色逐漸地變化著,它標誌著現代思想多種不同旨趣和相互矛盾趨向的狀態。多少世紀以來一直在緩慢地改變著思想顏色的偉大運動仍在繼續發展,這塊織物將織出何等顏色??……「一片淡淡的微光已經照亮這思想織物的背景,它的另一端則還深鎖在濃濃密霧之中。」
iv 弗雷澤在《金枝》中以十分豐富的資料,關於古代習俗和信仰的集錄,用歷史的比較的方法論證他本人的觀點和思想體系,得到了英國和其他許多國家學術界的普遍讚賞和稱譽。隨著時代的前進,科學的進步,弗雷澤的許多觀點和結論,現在已經陳舊了。他在《金枝》中著重於闡述原始人思想運動的純理性活動,忽略了原始人的社會實踐活動,對原始人的精神文化、物質文化、原始社會的經濟關係等等,幾乎沒有論述。由於時代的局限,弗雷澤當時不能夠親自到世界各地原始民族中進行實地考察,其研究完全依靠有關的書面材料,其中許多是教士或旅行家的筆記或報告之類。同時又由於文化背景的不同,弗氏本書中引用的資料和論述,間亦有(寫有關中國民俗方面)主觀臆測牽強失實之處。儘管如此,正如他自己說的:「我的書,作為一部古代習俗和信仰的集錄,會依然保留其效益。」《金枝》這部社會人類學巨著,今天仍有它一定的學術和參考價值。《金枝》節本自問世以來曾先後在世界許多國家用好幾種文字翻譯出版。
vvi早在本世紀二十、三十年代,《金枝》就已被介紹到我國,受到學術界的重視,對人類學這門學科的研究和探索有著一定的影響,至少專家學者在著述中引用過《金枝》。可是,由於種種原因,這部人類學經典名著,在近半個世紀中一直沒有完整地用中文翻譯出來。到八○80年代,學術界許多有心之士鑒於此書的學術價值和學術研究需要,多次提議翻譯出版此書。經瞭了解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的徐育新曾於60六○年代中著手從事《金枝》節本的翻譯,初稿甫竣才剛完成,未及加工整理出版,徐即因病謝世,其遺稿擱置多年,已散失過半。友人劉魁立,多年從事人類學的研究,卓有成果,於此書之翻譯出版,尤為熱心。經他聯繫,邀請張澤石和我利用業餘時間補譯徐稿遺失和漏譯部分,年餘完成,第一章至第六章為張澤石翻譯;前言、第七章至第二十二章、第二十九章、第四十三章、第六十章至第六十九章系是培基翻譯;其餘多章為徐育新舊譯,其中遺漏部分共約五萬字,由培基補齊。最後由培基對全書譯稿統一審校潤飾並加注釋。索引部分也由培基根據英文版索引譯出。
由於全書篇幅較長,三人分別翻譯,譯文的文體風格多不相同,雖由培基對全書譯文統一審校統一潤飾,也只能力求譯文忠實于於原文,意思表達清楚,仍保留多個譯者自己的文風,不強求統一,不作過多修飾,原書資料豐富,旁徵博引,涉及範圍極廣,文筆也古樸優美。譯者限於水準,兼之參考書籍不足,疏漏舛誤,在所不免,均應由培基負責,敬希方家指正。友人劉魁立對本書的組稿、翻譯和校對始終熱誠關懷,提出過不少有益的建議,並此致謝。
汪培基
前言
本書的主要目的在於闡釋有關繼承阿里奇亞 義大利最古老的城鎮之一,位於羅馬東南16英里阿爾巴諾群山中,盛產酒和蔬菜。其附近叢林幽美,以崇奉女神狄安娜馳名遐邇。[本書注釋星號均為原注,圈碼均為譯注。]狄安娜黛安娜 狄安娜(Diana),羅馬神話中的女神,相當於希臘神話中月亮和狩獵女神阿爾忒彌斯(Artermis),又是繁殖女神。她是拉丁人的女神,古羅馬時期在羅馬城內七丘之一的阿蘭丁山上就建有她的神殿,受庶民和奴隸們崇奉,特別受婦女崇奉。最初原是森林與自然之神,以「林中的狄安娜」(Diana Nemorensis)著稱。祭司職位的奇特規定。三十30多年前,我剛開始研究這個問題時,原以為可以簡要地予以解釋,但不久我就感到,有必要研討一些更為一般且其中有些是迄今未曾提出的問題,這樣才能把這個問題解釋得比較合情合理,易於瞭解了解。本書的前此前的各版,對於這個問題以及與此有關的一些問題,增寫的篇幅越來越愈來愈多,涉及的範圍越來越愈來愈廣,最後全書由原來的兩卷增加到十二卷。這期間,許多讀者表示希望本書同時另出節本。現在這部節本就是為了滿足這種希望,以饗更廣大的讀者。著者在壓縮原著篇幅時,儘量保留了書中重要原理和足以說明每一問題的充分例證。儘管做了節縮,但絕大部分文字仍依照舊著,,未加改動。為多保留原文起見,書中注釋及所依據的準確引證材料,只好全部割愛。讀者如欲查明某一論述的依據,請參考本書十二卷版,那裡該處附錄了有關的詳細文獻和詳盡的參考書目。
這部節縮本,既未增寫新問題,也未改變原書十二卷所闡述的觀點。在原書出版之後我所得的新的資料,大體上都印證了我以前所作的結論,vi或作為過去所提原理的新例證。譬如,在有關為王者到一定時期、或到其精力開始衰退之時必須被處死這個極其重要問題上,凡能說明這一習俗確實廣泛流行的證據,這部節本都大量採用。俄羅斯南部喀薩爾人 或譯可薩。我國《經行記》中稱為可薩突厥,《新唐書》中稱為突厥可薩,系韃靼人的一支。在中世紀建立的強大王國,就是這類有限君主制政體的突出例證。在喀薩爾人的王國裡,國王在任期屆滿時,或遇旱潦饑饉、戰爭失敗等標誌象徵其精力已經衰退之情況時,都得被處死。古代阿拉伯人遊記裡記載過喀薩爾國王們被有組織、有步驟地處死的情況,這些證據我都彙集在一起,另編成文。 見弗雷澤(J. G. Frazer):《可薩人弑君記》(The Killing of the Khasar Kings),載《民俗》(Folk拟lore)xxviii(1917),第382407頁。此外,非洲也新發現了好些不少與此相類似的弑君習俗的事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要算布尼奧羅 在今烏干達境內。地方曾經遵行的習俗:每年從部落中選出一人假扮為王,把他當作已故國王的化身,讓他與已故國王的遺孀在其陵廟中同居,為王七日,然後絞殺。 見羅斯科(Rev. J. Roscoe):《中非的靈魂》(The soul of central Africa),倫敦,1922,第200頁,比較弗雷澤(J. G. Frazer):《麥基中非民族學考察》(The Mackie Ethnological Expedition to Central Africa),載《人》(Man),xx(1920),第181頁。這習俗同與古代巴比倫人的撒卡亞節習俗非常近似。古巴比倫人在撒卡亞節期間有一位假扮為王的人,身穿王袍,享受真王的姬妾,五日後即被剝去衣衫,鞭笞至死。最近發現亞述人的一些碑銘季默恩(H. Zimmern):《巴比倫人的新年節目》(Zunbabylonischen Neujahrsfest)(萊比錫,1918)。比較薩伊恩發表在《皇家亞洲學會學報》(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的文章(1921年7月,第440442頁)。 提供了有關上述節日的新線索,進一步證實了我以前的闡述,即:撒卡亞節乃是慶祝新年的節日,猶太人的普利姆節 見《金枝》(The Golden Bough),第六部分,「替罪羊」(The sapegoat),第354頁以下及412頁以下各頁。即淵源於此。最近還發現有和阿裡里奇亞祭司之王相似的習俗,如非洲的祭司或國王常在7七年或2兩年任期屆滿時被處死,並且在任職期間也可能被強有力的對手刺殺身亡,而由刺殺者繼任其祭司職位或王位。 見阿毛利.塔爾博特(P. Amaury Talbot)文章,載《非洲社會雜誌》(Journal of the African Society),1916年7月號,第309頁以下;《民間文學》(Folk拟lore),xxvi,(1916),第79頁以下:帕麥爾(H. R. Palmer)文章,載《非洲社會雜誌》(Journal of the African Society),1912年7月號,第404頁,第407頁以下。
上述有關這種習俗的事例及其他事例,都表明顯示出我們不能再把阿裡里奇亞狄安娜黛安娜祭司職位的繼承問題看作一種奇特的規定,它其實只是這種普遍存在的習俗的一個很好例證。而到目前為止,發現此類習俗最多的地方則是非洲。這些事實是否可說明古代非洲對義大利甚有影響,甚至說明南歐非洲人口之存在的影響,對此,我不擬在這裡不妄加臆測。vii歷史記載以前的歐、非兩大洲的相互關係,迄今仍不太清楚,尚待調查研究。
我對這種習俗所作的闡述是否正確,只有留待未來裁定。如有更好的解釋,我準備隨時放棄現在這些看法。在將這部節本奉獻于於讀者鑒定指正之際,我希望借此機會指明一個早就想要指明,且至今似乎仍然相當普遍的誤會,以免它繼續蔓延,這那就是:假如我在這部節本中以較多篇幅談到樹木崇拜問題,這並非是我有意誇大它在宗教史上的重要性,更不是我想要從它演繹出一套完整的神話體系來,只是因為在試圖解釋擁有「林中之王」稱號的祭司(他又必須在摘下聖林中一棵樹上的一枝——金枝——之後才能接任)的意義時,對此現象不容忽視而已。其實,我也只是把樹木崇拜這一現象作為宗教發展過程中極其重要的現象之一來看待,認為它應該完全從屬於其他因素,特別是害怕死者這一因素。我以為,總整體來說而言,後者可能是形成原始宗教的最有力的因素。我希望通透過這樣的說明,今後不再受到非難,說我想建立某種神話體系云云。其實,我不僅認為那種神話體系是虛假的,而且還認為那是愚蠢、荒謬的。我深知,誤解有如九頭之蛇, 希臘神話:九頭蛇,名叫海德拉(Hydra),它的頭砍掉一個,又會長出一個。難以期望一次說明便能徹底消除,或不再產生。我只能信賴讀者的公正和才智,他們會通透過我本人所作的聲明,加以參照比較,以糾正對我的觀點的嚴重誤解。
詹姆斯.喬治.弗雷澤
一九二二年六月,倫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