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依法條排列,並將各條結構以圖像方式呈現,方便讀者建立架構,此乃特色一。本書除說明各罪名主觀及客觀構成要件外,並充分解析各要件之概念,並遴選重要實務見解,此乃特色二。本書納入重要修法理由,為學習者奠定法學基礎,此乃特色三。
作者簡介:
曾淑瑜
學歷:
台灣大學法學博士
現任: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專任教授
曾任:
國防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世新大學法律學系兼任教授
中正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東吳大學法律系兼任助理教授
實踐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著作:
醫療過失與因果關係
刑法分則問題研析(一)(二)
輕鬆看民法總則
輕鬆看民法債編
輕鬆看民法物權
公司法實例研習
生命科學與法規範之調和
刑法分則實例研習-個人法益之保護
企業財經法律
圖解知識六法-刑法-總則編
圖解知識六法-刑法-分則編
醫療•法律•倫理
刑法分則實例研習-國家、社會法益之保護
醫療倫理與法律15講
刑法總則爭點精解
刑法分則爭點精解
作者序
三版序
本書已經多年未改版,難得的是刑法分則各罪名這幾年也修正不少,除了更符合社會犯罪態樣外,因應配合學界及社會各界輿論者亦不在少數,顯示出進步的立法有待於法界的努力推動,也期待法律的適用愈來愈完善。
由於司法官、律師國家考試於考試時會發下法條供參,所以不少莘莘學子在讀刑法時,不再背誦法律條文,對於條文內容不求甚解,於實際上運用時只記得少數重要條文,而無法窺全貌,令人惋惜。其實條文的背誦並不像國文詩詞般,而是有技巧性地綱舉目張記下來。在構成要件論體系下,各罪名不外乎主觀要件及客觀要件,進一步分析,包括了行為主體、行為客體、主觀構成要件要素、客觀構成要件行為,甚或尚有情狀要件或客觀處罰條件,再加上每個罪名的態樣是否含括未遂犯、加重結果犯、加重條件、結合犯等等。只要按照前開構成要件論體系下熟記各罪之構成要件,並將其中法律涵攝層次了然於胸,必然比死背法條要強得多。本書就是本於上述目的,除了詳細分析各罪之構成要件外,更增加圖示,讓閱讀本書者更能熟能生巧,容易地記住各罪之構成要件。當然本書內容中更適當地納入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讓讀者們能掌握法律解釋或修法之趨勢。
感謝辛苦的編輯們,更感謝讀者們的愛護,在三版修正前夕,祝福大家心想事成。
曾淑瑜 謹誌
2019年9月
三版序
本書已經多年未改版,難得的是刑法分則各罪名這幾年也修正不少,除了更符合社會犯罪態樣外,因應配合學界及社會各界輿論者亦不在少數,顯示出進步的立法有待於法界的努力推動,也期待法律的適用愈來愈完善。
由於司法官、律師國家考試於考試時會發下法條供參,所以不少莘莘學子在讀刑法時,不再背誦法律條文,對於條文內容不求甚解,於實際上運用時只記得少數重要條文,而無法窺全貌,令人惋惜。其實條文的背誦並不像國文詩詞般,而是有技巧性地綱舉目張記下來。在構成要件論體系下,各罪名不外乎主觀要件及客觀要件,進一步分析...
目錄
第一章 內亂罪 001
第二章 外患罪 010
第三章 妨害國交罪 049
第四章 瀆職罪 059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 101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119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134
第八章 脫逃罪 160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69
第十章 偽證及誣告罪 178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 190
第十二章 偽造貨幣罪 277
第十三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 288
第十四章 偽造度量衡罪 300
第十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307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329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 356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74
第十八章 褻瀆祀典及侵害墳墓屍體罪 393
第十九章 妨害農工商罪 402
第二十章 鴉片罪 416
第二十一章 賭博罪 443
第二十二章 殺人罪 443
第二十三章 傷害罪 471
第二十四章 墮胎罪 503
第二十五章 遺棄罪 519
第二十六章 妨害自由罪 534
第二十七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564
第二十八章 妨害秘密罪 578
第二十九章 竊盜罪 602
第三十章 搶奪強盜及海盜罪 612
第三十一章 侵占罪 634
第三十二章 詐欺背信及重利罪 642
第三十三章 恐嚇及擄人勒贖罪 668
第三十四章 贓物罪 676
第三十五章 毀棄損壞罪 682
第三十六章 妨害電腦使用罪 693
第一章 內亂罪 001
第二章 外患罪 010
第三章 妨害國交罪 049
第四章 瀆職罪 059
第五章 妨害公務罪 101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119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134
第八章 脫逃罪 160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滅證據罪 169
第十章 偽證及誣告罪 178
第十一章 公共危險罪 190
第十二章 偽造貨幣罪 277
第十三章 偽造有價證券罪 288
第十四章 偽造度量衡罪 300
第十五章 偽造文書印文罪 307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329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風化罪 356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374
第十八章 褻瀆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