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之內涵,近年一直處於變動狀態,稍不留意,昔日熟悉之條文或判決,即遭廢止或變更。在此變革中,一些新興的重要理論也逐漸浮現與建立,如何掌握這些理論,成為學習刑事訴訟法最重要的課題。我國近來修法方向,多採美國、日本之經驗,如證據排除法則、當事人進行主義、認罪協商、傳聞法則等等。本書由台灣大學、輔仁大學、台北大學的王兆鵬、張明偉、李榮耕三位具留美背景之教授合著,三位教授各有所長,許多論文已成為大法官解釋、增修法律、最高法院判決之內容。本書儘可能囊括當今刑事訴訟重要議題,詳細整理、分析、闡釋相關理論與實務見解,更重要者,本書提出許多新的議題及新的理論,希望能引領我國刑訴發展,也讓讀者預知未來可能之變動。
作者簡介:
王兆鵬
前國立臺灣大學法律系專任教授
美國芝加哥大學法學博士
前司法院刑事訴訟法研究修正委員會委員
前法務部犯罪研究中心委員
前內政部人權工作小組委員
冤獄平反協會發起人
日本東京大學訪問學者
中華民國律師、美國紐約州律師
張明偉
輔仁大學學士後法律系專任教授
美國舊金山金門大學法學博士
美國新罕布夏大學法學院智財法學碩士
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法學碩士及法學士
公費留學、公證人、律師、法制等考試通過
李榮耕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專任教授
美國印地安納大學布魯明頓校區摩爾法學院法學碩士及博士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及碩士
冤獄平反協會常任理事
檢察事務官、律師及司法官考試通過
作者序
五版序
我國刑事法制自2018年底以來,不論係程序法或實體法,皆經歷了幾番修正,因其原有面貌已因之而有改變,相關教科書自亦必須隨之修正。此外,2019年1月4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與行政法院組織法,設立大法庭取代過去的「判例」與「民、刑庭決議」,以為統一法律見解的新制度。在過去,「判例」對於法官具有拘束力,而雖「民、刑庭決議」僅是最高法院的內部會議決議,卻對司法實務具有實質影響力。因法院組織法第57條已刪除,民、刑事庭決議之舊制已隨之走入歷史;又依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在大法庭新制施行後,無裁判全文可資查考之判例應停止適用,而未停止適用之判例,其效力與未經選編為判例之最高法院裁判相同,則判例較判決具更高效力之傳統亦已打破。惟基於(一)本書引用之「判例」與「民、刑庭決議」多出於批判的出發點,而不在強調應停止適用判例之有效性,及(二)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3項肯認在2022年7月3日前,人民於2019年7月4日後所受確定終局裁判援用之判例、決議,發生牴觸憲法之疑義者,仍得依法聲請解釋憲法等考量,以至於本書在編輯上,並未調整所引之判例與決議,亦未刪除已應停止適用之判例。為免讀者對此有所誤會,在此先予說明。
刑事訴訟本為保障刑事被告基本人權之程序,惟近年來之修法,除繼續提升並強化被告基本人權之保障外,亦已逐漸擴張適用範圍至沒收程序與被害人參與,因此,刑事訴訟程序所關注的對象,已不限於傳統的機關權限分配以及被告權利保障;除如何有效因應源自新興科技的犯罪偵查與審判等議題外,被害人在刑事訴訟程序中的定位與功能,或亦將成為新興的訴訟法課題。而在被害人保護思潮的衝擊下,如何設計一套訴訟制度,能夠讓源自於同一刑事犯罪的相關爭議一併解決,以兼顧被告、被害人或是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正當權益,或將是刑事訴訟法制在未來發展上,令人拭目以待的終南課題。
王兆鵬等作者一同
2020年3月3日
五版序
我國刑事法制自2018年底以來,不論係程序法或實體法,皆經歷了幾番修正,因其原有面貌已因之而有改變,相關教科書自亦必須隨之修正。此外,2019年1月4日修正公布,並於同年7月4日施行之法院組織法與行政法院組織法,設立大法庭取代過去的「判例」與「民、刑庭決議」,以為統一法律見解的新制度。在過去,「判例」對於法官具有拘束力,而雖「民、刑庭決議」僅是最高法院的內部會議決議,卻對司法實務具有實質影響力。因法院組織法第57條已刪除,民、刑事庭決議之舊制已隨之走入歷史;又依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在大法庭新制施行後,...
目錄
五版序 i
四版序 iii
三版序 v
二版序 vii
序 ix
第一篇 導 論
第一章 刑事訴訟的目的 3
第二章 刑事訴訟的歷史 9
第三章 刑事訴訟與憲法之關係 15
第四章 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主義 23
第五章 證據用語辨析 35
第六章 法 院 41
第七章 訴訟程序 79
第八章 案件的單一性與同一性 95
第二篇 強制處分
第一章 概 說 119
第二章 證據排除法則 123
第三章 相當理由 163
第四章 令狀原則 185
第三篇 搜索、扣押及通訊監察
第一章 搜索扣押介紹 203
第二章 搜索扣押之客體 225
第三章 搜索票之核發與執行 241
第四章 附帶搜索 257
第五章 緊急搜索 271
第六章 同意搜索 305
第七章 扣 押 319
第八章 通訊監察 339
第九章 盤查與路檢 351
第四篇 拘提及羈押
第一章 短期拘束自由 367
第二章 限制出境、出海 401
第三章 長期拘束自由─羈押 419
第五篇 自白與不自證己罪
第一章 自白法則 463
第二章 審判階段之緘默權 499
第三章 緘默權之效力 511
第四章 不自證己罪保護之客體 537
第五章 測謊之證據能力 547
第六章 自白與毒樹果實原則 555
第七章 緘默之證據能力 569
第六篇 受律師協助的權利
第一章 辯護制度重要理論 583
第二章 受有效律師協助的權利 599
第三章 律師權的內容 631
第七篇 起訴、不起訴裁量及控制
第一章 偵查前之調查程序 649
第二章 檢察一體 657
第三章 偵查不公開 665
第四章 告訴 677
第五章 起訴裁量 695
第六章 起訴審查 715
第七章 撤回起訴與一事不再理 727
五版序 i
四版序 iii
三版序 v
二版序 vii
序 ix
第一篇 導 論
第一章 刑事訴訟的目的 3
第二章 刑事訴訟的歷史 9
第三章 刑事訴訟與憲法之關係 15
第四章 當事人進行主義與職權主義 23
第五章 證據用語辨析 35
第六章 法 院 41
第七章 訴訟程序 79
第八章 案件的單一性與同一性 95
第二篇 強制處分
第一章 概 說 119
第二章 證據排除法則 123
第三章 相當理由 163
第四章 令狀原則 185
第三篇 搜索、扣押及通訊監察
第一章 搜索扣押介紹 203
第二章 搜索扣押之客體 225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