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版序
這本書初版時,就以飛快的速度銷售完畢,對於廣大的讀者,筆者心中甚為感謝。原本想接續增修,但因筆者自己又有許多讓本書更臻完美的想法,加上好友與筆者於國際創業,以及一直持續紛沓而來的任務,使得筆者必須用心其中,直至近期才利用稍有的喘息片刻,將初版至今所新增的100多號大法官解釋,融入本書,完成本書的第2版。
於2019年1月4日公布「憲法訴訟法、大法庭制度(包含法院組織法、行政法院組織法)」等3個法案。其中大法庭制度於公布後6個月,即2019年7月4日開始施行;而憲法訴訟法則將於公布後3年(2022年1月4日施行)。隨著2019年修正通過之「憲法訴訟法」重大變革,將過往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改為全面司法化、裁判化及法庭化,又稱為憲法解釋及審查審判化、訴訟化,改善過往以會議制度(閉門會議方式進行)的模式進行憲法審查給人重實體輕程序的觀感,進而改以法庭形式進行。憲法訴訟法的相關修訂,諸如:組成憲法法庭,審理法規範及裁判憲法審查案件、機關爭議案件、總統副總統彈劾案件、政黨違憲審查案件、地方自治保障案件及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案件,於新法施行後,大法官將以裁判方式宣告審理結果。未來的憲法法庭,因為組成和程序上納入詳盡的程序規範,更加接近司法審判,新法參酌德國法制,引進「裁判憲法審查」制度,人民不僅可以使大法官進行法令本身之「抽象審查」一途,更可以主張法院的確定判決本身違憲使大法官進行「具體審查」,大法官改以「裁判」方式宣告其審理結果,取代過去之大法官解釋模式,更能符合行使司法權之本質,進而更加保障人權,為我國憲法解釋制度帶進重大變革。憲法訴訟法的相關修訂,將大大改變我國大法官的運作實務,既然未來司法院大法官可以針對一般法院判決進行違憲審查,影響層面甚大,例如法院於審判時,需特別留意其判決是否符合憲法意旨,避免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並廢棄發回等情。可見司法實務界甚至相關工作者、研究者等,均同樣必須留意相關論述或者見解是否符合憲法意旨,及留意大法官的相關解釋與未來所為之宣告,這些都即將在在展現於將來我國大法官的運作實務上,對於無論學生、考生、實務、學術人士都息息相關,可見憲法解釋變得更加地重要。
10年光陰,司法制度變動不小,如今本書2版「重現江湖」,希望能持續發揮本書「為讀者爬梳大法官解釋」的編寫初衷,更盼望各位讀者持續關注並支持司法制度之改革。
本書初版以來,筆者的人生歷練不少,一路走來,感觸良多!惟筆者一直期許自己能夠持續進步,服務更多的讀者,幫助到社會大眾,為我國憲法學發展盡一份心力。陪著筆者一路走來的人很多,這份說不盡的感謝,筆者放在內心最深處的位置,並以本書獻給最親愛的你(妳)們及廣大的讀者。
宸榜敬啟 2020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