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法律沒有說,公民就不能去做,
那麼,自由就將不復存在──
因為我們的舉手投足,一顰一笑,都沒有法律根據。
為什麼法官袍是黑色?
為什麼正義女神蒙著雙眼?
為什麼英美盛行陪審團制度?
▎關於刑訊心理學
──刑訊存在的根苗就在制度和人心
美國學者羅伊‧鮑麥斯特說:「人類受難時,魔鬼就會發笑。」
不過,我想面對刑訊,魔鬼一定不會再笑。
刑訊太多了,要是每一起都笑一笑,再厚的臉皮都得痙攣。
刑訊為何如此盛行,許多論者不約而同羅列了各種原因,
其實,刑訊盛行的原因不過是──
約束偵查人員的相應制度沒有建立或者不夠健全罷了。
拷問者不會說應該招供什麼(因為他們自認為希望得知真相),
但是在得到一份令人滿意的供詞之前,他們不會停止拷打。
受害者最終試著去猜測拷問者需要什麼樣的假供詞,
然後開始虛構各種罪行,拷問者將其忠實記錄下來⋯⋯
「如果你的敵人是撒旦,就不要再去顧慮一般的規則。」
刑訊者往往把被刑訊的受害者視為罪有應得,
甚至不把他們看作與有血有肉、有情感有正常人際關係的人。
也許,我們有必要記住──
為了崇高的目的而訴諸惡的手段,
它往往帶來更多的惡,而不是善。
▎關於被告人衣著
──適當穿著是「無罪推定」的一種表徵
被告人衣服穿得讓人一眼看去像個罪犯,
對於職業法官和非職業法官都會造成暗示作用,
那就是──被告人有罪!
既然被告人受無罪推定原則的保護,
就沒有理由讓他在法庭上帶上罪犯的「符號」。
因此,被告人出庭可以西裝革履,可以手執《聖經》,
法庭上這些外在的表現,與無罪推定的內在精神相契合。
被告人在法庭上穿什麼,
彰顯一個國家的司法文明。
▎關於對抗制訴訟
──僅一個手勢,損失九萬五千美元
美國一名家庭主婦被轎車撞傷,她求償十萬美元,
內科醫師支持此說法,因為事故發生後是由他診治的。
當他順利提供完證詞走下證人席,經過原告及其律師身邊時,
他亮出了勝利的V字形手勢,這是最初也是唯一的一個錯誤,
但,卻是代價昂貴的錯誤──
陪審團看到了這個手勢,他們認為這位醫生是偏袒一方的,
其證詞不可完全信賴,於是最終裁決只賠償那位婦女五千美元。
這是依法律的正當程序審理的案件,
陪審團的表現無可指責:
他有權根據庭審中形成的心證作出裁決,
儘管心證可能因無必然關聯的小細節影響而有所偏頗。
──這就是對抗制訴訟!
這一訴訟模式的突出特點:
當你踩響地雷時,竟會渾然不知。
如今,英美式的對抗制訴訟模式使不少人為之傾倒,
但我們不妨記住日本學者的忠告──
從犯罪現場到監獄之間,有著許多岌岌可危的橋,
有時人會墜落於水中,美國就處在這危險的境地之中。
★本書為隨筆集,書中配有作者親筆插畫,妙語橫生,引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