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最新修訂之土地相關法規所編撰,考生得以掌握最新動態。
2.各章單元皆整理出一定要懂的重點提示及一定要會的常考歷屆試題。
3.作者分析歷年考題趨勢,精心整理、編撰適合考情之內容,期使厚植考生應試實力。
4.架構依據考選部規劃之命題大綱所編排,命題趨勢輕鬆掌握得高分。
作者簡介:
甄慧
現職:
台北大學都市計畫研究所博士班
崇右技術學院兼任講師
中華不動產知識交流協會不動產系列證照班講師
經歷:
台北市稅捐處稅務員
德明科技大學兼任講師
醒吾技術學院兼任講師
榮譽:
國家高考及格
專技不動產經紀人、地政士及格
章節試閱
第一節 土地法之緒論
本節主要先讓讀者瞭解土地的意義、種類、特性及類型等,期讓讀者能對以下章節之主題能快速入門,事半功倍。
壹 土 地
一、意義
(一)狹義:僅指地球表面之陸地。
(二)廣義:包括地球表面之陸地及水域。
(三)最廣義:舉凡陸地、水域及一切天然富源皆屬之。此為土地法所指之土地。
二、種類
(一)依權屬分:
1.公有土地:本法所稱公有土地,為國有土地、直轄市有土地、縣(市)有土地或鄉(鎮、市)有之土地。(土§4)
2.私有土地: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土地,屬於中華民國人民全體,其經人民依法取得所有權者,為私有土地。(土§10)
(二)依土地使用管制分:
1.都市土地:指依法發布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平權§3)
2.非都市土地:指都市土地以外之土地。(平權§3)
三、依使用性質分(土地法之分法)
土地依其使用,分為左列各類:
第一類:建築用地,如住宅、官署、機關、學校、工廠、倉庫、公園、娛樂場、會所、祠廟、教堂、城堞、軍營、砲臺、船埠、碼頭、飛機基地、墳場等屬之。
第二類:直接生產用地,如農地、林地、漁地、牧地、狩獵地、礦地、鹽地、水源地、池塘等屬之。
第三類:交通水利用地,如道路、溝渠、水道、湖泊、港灣、海岸、堤堰等屬之。
第四類:其他土地,如沙漠、雪山等屬之。
前項各類土地得再分目。(土§2)
四、執行機關
(一)原則:土地法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由地政機關執行之。(土§3)
(二)例外:
1.由其他機關執行者。(土§59、101、105、122、131、132、159)
2.地政機關會同其他機關執行者。(土§86、126、192)
第一節 土地法之緒論
本節主要先讓讀者瞭解土地的意義、種類、特性及類型等,期讓讀者能對以下章節之主題能快速入門,事半功倍。
壹 土 地
一、意義
(一)狹義:僅指地球表面之陸地。
(二)廣義:包括地球表面之陸地及水域。
(三)最廣義:舉凡陸地、水域及一切天然富源皆屬之。此為土地法所指之土地。
二、種類
(一)依權屬分:
1.公有土地:本法所稱公有土地,為國有土地、直轄市有土地、縣(市)有土地或鄉(鎮、市)有之土地。(土§4)
2.私有土地:中華民國領域內之土地,屬於中華民國人民全體,其經人民依法取...
目錄
一、地政士考試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二、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三、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雙證照,最佳考照組合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地權
第三章 地籍
第四章 地用
第五章 地價
第六章 地稅
第七章 土地徵收與照價收買
第八章 地政士法
附錄 歷屆試題
一、地政士考試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二、不動產經紀人考試各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三、不動產經紀人及地政士雙證照,最佳考照組合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地權
第三章 地籍
第四章 地用
第五章 地價
第六章 地稅
第七章 土地徵收與照價收買
第八章 地政士法
附錄 歷屆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