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治史者以中古時期始於秦滅六國,終至李唐。然秦享國未幾,即為漢室取代;而儒家講述的先王學也自西漢武帝之後始被奉為經典,故論經書教育,時代上限自宜以漢為始。雖然隋祚甚短,又習以隋、唐連稱,視為同一時期,但唐代皇帝、皇太子的教育狀況記載較為齊全,如唐人杜佑編纂之《通典》,不但於唐制敘述甚詳,且將《開元禮》收錄其中,經書教育制度當然也不例外。正因相關記載既夥,前輩學者的研究也已取得一定成果,此處不再涉入,故本文下限至隋。漢、隋之間實即習稱之漢、魏、六朝或兩漢、魏、晉、南北朝,但不論六朝或南北朝,皆於隋文帝開皇九年(589)滅陳、一統南北後告終,則此後至煬帝年間,歸屬將成問題,故不承襲舊稱,改以「自漢至隋」命題。
對象分皇帝與皇太子。所以需要二者並列,因為從皇帝這方面說,繼承皇位者不一定都是以皇太子身份,或同姓、異姓篡位,或外藩入嗣;從皇太子這方面說,或因未繼位而薨,或被廢,不一定都能踐阼,故無法將皇帝、皇太子視為一體的前後階段。之所以強調「皇」太子,而不直接稱太子,因兩漢時諸侯王法定繼承人也可稱太子,而皇太子則唯皇帝繼承人得膺之,欲有所區別,故不憚煩而加「皇」。至於入承大統前的外藩、正式禪代前的權臣,於法於禮,其本人猶居臣位;其繼承人仍屬諸侯世子,非天子之皇太子,故他們的受學狀況原則上不列入論述範圍,僅於必要時作為旁證。另外,後雖為儲君,但未立為皇太子之前,亦同。
自漢武罷百家,獨尊五經之後,五經於政治、學術領域的至高地位,歷朝未有更改,即使是外族在中土建立的政權亦然。研讀經書為士人步入宦途的絕佳途徑,人主雖不待此,但相對於其他書籍而言,經書仍是他們受業時最主要的教材。皇帝或皇太子雖因治國所需,或時代潮流、各人喜好等,所習者不止於此,但這部分相關材料有限。蕭齊高帝因為他兒子寫詩「學謝靈運體」,因而訓示他:「康樂放蕩,作體不辨有首尾。安仁、士衡深可宗尚,顏延之抑其次也」,這幾位名家的作品顯然均嘗寓目;元魏孝靜帝「不堪憂辱」,能隨口吟誦出謝靈運的〈臨終詩〉,足見:造詣匪淺,至於何時開始接觸、從誰學習,則一無線索。似高齊後主,知道是在「幼稚時」,但也止於此。大概僅有梁簡文帝曾自供:「余七歲有詩癖」,時當天監八年(509),以雲麾將軍的身份領石頭戍軍事,因此可推考出:大概是受到以侍讀身份與其遊處的徐摛沾溉。梁元帝雖亦曾自道:「余六歲解為詩」,卻難考究是受了誰的教導。撇開愛好,以必備教養而論,南朝譜牒之學大盛,除了辨清濁,以保障既得利益階層,也因當時禮俗以犯人家諱為大忌,故劉宋時王弘以「日對千客,不犯一人之諱」,被稱譽。見冒犯者,輕則「泫然流涕」,讓對方自覺失禮尷尬;強勢的則需以牙還牙,維繫個人及家庭尊嚴,但前提是熟悉對方父祖名諱,而且要編織於措辭中,不顯痕跡。因此,縱使是皇室,也非常注意,如高齊孝昭帝,「所與遊處,一知其家諱,終身未嘗誤犯」。《金樓子》卷二〈戒子〉就認為:
凡讀書必以五經為本……五經之外,宜以正史為先。譜牒所以明貴賤、明是非,尤宜留意,或復中表親疏,或復通塞升降,百世衣冠,不可不悉。
既然上流社會子弟必須學習,然狹陋見聞所及,僅知梁元帝曾講明:「吾年十三誦《百家譜》」,「略上口」。相對而言,經書在當時乃朝廷、社會尊奉的對象,為了提倡經學,還衍生了一系列的建言、措施,因而在這方面的材料較多,從事這部分的探索,或許能有獲刈,故本文將教育範圍限定於此。
所以強調經書教育,為的是與人格養成教育區分。除了因為本文雖然重心置於弱冠之前,但也會涉及皇帝、皇太子成年後經學教育的部分,也是由於經書教育的目的固然在培養合乎儒家理想的帝王人格,但畢竟只是人格養成教育的一環。然而一旦論及人格養成,就勢須涉及幼君、儲君周邊的人物,探索對象也即將不止經書執教者,事實上,對於「生於深宮之中,長於婦人之手」的幼君、儲君,母親、實際撫養者、乳母、宦寺、儲宮侍從等人對幼君、儲君人格性行的養成影響力更大。宦寺在《後漢書》中是有專傳,但再有專傳,就得遲至《魏書》了。至於實際撫養者、乳母的材料亦有限,史書雖有零星記載,但於人格影響部分,幾近空白。與此相對的卻是:詮釋的彈性空間又過大。東漢靈帝那般斂財「作家居」,究竟是自幼窮怕了,永樂董后、傅母程氏等人僅居於推波助瀾的地位,或者主要是永樂董后、傅母程氏等人教壞的;西晉惠帝乾綱不振,究竟是母親楊后、妻子賈后過於強勢導致的,還是天生個性使然;蕭梁元帝個性陰忍,自幼殘疾造成的心理缺陷或許有相當影響,但他篤信佛教的母妃阮脩容何以沒有發揮多少母教感化力?凡此,恐均難有定論。人格養成的因素過多,而且養成過程錯綜變化,絕大多數詭祕不可知,因此,這部分固然重要,可謂一個人的靈魂,本文不但不涉及,而且縱使是執教、伴讀者,也多止於皮相。當初西魏文帝「諸兒稍長」,為之覓師,即公然感慨:「經師易求,人師難得」,這恐怕是自古已然,非於此際方烈,則本文於執教者對幼君、儲君人格的實質影響部分不多著墨,應不算遺大抱小。換言之,本文重心在經書教育的禮制部分。
所以說禮制,因為本文探討的某些部分,好比幾歲啟蒙、先學哪本經書、學業告一階段時是否舉行某種儀式、成年之後是否繼續研習,並非律令意義的制度,甚至不是類乎司法判例、行政成規的「故事」,而是社會慣例。既說禮制,也就將教育理念劃割於外。最初設計某些制度,確實有可能是依據設計者教育理念的藍圖而來,但在時間推移中,原初的教育理念可能早已不復存,與之相應的教育制度、習俗繼續運作,而且還因應社會、政治變遷,衍生出一些新的制度、禮俗,其不便明言的動機或目的與原初的教育理念可能適相悖反。好比:國學正式成立,與太學分立,就全然違背了古禮的理念。雖然自漢至隋也有一些朝臣針對皇太子的教育提出意見,基本上都不外乎先秦儒家已說明的範圍,至少末學如我,並未察覺後代有任何創發突破,事實上,往往流於膚淺。因為先秦儒家的教育理念,從一方面說,可以「少成若天性,習貫之為常」概括,即後世所說的「習以成性」;從另方面說,與心性論、宇宙論密切相關,是在對人性、物我關係的某種認知下,才會提出那種主張,這就全然步入思想史的領域了,不僅與本文取徑迥別,而且溢出討論的時代限斷。
綜言之,徒從形式層面設想,有許多令人深感趣味的課題,但一方面受限於史料;另方面個體的變數過多,以致執行起來有太大困難。誠然,對於研究者而言,再多的史料也永遠嫌不足,仍像海面上零星的島嶼,以敏慧的想像力將它們串連在一起,勾勒成一幅可自圓其說的圖像,是不可或缺的;學術研究也總以不為紛紜參差的表象所困,洞悉某種深層的一致性為鵠的。然而如果橫切面而言,孤島過少,想像力的發揮需要大躍進式的勇氣;縱深面而言,所謂的一致性乃化約的代名詞,目前尚在膽識、能力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