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絕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台灣只有在明朝及其後的清朝,有極其短暫的一段時間是屬於中國的一部份。
荷蘭的東印度公司,在統治台灣前以澎湖群島為據點,一六二二年開始著手建設城堡。明朝將澎湖群島視為是領土,因此出兵與荷蘭展開交涉。
此時的明朝,並不認為台灣是領土,因此向荷蘭提議移往台灣。因此荷蘭才於一六二四年從澎湖群島撤出並占領台灣。
東印度公司在交易的同時,也以基督教傳教為目的。原本是公司員工的傳教士,為了先住民西拉雅族的新港社,特別製作了以羅馬拼音表示新港語的新約聖經,教導先住民讀寫。「社」是先住民聚落的單位。
當時新港語的新約聖經現在還留存著,而新港社的先住民在荷蘭人離去之後,還有很長一段時間可以讀寫,不過現在新港語已經消失了。
宋代(九六○年~一二七九年)的《華夷圖》中,雖然有刊載海南島,但卻沒有描繪出台灣。清代乾隆皇帝在位期間編寫的《清史》中,〈外國列傳〉記載了位在台灣北部的雞卵國隸屬於日本,因此,台灣絕不是中國的一部份。
一八七一年(明治四年),琉球宮古島的六十九名公務員,在自那霸的歸途中遇上了暴風雨,漂流至台灣南部,其中有五十四人遭先住民殺害,而發生了「牡丹社事件」。
日本政府在向清朝抗議時,清朝以台灣是「化外(統治不及)之地」,與清朝沒有瓜葛,所以請貴國懲處就好來回答日本。因此日本政府決定出兵台灣,三年後派遣二千人部隊,討伐牡丹社。
在此之後,日清兩國開始進行交涉,以清朝承認琉球歸屬日本為條件,日本也承認台灣隸屬於清朝,而針對牡丹社事件,清朝支付日本五十萬兩的賠償金。
因此清朝到甲午戰爭 敗北、割讓台灣給日本為止,只有在短短二十年間統治過台灣,在此之前,無論哪個國家都只有統治過一部份台灣而已。
中國雖然主張清朝從一六八四年開始就擁有台灣,但這只是片面的主張,在統治上也不過只有一部份而已,而經由第三國承認領土主權,一八七四年是第一次。
更不用說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份,一次也沒有。
中華民國也不是台灣法理上的主人。中國在「國防白皮書」中,雖然高喊人民解放軍要「阻止台灣分裂,促進統一」,但如果不以台灣先從中國「分裂」出來為前提,就應該無法促進「統一」。
台灣無論在人種上、歷史上或文化上,都不屬於中國。
台灣經過日本統治後,開始與日本「共有價值觀」,已經是另一個日本。像這樣的國家,別無他國,那我們為什麼不去擁護另一個日本呢?
「遮天鐵鳥撲東京,富士山頭揚漢旗!(我國軍機覆蓋天空,重擊東京,在富士山頂插上漢旗——五星旗——吧! )」
這是最新版的〈人民解放軍軍歌〉(為方便讀者,將北京政權的簡體字改為正體 )。
不管是富士山頂或是台灣,絕不讓人插上漢旗。
我在寫書稿的同時,一邊聽著收音機實況轉播在東京巨蛋進行日本對台灣的WBC 賽事,播報員激動大喊著「台灣的旗子正在揮舞!」
原來是「中華民國在台灣」的青天白日旗 在揮舞著。
(當時的)總統李登輝在一九八八年(昭和六十三年),以首位台灣人之姿,就任中華民國總統之後 ,把自蔣介石政權占領台灣後將其置於中華民國流亡政權統治下的台灣,改稱為「中華民國在台灣」。
青天白日旗是一九一九年(大正八年)孫文在廣東組成中國國民黨時,先將青天白日作為黨徽使用。直到一九二八年(昭和三年)蔣介石成立中華民國南京政府時,才採用為國旗,到一九四九年(昭和二十四年)蔣政權逃到台灣為止,只有短短二十一年的時間在大陸飄揚。
相對來說,中華民國移往台灣之後已過了六十四年,比起在中國大陸的中國,被當作台灣國旗使用的時間要來得長得多。
我並不喜歡從大陸被帶到台灣來的青天白日旗,但曾有短短的一瞬間,覺得其中的這個「日」,不正是太陽旗 嗎?
「二二八事件」的開始與結束
一九四七年(昭和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在台北圓山公園的榕樹下,生活窮困的中年寡婦帶著兩個小孩在賣菸,大陸人的緝查員和警察取締了私菸,並從婦人身上搶走所剩不多的金錢。
香菸在大陸並非專賣,但陳儀為了中飽私囊,在台實施香菸專賣制,為此,陳儀的親信從大陸走私香菸到台灣來。台灣應當同屬中華民國才是,在中華民國能販賣的香菸,到了陳的王國卻成了違法。
突然間,緝查員用槍托打了求饒哀嘆的寡婦,對其施暴。台灣人們遠遠地圍觀,屏息地看著,直到看不下去發出抗議時,一名市民突然遭到開槍射殺。
隔天,更多的台北市民聚集在行政長官公署前的廣場,進行抗議,衛兵對群眾毫不留情地開槍掃射,除了兩名市民死亡以外,還有大量民眾受傷。
民眾占領台灣廣播電台,從錄音間透過麥克風告訴大眾發生屠殺事件,呼籲大家群起抗議。
兩天內傳遍全島,台灣人有所覺悟地站出來。
陳長官在二月二十八日的夜晚,宣布發布全島戒嚴令,巡迴台北的國民黨軍士兵對市民從車上展開了無差別的槍擊。
因為大陸的戰況惡化,當初送到台灣來的四萬八千名國民黨軍,大部分又轉用於大陸,所以只剩下一萬一千名。
三月一日,由島民組成的台灣暫定國民協議會代表,與陳面會要求解除戒嚴令,在這段期間內,島內的屠殺仍持續進行中。
隔日,陳長官為了平靜事態,答應會支付慰問金給犧牲的賣菸寡婦,並同意與島民代表設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但是,當陳儀在廣播時,在台北鐵路局前的士兵,對民眾進行機關槍掃射,一百二十名以上的市民遭到殺害。
三月七日,島民代表要求廢止軍政,讓台灣成為自治省,實施自由選舉。要求裡也包含選舉前行政機關要起用台灣人、釋放政治犯,並公正徵收稅務等事項。
陳儀拒絕了這些要求,但為了爭取時間而讓協議繼續進行。為此,他暗中向遷都至南京的蔣介石總統要求增派援軍。
在這個時間點,島內多數的城鎮鄉村都在島民的控制下,台北市內各地都出現「大中華公司理事長蔣介石,陳儀分店長是豬」與「豬去狗回」等塗鴉。公司就是日文「会社」的意思 。
國民黨軍陷入了被從台灣趕落海的危險。
三月八日,從大陸來的一萬名援軍從基隆上岸,三千名的援軍抵達高雄。上岸後的部隊,看到島民就殺,反覆掠奪,強姦婦女及兒童。
以律師、醫師、老師、報社員工、出版社員工、藝術家及企業主為首的知識階層,在沒有逮捕狀的狀況下,看到就被抓或被處死。屍體被放置在道路上殺雞儆猴,跟陳協議的島民代表,全部被處刑。
這就是「二二八事件」,根據國民黨的紀錄,有兩萬八千人遭到殺害。
國民黨宣稱二二八事件是由共產主義者與日本人一同計畫,有組織性發動的事件。
因蔣介石而頻繁發生的台灣人大屠殺
三月十二日,國民黨的軍機在全島上空盤旋,從空中灑下印有「中華民國總統」蔣介石之名的布告,在傳單上寫著「全面支持」陳儀行政長官的措施,「共產主義者與日本是引起這場騷動的同路人」、「台灣同胞能從日本五十年來的暴政裡被解放,應該感謝大陸的中國人」。
台灣人寫有「把台灣至於美國統治之下,或希望回到日本統治下」的請願書,被送到設置在台北的美國大使館。
二二八事件的六週後,在南京的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John Leighton Stuart),寫了一封長信給蔣介石總統,引用美國外交官的目擊錄,表明美國政府對台灣的狀況懷有深刻的懸念,蔣則以他完全不知到有這樣的事實來回答大使。
來到八月,在華美軍司令官魏德邁(Albert Coady Wedemeyer)中將,把報告書送交華盛頓。指出「陳儀和他的部下,以征服者的姿態,對台灣原本過著平穩幸福生活的島民們,毫不留情地施行無慈悲、貪婪及腐敗至極的占領政治」。並說明「台灣人深切希望接受美國統治,或是接受聯合國的託管」。
因為依賴著美國的援助,蔣介石總統為了求生存,不得不撤換掉陳儀來滿足華盛頓,並指派後魏道明為台灣省長官。
陳儀不但沒被追究失政的責任,還被賦予浙江省——他生長的故鄉——省長的官位作為報酬。
魏道明也在一九四八年(昭和二十三年)十二月,被解任掉台灣省主席的職位。離台時,洗劫了日本時代總督府的官邸家具及古董。因此,新任的陳誠將軍從大陸前來赴任時,官邸處於家徒四壁的狀態。
這個時候,以蔣政權的幹部為首,每天都有顯要人物從共產軍手下逃出,與家族一同成為大量的難民逃到台灣來。
達官顯要們從大陸的工廠,把分解後的工作機器、工業原料、糧食、醫療機器、藥品等等,用十幾艘貨物船運到台灣來,這跟當初國民黨軍占領台灣時所做的事剛好相反。
蔣介石也逃到台灣來,定居在台北郊外的溫泉保養地草山(註:日本名,現在的陽明山)。
蔣介石成為台灣的主人後,為了強化島內治安,再度進行了台灣人的大屠殺行動。光是一九四九年(昭和二十四年),就有一萬人以上的台灣人被捕,多數的人被殺害。
包括六十萬的官兵在內,總數約有兩百萬的中國人跟著蔣政權一同從大陸流入台灣的,日本投降於同盟國時的台灣人人口是六百三十萬人。
蔣介石為了收買台灣人的歡心,羅織了陳儀通匪的罪名,將他逮捕並帶到台灣來,一九五〇年(昭和二十五年)六月,宣布將身為長年戰友的陳儀,以虐待台灣人民為由處以死刑。
處刑當日,為了讓島民慶祝還事先分發了煙火。
台灣代表在三一一大地震追悼儀式上的待遇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一日,天皇皇后陛下出席了由政府主辦的三一一大地震兩週年追悼儀式。
中國駐日大使程永華不管自己只是被邀請參加紀念儀式而已,對日本政府將台灣代表列入「指名獻花」一事感到憤怒,而邀請韓國駐日大使申玨秀一同抵制,申大使就好像中國的大使一樣。
台灣國民在三一一大地震時,募捐了比任何其他國家都還要多的兩百億日圓,並送至災區。捐獻的不是政府而是國民,這簡直就是義舉。對日本抱持如此強大好意的國家,別無他國。
所謂的「指名獻花」,是指緊接在駐東京各國大使之後進行獻花的國際組織代表。
日台間因為沒有邦交關係,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的代表,實際上是以「駐日大使」的身份進行獻花。
北京不管台灣作為有別於中國而存在的國家現實,只要台灣受到同等國際機關規格的待遇,就無法容許。
中國外交部敘述,「在追悼儀式中,對台灣的關係者採取與外交使節、國際組織同等的待遇」,「對日本的應對表達強烈的不滿與抗議」,「要求日本改正過失」。
但是,在前年二〇一二年的三一一大地震追悼式中,當時的野田內閣將台灣駐日代表從指名獻花名單裡排除,使其以一般參加者名義參與獻花,實在是太無情又羞恥的行為,這跟台灣之間有無邦交應該無關吧?
不過,在台灣代表被從指名獻花名單排除後的隔月,四月十九日台灣的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代表馮寄台受邀參加,天皇皇后陛下在赤坂御苑主辦的春季園遊會。
天皇對馮代表說:「感謝台灣在三一一大地震時,給予日本莫大的援助。」皇后也用英文跟馮夫人親切交談,這件事在台灣被廣大地報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