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是靈魂的事
在世上一切東西中,好像只有幸福是人人都想要的東西。你去問人們,想不想結婚、生孩子,或者想不想上大學、經商、出國,肯定會得到不同的回答。可是,如果你問想不想幸福,大約沒有人會拒絕。而且,之所以有些人不想生孩子或經商等等,原因在於他們認為這些東西並不能使他們幸福,想要這些東西的人則認為它們能夠帶來幸福,或至少是獲得幸福的手段之一。也就是說,在相異的選擇背後似乎藏著相同的動機,都是為了幸福。而這同時也表明,人們對幸福的理解有多大的不同。
幸福的確是一個極為含糊的概念。人們往往把得到自己最想要的東西、實現自己最衷心的願望稱作幸福。然而,願望不僅是因人而異的,而且同一個人的願望也會發生變化。真的實現了願望,得到了想要的東西,是否幸福也還難說,這要看它們是否確實帶來了內心的滿足和愉悅。費盡力氣爭取某種東西,爭到手卻發現遠不如想像的好,乃是常事。幸福與主觀的願望和心情如此緊相糾纏,當然很難為它制定一個客觀的標準。
由此我們倒是可以確定一點:幸福不是一種純粹客觀的狀態。我們不能僅僅根據一個人的外在遭遇,來斷定他是否幸福。他有很多錢,有別墅、汽車和漂亮的妻子,也許令別人羨慕,可是,如果他自己沒有感到幸福,你就不能硬說他幸福。既然他沒有感到幸福,事實上他也就的確不幸福。外在的財富和遭遇僅是條件,如果不轉化為內在的體驗和心情,便不成其為幸福。
如此看來,幸福似乎主要是一種內心快樂的狀態。不過,它不是一般的快樂,而是非常強烈和深刻的快樂,以至於我們此時此刻會由衷地覺得活著是多麼有意思,人生是多麼美好。正是這樣,幸福的體驗直接地包含著我們對生命意義的肯定評價。感到幸福,也就是感到自己的生命意義得到了實現。不管擁有這種體驗的時間多麼短暫,卻總是指向整個一生的,所包含的是對生命意義的總體評價。當人感受到幸福時,心中彷彿迴盪著一個聲音:「為了此時此刻,我這一生值得了!」若沒有這種感覺,說「幸福」就是濫用了這個詞彙。人身上必有一種整體的東西,是它在尋求、面對、體悟、評價整體的生命意義,我們只能把這種東西叫做靈魂。所以,幸福不是零碎和表面的情緒,而是靈魂的愉悅。正因為此,人一旦有過這種時刻和體驗,便終身難忘了。
我們可以把人的生活分為三個部分:肉體生活,不外乎飲食男女;社會生活,包括在社會上做事以及與他人的交往;靈魂生活,即心靈對生命意義的沉思和體驗。必須說明,前兩個部分對於幸福也不是無關緊要的。如果不能維持正常的肉體生活,飢寒交迫,幸福不過是奢談。在社會生活的領域內,做事成功帶來的成就感,愛情與友誼的經歷,都能使人發覺人生的意義,從而轉化為幸福的體驗。不過,亞里斯多德認為,對於幸福來說,靈魂生活具有頭等的重要性,因為其餘的生活都要依賴外部條件,而它卻是自足的。同時,它又是人身上最接近神的部分,從沉思中獲得的快樂幾乎相當於神的快樂。這意見從一個哲學家口中說出,我們很可懷疑是否帶有職業偏見。但我們至少應該承認,既然一切美好的經歷必須轉化為內心的體驗才成其為幸福,那麼,內心體驗的敏感和豐富與否就的確是重要的,它決定了一個人感受幸福的能力。對於內心世界不同的人來說,相同的經歷具有完全不同的意義—因而事實上他們也就沒有擁有相同的經歷了。另一方面,一個習於沉思的智者,由於他透澈地思考了人生的意義和限度,便與自己的身外遭遇保持了一個距離,他的心境也就比較不易受塵世禍福的擾亂。而他從沉思及智慧中獲得的快樂,也的確是任何外在變故皆不能將其剝奪。考慮到天有不測風雲,你不能說一種寬闊的哲人胸懷對於幸福是不重要的。
金錢的好處
人們不妨讚美清貧,卻不可謳歌貧困。人生的種種享受需要好的心境,而貧困會剝奪好的心境,足以扼殺生命的大部分樂趣。
金錢的好處便是使人免於貧困。
但是,在提供積極的享受方面,金錢的作用極其有限。人生最美好的享受,包括創造、沉思、藝術欣賞、愛情、親情等等,都非金錢所能買到。原因很簡單,所有這類享受皆依賴於心靈的能力,而心靈的能力與錢包的鼓癟毫不相干。
人在多大程度上不依賴於物質的東西,人就在多大程度上是自由的。所謂不依賴,在生存有保障的前提下,是一種精神境界。窮人是不自由的,因為他的生存受制於物質。那些沒有精神目標的富人更是不自由,因為他的全部心靈都受制於物質。自由是精神生活的範疇,物質只是自由的必要條件,永遠不是充分條件,永遠不可能直接帶來自由。
無論個人,還是人類,如果謀求物質不是為了擺脫其束縛而獲得精神的自由,人算什麼萬物之靈呢?
愛默生說:有錢的主要好處是用不著看人臉色。這也是我的體會。錢是好東西,最大的好處是可以使你在錢面前獲得自由,包括在一切涉及錢的事情面前,而在這個俗世間,涉及錢的事情何其多。所以,即使對一個不貪錢的人來說,有錢也是件好事。
但是,錢不是最好的東西,不能為了這個次好的東西而犧牲最好的東西。一個人如果貪錢,有了錢仍受錢支配,在錢面前毫無自由,這裡所說有錢的好處就蕩然無存了。
在做事的時候,把興趣放在第一位,而把錢只當作副產品,這是面對金錢的一種最愜意的自由。當然,前提是錢已經夠花了。不過,如果你把錢已經夠花的標準定得低一點,你就可以早一點獲得這個自由。
錢是好東西,但不是最好的東西。最好的東西是生命的單純、心靈的豐富和人格的高貴。為了錢而毀壞最好的東西,是十足的愚昧。
錢夠花了以後,給生活帶來的意義便十分有限,接下來能否提高生活質量,就要看你的精神實力了。
金錢、消費、享受、生活質量—當我把這些相關的詞排列起來時,我忽然發現它們好像有一種遞減關係:金錢與消費的聯繫最為緊密,與享受的聯繫要弱一些,與生活質量的聯繫就更弱。因為至少,享受不限於消費,還包括創造,生活質量不只看享受,還要看承受苦難的勇氣。在現代社會裡,金錢的力量當然是有目共睹的,但是這種力量肯定沒有大到足以修改我們對生活的基本理解。
兩種快樂的比較
物質帶來的快樂終究有限,只有精神的快樂才可能是無限。
遺憾的是,現在人們都在拚命追求有限的快樂,甘願捨棄無限的快樂,結果普遍活得不快樂。
快樂更多地依賴於精神而非物質,這個道理一點也不深奧。任何一個品嘗過兩種快樂的人都可以憑自身的體驗予以證明,那些沉湎於物質快樂而不知精神快樂為何物的人,也可以憑自己的空虛予以證明。
肉體需要有它的極限,超於此上的都是精神需要。奢侈、揮霍、排場、虛榮,這些都不是直接的肉體享受,而是一種精神上的滿足,當然是比較低級的滿足。一個人在肉體需要得到了滿足之後,他的剩餘精力必然要投向對精神需要的追求,而精神需要有高低之分,由此鑑別出了人的靈魂的質量。
正是與精神的快樂相比較,物質所能帶來的快樂顯出了它的有限,唯有精神的快樂才可能是無限的。因此,智者的共同特點是:一方面,因為看清了物質快樂的有限,最少的物質就能使他們滿足;另一方面,因為渴望無限的精神快樂,再多的物質也不能使他們滿足。
上天的賜予本來是公平的,每個人天性中都蘊涵著精神需求,在生存需要基本得到滿足之後,這種需求理應覺醒,它的滿足理應越來越成為主要的目標。那些永遠折騰在功利世界裡的人,那些從來不諳思考、閱讀、獨處、藝術欣賞、精神創造等心靈快樂的人,他們是如何辜負了上天的賜予啊!不管他們多麼有錢,卻是度過了如何貧窮的一生啊!
有的人始終在物質的層面上追求,無論得到了多少物質,仍然感到空虛,於是更熱切地追求,然而空虛依舊,這是怎麼回事呢?我想,對於這種情況,也許不可簡單地斥為慾壑難填了事。一個可能的情況是,他們不知道空虛的原因,在試圖解決時弄錯了方向。其實,是靈魂在感到空虛,而靈魂的空虛是再多的物質也填補不了。人人都有一個靈魂,但並非人人都意識到自己靈魂的存在,而感到空虛恰恰是發現靈魂的一個契機。因此,我的勸告是,你不要逃避空虛,而要直接面對空虛,從而改變用力的方向,開啟精神層面上的追求。否則,你通過追求物質來逃避空虛,既然這空虛是在你的靈魂裡,你怎麼逃避得了呢!
為了抵禦世間的誘惑,積極的辦法不是壓抑低級慾望,而是喚醒、發展和滿足高級慾望。我所說的高級慾望指人的精神需要,它也是人性的組成部分。人一旦品嘗到和陶醉於更高的快樂,面對形形色色的較低快樂的誘惑就自然有了「定力」。最好的東西你既然已經得到,你對那些次好的東西也就不會特別在乎了。
對於飢餓者,肚子最重要,腦子不得不為肚子服務。吃飽了,肚子最不重要,腦子就應該為心靈工作了。人生在世,首先必須解決生存問題,生存問題解決了,精神價值就應該成為主要目標。如果仍盯著肚子以及肚子的延伸,腦子只圍著錢財轉動,正表明缺少了人之為人的最重要的「器官」—心靈,因此枉為了人。
民族也是如此。其情形當然比個人複雜,因為面對的是全體人民的生存問題,如何保證其公平的解決,一開始就必須貫穿民主、正義、人權等精神價值的指導。
獨處也是一種能力
人們往往把交往看作一種能力,卻忽略了獨處也是一種能力,並且在一定意義上是比交往更為重要的一種能力。反過來說,不擅交際固然是一種遺憾,不耐孤獨也未嘗不是一種很嚴重的缺陷。
獨處也是一種能力,並非任何人在任何時候都具備。具備這種能力並不意味不再感到寂寞,而在於安於寂寞並使之具有生產力。人在寂寞中有三種狀態。一是惶惶不安,茫無頭緒,百事無心,一心逃出寂寞。二是漸漸習慣於寂寞,安下心來,建立起生活的條理,用讀書、寫作或別的事務來驅逐寂寞。三是寂寞本身成為一片詩意的土壤,一種創造的契機,誘發出關於存在、生命、自我的深邃思考和體驗。
有的人只習慣於與別人共處,和別人說話,自己對自己無話可說,一旦獨處就難受得要命,這樣的人終究是膚淺的。人必須學會傾聽自己的心聲,自己與自己交流,這樣才能逐漸形成一個較有深度的內心世界。
托爾斯泰在談到獨處和交往的區別時說:「你要使自己的理性適合整體,適合一切的源,而不是適合部分,不是適合人群。」這句話說得極好。
對於一個人來說,獨處和交往均屬必需。但是,獨處更本質,因為在獨處時,人是直接面對世界的整體,面對萬物之源。相反,在交往時,人卻只是面對部分、面對過程的片斷。人群聚集之處,只有凡人瑣事,過眼煙雲,沒有上帝和永恆。
也許可以說,獨處是時間性的,交往則是空間性的。
人們常常誤認為,那些熱心於社交的人是一些慷慨之士。泰戈爾說得好,他們只是在揮霍,不是在奉獻,而揮霍者往往缺乏真正的慷慨。
那麼,揮霍與慷慨的區別在哪裡呢?我想是這樣的:揮霍是把自己不珍惜的東西拿出來,慷慨是把自己珍惜的東西拿出來。社交場上的熱心人正是這樣,他們不覺得自己的時間、精力和心情有什麼價值,所以毫不在乎地把它們揮霍掉。相反,一個珍惜生命的人必定寧願在孤獨中從事創造,然後把最好的果實奉獻給世界。
直接面對自己似乎是一件令人難以忍受的事,所以人們往往要設法逃避。逃避自我有二法,一是事務,二是消遣。我們忙於職業上和生活上的種種事務,一旦閒下來,又用聊天、娛樂和其他種種消遣打發時光。
對於文人來說,許多時候,讀書和寫作也只是一種消遣或一種事務,比起鬥雞走狗之輩,誠然有雅俗之別,但逃避自我的實質則為一。
通宵達旦地坐在喧鬧的電視機前,他們把這叫做過年。
我躲在我的小屋裡,守著我今年的最後一刻寂寞。當歲月的閘門一年一度打開時,我要獨自坐在壩上,看我的生命的河水洶湧流過。這河水流向永恆,我不能想像我缺席,使它不帶著我的虔誠,也不能想像有賓客,使它帶著酒宴的汙穢。
我要為自己定一個原則:每天夜晚,每個週末,每年年底,只屬於我自己。在這些時間裡,我不做任何履約交差的事情,而只讀我自己想讀的書,只寫我自己想寫的東西。如果不想讀不想寫,我就什麼也不做,寧肯閒著,也決不應付差事。差事是應付不完的,唯一的辦法是人為地加以限制,確保自己的自由時間。
在舞曲和歡笑聲中,我思索人生;在沉思和獨處中,我享受人生。
有的人只有在沸騰的交往中才能辨認他的自我。有的人卻只有在寧靜的獨處中才能辨認他的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