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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逃亡了大半個地球,
才學會什麼是愛,什麼又是命運和抉擇……
我曾是在海洛因中失去理想的革命分子,
在犯罪中失去操守的哲學家,在重刑監獄中失去靈魂的詩人。
鈕承澤:這書寫得很有型,很正!
鈕承澤(導演、演員)、駱以軍(作家)、譚光磊(版權經紀人)、魏德聖(導演) 感動推薦
故事是這樣開始的,從一個女人、一個城市、一點運氣開始。
本書是葛雷哥里.羅伯茲的自傳式小說,他從一個大學裡最年輕的哲學與文學講師,淪落為黑獄重刑犯,在穿越兩座機槍塔後,從澳洲看守最嚴密的監獄逃脫,偷渡至孟買──儘管潮濕、悶熱、熙攘擁擠,但能讓他在人間蒸發的城市。
帶著假名字、假護照和不可告人的過去,他在印度導遊的帶領下進入孟買底層社會,和乞丐、妓女、苦修聖者、演員、士兵與來自世界各地的逃亡者一起,在這個城市展開新的人生。
他將成為第一個住進貧民窟的白人,憑一只急救箱,當起受人敬重、無執照但免費的醫生;
他將愛上孟買,這個空氣中瀰漫著酸腐和甜膩、自由和狂野的城市,隨處可見收賄的警察、主持公道的黑幫、有組織的遊民、大剌剌攬客的妓女、從香菸檳榔到毒品都賣的小販,以及人人臉上毫不吝惜的笑容;
他將從偏僻村落的老嬤嬤口中,得到印度名字「項塔蘭」,意為「和平之人」;
他將邂逅美麗的卡拉,一個聰明、神祕、有著湖水綠眼眸的女子,讓人在她身上尋找天使翅膀的同時,也看見魔鬼的犄角。他會為她奉獻一切,包括性命在內;
他將視哈德汗為第二個父親。哈德汗是孟買家喻戶曉的黑幫老大、聖人暨哲學家,與許多藝術家、企業家、政治人物交好,並在清真寺開講神學和倫理學,吸引各宗教的學者和學生慕名而來。透過哈德汗,他被黑幫吸收,認真上課學習各種「專業」,包括如何洗錢、偽造護照、走私黃金等,甚至加入寶萊塢電影圈、穆斯林游擊隊,同時,也一步步陷入謎團與陰謀的夾纏中……
《項塔蘭》以作者斑斕傳奇的親身閱歷為基礎寫成,揭露了光怪陸離的人生風景,探討罪與罰、愛與背叛、熱情與救贖等終極的人生課題。小說內容經多次易稿,手稿兩度在獄中毀去,前後書寫時間超過十年,始完成這部厚達千頁、卻令人難以釋卷的文壇藝術傑作。此書一出版,立刻橫掃書市,同時登上英、美、澳、義各地暢銷排行榜,至今仍居高不下。
作者簡介:
葛雷哥里.羅伯茲 Gregory David Roberts
出生於澳洲墨爾本,他的「真實經歷」比任何小說都更具傳奇色彩。從學生時代就是個激進分子,活躍於各種反戰、反法西斯、反政府組織的運動,深信自己可以改變世界。優異的天賦,使他成為大學中最年輕的哲學和文學講師,卻在25歲婚姻破裂,失去妻子,更失去五歲愛女的監護權。他選擇用海洛因來填補生命中乍然到來的空洞,從一個理想主義者墮落為毒蟲。
上癮的需求迫使他拿著仿造手槍,以全套西裝打扮、溫和的談吐、禮貌的舉止,去搶劫銀行,因而獲得「紳士大盜」的封號。被捕後,24次的搶劫紀錄換來19年徒刑。兩年半後,羅伯茲於光天化日下逃出澳洲戒備最森嚴的重刑監獄,短暫停留紐西蘭,然後流亡印度。
這段長達八年的印度流亡歲月,便成了《項塔蘭》最真實的藍本。1991年他在德國被捕,決心坦然面對過去,入獄服刑。1997年獲釋出獄後,他著手寫下《項塔蘭》這部厚達千頁的自傳式小說,2003年出版後一鳴驚人,使他成為專職暢銷作家。
羅伯茲目前定居孟買,每個月除了看上千封的讀者來信之外(其中有九成是詢問小說中那位有著湖水綠眼睛的女人,如今身在何方),主要協助民間團體為當地貧乏的醫療服務貢獻心力,同時繼續將自己如夢似戲的人生,寫成下一部小說。目前《項塔蘭》續作《The Mountain Shadow》在作者重寫了13次之後,終於將定稿交付出版社,眾人無不翹首盼望羅伯茲的新作。
譯者簡介:
黃中憲
1964年生,政治大學外交系畢。專職翻譯,譯作包括《歷史上的大暖化》、《成吉思汗》、《貿易打造的世界》、《破解古埃及》、《蒙娜麗莎五百年》、《大探險家》、《帖木兒之後》、《非典型法國》等。
各界推薦
名人推薦:
【國際讚譽】
◆《項塔蘭》,簡單來說,就是新世紀的《一千零一夜》。愛書人讀書一輩子,就在尋找這樣的書。看過《項塔蘭》而心中毫無所感者,不是心已死就是身已死,或兩者都已死。我好幾年沒有這麼美妙的體驗。—— 作家喬納森.卡羅(Jonathan Carroll)
◆《項塔蘭》繼承了狄更斯的精神,寫成了一齣格局寬闊的人生大戲。——《時人》雜誌
◆一千頁的書聽起來像一千磅重,令人難以消受。然而,羅伯玆的史詩大作卻是如此的舉重若輕,他書寫了自由及自由的消逝、關於存活、關於靈性、關於愛與性,換句話說,關於在世界上最令人目不睱給城市生活的一切,寫來是如此優美又精準。對於這小說的第一印象也許是它精采的故事,但很快我們就會發現,作者在創造人物上實在有著極高的天分。我們很容易就被羅伯玆的書寫風格所打動,儘管《項塔蘭》的篇幅浩瀚,但要抗拒這本小說是非常困難的事。——《書評》(Booklist)
◆《項塔蘭》是第一流小說,不凡的藝術傑作,精彩絕倫的作品。如果有人問我這本書在寫什麼,我只能說寫盡了世間,寫盡了人生萬象。葛雷哥里.羅伯茲為孟買所做的,就如同勞倫斯.杜雷爾為亞歷山卓所做的、梅爾維爾為南太平洋所做的,梭羅為瓦爾登湖所做的:他使孟買成為世界文壇上永遠的演出者。—— 作家派特.康羅伊(Pat Conroy)
◆從第一個句子開始就勾住了我,它那麼的令人戰顫、心動、害怕,華美絕倫,讓讀者耽溺其中。——《底特律自由報》
◆《項塔蘭》帶給我迄今最濃烈的閱讀體驗,它全方位的出色表現,我想短期之內難有人能望其項背。它誘人、有力、複雜,聲音無懈可擊。……葛雷哥里.羅伯茲是當之無愧的巨匠、令人目眩神迷的上師、十足的天才。—— 作家摩西斯.伊沙加瓦(Moses Isegawa)
◆羅伯茲的文字從不會輕描淡寫,而是混合了強悍、感傷和蠻幹,調出了一杯黑色雞尾酒。……在這個小說字詞工整雕琢的年代,他的文字顯得特別生氣蓬勃。而他對於人性中脆弱與堅毅的觀察,也十分動人。這部小說中關於監獄的描寫格外饒富興味和令人信服,當羅伯茲寫到一把小刀刺進身體的感覺時,我全然相信他所說的。
《項塔蘭》也示現了人類天性中的聰敏和溫暖,並能一直吸引讀者往下閱讀。在故事開始不久,作者寫到印度人有一種他稱之為「友善綁架」的習慣。「在貧民窟幾個月期間,我應邀參加了朋友多場含糊、神祕的邀約,他們沒說要去哪裡,也沒說去做什麼,只是要我跟著他們去。他們總是面帶微笑,語帶急迫之意說,你來,從不覺得必須告訴你要去哪裡,為什麼去。你現在就來!」
《項塔蘭》這本書本身就是一種友善的綁架,作者帶我們穿梭孟買的貧民區和鴉片窟、妓女戶和酒吧,作者說,你來,於是我們就栽進書中了。——《華盛頓郵報》
◆我驚訝於作者居然可以活到現在並繼續寫作,他被無底的深淵所吞噬,然而卻爬了出來,毫髮無傷……拯救他的是他對其他人的愛。如此強而有力的書,足以改變我們的生命。—— 《戴頓每日報》
◆特立獨行、大膽妄為、狂放不羈,《項塔蘭》的確捕捉到了人們毫無設防時最奔放的想像。——《Elle》
◆活靈活現、高度娛樂,它那種發自內心、充滿視覺的美感描述,確實令人驚豔。——《美國今日報》
名人推薦:【國際讚譽】
◆《項塔蘭》,簡單來說,就是新世紀的《一千零一夜》。愛書人讀書一輩子,就在尋找這樣的書。看過《項塔蘭》而心中毫無所感者,不是心已死就是身已死,或兩者都已死。我好幾年沒有這麼美妙的體驗。—— 作家喬納森.卡羅(Jonathan Carroll)
◆《項塔蘭》繼承了狄更斯的精神,寫成了一齣格局寬闊的人生大戲。——《時人》雜誌
◆一千頁的書聽起來像一千磅重,令人難以消受。然而,羅伯玆的史詩大作卻是如此的舉重若輕,他書寫了自由及自由的消逝、關於存活、關於靈性、關於愛與性,換句話說,關於在世界上最令...
章節試閱
【摘文1】
流亡孟買
我花了很長的歲月,走過大半個世界,才真正學到什麼是愛與命運,以及我們所做的抉擇。我被拴在牆上遭受拷打時,才頓然了悟這個真諦。就在我內心發出吶喊之際,我領悟到,即使鐐銬加身,一身血汙,孤立無助,我仍是自由之身,我可以決定要痛恨拷打我的人,還是原諒他們。這聽來似乎算不了什麼;但在鐐銬加身、痛苦萬分的當下,當鐐銬是你唯一僅有的,那份自由將帶給你無限的希望。要痛恨,還是要原諒,這抉擇足以決定人一生的際遇。
就我而言,我這一生的際遇錯綜複雜,一言難盡。我曾是在海洛因中失去理想的革命份子,在犯罪中失去操守的哲學家,在重刑監獄中失去靈魂的詩人。當我翻過槍塔間的圍牆逃出監獄後,就變成我的祖國澳洲的首大通緝要犯。
幸運之神一路庇祐著我,我逃到地球另一端,印度,在那裡加入孟買黑幫。我幹起軍火走私、製造假鈔的勾當;在世界三大洲被關過、揍過、餓過、挨過刀子。我還打過仗,衝進槍林彈雨中,結果大難不死,但我身邊的人沒一個活下來——他們多半都比我優秀,就這樣糊裡糊塗葬送了性命,枉死在別人的仇恨、愛與冷漠中。
但我的故事不是從這些人開始的,也不是從孟買黑幫開始,得從我在孟買的第一天開始說起。命運將我放進那場牌局,幸運之神發的牌讓我結識了卡拉。從我凝視她綠色眼眸的那一刻起,我下起那手牌。故事就是這樣開始的,從一個女人、一個城市、一點運氣開始。
到孟買的第一天,我最先注意到的是那特殊的氣味。在我踏上孟買的第一步,在逃出監獄、覺得世界無比新奇的那一刻,有股氣味讓我既興奮又喜悅。
如今我知道,那是與仇恨相反的希望所發出的甜美氣味,令人感動的氣味;那是與愛相反的貪婪所發出的酸腐氣味,叫人透不過氣的氣味;那是眾神、惡魔、帝國、復活與腐敗的文明所散發的氣味;那是人們在這座城市中到處都會聞到的藍色海水味,是機器的冷酷金屬味。那氣味裡瀰漫著六千萬隻動物活動、睡覺與排泄的味道,其中過半是人和老鼠。那氣味透著心碎,透著生存的辛苦奮鬥,透著令人鼓起勇氣的失敗與愛。那是一萬間餐館、五千座神廟、聖祠、教堂、清真寺所發出的氣味,是一百座專賣香水、香料、焚香、新鮮花朵的市集所發出的氣味。
卡拉曾說,那是世上最糟糕的好味道。但如今,每次回到孟買,那城市給我的第一個感覺都是那氣味,撲鼻而來,告訴我已經到家了。
我注意到的第二個特色是熱。離開飛機空調機艙後,不到五分鐘,衣服一下子就濕透了。我從來沒碰過這種氣候,每吸一口氣都很吃力。後來,我才知道這種叢林汗會流個不停,因為孟買的熱是不分晝夜的濕熱。讓人透不過氣的濕度,使每個孟買人都成了兩棲動物,每次吸氣都吸進水氣。
人也是一大特色。阿薩姆人、賈特人、旁遮普人;來自拉賈斯坦、孟加拉、泰米爾納德的人;來自普西卡、科欽、科納克的人;剎帝利、婆羅門、賤民;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教徒、佛教徒、耆那教徒、泛靈論者;白皮膚與深綠色眼睛、黃褐皮膚與黑眼睛;各式各樣的臉孔和輪廓,叫人眼花撩亂,這是印度無與倫比的美麗之所在。
在孟買數百萬人當中,又多了我一人。我走私的貨品只有一件,就是我自己,我那脆弱而遭追緝的自由。那時候我用偽造的紐西蘭護照。
從奧克蘭搭機到印度的旅途中,我在機上四處晃盪,想找合適的紐西蘭團,混入其中,結果找到一些再度前往南亞次大陸的學生。我藉故向他們請教旅行經驗和須知,和他們混得有點熟,順理成章和他們一道通關。印度官員都認為我是和那群閒散、天真的學生同行,草草檢查就放我過關。
我獨自擠出人潮,離開機場,機場外陽光迎面而來,曬得我刺痛,但脫逃的興奮感讓我樂不可支。我翻過一道又一道的牆,越過一個又一個邊界,度過一個又一個東奔西躲的晝夜。逃獄生涯到這時已將近兩年,每個白天和夜晚都在逃亡。我站在熙來攘往的街道上,頭上是孟買熱烘烘的藍色穹蒼,內心清澈但渴望承諾,一如雨季時馬拉巴爾花園裡的早晨。
「先生!先生!」背後傳來聲音。
有隻手抓住我的手臂。我停下腳步,繃緊肌肉,準備出手,同時竭力壓下內心的恐懼。別跑!別怕!我轉過身去。
一位矮小的男人站在我前面,一身骯髒的褐色制服,拿著我的吉他。他不只是矮小,應該說是迷你,是個侏儒,大頭,五官有唐氏症那種驚嚇的愚癡神情。他把吉他一把塞給我。
「你的音樂,先生。你的音樂掉了,對不對?」
那的確是我的吉他。我馬上想到一定是在機場的行李傳送帶附近掉了。我不知道這個矮子怎麼知道那是我的。我笑笑,露出寬慰而吃驚的表情,他咧嘴而笑,臉上是令人害怕、無可挑剔的誠懇,我們通常稱之為天真。他遞上吉他,我注意到他的雙手指間有膜相連,像水鳥的蹼足。我從口袋裡抽出幾張紙鈔遞給他,他立刻移動粗腿,笨拙地後退。
「不要錢。我們是來幫忙的,先生,歡迎光臨印度!」他說,然後小步跑開,遁入人行道的人群裡。
【摘文2】
卡拉
「小心!」
兩隻手抓住我手肘,把我猛往後一拉,說時遲那時快,一輛雙層大巴士疾駛而過。若沒有那兩隻手拉住我,我大概已命喪巴士的車輪下。我轉過身,與救面恩人正面相對。
她是我所見過最漂亮的女人,身材修長,黑髮及肩,膚色白皙。她不高,但方正的肩膀和挺直的身形,加上兩腿叉開牢牢地站著,讓人覺得她默然無聲中自有股堅毅的氣勢。她穿絲質長褲,褲腳收攏於腳踝,足穿黑色低跟鞋,上身是寬鬆的棉襯衫,披著一條大絲質長披肩。她把披肩朝後披,質地輕柔的雙層流蘇在她背後飄飛翻轉。她全身上下都是綠,只是深淺不一。
我的眼睛失魂落魄,悠然漂蕩在她那靜止凝視的水汪汪潟湖裡。她眼睛很大,又特別綠。那是歷歷在目的夢境裡,樹木所呈現的綠,大海呈現的綠——如果大海完美無瑕的話。
她的一隻手仍擺在我臂彎裡的手肘附近。我差點忍不住拾起她的手,放在我胸膛。或許我當時真該這麼做。如今我知道,當時我如果真這麼做,她大概會笑出來,並因此而喜歡上我。但當時我們素昧平生,兩人站著,直直凝視著對方,就這麼持續了漫長的五秒鐘。然後她開口了。
「好險,你命大。」
「是啊,」我笑笑,「我是命大。」
她的手慢慢離開我的手臂。那動作很輕鬆、很從容,但我卻覺得與她疏遠了,就像是從深甜的美夢中給硬生生叫醒。我靠近她,看看她身後的左邊,再看看右邊。
「你在找什麼?」她問。
「我在找妳的翅膀。妳是我的守護天使,不是嗎?」
「恐怕不是,」她答,雙頰露出俏皮的笑靨,「我心裡有太多邪惡的東西,恐怕稱不上天使。」
「那我們就來談談妳有多邪惡?」
有些人成群站在攤子另一頭。其中一個年約二十五歲、英俊、健壯的男子,走到馬路上叫她。「卡拉!快,yaar(朋友)!」
她轉身向他揮手,然後伸手與我握手。她握得很有力,但透露的心情叫人無法捉摸。她的笑同樣瞹眛。她或許已喜歡上我,或許她只是很樂於跟我道別。
「妳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她抽出手時。我說。
「我有多邪惡?」她回答我,嘴唇上掛著要笑不笑的神情。「這問題很私人,我想這可能是我這輩子被問過最私人的問題。但,喂,哪天你如果到利奧波德酒吧,就會找到答案。」
【摘文3】
火車初體驗
維多利亞火車總站有著長而平坦的邦際線月台,往外延伸,消失於金屬天空底下――那是由拱頂狀波浪頂棚構成的天空,而鴿子是那建築天空的小天使。
我在月台尾端,坐在我們的行李堆上,坐了漫長的一個小時。車站裡滿是人、行李、一捆捆的貨物、各種活的和剛死的牲畜。兩列不動的火車間,有大群人在來回打轉,普拉巴克跑進人群之中。這是我看到他第五次離開,幾分鐘後,我看到他第五次跑回來。
「拜託,普拉布,坐下來。」
「不能坐,林。」
「哦,那我們上火車。」
「也不能上火車,林。現在還不是上車的時間。」
「那……什麼時候才是上車的時間?」
「我想,就快了,不會很久。聽!仔細聽!」
廣播透過許多老舊的錐狀擴音器放大出來,帶著一種獨特的變音效果。普拉巴克聽著廣播,表情由憂慮變成極度痛苦。
「現在!現在!林!快!我們得快!你得快!」
「等一下,等一下,你剛剛叫我像個銅佛坐在這裡快一個小時,現在突然那麼急,有必要那麼急?」
「就是需要。沒時間造大佛——這位聖人得罪了。你得趕快。他來了!你得準備好。他來了!」
「誰來了?」
普拉巴克轉身望著月台遠處。不管廣播說了什麼,廣播已使群眾動了起來,他們衝向那兩列停著的火車,把行李和自己猛塞進車門和車窗。有個男子從鬧哄哄的人群中走出來,他有兩米高,肌肉結實,長而密的鬍子垂落在魁梧的胸膛上。
「他!」普拉巴克說,盯著那個巨人,神情既欽敬又畏懼。「你這就跟那個男子走,林。」
這腳夫伸出雙手到我胳肢窩下,舉起我,放到行李一邊,以免擋他的路。重達九十公斤的人,就這麼輕鬆被舉起,那種經驗叫人既窘迫又興奮。大個子把我的重背包拿到頭上頂著,普拉巴克把我推到他背後,一手抓住大個子的紅色亞麻衫。
「來,林,抓住這襯衫,」他教我。「抓緊,別放掉。鄭重地向我保證,你絕不會放掉這襯衫。」
他的表情出奇嚴肅,我點頭答應,緊抓住腳夫的襯衫。
「說出來,林!一字一字說出來,我絕不會放掉這襯衫。快!」
「噢,拜託,好吧!我絕不會放掉這襯衫。滿意了吧?」
「再見,林,」普拉巴克大叫著說,轉身跑進那混亂的人群裡。
「什麼?什麼?你要去哪裡?普拉布!普拉布!」
「好!我們走!」腳夫拖著我,每走一步都抬高他粗壯的膝蓋,把腳往外踢,在擠得叫人透不過氣的人群裡,撞開一條路。他的雙腿每一抬起、前踢,就有人倒下,被推到一旁。人群大叫、尖叫,彷彿在逃難。頭頂上的擴音器,咆哮地放送著廣播。汽笛聲、鈴聲、哨子聲持續地在哀號。
車廂門口堵著厚厚的人牆,我緊抓著腳夫,靠著他那雙所向無敵的膝蓋,跟著他擠進車廂。他不斷往前推進,到了車廂中央才停下。車廂裡擠得像沙丁魚,鬧哄哄的,我漸漸聽出一個字,像念咒文一樣一再重複,語氣堅決而痛苦萬分:Sarr…Sarr… Sarr… Sarr…Sarr…
最後我才知道那是我的腳夫發出的聲音。他極盡痛苦重複說出這個字,我卻聽不出來,因為我不習慣別人以Sir(先生)這個尊稱來稱呼我。
「先生!先生!先生!先生!」他喊叫。
我放掉他的襯衫,發現普拉巴克正伸長身子占住整條長椅。他先擠進車廂搶得座位,用雙腳纏住走道一側的扶手,雙手則抓住靠窗一側的扶手。六個男子正使出粗暴手段想把他趕走。他們扯他頭髮,打他身體,踢他,打他耳光。身陷重圍的他,毫無還手之力,但眼神與我相會之後,他痛苦扭曲的臉上綻放勝利的笑容。
我怒不可遏,把那些人推開,在他身邊坐下。那腳夫把行李丟在我們腳邊,向普拉巴克點了頭,然後左推右搡擠過人群,一路高聲叫罵到車門。
「你付多少錢雇那個人?」
「四十盧比,林。」
四十盧比。這傢伙帶著我們所有行李,衝鋒陷陣,殺進車廂,就只賺兩美元。
「沒錯,林,」普拉巴克嘆氣道。「很貴的,但這麼好的膝蓋就是貴。那傢伙的膝蓋很出名。每個膝蓋要價二十盧比,然後我們有了這好座位。」
「你沒事吧?」我問,很氣他為了我而受傷。「唉,你到底在幹什麼?我給你錢買票。我們大可以坐一等或二等車廂,像文明人一樣。我們幹嘛坐這裡?」
他看著我,大眼睛裡滿是責備與失望。他從口袋裡抽出一小疊紙鈔,交給我。
「這是買票找回的錢,林。如果想買一等車票,你完全可以自己來。想買票坐在舒服、空蕩蕩的車廂,你不需要孟買導遊。但如果想在維多利亞車站擠上這車廂,坐上好位置,就需要非常優秀的孟買導遊,比如我,不是嗎?」
「是啦!」我語氣軟化,但仍然氣他,因為我覺得愧疚。「但拜託,接下來的行程,別只為了讓我有個好座位,就讓自己挨打,行嗎?」
「如果非挨打不可,」他以堅定而和悅的神態跟我談起受雇條件,「我會叫得更大聲,讓你能在緊急關頭出手相救,讓我免於一身瘀青。就這麼說定?」
「成交。」我嘆氣道,火車猛然往前動了一下,慢慢駛出車站。
火車一上路,戳眼、咬人、爭吵完全停下,車廂裡一片裝腔作勢、斯文過頭的和氣。
坐我對面的男子不小心擦到我的腳。那只是輕輕碰觸,幾乎察覺不到,但那男子立即伸出右手,以指尖摸一下我的膝蓋,再摸一下他自己的胸膛,做出印度人為無意間冒犯他人而道歉的手勢。
那是我第一次離開孟買前往印度鄉下,最初,我對他們不惜動粗搶著上車,然後突然變得那麼和氣有禮,很是惱火。如今,過了許多年後,也搭了許多趟火車後,我了解到,使蠻力動粗乃是上車所必要,一如客氣與體貼乃是確保接下來的旅程盡可能舒服所必要。了解這點,印度許多叫人費解的層面,也就豁然可解:從市政當局容忍貧民窟漫無節制擴張,到牛隻大搖大擺遊走於車陣中;從容忍乞丐出現街頭,到官僚體系紊亂無章;從寶萊塢電影唯美華麗、肆無忌憚的逃避現實,到國家人口過多,有自己的苦難和需求待處理,仍收容來自西藏、伊朗、阿富汗、非洲、孟加拉的數十萬難民。
火車匡噹匡噹行駛,穿過沉睡的夜晚,直到天邊泛著玫瑰色的黎明。在這擁擠的二等車廂度過無聲的十四小時,我學到的東西,比搭一個月的頭等車廂旅行還要多。
【摘文4】
和平之人
雨季來臨那一天,我和十二個年輕小伙子、二十個小孩在河裡游泳。陰鬱了數星期的烏雲,從四面八方的地平線上聚集過來,經過八個月的乾季,空氣中瀰漫著雨水的香味,叫我們興奮得好似喝醉酒。
「Paous alla! S’alla ghurree!」小孩抓著我的手一再大叫。他們指著烏雲,把我拖往村子跑。雨來了!快回家吧!
跑著跑著,雨滴開始落下。幾秒鐘後,零星雨滴變成嘩啦啦大雨,幾分鐘後變成傾盆大雨。不到一小時,雨季就變成無休止的洪流,雨勢大又密,人在戶外若不用雙手圈住嘴巴,根本很難呼吸。
幾小時的傾盆大雨後,陽光斷斷續續露臉,溫度愈來愈高的土地上,雨水漸漸化為蒸汽。雨季的頭十天都是如此,暴風雨後,繼之以寧靜的雨後時光,彷彿雨季在測試這村子的底線,想找出罩門,以發動最後一擊。
然後,真正的大雨降臨,水嘩啦啦直瀉而下,七天七夜幾乎沒停。第七天,滂沱大雨之中,我去河邊洗我僅有的幾件衣服。洗了一會兒,發現我剛剛放肥皂的那顆石頭已沒入水裡。原先只輕撫我光腳丫的水,幾秒鐘內從腳踝處升高到膝蓋。
河水腳步很快,悄悄逼向村子,眼看村子要保不住了。我大為驚恐,跑回村子警告村民。
「河水!河水來了!」我以一口破馬拉地語大叫。
村民察覺到我的不安,但不懂我為何不安,紛紛圍過來,叫喚普拉巴克,接連問他好幾個問題。
「怎麼了,林?村民被你搞得很不安。」
「河水!河水漲得很快,就要沖掉村子了。」
普拉巴克微笑。「不會啦!林。那不會發生。」
「我跟你說真的!我親眼看到,不是開玩笑。那條可惡的河氾濫了。」
普拉巴克把我的話翻給其他人聽。眾人都大笑。
「你們全瘋了?」我惱火大叫。「不好笑!」
他們笑得更大聲,伸手輕拍我、撫摸我,要安撫我的恐懼。然後,普拉巴克帶路,要我去河邊。
「你看那些木樁,林,」普拉巴克以安撫的口氣跟我說話,但聽在我耳中卻是無比惱火。「那些樁是淹水遊戲樁。你還記得,有人把它們插進地裡嗎?」
我記得。幾天前,村裡辦了抽籤。中籤的六名男子,有幸得以將一公尺多一點的木樁打進土地。另外,村中三名最年老的男子,不必抽籤,也可以打木樁。九根木樁全就定位後,繫上小旗子,旗上寫有樁主的名字,各代表樁主的預測水位。
「有沒有看到,那根繫著小旗的樁?」普拉巴克問,手指著最遠的那根木樁。「那一根差不多完了。河水會到那裡,淹過,明天或今晚。」
村民把牧牛人薩提什推到人群前面。那根快要沒頂的木樁就是他的,他靦腆大笑,兩眼低垂,接受友人無惡意的嘲弄。
「而這一根,」普拉巴克指著最靠近我們的那根木樁。「河水絕對碰不到這一根。老迪帕克海選這地方插樁,他認為今年雨水會很多。」
「但……你怎麼知道河水不會漫過這裡?」
「我們在這裡定居已很久了,林。桑德村已有兩千年歷史。隔壁納亭凱拉村更久,約三千年。這條河從未漫到這麼遠。每個人都知道河水會在哪裡停住,林。」
他抬起頭,瞇眼看那正卸下重荷的雲,問道:「林,在你們國家,你們不知道河水會在哪裡停住?」
我沒回答。我在想另一種河流,流貫全世界每個人的河流。那是條心河,心中欲望之河。那是條純淨映現,我們每個人的真實自我和真正成就的河流。我這輩子始終處於隨時戰鬥的狀態,最後,我成為戰鬥的化身,真正的本性被凶狠、敵意的面具所掩蓋。我的表情和肢體動作,就和其他許多凶神惡煞一樣,告訴別人「別跟我作對」。
在這村子,這不管用。沒人能理解我的肢體語言。他們不認識其他外國人,沒有可供參考的對象。我板起嚴肅、甚至嚴酷的臉孔,他們大笑,帶著鼓勵輕拍我背。不管我擺出什麼表情,他們都當我是和氣之人。我成了愛開玩笑的人,賣力幹活、逗小孩笑、跟他們一起唱歌、跳舞、開心大笑的人。
他們給了我機會,讓我得以重新做人,得以遵循那條內在的河流,成為我一直想成為的男人。就在我了解淹水遊戲是怎麼回事的那一天,普拉巴克的母親告訴我,她已召集了村中婦女開會:她決定給我取個新名字。我住在普拉巴克家,會中因此決定我該以哈瑞為姓。基尚是普拉巴克的父親、我的義父,按照傳統,我應以他的名字作我的中間名。婦女團判定我性情平和開朗,於是決定以項塔蘭作為我的尾名,並得到與會婦女的同意。意為和平之人或天賜平和的男子。
那些農民,把他們的木樁釘進我生命的土地裡。他們知道那條河流止於我生命的什麼地方,然後以新名字標示。項塔蘭.基尚.哈瑞。不管他們是發現或創造了那平和,事實是,現今的我,在那時候――當我站在淹水樁附近,昂頭向天接受聖膏雨洗禮的時候――誕生了。項塔蘭。
【摘文1】
流亡孟買
我花了很長的歲月,走過大半個世界,才真正學到什麼是愛與命運,以及我們所做的抉擇。我被拴在牆上遭受拷打時,才頓然了悟這個真諦。就在我內心發出吶喊之際,我領悟到,即使鐐銬加身,一身血汙,孤立無助,我仍是自由之身,我可以決定要痛恨拷打我的人,還是原諒他們。這聽來似乎算不了什麼;但在鐐銬加身、痛苦萬分的當下,當鐐銬是你唯一僅有的,那份自由將帶給你無限的希望。要痛恨,還是要原諒,這抉擇足以決定人一生的際遇。
就我而言,我這一生的際遇錯綜複雜,一言難盡。我曾是在海洛因中失去理想的革命份子...